静心开卷 · 细读经典
济阴宝筏

热病胎死

读

热病胎死

论曰:热病以致胎死,不能出者,当视产母。若面赤舌青,知其子死;面青舌赤,知母死子生;唇青吐沫,子母俱死。若双胎,或一死一活,当补助产母,使其胎自下。果一胎已死者,用平胃散、朴硝、水银下之,最为稳。

当,庶不并伤生者。

一方 胎死用红花酒煮汁,饮二三碗。

又方 伏龙肝为末,温酒调下二钱,白汤亦可。

又方 朴硝末,童便和,热酒调下三钱,立出。

本章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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