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产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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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产事宜
产毕未可上床,且用两人扶住,却令人从心下轻轻按至脐腹五七次,恶血皆下,此后虽睡,时时按之,恶露不滞乃止。
上床之后虽有困倦,不可任其熟睡,须时时唤醒。如不思睡,可与温粥食之,勿令太饱。
产母才分娩,须烧秤锤或硬炭石灰令通赤,置器中,急下床前,以醋沃之,闻气可除血晕。
产毕且令饮童便、老酒各一杯,须火温。
产毕不宜便睡倒,且闭目少坐,背后倚物,须臾方扶上床,仰卧竖膝,未可伸足,勿令侧卧。
才分娩切忌问男女。且看血下多少,随症用压药,良久吃温粥。且得男则喜,恐有红汗之症大喜伤心,喜则气散,血随气行,故汗也;得女则忧,恐致败血冲心之症。
凡七日内不可洗身、洗足,七日外方可洗。倚著亲手洗面,须在一月之外,满月却梳头、洗澡,一百二十日内,不可劳力过度。
新产宜厚褥遮四围,使无隙风。
夏月不宜房内烧火煮粥。
才产勿多饮酒,酒能引血奔入四肢,脏气方虚,不耐酒力。
产后不可独宿,恐致虚惊。
产后不可刮舌,恐伤心气。
产后不可刷齿,恐致血逆。
产后不可即多食肥甘等物。
才产血晕昏迷,不可误认为虚脱,遽服参汤。若使腹痛作痛,恶血去少,俱不可服。倘使去血过多,生产费力,产妇昏倦,或多自汗,夜不成寐,或血大脱,或发厥,或大泻不止,急用服参,不可拘执新产不可服参之说也。
本章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