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心开卷 · 细读经典
伤寒缵论

卷上

读

太阳上篇

病在三阴,则有传经直中之异。在三阳,则有在经在府之分。而太阳更以伤寒营,风伤卫,营卫俱伤为大关键①[注:锁匙,比喻关键。]。故篇中分辨风寒营卫甚严,不敢漫次一条。即犯本坏证,结胸痞满,分隶各自为篇,非但不仍叔和之旧,并不若《尚论》之混收温热条例于伤寒法中。至于释义,则嘉言独开生面,裁取倍于诸家,读者毋以拾唾前人为诮②[注:责备;讥讽。]也。

病有发热恶寒者,发于阳也。无热恶寒者,发于阴也。发于阳者七日愈,发于阴者六日愈。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。

此条以有热无热,证阳病阴病之大端③[注:主要方面。]。言阳经受病,则恶寒发热。阴经受病,则无热恶寒。《尚论》以风伤卫气为阳,寒伤营血为阴,亦属偏见。发于阳者七日愈,阳,奇数也,阳常有余,故六日周遍六经,余热不能即散。至七日,汗出身凉而愈。阴,偶数也,阴常不足,故六日周遍六经,则阳回身暖而愈也。

上条统论阴阳受病之原。

太阳之为病,脉浮,头项强痛而恶寒。

脉浮者,邪气并于肌表也。头项强痛者,太阳经脉上至于头也。恶寒者,虽发热而犹恶寒不止,非无热也。以始热汗未泄,故脉但浮缓耳。

太阳病,发热,汗出,恶风,脉缓者,名为中风。

上条但言脉浮恶寒,而未辨其风寒营卫。此条即言脉浮缓,发热自汗,而始识其为风伤卫也。风属阳,从卫而入。《经》云阳者卫外而为固也,今卫疏,故自汗出而脉缓。

太阳中风,阳浮而阴弱。阳浮者,热自发。阴弱者,汗自出。啬啬恶寒,淅淅恶风,翕翕发热,鼻鸣干呕者,桂枝汤主之。

阳浮阴弱,即与卫强营弱同义。阳浮者,阳邪入卫,脉必外浮。阳性本热,风又善行,所以发热快捷。不待郁闭自发也。阴弱者,营无邪助,比卫不足,脉必内弱。阴弱不能内守,阳疏不为外固,所以致汗直易,不待覆盖自出也。自汗既多,则营益弱矣。啬啬恶寒,内气馁也。淅淅恶风,外体疏也。恶风未有不恶寒者,世俗相传,谓伤风恶风,伤寒恶寒,误人多矣。翕翕发热,乃气蒸湿润之热,比伤寒之干热不同。鼻鸣者,阳气上壅也。干呕者,阳邪上逆也。若外邪不解,势必传里。鼻鸣干呕便是传入阳明之候。是以呕则传,不呕则不传也。故用桂枝汤解肌表之阳邪,而与发汗驱出阴寒之法,迥异乎角立①[注:对立]也。

太阳病,头痛发热,汗出恶风者,桂枝汤主之。

太阳病,外证未解,脉浮弱者,当以汗解,宜桂枝汤。

外证未解,曾服过发汗药可知。

太阳病,发热汗出者,此为营弱卫强,故使汗出。欲救邪风者,宜桂枝汤。

卫得邪助而强,营无邪助,故为弱也。

病人藏无他病,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,此为卫气不和也,先其时发汗则愈,宜桂枝汤主之。

里无宿病,而表中风邪,汗出不愈者,必是卫气不和之故,设入于营,则里已近灾,未可宴然①[注:安定貌;平安貌]称无病矣。时发热者,有时发热,有时不热,故先于未发热时,用解肌之法也。

病常自汗出者,此为营气和。营气和者外不谐,以卫气不共营气和谐故尔,以营行脉中,卫行脉外,复发其汗,营卫和则愈,宜桂枝汤。

此明中风病,所以卫受风邪,营反汗出之理,见营气本和,以卫受风邪,不能内与营气和谐,汗但外泄,虽是汗出,复宜发汗,使风邪外出,则卫不强而与营和矣。

太阳病,初服桂枝汤,反烦不解者,先刺风池、风府,却与桂枝汤则愈。

服汤反烦,必服药时不如法,不啜热粥助药力,肌窍未开,徒用引动风邪,漫无出路,势必内入而生烦也。中风未传变者,舍桂枝解肌,别无治法,故刺后仍服桂枝汤则愈。今虽不用刺法,此义不可不讲。

《内编》②[注:疑为吕复《伤寒内外编》中的《内编》]云:服桂枝汤反烦不解,本汤加羌、辛、藁本,通其督脉者愈,即是刺风池、风府之意。

《内经》云:“有病汗出而身热者,风也。汗出而烦满不解者,厥也。”病名风厥,言烦满不解,必致传入阴经而发热厥也。

太阳病,头痛,至七日已上自愈者,以行其经尽故也。若欲作再经者,针足阳明,使经不传则愈。

针足阳明,言刺冲阳,使邪归并阳明,不犯他界也,他经则不然。盖阳明中土,万物所归,无所复传之地也。或言伤寒多有六七日尚头痛不止者,《经》言“七日太阳病衰,头痛少愈”,则知其病六日犹在太阳,至七日而始衰也。所谓“七日经尽”者,言邪气虽留于一经,而人之营卫流行,六日周遍六经,至七日复行受邪之经,正气内复,邪气得以外解也。若七日不罢,则邪热势盛,必欲再经而解,非必尽如一日太阳,二日阳明,六日传尽六经之为准则也。

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,十二日愈。

风邪虽去,而阳气之扰攘,未得遽宁。俟十二日再周一经,则余邪尽出,必自愈矣。当静养以需,不可喜功生事也。

太阳病,外证未解者,不可下也,下之为逆。欲解外者,宜桂枝汤主之。

下之为逆,不独指变结胸等证而言,即三阴坏病,多由误下所致也。

太阳病,先发汗不解,而复下之,脉浮者不愈,浮为在外,而反下之,故令不愈。今脉浮,故知在外,当须解外则愈,宜桂枝汤主之。

虽已下而脉仍浮,表证未变者,当急解其外也。

夫病脉浮大,问病者,言但便鞕耳,设利之为大逆,硬为实,汗出而解,何以故?脉浮当以汗解。鞕、硬同。

脉浮为邪在表,其人大便虽数日不行,不足虞①[注:担心;忧虑。]也。设里实燥结,必腹胀硬满,又不得不从证下之,以其证急也。即如阳明例中,有“脉浮而大,心下反硬,有热属,藏者攻之,不令发汗”一条,以其燥屎逆攻脾藏,所以心下反硬,不可泥心下为阳分,脉浮为表邪,而行发汗也。此则病人津液素槁,大便但硬而无所苦,亦不致于结痛攻脾,只宜小建中汤多加胶饴以和之,表解热除而津回,大便自通矣。不得已用导法可也,设误用承气攻之,则表邪内犯,故为大逆,与寸口脉浮大,而医反下之,此为大逆同意,是皆凭脉不凭证也。

欲自解者,必当先烦,乃有汗而解,何以知之?脉浮,故知汗出解也。

天地郁蒸①[注:闷热]而雨作,人身烦闷而汗作,气机之动也。气机一动,则其脉必与证相应,故脉浮而邪还于表,才得有汗,而外邪尽从外解。设脉不以浮应,则不能作汗,其烦即为内入之候,又在言外矣。

桂枝本为解肌,若其人脉浮紧,发热汗不出者,不可与也。常须识此,勿令误也。

寒伤营之脉证,不可误用桂枝汤,以中有芍药收敛寒邪,漫无出路,留连肉腠,贻患无穷,故为首禁。

凡服桂枝汤吐者,其后必唾脓血也。

桂枝辛甘,本胃所喜,服之反吐,其人湿热素盛可知矣。湿热更服桂枝,则热愈淫溢上焦,蒸为败浊,故必唾脓血也。

酒客病,不可与桂枝汤,得汤则呕,以酒客不喜甘故也。

酒为湿热之最,酒客平素湿热搏结胸中,才挟外邪,必增满逆,所以辛甘之法不可用,则用辛凉以撤其热,辛苦以消其满,自不待言矣。后人不察,每以葛根为酒客所宜,殊不知又

犯太阳经之大禁也。

上为桂枝汤三禁。

已上风伤卫。

太阳病,或已发热,或未发热,必恶寒,体痛,呕逆,脉阴阳俱紧者,名曰伤寒。

凡伤寒必恶寒发热,体痛,呕逆,脉阴阳俱紧,或未发热者,寒邪初入,尚未郁而为热也。仲景虑恶寒体痛呕逆,又未发热,恐误认直中阴经之证,早于辨证之先,首揭此语以明之。

病人身大热,反欲得近衣者,热在皮肤,寒在骨髓也。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,寒在皮肤,热在骨髓也。

恶寒为寒在表,或身热恶寒,为热在皮肤,寒在骨髓者,皆误也。而《活人书》以此为表里言之,详仲景论,止分皮肤骨髓而不曰表里者,盖以皮、肉、脉、筋、骨五者,主于外而充于身者也。惟曰藏曰府,方可言里。可见皮肤即骨髓之上,外部浮浅之分。骨髓即皮肤之下,外部深沉之分,与经络属表、藏府属里之例不同。凡虚弱素寒之人,感邪发热,热邪浮浅,不胜沉寒,故外怯而欲得近衣,此所谓热在皮肤,寒在骨髓,药用辛温汗之。至于壮盛素热之人,或酒客辈感邪之初,寒未变热,阴邪闭其伏热,阴凝于外,热郁于内,故内烦而不欲近衣,此所谓寒在皮肤,热在骨髓,药用辛凉必矣。一发之后,表解正和,此仲景不言之妙。若以皮肤为表,骨髓为里,则麻黄汤证,骨节疼痛,其可名为有表复有里之证耶?

伤寒一日,太阳受之,脉若静者为不传。颇欲吐,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。伤寒二三日,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。

此条言病欲传不传之候,以此消息,盖营起中焦,以寒邪伤营,必脉紧无汗,故欲传则欲吐,躁烦,脉数急也。若风伤卫,则自汗脉缓,故欲传,但有干呕而无吐,亦无躁烦脉数急之例也。

太阳病,头痛发热,身疼腰痛,骨节疼痛,恶风,无汗而喘者,麻黄汤主之。

人身之阳,既不得宣越于外,则必壅寒于内,故令作喘。寒气刚劲,故令脉紧耳。汗者血之液,血为营,营强则腠理闭密,虽热汗不出,故以麻黄汤重剂发之,《内经》所谓“因于寒,体若燔炭,汗出而散”是也。麻黄发汗最猛,故以桂枝监之,甘草和之,杏仁润下以止喘逆也。方后著云“不须啜粥”者,伤寒邪迫于里,本不能食,若强与食,反增其剧也。

脉浮者,病在表,可发汗,宜麻黄汤。脉浮而数者,可发汗,宜麻黄汤。

脉浮而紧,当用麻黄。若浮而不紧,虽有似乎中风,然有汗无汗迥异,故不复言病证耳。至于浮数,其邪变热已极,并宜麻黄发汗无疑也。

伤寒发汗,解半日许,复烦,脉浮数者,可更发汗,宜桂枝汤主之。

明系汗后表疏,风邪袭入所致,宜改用桂枝汤者,一以邪传卫分,一以营虚不能复任麻黄也。

伤寒不大便六七日,头痛有热者,与承气汤。其小便清者,知不在里,仍在表也,当须发汗。若头痛者必衄,宜桂枝汤。

六七日不大便,明系里热,况有热以证之,更无可疑,故虽头痛,必是阳明热蒸,可与承气汤。然但言可与,不明言大小,其旨原不在下,不过借此以证有无里热耳。若小便清者,为里无热,邪未入里可知,则不可下,仍当散表,以头痛有热,寒邪怫郁于经,势必致衄。然无身疼目瞑,知邪气原不为重,故不用麻黄而举桂枝,以解散营中之邪热,则寒邪亦得解散矣。

太阳病,脉浮紧,无汗,发热,身疼痛,八九日不解,表证仍在,此当发其汗,麻黄汤主之。服药已微除,其人发烦目瞑,剧者必衄,衄乃解,所以然者,阳气重故也。

世本“麻黄汤主之”,在“阳气重故也”下,今正之。

服药已微除,复发烦者,余邪未尽也。目瞑烦剧者,热盛于经,故迫血妄行而为衄,衄则余热随血而解也。以汗后复衄,故为阳气重也。或言汗后复衄,而热邪仍未尽,重以麻黄汤散其未尽之邪,非也,若果邪热不尽,则“衄乃解”三字从何着落?八九日不解,则热邪伤血已甚,虽急夺其汗,而营分之热不能尽除,故必致衄,然后得以尽其余热也。将衄何以目瞑?以火邪载血而上,故知必衄乃解。《内经》曰“阳络伤则血外溢,血外溢则衄”,又云“阳气盛则目瞑,阴气盛则目瞑”,以阳邪并于阴,故为阴盛也。

太阳病,脉浮紧,发热,身无汗,自衄者愈。

衄血成流,则邪热随血而散,夺血则无汗也。设不自衄,当以麻黄汤发之,发之而邪解,则不衄矣。发之而余邪未尽,必仍衄而解。

伤寒,脉浮紧,不发汗,因致衄者,麻黄汤主之。

脉浮紧,当以汗解,失汗则邪郁于经不散而致衄,衄必点滴不成流,此邪热不得大泄,病必不解,急宜麻黄汤汗之,夺汗则无血也。

仲景云“衄家不可发汗”,“亡血家不可发汗”,以久衄无血已多,故不可发汗复夺其血也。此因当汗不汗,热毒蕴结而成衄,故宜发其汗,则热得泄而衄自止矣。

伤寒二三日,心中悸而烦者,小建中汤主之。呕家不可用建中汤,以甜故也。

阳气内虚而心悸,阴气内虚而心烦,将来邪与虚搏,必致危困,急用建中养正祛邪,庶免内入之患。又虑心悸为水饮停蓄,烦为心气不宁,故复以呕证之。盖呕为湿热在膈上,故禁甜味恋膈耳。

按:小建中本桂枝汤,风伤卫药也,中间但加倍芍以缓其脾,使脾胃行其津液,则营卫自和,即命之曰建中,其旨微矣。

脉浮紧者,法当身疼痛,宜以汗解之,假令尺中迟者,不可发汗,何以知其然?以营气不足血少故也。

尺中脉迟,不可用麻黄发汗,当频与小建中和之,和之而邪解,不须发汗,设不解,不妨多与,俟尺中有力,乃与麻黄汗之可也。

脉浮数者,法当汗出而愈,若下之而身重心悸者,不可发汗,当自汗出乃解,所以然者,尺中脉微,此里虚,须表里实,津液自和,便自汗出愈。

误下身重心悸,纵脉仍浮数,亦不可复发其汗。设尺脉微,为里阴素虚,尤为戒也。脉浮而数,热邪已甚,将欲作汗也,反误下之,致汗湿内外留著,所以身重心悸,当与小建中和其津液,必自汗而愈。

伤寒,头痛,翕翕发热,形象中风,常微汗出自呕者,下之益烦,心中懊侬如饥,发汗则致痉,身强难以屈伸,熏之则发黄,不得小便,久则发咳唾。

阳虚多湿之人,虽感寒邪,亦必自汗发热而呕,有似中风之状,发散药中,便须清理中气以运痰湿,则表邪方得解散。设有下证,则宜渗利小水为主,若误用正汗正下法治之,便有如下变证也。

伤寒,发热头痛,微汗出,发汗则不识人,熏之则喘,不得小便,心腹满,下之则短气,小便难,头痛项强,加针则衄。

阴虚多火之人,才感外邪,便发热头痛倍常,即辛凉发散药中,便宜保养阴血。设用辛热正发汗药,津液立枯,邪火弥炽,遂致烦乱不识人也。若误熏误下温针,宁无若是变证乎?

已上寒伤营。

寸口脉浮而紧,浮则为风,紧则为寒,风则伤卫,寒则伤营,营卫俱病,骨节烦疼,当发其汗也。

太阳中风,脉浮紧,发热,恶寒,身疼痛,不汗出而烦躁者,大青龙汤主之。若脉微弱,汗出,恶风者,不可服,服之则厥逆,筋惕肉𥆧,此为逆也,以真武汤救之。

宗印①[注:即《伤寒论宗印》,书名。八卷。清代医家张志聪撰。]无后六字,世本作“大青龙汤主之”,今依《尚论》改正。

天地郁蒸,得雨则和,人身烦躁,得汗则解。大青龙证,为其身中原有微汗,寒邪郁闭,不能透出肌表,由是而发烦躁,与麻黄汤证之无汗者迥殊,故用之发汗以解其烦躁也,所以暴病便见烦躁,信为营卫俱伤无疑。此方原为不得汗者取汗,若汗出之烦躁,全非郁蒸之比,其不借汗解甚明,加以恶风脉微弱,则是少阴亡阳之证。若脉浮弱汗出,恶风而不烦躁,即是太阳中风之证,皆与此汤不相涉也。误用此汤,宁不致厥逆惕𥆧而速其阳之亡耶?

按:误服大青龙亡阳,即当用四逆汤回阳,乃置而不用,更推重真武一汤以救之者,其义何居?盖真武者,北方司水之神,龙惟借水,可能变化。设真武不与之水,青龙不能奋然升天可知矣,故方中用茯苓、白术、芍药、附子,行水收阴醒脾崇土①[注:重视脾胃]之功,多于回阳,名为真武汤,乃收拾分驰离绝之阴阳,互镇于少阴北方之位,全在收拾其水,使龙潜而不驰见也。设有一毫水气上逆,龙即遂升腾变化,纵独用附子、干姜以回阳,其如魄汗不止,何哉?人身阳根于阴,其亡阳之证,乃少阴肾中之真阳飞越耳,真阳飞越,亟须镇摄归根,阳既归根,阴必翕然②[注:和顺貌]从之,阴从则水不逆,而阳不孤矣,岂更能飞越乎?

伤寒脉浮缓,身不疼,但重,乍有轻时,无少阴证者,小青龙汤发之。

世本作大青龙汤发之,从《内编》改正。

按:前条“脉浮紧,身疼,不汗出而烦躁”,皆伤寒营之候,惟烦为风伤卫,反以“中风”二字括其寒证,处方全用麻黄汤,加石膏以解内烦,姜、枣以和营气也。此脉浮缓,身不疼,皆风伤卫之证,惟身重为寒伤营血,然乍有轻时,不似伤寒之身重而烦疼,骨节腰痛,亦无少阴之身重但欲寐,昼夜俱重也。身重者,寒也,乍轻者,风也,虽营卫并伤,实风多寒少,反以“伤寒”二字括其风证,处方用桂枝加麻黄以散寒。盖营卫郁热,必作渴引饮,然始病邪热未实,水不能消,必致停饮作咳,故先用半夏以涤饮,细辛、干姜以散结,五味以收津,恐生姜辛散,领津液上升,大枣甘温,聚水饮不散,故去之。发之者,发散风水之结,非大发汗也。仲景又申明无少阴证者,以太阳与少阴合为表里,其在阴精素虚之人,表邪不俟传经,早从膀胱袭入肾藏者有之,况两感夹阴等证,临病犹当细察。设少阴不亏,表邪安能飞渡,而见身重欲寐等证耶?故有少阴证者,不得已而

行表散,自有温经散邪,两相绾照①[注:绾(wǎn晚)照:联系对照。]之法,岂可竟用青龙,立铲孤阳之根乎?

伤寒表不解,心下有水气,干呕发热而咳,或渴,或利,或噎,或小便不利,少腹满,或喘者,小青龙汤主之。

此即前证发迟而致水饮停畜也。水寒相搏,则伤其肺。人身所积之饮,或上或下,或热或冷,各自不同,而肺为总司,但有一二证见,即水逆之应,便宜小青龙汤散邪逐水,不欲如大青龙兴云致雨之意也。

若微利者去麻黄,加荛花如鸡子大,熬,令赤色。若渴者,去半夏,加栝萎根三两。若噎者,去麻黄,加附子一枚炮。若小便不利少腹满,去麻黄,加茯苓四两。若喘者,去麻黄,加杏仁半升,去皮尖。

本方主发散,故用麻黄。若主利水,多去麻黄,而加行水药也。荛花利水,水去利自止。噎者,水寒之气相搏于里,故去麻黄而加附子。

伤寒,心下有水气,咳而微喘,发热不渴,小青龙汤主之。服汤已,渴者,此寒去欲解也。

世本“小青龙汤主之”在“寒去欲解也”下,错简②[注:错简:竹简前后次序错乱 后指古书中文字次序错乱。]也。

风寒挟水饮上逆,津液虽有阻滞而未即伤,故不渴。服汤后,饮与津液俱亡,故反渴。渴则知津液暴伤而未得复,是为寒去欲解之征,所以虽渴而不必复药,但当静俟津回可也。

咳而微喘,为水饮泛溢,今水去而渴,与水逆而渴不同。

已上营卫俱伤。

咽喉干燥者,不可发汗。

其人胃家津液素亏,所以咽中干燥,若不慎而误发其汗,重夺津液,而成喉痹唾脓血也。此与咽中闭塞,似同实异,此戒发汗以夺阳明之津,彼戒发汗以夺少阴之血也。

淋家不可发汗,发汗必便血。

淋家膀胱素伤,更汗则愈扰其血,故从溺而出也。

疮家虽身疼痛,不可发汗,发汗则痉。

疮家肌表素虚,营血暗耗,更发其汗,则外风袭虚,内血不营,必致痉也。

衄家不可发汗,汗出必额上陷脉紧急,直视不能瞬,不得眠。

久惯衄家,清阳之气素伤,更发其汗,以虚其虚,则两额之动脉必陷,故眦①[注:眼角]急不能卒视,不得眠。盖目与额皆阳明部分也。此与“伤寒,脉浮紧,不发汗,因致衄者”,虚实悬殊,不可不辨。

亡血家不可发汗,发汗则寒栗而振。

血亡则阳气孤而无偶,汗之则阳从汗越,所以不发热而反寒栗也。

汗家重发汗,必恍惚心乱,小便已,阴疼。

平素多汗,更发其汗,则心藏之血伤,而心神恍惚,膀胱之血亦伤,而便已阴疼也。

咽中闭塞,不可发汗,发汗则吐血,气欲绝,手足厥冷,欲得蜷卧,不能自温。

其人肾藏真阳素亏,故咽中闭塞,汗之则并夺其阳,血无所依,即吐血,厥冷,蜷卧,非四逆汤温经回阳可拟也。

咳而小便利,若失小便者,不可发汗,汗出则四肢厥冷。

咳而小便失者,膀胱虚寒也。发汗必传少阴,而成四肢逆冷矣。

诸脉得数动微弱者,不可发汗,发汗则大便难,腹中干,胃燥而烦。

脉虽动数,而微弱者,为表虚自汗,汗之更竭其津,必胃干烦躁也。

诸逆发汗,病微者难差,剧者言乱,目眩者死。差、瘥同。

诸逆发汗,言凡有宿病之人,阴血本虚,若误用汗剂重夺其血,则轻者必重,重者转剧,剧者言乱目眩,以虚热生风,风主眩晕故也。

咽喉干燥,不可发汗,常器之①[注:即常颖士。宋代医家。]云与小柴胡汤。石顽曰宜小建中。淋家不可发汗,发汗必便血,常云猪苓汤。石顽曰未汗黄芪建中。疮家不可发汗,王日休②[注:明代医家。撰《伤寒补遗》,后佚。]云小建中加归芪,常云误汗成痉,桂枝加葛根汤。石顽曰漏风发痉,桂枝加附子汤。衄家不可发汗,许叔微云黄芪建中,夺汗动血,加犀角。吕沧洲③[注:即吕复。元明间医家,字元膺,号沧州。撰《长沙伤寒十释》等书。]云小建中加葱豉,误汗直视者不治。亡血家不可发汗,常云小柴胡加芍药。石顽曰黄芪建中,误汗振栗,苓桂术甘汤加当归。咽中闭塞不可发汗,庞安常④[注:即庞安时。宋代医家,自号蕲水道人。撰《伤寒总病论》等书。]云甘草干姜汤。孙兆⑤[注:北宋医家。撰《伤寒方》等书。]云黄芪建中加葱豉。误汗吐血,炙甘草汤。厥冷当归四逆。咳而失小便者,不可发汗,郭白云①[注:即郭雍。宋代医家,字子和,号白云。撰《伤寒补亡论》。]云甘草干姜汤,当归四逆汤。石顽曰未汗甘草干姜加葱豉,误汗厥冷,当归四逆,汗后小便反数,茯苓甘草汤。诸脉得数动微弱者,不可发汗,郭云小建中汤。王云误汗烦躁便难者,炙甘草汤。汗家重发汗,小便已阴疼者,常云一味禹余粮散。王云用禹余粮、赤石脂、生梓白皮、赤小豆等分,捣筛蜜丸弹丸大,水煮日二服。

已上宿病禁汗例。

太阳病欲解时,从已至未上。

凡病欲解之时,必从其经气之王②[注:通“旺”。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:“治其王气,是以反也。”]。太阳者,盛阳也,故从巳午未之王时而病解。

上条太阳经自解候。

太阳中篇

中风发热,六七日不解而烦,有表里证,渴欲饮水,水入即吐者,名曰水逆,五苓散主之,多饮暖水,汗出愈。

伤风原有汗,以其有汗也,延至日久,不行解肌之法,汗出虽多,徒伤津液,表终不解,转增烦渴,邪入于府,饮水则吐者,名曰水逆,乃热邪挟积饮上逆,以故外水格而不入也。服五苓散后,频溉热汤,得汗则表里俱解,所以一举两得之也。膀胱为津液之府,用以通调水道,则火热自化,津液得全矣。

发汗后,水药不得入口为逆,若更发汗,必吐下不止。

水药不得入口为逆,言水逆也。若更发汗,必吐下不止者,以其原有蓄积痰饮,发汗徒伤胃中清阳之气,必致中满,若更与发汗,则水饮上蒸而为吐逆,下渗而为泄利矣。凡发汗药皆然,不独桂枝当禁,所以太阳水逆之证,不用表药,惟五苓散以导水,服后随溉热汤以取汗,所谓两解表之法也。

太阳病,发汗后大汗出,胃中干,烦躁不得眠,欲得饮水者,少少与饮之,令胃气和则愈。若脉浮小便不利,微热消渴者,与五苓散主之。

不行解肌,反行发汗,致津液内耗,烦躁不眠,求救于水,若水入不解,脉转单浮,则无他变而邪还于表矣。脉浮本当用桂枝,何以变用五苓耶?盖热邪得水,虽不全解,势必衰其大半,所以邪既还表,其热亦微,兼以小便不利,证成消渴,则府热全具,故不单解而从两解也。

发汗已,脉浮数,烦渴者,五苓散主之。

脉浮数而烦渴,则津液为热所耗而内燥,里证具矣。津液内耗,宜用四苓以滋其内,而加桂以解其外,则术用苍,桂用枝,从可推矣。

凡方中用一“桂”字,不分桂枝、肉桂者皆然,非独此也。

病在阳,应以汗解之,反以冷水潠之,若灌之,其热被劫不得去,弥更益烦,肉上粟起,意欲饮水,反不渴者,服文蛤散,若不差者,与五苓散。

此条旧与小陷胸、白散合为一条,殊不可解。盖表邪不从表散,反灌以水劫其邪,必致内伏,或入少阴之经,或犯太阳之本,故以二汤分主。按:文蛤为止渴圣药,仲景取治意欲饮水而反不渴者,其意何居?盖水与邪气渗入少阴之经,以其经脉上循喉咙,故意欲饮水,缘邪尚在经中,未入于里,故反不渴,斯时不用咸寒收阴泻阳,使邪留变热,必致大渴引饮也,所以《金匮》云“渴欲饮水不止者,文蛤散主之”,则知文蛤专治内外水饮也。服文蛤不差,知邪不在少阴之经,定犯膀胱之本,当与五苓散无疑。

身热皮粟不解,欲引衣自覆,若以水潠之洗之,益令热不得出,当汗而不汗则烦,假令汗出已,腹中痛,与芍药三两,如上法。

身热皮粟不解,欲引衣自覆者,此热在皮肤,寒在骨髓也,法当汗出而解,反潠洗以水,致令寒热内伏不出,虽烦而复畏寒,似渴而仍不渴,似乎邪客少阴之经,及与文蛤散不差,其邪定匿膀胱,故与五苓两解之法,服后汗出,而腹中反痛者,此又因五苓药引阳邪内陷之故。但阳邪内陷,曷不用小建中,而反与芍药?又云“如上法”,何耶?盖平昔阴气内虚,阳邪内陷之腹痛,当与小建中和之,误用承气下药,致阳邪内陷之腹痛,则宜桂枝加芍药和之。因五苓利水,而引阳邪内陷之腹痛,仍用五苓加芍药和之。三法总不离乎桂枝、芍药也。“如上法”者,言即入于先前所服之药内也。

伤寒,汗出而渴者,五苓散主之。不渴者,茯苓甘草汤主之。

汗出而渴者用五苓散,以邪气犯本,必小便不利也。若汗出不渴,而小便虽不利,知邪热骎骎①[注:迅疾貌]欲犯膀胱,而犹未全犯本也,故用桂枝汤中三,五苓散中之一,少示三表一里之意为合剂耳。

太阳病,小便利者,以饮水多,必心下悸。小便少者,必苦里急也。

小便利者,以饮水过多,水与邪争,必心下悸也。小便少者,必苦里急,明是邪热足以消水,故指为里证已急也。观上条“不渴者,茯苓甘草汤主之”,治法具矣。

已上风伤卫犯本。

太阳病不解,热结膀胱,其人如狂,血自下,下者愈。其外不解者,尚未可攻,当先解外。外解已,但少腹急结者,乃可攻之,宜桃核承气汤。

邪热搏血,结于膀胱,必沸腾而侮心火,故其人如狂,见心虽未狂,有似乎狂,以血为阴类,不似阳邪内结之狂越也。血自下者,邪热不留,故愈。若少腹急结,则膀胱之血虽畜而不行,须先解外乃可攻,其攻法亦自不同,必用桃仁增入承气以达血所,仍加桂枝分解外邪,即如五苓、大柴胡两解表里同义。

太阳病六七日,表证仍在,脉微而沉,反不结胸,其人发狂者,以热在下焦,少腹当硬满,小便自利者,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,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,抵当汤主之。

此条之证,较前条更重,且六七日表证仍在,曷为不先解其外耶?又曷为攻里药中不兼加桂枝耶?以脉微而沉,反不结胸,知邪不在上焦而在下焦也。若少腹硬满,小便自利,则其人之发狂者,为血畜下焦无疑,故下其血自愈。盖邪结于胸,则用陷胸以涤饮,邪结少腹,则用抵当以逐血,设非此法,则少腹所结之血,既不附气而行,更何药可破其坚垒哉!

太阳病,身黄,脉沉结,少腹硬,小便不利者,为无血也。小便自利,其人如狂者,血证谛也,抵当汤主之。

血证为重证,抵当为重药,恐人当用而不敢用,故重申其义。言身黄、脉沉结、少腹满三者,本为畜血之证,然只见此,尚与黄相邻,必其人如狂,小便自利,为血证无疑。设小便不利,乃热结膀胱,无形之气病,为发黄之候也。其小便自利,则膀胱之气化行,然后少腹结满者,允①[注:确实]为有形之畜血也。

伤寒有热,少腹满,应小便不利,今反利者,为有血也,当下之,不可余药,宜抵当丸。

变汤为丸者,恐荡涤之不尽也,煮而连滓服之,与大陷胸丸同意。

已上寒伤营犯本。

太阳下篇

太阳病三日,已发汗,若吐,若下,若温针,仍不解者,此为坏病,桂枝不中与也,观其脉证,知犯何逆,随证治之。

相传伤寒过经日久,其证不解,谓之坏病,遂与过经不解之病无辨,仲景止言三日,未尝言过经日久不痊也。所谓坏病者,言误汗吐下温针,病仍不解,表证已罢,邪气入里,不可复用桂枝也。设桂枝证尚在,不得谓之坏病矣。至于过经不解,不但七日传之不尽,即十余日、十三日尚有传之不尽者,其邪犹在三阳留恋,故仲景主以大柴胡,柴胡、芒硝调胃承气,随证虚实而解其热也。《经》云:七日太阳病衰,头痛少愈。可见太阳一经,有行之七日已上者。太阳既可羁留多日,则阳明少阳亦可羁留,过经漫无解集矣。若谓六经传尽,复传太阳,必无是理,惟病有传过三阴而脉续浮发热者,此正气内复,迫邪出外而解,必不复传也,岂有厥阴两阴交尽于里,复从皮毛再入太阳之事耶?

太阳病发汗,汗出不解,其人仍发热,心下悸,头眩,身𥆧动,振振欲擗地者,真武汤主之。

此本误用大青龙因而致变者立法也。汗出虽多,而热不退,则邪未尽而正已大伤。况里虚为悸,上虚为眩,经虚为𥆧,身振振摇,无往而非亡阳之象,所以行真武把关坐镇之法也。

太阳病,发汗,遂漏不止,其人恶风,小便难,四肢微急,难以屈伸者,桂枝加附子汤主之。

大发其汗,致阳气不能卫外,而汗漏不止,即“如水流漓”之互辞也。恶风者,腠理大开,为风所袭也。小便难者,津液外泄,而不下渗,兼卫气外脱,而膀胱之气化不行也。四肢微急,难以屈伸者,过汗亡阳,筋脉失养,兼袭虚风而增其劲也,故加附子于桂枝汤内,温经散寒。用桂枝汤者,和在表之营卫。加附子者,壮在表之元阳,本非阳虚,是不用四逆也。

发汗后,身疼痛,脉沉迟者,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,人参三两,新加汤主之。

此本桂枝证,误用麻黄,反伤营血,阳气暴虚,故脉反沉迟而身痛也。此脉沉迟与尺迟大异,尺迟乃元元素虚,此六部皆沉迟,为发汗新虚,故仍用桂枝和营,加芍药收阴,生姜散邪,人参辅正,名曰新加汤,明非桂枝旧法也。

发汗后腹胀满者,厚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主之。

吐下腹胀为实,以邪气乘虚入里也。此本桂枝证,误用麻黄发汗,津液外泄,脾胃气虚,阴气内结,壅而为满,故以益脾和胃降气涤饮为治也。

发汗后,其人脐下悸者,欲作奔豚,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。

汗本心之液,发汗后脐下悸者,脾气虚而肾气发动也,明系阴邪留着,欲作奔豚之证,肾邪欲上凌心,故脐下先悸。取用茯苓桂枝,直趋肾界,预伐其邪,则中宫①[注:指脾胃]始得宁静耳。

发汗过多,其人叉手自冒心,心下悸,欲得按者,桂枝甘草汤主之。

发汗过多,误用麻黄也,误汗伤阳,胸中阳气暴虚,故叉手冒心,虚而欲得按也。本桂枝证,故仍用桂枝甘草汤,以芍药助阴,寒枣行津,汗后阳虚,故去之。

未持脉时,病人叉手自冒心,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,此必两耳聋无闻也,所以然者,以重发汗,虚,故如此。

此示人推测阳虚之一端也,阳虚耳聋,与少阳传经耳聋迥别,亟宜固阳为要也。叉手冒心,加之耳聋,阳虚极矣。尝见汗后阳虚耳聋,诸医施治,不出小柴胡加减,屡服愈甚,必大剂参附,庶可挽回也。

太阳病,当恶寒发热,今自汗出,不恶寒发热,关上脉细数者,以医吐之故也。一二日吐之者,腹中饥,口不能食。三四日吐之者,不喜糜粥,欲食冷食,朝食暮吐,以医吐之所致也,此为小逆。

解肌之法,解散肌表风邪,全不伤动脾胃,若舍此而妄行吐法,吐中亦有发散之义,所以不恶寒发热,而反见胃病也。一二日病在太阳,吐之则腹中饥,口不能食,三四日病在阳明,吐之则不喜糜粥,欲食冷食,皆胃气受伤之故也。然朝食暮吐,脾中之真阳亦伤,而不能消谷,故为小逆。

关上脉细数者,明系吐伤阳气所致。尝见外感之脉,人迎细弱,而气口连寸反滑数,大于人迎者,以其曾经涌吐伤胃,胃气上乘于肺故也。

太阳病吐之,但太阳病当恶寒,今反不恶寒,不欲近衣,此为吐之内烦也。

此以吐而伤胃中之阴,故内烦不欲近衣,虽显虚烦之证,较关上脉细数而成虚热,朝食暮吐,脾胃两伤者稍轻,虽不致逆,医者能无过乎?

太阳病下之后,其气上冲者,可与桂枝汤,方用前法。若不上冲者,不可与之。

误下而阳邪内陷,然无他变,但仍上冲阳位,则可从表里两解之法,故以桂枝汤加于前所误用之药内,则表邪外出,里邪内出,即用桂枝加大黄汤之互辞也。若不上冲,则里已受邪,不可与桂枝明矣。

太阳病下之后,脉促胸满者,桂枝去芍药汤主之。若微恶寒者,去芍药,方中加附子汤主之。

误下脉促胸满,无下利不止汗出等证。但满而不痛,未成结胸,故仍用桂枝散邪。去芍药者,恐其复领阳邪下入腹中也。脉促虽表邪未尽,然胸但满而不结,则以误下而损其胸中之阳也,加以微恶寒,则并肾中之真阳亦损,而浊阴用事矣,故去芍药之阴,加附子以回阳也。设微见汗出恶寒,则阳虚已著,非阳邪上盛之比,是虽不言汗出,然由微恶寒,合上条胸满观之,则必有汗出,暗伏亡阳之机,故于去芍药方中加附子,庶免阳脱之变,可见阳虚则恶寒矣,又可见汗不出之恶寒即非阳虚矣。至若桂枝证误下,则又邪并阳明之府矣。

太阳病,下之微喘者,表未解故也,桂枝加厚朴杏仁汤主之。喘家作桂枝汤加厚朴杏子仁。

表邪因误下上逆,而见微喘,故仍用桂枝解表,加厚朴杏仁以下其气。若下利不止,而加上气喘急者,乃是上争下夺,倾危之象,非桂枝所宜也。

按:寒伤营则喘,风伤卫则咳,此本风伤卫证,因误下而引风邪入犯营分,故微喘也。其寒伤营无汗证,亦有咳者,乃发热引饮水畜之故,否则营卫俱伤之证耳。

太阳病下之,其脉促,不结胸者,此为欲解也。脉浮者必结胸也,脉紧者必咽痛,脉弦者必两胁拘急,脉细数者头痛未止,脉沉紧者必欲呕,脉沉滑者协热利,脉浮滑者必下血。

脉促为阳邪上盛,反不结聚于胸,则阳邪未陷,可勃勃从表出矣,故为欲解也。脉浮者必结胸,即指促脉而申之,见促脉而加之以浮,故必结胸也。“浮”字贯下四句,浮而紧必咽痛,浮而弦两胁拘急,浮而细数必头痛未止,皆太阳之脉,故主病亦在太阳之本位。设脉见沉紧,则阳邪已入阴分,但入而未深,仍欲上冲作呕,其无结胸咽痛等证,从可知矣。只因论中省用一个“促”字,三个“浮”字,后之读者遂眩,或谓紧者必咽痛,属少阴,惑之甚矣。沉滑为阳邪入阴,而主下利,浮滑则阳邪正在营分,扰其血而主下血也。夫太阳误下之脉,主病皆在阳在表,即有沉紧沉滑,亦不得以里阴名之也。

按:脉促不结胸者为欲解,可知里不受邪矣。若脉促胸满者,桂枝去芍药,微恶寒者,加附子,及后“并病①[注:见本书下卷《合病并病篇》]”例中葛根黄芩黄连汤证,亦是太阳之邪,因误下而陷于阳明所致。又厥阴例中脉促手足厥逆用灸一法,乃阳邪陷于阴分,则知脉促为阳邪郁伏,不与正气和谐之故,不当与结代浑称也。

王日休云:太阳病下之以后八证,其脉促,不结胸者为欲解,不必药,脉浮者必结胸,桂枝去芍药汤。脉紧者必咽痛,甘草汤。脉弦者两胁拘急,小柴胡加桂枝。脉细数者头痛未止,当归四逆汤。脉沉紧者必欲呕,甘草干姜汤加黄连。脉沉滑者协热利,白头翁汤。脉浮滑者必下血,芍药甘草汤加秦皮。

太阳病,先下之而不愈,因复发汗,以此表里俱虚,其人因致冒,冒家汗出自愈。所以然者,汗出表和故也。得里未和,然后复下之。

冒者,神识不清,似有物蒙蔽其外,所以必须得汗自解,未尝言用药也。得里未和,视其二便和否,再一分解其邪。若论用药,表无过建中,里无过大柴胡、五苓矣。

或云叉手自冒心曰冒,冒为发汗过多,胃中清阳气伤,故叉手自冒,必补气以助其作汗,宜小建中加参、芪频服乃差。若尺中迟弱者,更加熟附子三五分,可见昏冒耳聋,非大剂温补不能取效也。

太阳病未解,脉阴阳俱停,必先振栗汗出而解。但阳脉微者,先汗出而解。但阴脉微者,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,宜调胃承气汤主之。

病久不解,不过入阴入阳之二途,脉既阴阳两停,初无偏胜,可以解矣,犹必先振栗,始得汗出而解,虚可知也。设不振栗,则邪不能传之于表,而无从得汗可知也。然既云阴阳两停,则在先脉浮沉俱紧盛,今则浮沉俱不紧盛也,脉既阴阳两停,其传表传里未可预定。所以惟阳脉微者,方是邪不能传表,当从汗之而解。惟阴脉微者,方是邪不能传里,当从下之而解,此其故甚可思也。若非邪住不传之候,则阳脉微者当补其阳,阴脉微者当补其阴矣,岂有反汗之而伤其阳,下之而伤其阴哉?

太阳病,二三日不能卧,但欲起,心下必结,脉微弱者,此本有寒分也。反下之,若利止,必作结胸,未止者,四日复下之,此作协热利也。

二三日不能卧,但欲起,阳邪炽盛,逼处①[注:紧靠;邻接。]心,扰乱不宁,所以知其心下必结,然但显欲结之象,尚未至于结也。若其人脉微弱者,此平素有寒饮积于心膈之分,适与外邪相召,外邪方炽,其不可下明矣。反下之,若利止,则邪热乘虚入膈,必与寒痰上结。若利未止,因复下之,使阳邪不复上结,亦将差就错,因势利导之法。但邪热从表解极易,从里解极难。协热下利,热不尽,其利漫无止期,亦危道也。

大下之后复发汗,小便不利者,亡津液故也。勿治之,得小便利必自愈。

凡病若发汗,若吐,若下,若亡血,亡津液,阴阳自和者,必自愈。

其人已亡津液,复强责其小便,究令膀胱之气化不行,转增满硬胀喘者甚多,故宜以不治治之。

已上风伤卫坏证。

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,汗出而喘,无大热者,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。

发汗后饮水多者必喘,以水灌之亦喘。

本寒伤营麻黄汤证,乃误用桂枝汤固卫,寒不得泄,气逆变喘。然有大热者,恐兼里证,若无大热,为表邪实盛可知,乃与麻黄汤除去桂枝而加石膏。去桂者,恐复助营热,已误不可再误也。加石膏者,用以泄营中之热也。至于内饮水多,外行水灌,皆足以敛邪闭汗而成喘,不独误行桂枝汤为然也。

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,若汗出而喘,无大热者,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。

易桂枝以石膏,少变麻黄之法,以治误汗而喘,当矣。误下而喘,亦以桂枝为戒,而不越此方者,何耶?盖中风伤寒,一从桂枝,一从麻黄,分途异治,由中风之误下而喘者,用厚朴杏仁加入桂枝汤中,则伤寒之误下而喘者,用石膏加入麻黄汤中,两不移易之定法也。

伤寒五六日,大下之后,身热不去,心下结痛者,未欲解也,栀子豉汤主之。

发汗,若下之,而烦热,胸中窒者,栀子豉汤主之。

发汗,吐下后,虚烦不得眠,若剧者,必反复颠倒,心中懊侬,栀子豉汤主之。

若少气者,栀子甘草豉汤主之。

若呕者,栀子生姜豉汤主之。愦、恼同。

胸中窒塞,窒比结痛则较轻也,虚烦不得眠,即下条“卧起不安”之互辞也。反复颠倒,心中懊侬,乃邪退正虚,而余邪阻滞,不能传散,无可奈何之状也。此时将汗之乎?下之乎?和之乎?温之乎?仲景巧用栀子豉汤,涌载其余邪于上,使一吐而尽传无余。然惟无形之虚烦,用此为宜。若涌吐实烦,仲景别有瓜蒂散,则非栀子所能也。乃因汗吐下后,胸中阳气不足,最虚之处,便是容邪之处,若正气暴虚,余邪不尽,则仲景原有炙甘草一法,宁敢妄涌以犯虚虚之戒?

伤寒下后,心烦腹满,卧起不安者,栀子厚朴汤主之。

满而不烦,即里证已具之实满。烦而不满,即表证未罢之虚烦。合而有之,且卧起不安,明是邪凑胸表腹里之间,故取栀子以快涌其胸中之邪,而合厚朴、枳实以泄腹中之满也。

伤寒,医以丸药大下之,身热不去,微烦者,栀子干姜汤主之。

丸药大下之,徒伤其中,而不能荡涤其邪,故栀子合干姜用之,亦温中散邪之法也。

凡用栀子豉汤,病人旧有微溏者,不可与服之。

旧有微溏,则大肠易动,服此不惟不能上涌,反为下泄也。

伤寒,脉结代,心动悸者,炙甘草汤主之。

或问炙甘草汤一证,但言脉结代心动悸,并不言从前所见何证,曾服何药所致。细绎①[注:探究。]其方,不出乎滋养真阴,回枯润燥,兼和营散邪之剂。必缘其人胃气素虚,所以汗下不解,胃气转伤,真阴槁竭,遂致心悸脉代,与水停心悸之脉,似是而非。水则紧而虚则代,加之以结,则知正气虽亏,尚有阳邪伏结,凌烁②[注:侵入。此指耗伤。]真阴,阴阳相搏,是以动悸不宁耳。邪留不解,阴已大亏,计惟润燥养阴,和营散邪,乃为合法。方中人参、甘草,补益胃气,桂枝、姜枣,调和营卫,麦冬、生地、阿胶、麻仁,润经益血,复脉通心,尚恐药力不及,更需清酒以协助成功。盖津液枯槁之人,预防二便秘涩之虞,其麦冬、生地,溥③[注:普遍。]滋膀胱之化源,麻仁、阿胶,专主大肠之枯约,免致阴虚泉竭,火燥血枯,此仲景救阴退阳之特识也。

伤寒,发汗已,身目为黄,所以然者,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。以为不可下也,于寒湿中求之。

伤寒发汗已,热邪解矣,何由反蒸身目为黄?所以然者,寒湿搏聚,适在躯壳之里,故尔发黄也。里者,在内之通称,非谓寒湿深入在里。盖身目正属躯壳,与藏府无关也。于寒湿中求之,即下文三法也。

伤寒瘀热在里,身必发黄,麻黄连轺赤小豆汤主之。

伤寒之邪,得湿而不行,所以热瘀身中而发黄,故用外解之法。设泥“里”字,岂有邪在里而反治其表之理哉?

伤寒身黄发热者,栀子檗皮汤主之。

热已发出于外,自与内瘀不同,正当随热势清解其黄,使不留于肌表之间。前条热瘀在里,故用麻黄发之。此条发热在表,反不用麻黄者,盖寒湿之证,难于得热,热则其势外出而不内入矣。所谓于寒湿中求之,不可泥伤寒之定法也。

伤寒七八日,身黄如橘子色,小便不利,腹微满者,茵陈蒿汤主之。小便当利,尿如皂角汁状,色正赤,一宿腹减,黄从小便去也。

色黄鲜明,其为三阳之热无疑。小便不利,腹微满,乃湿家之本证,不得因此指为伤寒之里证也。方中用大黄者,取佐茵陈栀子,建驱除湿热之功,以利小便,非用下也。然二便有偏阻者,有因前窍不利而后窍并为不通者,如阳明证不更衣①[注:古时指大、小便的婉辞]十日无苦,渴者与五苓散一条,非湿热挟津液下渗膀胱而致大便枯燥不通耶?此因湿热搏聚,小便不利,致腹微满,故少与大黄,同水道药,开泄下窍,则二便俱得通利,而湿热势杀②[注:消减;终止],得以分解矣。

或问仲景既云寒湿,而用药又皆祛湿热之味,其故何耶?盖始本寒湿袭于躯壳,久之阳气渐复,则郁发而为热矣。若泥“寒”字,全失移寒化热之义。

下之后,复发汗,必振寒,脉微细。所以然者,以内外俱虚故也。

误汗亡阳,误下亡阴,故内外俱虚。虽不出方,其用附子回阳,人参益阴,已有成法,不必赘也。

下之后,复发汗,昼日烦躁不得眠,夜而安静,不呕,不渴,无表证,脉沉微,身无大热者,干姜附子汤主之。

日多躁扰,夜间安静,则阴不病而阳病可知矣。无表证而脉沉微,则太阳之邪已尽矣。以下后复发汗,扰其虚阳,故用附子、干姜以温补其阳,不用四逆者,恐甘草恋胃故也。即自汗,小便数,咽干,烦躁,吐逆,用干姜、甘草以温胃复阳,不用四逆者,恐附子峻下故也。

发汗病不解,反恶寒者,虚故也,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。

未汗而恶寒,邪盛而表实,已汗而恶寒,邪退而表虚,阳虚则恶寒,宜用附子固矣。然既发汗不解,可知其热犹在也。热在而别无他证,自是阴虚之热,又当用芍药以收阴,此营卫两虚之救法也。

发汗后恶寒者,虚故也。不恶寒但热者,实也。当和胃气,与调胃承气汤。

恶寒者,汗出营卫新虚,故用法以收阴固阳而和其营卫。不恶寒者,汗出表气未虚,反加恶热,则津干胃实可知,故用法以泄实而和平。然曰“与”,似大有酌量,其不当径行攻下重虚津液,从可知矣。

伤寒医下之,续得下利清谷不止,身疼痛者,急当救里。后身疼痛,清便自调者,急当救表。救里宜四逆汤,救表宜桂枝汤。

下利清谷,阳气内微也。身体疼痛。表邪外盛也,法当急救其在里之微阳,俟其清便调和,则在里之阳已复,而身痛不止,明是营卫不和所致,又当急救其表,使外邪仍从外解。夫救里与攻里天渊,若攻里,必须先表后里,惟在里之阴寒极盛,恐阳气暴脱,不得不急救其里也。《厥阴篇》①[注:见本书上卷]下利腹胀,身体疼痛者,先温其里,乃攻其表,是互此意。

病发热头痛,脉反沉,若不差,身体疼痛,当救其里,宜四逆汤。

病发热头痛者,太阳伤寒,脉反沉者,其人本虚,或病后阳气弱也,虽脉沉体虚,以其有头痛表证,而用解肌药,病不差,反加身疼者,此阳虚阴盛可知,宜与四逆汤回阳散寒,不解表而表解矣。盖太阳膀胱为肾之府,肾中阳虚阴盛,势必传出于府,故宜四逆以消阴复阳。倘服四逆后,脉变浮数,仍身疼头痛热不止者,此里得药助,驱邪外散之候,仍少用桂枝汤佐其作汗,更不待言。

已上寒伤营坏证。

太阳病,得之八九日如疟状,发热恶寒,热多寒少,其人不呕,清便欲自可,一日二三度发,脉微缓者,为欲愈也。脉微而恶寒者,此阴阳俱虚,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,面色反有热色者,未欲解也,以其不能得小汗出,身必痒,宜桂枝麻黄各半汤。

太阳病,得之八九日,如疟状,发热恶寒,热多寒少,为自初至今之证。下文乃是以后拟病防变之辞,分作三节看:其人不呕,清便欲自可,一日二三度发,脉浮缓者,为欲愈,此一节乃表和无病,而脉微者,邪气微缓也,阴阳相等,脉证皆同,向安之兆,可不待汗而欲愈。若脉微而恶寒者,此阴阳俱虚,不可更汗更下更吐也,此一节宜①[注:锦章书局本作‘必’。]温之。面上反有赤色者,未欲解也,以不能得小汗出,其身必痒,桂枝麻黄各半汤,此一节必待汗而解也。

首节颇似小柴胡证,故以不呕清便自调证之。次节虽脉微恶寒,止宜小建中加黄芪,以温分肉,司开阖,原非温经之谓。后节“面色反有热色”,言表邪未尽,故宜各半,不可与“面合赤色”比类而观也。

太阳病发热恶寒,热多寒少,脉微弱者,此无阳也,不可复发其汗,宜桂枝二越婢一汤。

“无阳”乃无津液之通称,盖津为阳,血为阴也,无阳为脾胃衰,故不可更汗,然非汗则风寒终不解,惟取桂枝之二以治风邪,越婢之一以治郁热。越婢者,石膏之辛凉以化胃之郁热,则热化津生而脾气发越,得以行其胃液也。世本作“越婢”,言脾为小姑,比之女婢。若此则“越”字何义?二字便不贯矣,今从《外台方》正之。

服桂枝汤大汗出,脉洪大者,与桂枝汤如前法。若形如疟,日再发者,汗出必解,宜桂枝二麻黄一汤。

此风多寒少之证,服桂枝汤,治风而遗其寒,汗反大出,脉反洪大,似乎风邪再袭,故重以桂枝汤探之。若果风邪之故立解矣,若形如疟,日再发,此邪本欲解,终为微寒所持,故略兼治寒而汗出必愈也。

此条前半与《温热病篇》①[注:见本书下卷]白虎证第七条但少“大烦渴”一句,盖大烦渴,明热能消水,故为伏气,非略欲饮一二口即止也。

详此方与各半药品不殊,惟铢分②[注:分量]稍异,而证治攸③[注:相当于“所”]分,可见仲景于差多差少之间,分毫不苟也。

服桂枝汤或下之,仍头项强痛,翕翕发热无汗,心下满微痛,小便不利者,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。

治风而遗其寒,所以不解而证变,则在表之风寒未除,而在里之水饮上逆,故变五苓而用白术、茯苓为主治。去桂枝者,已误不可复用也。

张卿子①[注:即张遂辰。明末清初名医,字卿子,号相期。撰《张卿子伤寒论》等书。]曰:逐饮何不用橘皮、半夏,可见此停饮以胃虚,故无汗耳。

此条颇似结胸,所以辨为太阳表证尚在,全重在翕翕发热上。

发汗若下之,病仍不解烦躁者,茯苓四逆汤主之。

此大青龙证误施汗下而转增燥烦也。误汗则亡阳而表虚,误下则亡阴而里虚,阴阳俱虚,邪独不解,故生烦躁,用此汤以救之。盖烦为心烦,躁为肾躁,故用干姜、附子入肾以解躁,茯苓、人参入心以解烦也。

夫不汗出之烦躁,与发汗后之烦躁,毫厘千里,不汗出之烦躁,不辨脉而投大青龙,尚有亡阳之变,是则发汗后之烦躁,即不误在药,已误在汗矣。

伤寒若吐若下后,心下逆满,气上冲胸,起则头眩,脉沉紧,发汗则动经,身为振振摇者,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。

此小青龙证误施吐下而成也。心下逆满,气上冲胸,风邪搏饮壅寒于膈,所以起则头眩,因吐下后邪气乘虚入内,运动②[注:使……动]其饮也。脉见沉紧,明系寒邪留结于中,若但发汗,以强解其外,外虽解而津液尽竭,反足伤动经脉,有身为振摇之患矣。遇此等证,必兼涤饮散邪,乃克①[注:能够]有济,小青龙本证,全是此意。但始病重在风寒两受,不得不重在表,此吐下后复汗,外邪已散,止存饮中之邪,故以桂枝加入制饮药内,使饮中之邪尽散,津液得以四布而滋养其经脉也。至若吐下后重发汗太过,亡阳厥逆烦躁,或仍发热心悸,头眩身𥆧动,振振欲擗地者,又属真武汤证,非此汤可能治也。

伤寒吐下后发汗,虚烦,脉甚微,八九日心下痞硬,胁下痛,气上冲咽喉,眩冒,经脉动惕者,久而成痿。

此即上条之证,而明其增重若者,必致废也。曰虚烦,曰脉甚微,则津液内亡,求上条之脉沉紧为不可得矣。曰心下痞硬,曰胁下痛,较上条之心下逆满更甚矣。曰气上冲咽候,较上条之冲胸更高矣,此皆痰饮上逆之故。逆而不已,上冲头目,因而眩冒有加,则不但身为振摇,其颈项间,且阳虚而阴凑之矣,阴气上入高巅,则头愈重而益振摇矣。上盛下虚,两足必先痿废,此仲景于心下逆满,气上冲胸之日,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早已用力矣。

伤寒八九日,风湿相搏,身体烦疼,不能自转侧,不呕,不渴,脉浮虚而涩者,与桂枝附子汤主之。若其人大便硬,小便自利者,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。即白术附子汤。

风湿相搏,止是流入关节,身疼极重,而无头疼呕渴等证,见单湿之邪,难犯高巅藏府之界也。不呕者,上无表邪也,不渴者,内无热炽也,加以脉浮虚而涩,则为风湿搏于躯壳无疑,故用桂枝附子,疾驰经络水道,以桂枝散表之风,附子逐经之湿,迅扫而分竭之也。其小便利,大便坚,为津液不足,故去桂枝之辛散,而加白术以助津液也。

风湿相搏,骨节烦疼掣痛,不得屈伸,近之则痛剧,汗出短气,小便不利,恶风不欲去衣,或身微肿者,甘草附子汤主之。

风则上先受之,湿则下先受之,逮①[注:到。]至两相搏聚,注经络,流关节,渗骨体躯壳之间,无处不到,则无处不痛也。于中短气一证,乃汗多亡阳,阳气大伤之征,故用甘草、附子、白术、桂枝为剂,以复阳而分解内外之邪也。

伤寒脉浮,自汗出,小便数,心烦,微恶寒,脚挛急,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,此误也,得之便厥。咽中干,烦躁吐逆者,作甘草干姜汤与之,以复其阳。若厥愈足温者,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,其脚即伸。若胃气不和,谵语者,少与调胃承气汤。若重发汗,复加烧针者,四逆汤主之。

此阳虚营卫俱伤,误用桂枝,治风遗寒,治表遗里之变证也。脉浮自汗,固为在表之风邪,而小便数,心烦,则邪又在里,加以微恶寒,则在里为寒邪,更加脚挛急,则寒邪颇重矣,乃用桂枝独治其表,则阳愈虚,阴愈无制,故得之便厥也。桂枝误矣,麻黄、青龙更可知也。阴寒内凝,总无攻表之理,甘草干姜汤复其阳者,即所以散其寒也。厥愈足温,不但不必治寒,且虑前之辛热有伤其阴,而足挛转锢②[注:同“痼”。],故随用芍药、甘草以和阴,而伸其脚。设胃气不和而谵语,则胃中津液为热所耗,故少与调胃承气汤以和胃而止其谵语,多与则为下而非和矣。若不知此证之不可汗,而重发其汗,复加烧针,则阳之虚者必造③[注:到。]于亡,阴之无制者必致犯上无等,此则用四逆汤以回其阳,尚恐不胜,况可兼阴为治乎?

此证始终只是夹阴,虽脉浮自汗为阳证,而脚挛急不温,乃属平素下虚,至于心烦小便数,不独真阳素虚,而真阴亦亏,所以才用阳旦,遂变厥逆也。

问曰:证象阳旦,按法治之而增剧,厥逆,咽中干,两胫拘急而谵语,师言:夜半手足当温,两脚当伸。后如师言。何以知此?答曰:寸口脉浮而大,浮则为风,大则为虚,风则生微热,虚则两胫挛,病证象桂枝,因加附子参其间,增桂令汗出,附子温经亡阳故也。厥逆,咽中干,烦躁,阳明内结,谵语烦乱,更饮甘草干姜汤。夜半阳气还,两足当热,胫尚微拘急,重与芍药甘草汤,尔乃胫伸,以承气汤微溏,则止其谵语,故知病可愈。

阳旦者,桂枝加黄芩之制,本治冬温之的①[注:此指标准。]方也。以其心烦,小便数,有似冬温,而误与之。因其人阳气素衰,所以得汤便厥也。若重发汗,或烧针者,误上加误,非四逆汤不能回其阳矣。此证既象阳旦,又云按法治之,即是按冬温之法也,所以病人得之便厥。明明误在黄芩,助其阴寒,若单服桂枝,何至是耶?故仲景即行阴旦之法以救其失,观“增桂令汗出”一语,岂不昭昭耶?阴旦不足,更加附子温经,即咽中干,阳明内结,谵语烦乱,浑不为意。且重饮甘草干姜汤,以俟夜半阳回足热,后果如言,岂非先有所试乎?惟黄芩入口而便厥,未几即以桂、附、干姜尾其后,固知其厥必不久,所以可断夜半手足当温,况谵语、咽干、热证相错,其非重阴冱②[注:冻结。]寒可知,故才得足温,即便以和阴为务,何其审①[注:详细;周密]哉。

已上营卫俱伤坏证。

太阳中风,以火劫发汗,邪风被火热,血气流溢,失其常度,两阳相熏灼,其身发黄,阳盛则欲衄,阴虚则小便难,阴阳俱虚竭,身体则枯燥,但头汗出,剂颈而还,腹满,微喘,口干,咽烂,或不大便,久则谵语,甚者至哕,手足躁扰,捻衣摸床,小便利者,其人可治。

风,阳也,火,亦阳也。邪风更被火热助之,则血气沸腾,所以失其常度,蒸身为黄。然阳邪盛于阳位者,尚或可从衄解,可从汗解,至于阳邪深入阴分,势必劫尽津液,所以剂颈以下,不能得汗,口干咽烂,肺焦喘促,身体枯燥,小便难,大便秘,手足扰动,谵妄哕逆,乃火邪内炽,真阴立尽之象,非药力所能胜者,必其人小便尚利,阴未尽伤,肺气不逆,膀胱气化,肾水不枯,始得行驱阳救阴之法,注家泥于“阴阳俱虚竭”一语,遂谓小便利者,阴未尽虚,则阳犹可回,是认可治为回阳,大失经旨。不知此证急驱其阳,以存阴之一线,尚恐不得,况可回阳以更劫其阴乎?且头汗乃阳邪上壅,不下通于阴,所以剂颈以下不能得汗。设见衄血,则邪从衄解,头间且无汗矣。设有汗,则邪从汗解,又不衄矣。后条火邪深入必圊血②[注:大便下血]一证,亦谓身体枯燥而不得汗,必致圊血,设有汗,更不圊血矣,岂有得汗而反加衄血、圊血之理哉?又岂有遍身无汗,而头汗为亡阳之理哉?

太阳病二日,烦躁,反熨其背,而大汗出,火热入胃,胃中水竭躁烦,必发谵语,十余日振栗,自下利者,此为欲解也,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,欲小便不得,反呕欲失溲,足下恶风,大便硬,小便当数而反不数,及多,大便已,头卓然而痛,其人足心必热,谷气下流故也。

火邪入胃,十余日不解,忽振栗自下利者,火邪从大肠下奔,其候本为欲解,然而不得解者,以从腰以下不得汗,邪虽下走,终不外走,故不解也。上条从头以下不得汗,其势重,此条从腰以下不得汗,其势较轻。足下恶风者,见阳邪在下也,小便不得,见阳邪闭拒阴窍也,与不得汗正同,所以大便亦硬,益见前之下利为火势急奔,火势衰灭则利止也。反呕者,邪欲从上越也,欲失溲者,邪欲从阴出也,皆余邪欲散之征。胃火既减,小便当数复不数,则津液可回,及至津回肠润,则久积之大便必尽出,大便出多,则小便之当数者始数矣。肠胃之间邪热既散而不持,则腰以下之得汗,并可知矣。得汗则阴分之阳邪尽从外解,然后身半以下之阴气得上而反头痛,身半以上之阳气得下而反足心热,欲解之候尚且如此,火邪助虐为何如哉。

太阳病,以火熏之不得汗,其人必躁,到经不解,必清血,名为火邪。清、圊同。

火邪入胃,胃中多水液者,必奔①[注:清康熙重刻本作‘速’。]迫下利,若胃中少津液之人复受火邪,则必加烦扰不宁,由是深入血室而为圊血也。盖阳邪不解,得以袭入阴中,动其阴血。倘阳邪不尽,其圊血必无定期,故申之曰火邪,示人以治火邪而不治其血也。

微数之脉,慎不可灸,因火为邪,则为烦逆,追虚逐实,血散脉中,火气虽微,内攻有力,焦骨伤筋,血难复也。

脉微而数,阴虚多热之征也。此而灸之,则虚者益虚,热者益热,不至伤残不止耳。

烧针令其汗,针处被寒,核起而赤者,必发奔豚,气从小腹上冲心者,灸其核上各一壮,与桂枝加桂汤,更加桂二两。

奔豚者,肾邪也,北方肾邪,惟桂能伐,所以用桂三倍,加入桂枝汤中,以外解风邪,内泄阴气也。

形作伤寒,其脉不弦紧而弱,弱者必渴,被火者必谵语,弱者发热,脉浮解之,当汗出愈。

形作伤寒,东垣所谓劳力感寒是也。以其人本虚,故脉不弦紧而弱。渴者,津液本少,不能胜邪也。被火者谵语,火气伤阴,阳神悖①[注:混乱,相冲突]乱也。弱者发热,更伤阴血也。被火后脉不数疾而反浮,知邪未入里,犹宜微汗以和表,则火邪亦得外散矣。设见数疾,当兼分利渗泄,具见言外。

太阳伤寒者,加温针必惊也。

温针攻寒,营血得之,更增其热,营气通于心,引热邪上逼神明,必致惊惶神乱也。

脉浮宜以汗解,用火灸之,邪无从出,因火而盛,病从腰以下重而痹,名火逆也。

外邪挟火势上逆,而不下通阴分,故重而痹也。

脉浮热甚,反灸之,此为实,实以虚治,因火而动,必咽燥唾血。

热甚为表实,反以火助其热,热剧迫血上行,故咽燥唾血也。

伤寒脉浮,医以火迫劫之,亡阳必惊狂,起卧不安者,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。

火迫惊狂,起卧不安者,火邪干心,神明散乱也。夫神散正欲其收,何桂枝方中反去芍药,而增蜀漆龙骨牡蛎耶?盖阳神散乱,当求之于阳,桂枝汤阳药也,然必去芍药之阴重,始得疾达阳位。加蜀漆之性最急者,以迅扫其阴中之邪,更加龙骨牡蛎以镇固阴中之怯也。

火逆下之,因烧针烦躁者,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。

此证误而又误,虽无惊狂等证,然烦躁则外尽之候,亦真阳欲亡之机,故用桂枝以解其外,龙骨、牡蛎以安其内。不用蜀漆者,阴中火邪未至逆乱,无取急追以滋扰害也。

营气微者,加烧针则血流,不行,更发热而躁烦也。

营虚之人,即有寒伤营、营卫俱伤证,并宜小建中和之,慎不得用麻黄、青龙发汗,汗剂尚不可用,况烧针乎?设误用烧针劫汗,则血得火邪,必随外至卫分,故曰“加烧针则血流”。少顷热并于卫,不能内荣,故曰“不行”。所以卫愈旺而营愈衰,更加发热躁烦,势所必至也。

或问火逆何不分红卫?以火为阳邪,必伤阴血,治此者,但当救阴为主,不必问其风寒营卫也。

已上火逆证。

阳明上篇

阳明大意在经府之别,而在经者尚属表证,虽有中风能食,伤寒不能食之分,然邪既犯中焦,则又不必辨其风寒营卫,但须以太阳证未尽,自汗脉缓者,可用桂枝汤。无汗脉浮者,可用麻黄汤。少阳证渐见潮热,脉弦浮大而短气腹满者,可用大小柴胡,分提表里之邪。必头项强几几,脉长而大者,可用葛根汤大开肌肉以汗之,故以经证另自为篇。其府证虽有三阳明之辨,而所重尤在能食为胃强,不能食为胃衰。大都能食者皆可攻下,但有缓急之殊,惟是胃弱不能食者,乃有挟虚寒、挟热结之不同。虚寒则自利,发黄,呕哕而脉迟,当用理中、四逆。热结则腹满,谵语,不大便而脉涩,当用蜜煎胆导,不可拘于府病为阳,概用寒下,而禁用温剂也。

阳明病,若能食,名中风。不能食,名中寒。

风为阳,阳能消谷,故能食。寒为阴,阴不能消谷,故不能食。盖邪入阳明,已至中焦营卫交会之处,浑然一气,似难分辨。惟能食不能食差有据耳。

伤寒三日,阳明脉大。

阳明气血俱多,故其脉长而大。

脉浮大,应发汗,医反下之,此为大逆。

阳明病,脉迟,汗出多,微恶寒者,表未解也,可发汗,宜桂枝汤,

阳明病,脉浮,无汗而喘者,发汗则愈,宜麻黄汤。

此二条言太阳之邪初入阳明,未离太阳,故仍用桂枝汤解肌,则风邪仍从卫分而出。用麻黄汤发汗,则寒邪仍从营分而出矣。阳明营卫难辨,辨之全藉于脉证。风邪之脉传至阳明,自汗已多,则缓去而迟在。寒邪之脉传至阳明,发热已甚,则紧去而浮在,此皆邪气在经之征。若传入于府,则迟者必数,浮者必实矣。设不数不实,定为胃虚不胜攻下之证也。

阳明病,但头眩,不恶寒,故能食而咳,其人必咽痛,若不咳者,咽不痛。

此胃热协风邪上攻之证也,以风主运动故也。风邪攻胃,胃气上逆则咳。咽门者,胃之系,咳甚则咽伤,故必咽痛,宜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以散风邪,祛胃湿。若胃气不逆则不咳,咽亦不痛也。

阳明病法多汗,反无汗,其身如虫行皮中状者,此以久虚故也。

此胃热协寒邪郁于皮肤之证也,言久虚者,明所以不能透出肌表之故,宜用桂枝二越婢一汤主之,非谓当用补也。

阳明病,反无汗而小便利,二三日呕而咳,手足厥者,必苦头痛。若不咳不呕,手足不厥者,头不痛。

阳明无汗呕咳,手足厥者,得之营卫俱伤,而邪热入深也。然小便利,则邪热不在内而在外,不在下而在上,故知必苦头痛,仍宜小青龙主之,若不呕不咳不厥而小便利者,邪热必顺水道而出,岂有逆攻巅顶之理哉?

阳明病,口燥,但欲漱水,不欲咽者,此必衄。

漱水不欲咽,知邪入血分,血为阴,故不能消水也。阳明之脉起于鼻,血得热而妄行,必由清道出也。

脉浮发热,口干鼻燥,能食者则衄。

能食,知邪不在里而在经,故必衄。

阳明病,脉浮而紧者,必潮热,发作有时,但浮者必盗汗出。

脉浮紧而潮热者,太阳寒邪欲入阳明之府而未入也。邪虽未入,而潮热之证预形矣。脉但浮而盗汗出者,太阳风邪将传少阳之经而未传也,经虽未传,而盗汗之证先见矣。盖少阳气血俱少,本不主汗,以其邪热在里,熏蒸阳明,而阳明肉腠自固,故不得出。乘合目时,脾气不运,肉腠疏豁,则邪热得以透出,所以盗汗虽为少阳证而实不外乎阳明也。

阳明中风,脉弦浮大而短气,腹都满,胁下及心痛,久按之气不通,鼻干不得汗,嗜卧,一身及面目悉黄,小便难,有潮热,时时哕,耳前后肿,刺之小差,外不解,病过十日,脉续浮者,与小柴胡汤,脉但浮无余证者,与麻黄汤,若不尿,腹满加哕者不治。

此条阳明中风之证居七八,而中寒之证亦居二三。观本文不得汗及用麻黄汤,其义自见也。然此一证为阳明第一重证,以太阳之脉证既未罢,而少阳之脉证亦兼见,是阳明所主之位,前后皆邪,不能传散故也。夫伤寒之诀,起先惟恐传经,经传则变生,表邪传里,消烁津气也。其后惟恐不传经,不传经则势笃,虚不能传,邪无从泄也。仲景于此段中特挈①[注: 提出;指出]不传之妙理,千古无人看出,总不识其所言者为何事,讵知脉弦浮大而气反短,连腹都满者,邪不传也。胁下及心痛,乃至久按之气不通者,邪不传也。鼻干,不得汗,嗜卧,表里俱困,乃至一身及面目悉黄者,邪不传也。小便难,有潮热,时时哕,胃热炽盛,上下道穷②[注: 处境恶劣],邪不传也。耳前后肿,刺之小差者,内邪不传,乃致外挟其血亦不散,但其肿小差也。外不解,过经十日,留连极①[注:顶点]矣。所谓“万物所归,无所复传”者,原为美事,孰知病邪归之而不传,反成如此危候耶?要知阳明之邪,来自太阳,去自少阳,所以脉续浮者,与小柴胡汤推其邪,使速往少阳去路也。脉但浮无余证者,与麻黄汤推其邪,使速还太阳来路也。若不尿,腹满,则胃邪内壅不下行矣。而更加哕,胃气将竭,愈逆上矣,再有何法可以驱其邪而使之传耶?不然,岂有十余日后无故张皇②[注:惊惶失措],反用麻黄之理哉?

食谷欲呕者,属阳明也,吴茱萸汤主之,得汤反剧者,属上焦也。

此条辨呕有太阳,亦有阳明,本自不同。若食谷欲呕,则属胃寒,与太阳恶寒呕逆之热证相反,正恐误以寒药治呕也。然服吴茱萸汤转剧者,仍属太阳热邪,而非胃寒明矣。

伤寒呕多,虽有阳明证,不可攻也。

呕多为邪在上焦,总有阳明证,戒不可攻,攻之必邪气乘虚内犯也。设有少阳证兼见,亦当从和解例,断不可行攻下法也。

夫病阳多者热,下之则硬。

阳热证多,即有阳明证见,亦属经证不可下也。不当下而误下之,则阳邪乘虚内陷,不作结胸,则为痞硬也。

无阳阴强,大便硬者,下之必清谷腹满。

无阳阴强,言其人津液内亡,胃中阳气空虚,阴邪上逆,所以痞满不食,此与误下成痞同意。若因其痞而复下之,必致便利清谷而腹满也。少阴中风腹满不食误下,亦有此证。然阳明无阳阴强误下而清谷腹满,可用泻心汤例治。若少阴中风误下而清谷腹满者,即用四逆汤,恐亦不能挽回也,

已上俱阳明经证。

阳明病欲解时,从申至戌上。

上条阳明经证自解候。

阳明下篇

问曰:病有太阳阳明,有正阳阳明,有少阳阳明,何谓也?

答曰:太阳阳明者,脾约是也。正阳阳明者,胃家实是也。少阳阳明者,发汗利小便已,胃中燥,烦实大便难是也。

脾约者,其人津液素槁,邪热在太阳时大便即难是也。太阳阳明者,太阳经邪热不俟入阳明经而便入胃府也。正阳阳明者,经邪传府,表邪并里,故云胃家实也。少阳阳明者,发汗利小便已,胃中燥,烦实大便难,津液耗竭也。《尚论》以阳明经传少阳经,即为少阳阳明,非也,若经邪传经,则胃中未必便燥而大便难,如果阳明经传少阳证,即当言阳明少阳,不得谓之少阳阳明矣。

阳明之为病,胃家实也。

问曰:何缘得阳明病?答曰:太阳病,发汗,若下,若利小便,亡津液,胃中干燥,因转属阳明,不更衣,内实大便难者,此名阳明也。

问曰:阳明病外证云何?答曰:身热汗自出,不恶寒,反恶热也。

问曰:病有得之一日,不恶寒而发热者,何也?答曰:虽得之一日,恶寒将自罢,即自汗出而恶热也。

问曰:恶寒何故自罢?答曰:阳明居中,土也,万物所归,无所复传,始虽恶寒,二日自止,此为阳明病也。

本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,汗先出不彻,因转属阳明也。

伤寒发热无汗,呕不能食,而反汗出濈濈然者,是转属阳明也。

伤寒转系阳明者,其人濈然微汗出也。

既濈然汗出,则热除呕止可知。

脉阳微而汗出少者为自和也,汗出多者为太过。阳脉实,因发其汗,出多者亦为太过,太过为阳绝于里,亡津液,大便因硬也。

中风之脉轻微而缓者,为风邪本微,汗出少而不为过也。伤寒之脉已至于实,即将去太阳而成可下之证矣。况过发其汗,宁无亡津液,大便因硬,致传阳明之证乎?

已上统论阳明府证传受。

阳明中风,口苦咽干,腹满微喘,发热恶寒,脉浮而紧,若下之,则腹满小便难也。

此虽曰阳明中风,而证俱见伤寒太阳未除之候,但以腹满一端,知认为热入阳明,然终与大实大满不同。若误下,则邪愈陷而腹愈满矣。小便难者,亡津液也。

阳明病脉迟,食难用饱,饱则微烦,头眩,必小便难,此欲作谷疸,虽下之,腹满如故,所以然者,脉迟故也。

脉迟则表证将除,然得食而微烦,仍是外邪助其内热也。头眩者,风邪上攻也。小便难者,湿郁水道也。水谷之湿,得热蒸而遍身发黄,下之腹满如故,盖腹满已是邪陷,脉迟则胃不实,徒下其糟粕,病既不除,而反害之耳。夫阳明证本当下,阳明而至腹痛,尤当急下,独此一证下之腹满必如故者,缘脉迟则胃气空虚,津液不充,其满不过虚热内壅,非结热当下之比也。可见脉迟胃虚,下之无益,则发汗利小便之法,用之无益,惟当用和法,如甘草干姜汤先温其中,然后少与调胃微和胃气是也。

阳明病若中寒,不能食,小便不利,手足濈然汗出,此欲作固瘕,必大便初硬后溏,所以然者,以胃中冷,水谷不别故也。

溏泄久而不止,则曰固瘕,言如症瘕固结不散也。

阳明病,欲食,小便反不利,大便自调,其人骨节疼,翕翕如有热状,奄然发狂,濈然汗出而解者,此水不胜谷气,与汗共并,脉紧则愈。

其人骨节疼,湿胜也。翕然如有热状,热胜也。湿热相交,乃忽然发狂。濈然汗出而解者,以其人能食,胃气有权①[注: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,此指功能],能驱阳明之水与热,故水热不能胜,与汗共并而出也。脉紧则愈者,以先前失汗,所以脉紧未去,今幸胃气强盛,所以得肌腠开,濈然大汗而解,则脉之紧亦自和也。

阳明病,不能食,攻其热必哕,所以然者,胃中虚冷故也。以其人本虚,故攻其热必哕。哕,于月切。

脉浮而迟,表热里寒,下利清谷者,四逆汤主之。若胃中虚冷,不能食者,饮水则哕。

表里热寒,法当先救其里,太阳经中已用四逆汤,其在阳明,更可知矣。此条比前条虚寒更甚,故不但攻其热必哕,即饮水亦哕矣。

此五条,一云食难用饱,一云欲食,似乎指中风而言,一云中寒不能食,及后二条又明指中寒而言,所以后人拘执其说而误为注释也。不知此五条辨胃气之强弱,非辨外邪也,故五证中,惟水不胜谷气脉紧则愈一证为胃气胜,其余四条俱是脉迟胃冷,反为水热所胜之证。夫伤寒皆热证也,而其人胃中虚冷者,又未可一例而推。盖胃既虚冷,则水谷混然无别,热邪传入,必不能遽变为实也。胃不实,则不可下,即下之而水热不去,徒令胃气垂绝而哕也。仲景一一挈出,而于下利清谷一证,主以四逆汤,其有较轻者,宜主以温胃,更不待言矣。胃气素虚之人,外邪入之,必转增其热,胃热故膀胱亦热,气化不行,小便因之不行,则尽注大肠而为洞泄下利清谷也。小便不利,乘胃热而渗于脾,则四肢先见色黄,乃至遍身发黄而成谷疸也。手足濈然得汗,则脾中之湿热行,而色黄谷疸可免,但汗从手足而出,水谷之气未得遍泄于周身,不过少分大肠奔迫之势,故不为洞泄而为瘕泄耳。无病之人,小便不行,尚渍①[注:漫;沾染 此有“漫延”之意]为他病,况伤寒极赤极热之小便停蓄不行,能无此三种之变乎?

伤寒大吐大下之,极虚复极汗出者,以其人外气怫郁,复与之水,以发其汗,因得哕,所以然者,胃中寒冷故也。

伤寒,哕而腹满,视其前后,知何部不利,利之则愈。

一为胃气虚寒,一为胃中实热,不可不辨。虚寒者温之,四逆、理中是也。实热者利之,承气、五苓是也。

二条旧在“厥阴”末,今入此。

得病六七日,脉迟浮弱,恶风寒,手足温,医二三下之,不能食而胁下满痛,面目及身黄,颈项强,小便难者,与柴胡汤,后必下重。本渴而饮水呕者,柴胡汤不中与也,食谷者哕。

六七日无大热,手足温,邪气将入于里也,以脉迟浮弱,故尚留连肌表,恶风未除,反二三下之,致太阳之邪内陷,胃气虚寒不能食,胁下满痛,似痞非痞,面目及身黄,颈项强,小便难者,上下寒饮停结也,止宜五苓散解利。若认少阳,又与柴胡寒剂,必下重呕哕,皆亡津液胃寒之征也。

病人脉数,数为热,当消谷引食,而反吐者,此以发汗令阳气微,膈内虚,脉乃数也。数为客热,不能消谷,以胃中虚冷,故吐也。

凡脉见阳盛则数,阴盛则迟。其人阳气既微,何得脉反数?脉既数,可得胃反冷?此不可不求其故也。盖脉之数,由于误用辛温发散而遗其客热。胃之冷,由于阳气不足而生其内寒也。医见其脉数,反以寒剂泻其无过,必致上下之阳俱损,其后脉从阴而变为弦,胃气无余,变为反胃也。

阳明病,发热汗出,此为热越,不能发黄也。但头汗出,身无汗,剂颈而还,小便不利,渴引水浆者,此为瘀热在里,身必发黄,茵陈蒿汤主之。

瘀热在里而用茵陈蒿汤,与太阳寒湿身黄如橘者同意①[注:意:锦章书局本作“义”。]。然彼因腹微满,此因渴饮水浆,所以用大黄佐茵陈驱热利湿也。

阳明病,面合赤色,不可攻之,攻之必发热,色黄,小便不利也。

下虚之人,才感外邪,则挟虚火而面色通红,在太阳时即不可妄用发汗,况在阳明可妄下乎?总由真阳素虚,无根之火随表药之性上升,即咽干,烦躁,足冷,随里药之性下降,则发热,色黄,小便不利也。

阳明病,无汗,小便不利,心中懊侬者,身必发黄。

外不得汗,下不得溺,而热郁胸中不得泄,势必蒸身为黄也。

阳明病被火,额上微汗出,小便不利者,必发黄。

合四条观之,阳明病湿停热郁而烦渴有加,势必发黄。然汗出热从外越,则黄可免。小便多热从下泄,则黄可免。若误下之,则热邪愈陷,津液愈伤,而汗与小便愈不可得矣。误火之,则热邪愈炽,津液上奔,额虽微汗,而周身之汗与小便愈不得矣。发黄之变,安能免乎?发黄与前谷疸本同一证,但彼因脉迟胃冷而得,则与固瘕及哕同源异派。

阳明病,下血谵语者,此为热入血室,但头汗出者,刺期门,随其实而泻之,濈然汗出则愈。

妇人经水适来适断,则邪热乘之而入于血室。男子阳明经下血而谵语者,亦为热入血室,总是邪热乘虚而入也。尝见大吐血后,停食感寒发热,至夜谵语者,亦以热入血室治之而愈。《明理论》①[注:即《伤寒明理论》。四卷,金代成无己撰。]曰:冲是血室,妇人则随经而入,男子由阳明而入也。

阳明病,其人善忘者,必有畜血,所以然者,本有久瘀血,故令善忘,屎虽硬,大便反易,其色必黑,宜抵当汤主之。

太阳热结膀胱,轻者如狂,桃核承气汤。重则发狂,用抵当汤。此阳明善忘之证,本差减于如狂,乃用抵当汤峻攻之者,以阳明多血,阳明之血结,则较太阳为难动故也。

按:大便色黑,虽曰瘀血,而热邪燥结之色未尝不黑也,但瘀血则粘黑如漆,燥结则晦黑如煤,此为明辨也。

病人无表里证,发热七八日,虽脉浮数者,可下之。假令已下,脉数不解,合热则消谷善饥,至六七日不大便者,有瘀血,宜抵当汤。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,必协热而便脓血也。

病虽七八日,尚发热,脉浮数,仍属太阳表证,因误下引邪内入,所以脉数不解,内外合邪,而见消谷善食,谷入既多,反至六七日不大便,且不烦渴,是知其证非气结,而为血结,以其表证误下,尚兼太阳随经之热未尽,故以抵当为至当也。若“脉数不解而下利不止”,乃对“假令已下,脉数不解”五句之文。见已下脉数不解,六七日不大便,则宜抵当。若下利不止,又当随其下血不下血而异治。倘血分之热邪不除,必协热而便脓血也。

详此条系仲景揣度庸工之设辞,意谓治病无问表里证,但发热至七八日,虽脉浮数,意谓皆可下之,谓其日数即久,邪气已入于府,可下而已,非实谓此证有可下也。仲景立法之至圣,断无脉浮发热,表证表脉,而教人可下之理。《尚论》以为七八日为时既久,势不得不用下法,殊觉昧昧①[注:糊涂;不明白]。

太阳病,寸缓关浮尺弱,其人发热汗出,复恶寒,不呕,但心下痞者,此以医下之也,如其未下者,病人不恶寒而渴,此转属阳明也,小便数者,大便必硬,不更衣,十日无所苦也。渴欲饮水,少少与之,但以法救之,渴者宜五苓散。

寸缓关浮尺弱,发热汗出,复恶寒,纯是太阳中风未罢之证。设非误下,何得心下痞结耶?如不误下,则心下亦不痞,而太阳证必渐传经,乃至不恶寒而渴,邪入阳明审矣。然阳明津液既随湿热偏渗于小便,则大肠失其润,而大便之硬与肠中结热,自是不同,所以旬日不更衣,亦无所苦也。以法救之,去其湿热,救其津液,言与水及用五苓法也。今世用五苓,但知水谷偏注于大肠,用之利水而止泄,至于津液偏渗于小便,用之消渴而回津者,非仲景不能也。更衣,言易衣而如厕也。

病人烦热,汗出则解,又如疟状,日晡所发热者,属阳明也,脉实者宜下之,脉浮虚者,宜发汗,下之与承气汤,发汗宜桂枝汤。

病人得汗后烦热解,以太阳经之邪将尽未尽,其人复如疟状,日晡时发热,则邪入阳明审矣。发热即潮热,乃阳明之本候也。然虽入阳明,尚恐未离太阳,故必重辨其脉,脉实者,方为阳明府证,宜下之。若脉浮虚者,仍是阳明而兼太阳经证,更宜汗而不宜下矣。

阳明病,心下硬满者,不可攻之,攻之利遂不止者死,利止者愈。

心下硬满,邪聚阳明气分,证兼太阳也,故不可攻。攻之利不止,则邪气未尽,真气先脱,故死。利止则邪气去,而正气犹存,故愈也。

脉浮而大,心下反硬,有热属藏者攻之,不令发汗。

伤寒以脉浮为表证,胸满为阳邪,此脉浮为热气内蒸达表,必五六日后脉反浮大,要非初病表证脉浮之比,心下硬为燥结逆攻,必先腹胀,而后变心下硬,亦非初病阳邪上结之比,故仲景特申之曰“有热属藏”,言内有实热燥屎逆攻脾藏也,且戒之曰“不令发汗”,急当攻之,此所谓凭证不凭脉也。

属府者,不令溲数,溲数则大便硬,汗多则热愈,汗少则便难,脉迟尚未可攻。

邪入阳明之府,必自汗,小便多,以其实热内结,津液旁渗也,是以仲景有阳明病汗多,禁利小便之戒。此热邪虽入阳明,而未作里实,犹宜和解,如小柴胡热服亦能出汗,汗多则邪从汗解而热愈,汗少则邪热内结而便难。若脉迟为热尚少,结未定硬,须俟脉数结定,然后攻之。

二条旧在《脉法篇》①[注:脉法篇:见本书下卷。]中,今归此。

太阳病三日,发汗不解,蒸蒸发热者,属胃也,调胃承气汤主之。

本太阳中风,误用麻黄发汗,汗出过多,反伤胃中津液,所以不解。热邪乘虚内入,而为里热之证也。蒸蒸者,热势自内腾达于外也。惟热在胃,故用承气以调其胃,胃调则病涣然除矣。

伤寒吐后,腹胀满者,与调胃承气汤。

吐后腹满,则邪不在胸,其为里实可知。但腹满而不痛,终属表邪入里未实,故不宜峻下,少与调胃承气和之可也。

阳明病,不吐,不下,心烦者,可与调胃承气汤。

胃气及津液既不由吐下而伤,则心烦明系胃中热炽,故可与调胃承气以安胃而全津液也。可与者,欲人临病裁酌,不可竟行攻击也。

太阳病,过经十余日,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,大便反溏,腹微满,郁郁微烦,先此时自极吐下者,与调胃承气汤。若不尔者不可与,但欲呕,胸中痛,微溏者,此非柴胡证而呕,故知极吐下也。

太阳病,过经十余日,心下温温欲吐而不吐,其人胸中痛,大便反溏,腹微满,郁郁微烦者,此有二辨:若曾经大吐大下,是胃气受伤,邪乘虚入,故用调胃承气之法。若未极吐下,但欲呕不呕,胸中痛,微溏者,是痛非吐所伤,溏非攻所致,调胃之法不可用矣。岂但调胃不可用,即柴胡亦不可用矣。以邪尚在太阳高位,徒治阳明少阳,而邪不服耳。解太阳之邪,仲景言之已悉,故此但示其意也。若其人欲呕,则是为吐下所伤而致,又不在太阳矣。

伤寒十三日不解,过经谵语者,以有热也,当以汤下之。若小便利者,大便当硬,而反下利,脉调和者,知医以丸药下之,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,脉当微厥,今反和者,此为内实也,调胃承气汤主之。

此条原无表证,虽丸药误下,其脉仍和,即为内实也。

按:仲景下法,屡以用丸药为戒,惟治脾约之麻仁丸一条,因其人平素津枯肠结,故虽邪在太阳,即用丸之缓下润其肠,使外邪不因峻攻而内陷。若俟阳明府实而下,恐无救于津液也。

阳明病,下之,其外有热,手足温,不结胸,心中懊侬,饥不能食,但头汗出者,栀子豉汤主之。

此湿热上攻之证,下之而外有热。手足温,不结胸,则外邪原不甚重。若其人头汗出者,亦是胸中郁热上蒸所致,宜因其高而扬之,用栀子豉汤以撤其热,则阳得以下通于阴,而周身濈然汗出解矣。

趺阳脉浮而涩,浮则胃气强,涩则小便数,浮涩相搏,大便则难,其脾为约,麻仁丸主之。

成注谓胃强脾弱,脾不为胃行其津液,大谬。若果脾弱,即当补矣,何为麻仁丸中反加大黄、厚朴、枳实乎?仲景言胃强,原未言脾弱,况其所谓胃强,正是因脾之强而强。盖约者,省约也,脾气过强,将三五日胃中所受之谷,省约为一二弹丸而出,全是脾土过燥,至今胃中之津液日渐干枯,所以大便为难也。设脾气弱,即当便泄矣,岂有反难之理乎?相传谓脾约不能约束胃中之水,何以反能约束胃中之谷耶?在阳明例中,凡宜攻下者,惟恐邪未入胃,大便弗硬,又恐初硬后溏,不可妄攻。若欲攻之,先与小承气汤,试其转矢气者,方可攻,皆是虑夫脾气之弱,故尔踌躇也。若夫脾约一证,在太阳已当下矣,更何用阳明耶。

脉浮而芤,浮为阳,芤为阴,浮芤相搏,胃气生热,其阳则绝。

此言脾约当下不下,则浮涩转为浮芤,津液竭而难下矣。其阳则绝,即阳绝于里,亡津液之互辞。

赵以德云:胃中阳热亢甚,脾无阴气以和之,孤阳无偶,不至燔灼竭绝不止耳。

已上太阳阳明府证。

阳明病,潮热,大便微硬者,可与大承气汤,不硬者,不可与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恐有燥屎,欲知之法,少与小承气汤,汤入腹中,转矢气者,此有燥屎,乃可攻之。若不转矢气者,此但初头硬,后必溏,不可攻之,攻之必胀满,不能食也。欲饮水者,与水则哕,其后发热者,必大便复硬而少也。以小承气汤和之,不转矢气者,慎不可攻也。

腹中之气,得攻药不为转动,则属虚寒,所以误攻而证变胀满,不能食及哕也。攻后重复发热,大便因可得硬,但为时未久,必不多耳,仍用小承气汤和之。若腹中气仍不转,则不但大承气大差,即小承气亦小差矣。

阳明病,脉迟,虽汗出不恶寒者,其身必重,短气,腹满而喘,有潮热者,此外欲解,可攻里也,手足濈然而汗出者,此大便已硬也,大承气汤主之。若汗多,微发热恶寒者,外未解也,其热不潮,未可与承气汤。若腹大满不通者,可与小承气汤微和胃气,勿令大泄下。

仲景既言“脉迟尚未可攻”,而此证首言“脉迟”,复言"可攻"者,何也?夫所谓"脉迟尚未可攻"者,以腹中热尚未甚,燥结未定,故尚未宜攻下,攻之必胀满不食,而变结胸痞满等证,须俟脉实结定后,方可攻之。此条虽云脉迟,而按之必实,且其证一一尽显胃实,故当攻下无疑。若以脉迟妨碍一切下证,则大陷胸之下证最急者,亦将因循缩手待毙乎?

阳明病,谵语,发潮热,脉滑而疾者,小承气汤主之。因与承气汤一升,腹中转矢气者,更服一升。若不转矢气者,勿更与之。明日不大便,脉反微涩者,里虚也,为难治,不可更与承气汤也。

前条虽脉迟,以有腹满短气,所以不得不下,且不容缓。此条脉滑而疾,即有谵语潮热,而无喘满实证,止宜小承气下之,下之而脉反微涩,证变虚寒,故为难治。

得病二三日,脉弱,无太阳柴胡证,烦躁,心下硬,至四五日虽能食,以小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,令小安,至六日,与承气汤一升。若不大便,六七日小便少者,虽不能食,但初头硬,后必溏,未定成硬,攻之必溏,须小便利,屎定硬,乃可攻之,宜大承气汤。

无太阳、少阳证,则烦燥,心下硬,属正阳阳明之可下无疑矣。但其人脉弱,虽是能食,亦止宜小承气微和之,和之而当已觉小安,俟隔日再与小承气稍稍多进,总由脉弱,故尔踌躇也。至六七日,竟不大便,似乎胃实,乃小便复少,正恐胃弱而膀胱气化之源窒,转渗大肠,初硬后溏耳。所以小便利,屎定硬,乃可攻之。此段之能食不能食,全与辨风寒无涉。言能食者,不可以胃强而轻下。不能食者,不可以胃中有燥屎而轻下也。

伤寒,若吐若下后不解,不大便五六日,上至十余日,日晡所发潮热,不恶寒,独语如见鬼状。若剧者,发则不识人,循衣摸床,惕而不安,微喘直视,脉弦者生,涩者死,微者但发热谵语,大承气汤主之。若一服利,止后服。

按:少阳阳明谵语脉短者死,盖阳明之脉本长,而反短者,为阴阳不附,故死也。此言脉弦者生,涩者死,盖弦为少阳之脉,虽木胜土,而士气未至于败极,犹能生养木气,故尚可生,涩则津液耗竭,血气尽亡,故死也。

又土衰下奔,木邪难任,故弦为失。此便硬土实,故弦为生。

汗出谵语者,以有燥屎在胃中,此为风也,须下之,过经乃可下,下之若早,语言必乱,以表虚里实故也。下之则愈,宜大承气汤。

此条之文,似浅而实深,仲景惧人不解,已自为注脚,不识后人何故茫然。胃有燥屎,本当用下,以谵语而兼汗出,知其风邪在胸,必俟过经下之,始不增扰。所以然者,风性善行数变,下之若早,徒引之走空窍①[注:即孔窍],乱神明耳。然胃有燥屎,下之不为大误,其小误正在未辨证兼乎风。若此者,必再一大下,庶大肠空而风邪得以并出,故自愈。此通因通用之法,亦将差就错之法也。

阳明病,谵语,有潮热,反不能食者,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,宜大承气汤下之。若能食者,但硬尔。

“宜大承气汤下之”,旧在“但硬尔”下,今正之。

此以能食不能食辨燥结之微甚也。详仲景言,病人潮热谵语,皆胃中热盛所致,胃热则能消谷,今反不能食,此必热伤

胃中津液,气化不能下行,燥屎逆攻于胃之故,故宜大承气汤急祛亢极之阳,以救垂绝之阴。若能食者,胃中气化自行,热邪原不为盛,津液不致大伤,大便虽硬而不久自行,不必用药反伤其气也。若以能食便硬而用承气,殊失仲景平昔顾虑津液之旨。

阳明病发热,汗出多者急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

汗多则津液外渗,加以发热,则津液尽随热势蒸腾于外,更无他法以止其汗,惟有急下引热势从大肠而出,庶津液不致尽越于外耳。

阳明病下之,心中懊侬而烦,胃中有燥屎者可攻。腹微满,初头硬,后必溏,不可攻之。若有燥屎者,宜大承气汤。

以小承气汤试其可下,而用大承气汤下之矣。若下后心中懊侬而烦,为病在气分不解,当察其所下多少,或结或溏,然后方可定其可下不可下。设先前所下,初硬后溏,虽腹微满,为表邪乘虚入里之征,不可便下,须俟结定,乃可攻之。若先前所下纯是燥屎,为下未尽,即当再与大承气汤,以协济前药,急驱热邪,则烦满立解矣。

病人不大便五六日,绕脐痛,烦躁,发作有时者,此有燥屎,故使不大便也。

发作有时者,邪热攻击,燥屎上冲也,急宜大承气汤下之无疑。

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,烦不解,腹满痛者,此有燥屎也,所以然者,本有宿食故也,宜大承气汤。

大下后六七日重不大便,反加烦满腹痛,此先前所伤胃中宿食,因下后始得下,归大肠而复结也,当再攻之,则热邪与燥屎尽去,方得解散耳。

病人小便不利,大便乍难乍易,时有微热,喘冒不能卧者,有燥屎也,宜大承气汤。

时有微热,喘促昏冒不能卧,胃府热邪内实也,以其人膀胱素有畜热,才病即小便不利,所以大便乍难乍易。津既渗入大肠,则膀胱愈涸,热邪愈固,故宜急下以救阴为务也。

发汗不解,腹满痛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

发汗不解,反腹中满痛,则邪不在表而在里,惟有急下一法,庶满去而病自解也。

腹满不减,减不足言,当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

腹满时减,复如故,为虚满,当用温药。今虽稍减,而实未尝不满,故为减不足言。言满至十分,即减去一二分,不足杀其势也,当下无疑。

伤寒六七日,目中不了了,睛不和,无表里证,大便难,身微热者,此为实也,急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

此一条,辨证最微细。大便难,则非久秘,里证不急也。身微热,则非大热,表证不急也,故曰无表里证。即此可验其热邪在中耳,热邪在中,亦不为急,但其人目中不了了,睛不和,则急矣。以阳明之脉络于目,阳明热甚,则土邪凌水,计惟急下,以救阴为务也。

已上正阳阳明府证。

阳明病,本自汗出,医更重发汗,病已差,尚微烦不了了者,此大便必硬故也,以亡津液,胃中干燥,故令大便硬,当问其小便日几行,若本小便日三四行,今日再行,故知大便不久出。今为小便数少,以津液当还入胃中,故知不久必大便也。

此因过汗伤津,虽微烦不大便,而无所苦,终非热邪固结之比。内既无热,水谷之余仍随胃气上蒸。营卫一和,津液自溉,况大肠小肠皆属于胃,燥则肠胃皆燥,润则源流俱润,所以小便今反数少,润为津液还入胃中,大便不久自行无疑。

太阳病,若吐,若下,若发汗,微烦,小便数,大便因硬者,与小承气汤和之愈。

本太阳病,以吐下伤阴,故令微烦,小便数,大便因硬,皆邪渐入里之机,故少与小承气微和胃气即愈。

伤寒四五日,脉沉而喘满,沉为在里,而反发其汗,津液越出,大便为难,表虚里实,久则谵语。

伤寒四五日,正热邪传里之时,况见脉沉喘满,里证已具而反汗之,必致燥结谵语矣。盖燥结谵语,颇似大承气证,此以过汗伤津,而不致大实大满腹痛,止宜小承气为允当耳。

阳明病,其人多汗,以津液外出,胃中燥,大便必硬,硬则谵语,小承气汤主之。若一服谵语止,更莫复服。

多汗谵语,下证急矣。以其人汗出既多,津液外耗,故不宜大下,但当略与小承气汤,和其胃气,止其谵语而止。若过服,反伤津液,后必复结也。

发汗多,若重发汗者,亡其阳,谵语,脉短者死,脉自和者不死。

此言太阳经得病时发汗不解,及传阳明,重发其汗,亡阳谵语之一证也。亡阳之人,神魂无主,而妄见妄闻,与热邪传心之候不同,况汗多则大邪必从汗解,正虑阳神飞越难返,故脉短则阴阳不附,脉和则阴阳未离,其死生但从脉定耳。其脉既短,安问药之所长哉。

夫实则谵语,虚则郑声。郑声,重语也。

重语者,字语重叠,不能转出下语,真气夺之征也。

直视,谵语,喘满者死,下利者亦死。

谵语者,心火亢极,加以直视,则肾水垂绝,心火无制,故主死。喘满者,邪乘阳位而上争,气从上脱,故主死。下利者,邪聚阴位而下夺,气从下脱,亦死也。设谵语内实,下旁流清水者,又不可误认死证也。

伤寒后脉沉,沉者,内实也,下解之,宜大柴胡汤。

详此条既曰‘伤寒后’,必是传过三阳,因汗太过,伤其津液,所以脉沉而见内实证。然必其人脉虽沉实,而兼见弦紧,或大热虽去,时有微热不除,故主此汤,以尽少阳阳明内伏之余邪。设见沉实滑数,表证绝无者,又属承气证矣。

脉双弦而迟者,必心下硬,脉大而紧者,阳中有阴也,可以下之,宜大柴胡汤。

前条脉沉者宜下,则以大柴胡解之。此条上言脉双弦而迟,为寒饮内结,次言脉大而紧,为寒邪留伏,皆阳中伏有阴邪,并可以下,合用大柴胡无疑。不言‘当下’,而曰‘可以下之’。不言‘主之’,而曰‘宜’者,以双弦而迟,似乎寒证。至‘大而紧’,又与浮紧不殊,以其心下硬,故云可下,与脉浮而大,心下反硬,有热属藏者攻之同例。世本俱作‘宜大承气汤’,传写之误也。大柴胡方中有半夏、生姜之辛温,以涤饮散寒,故可以治阳中伏匿之阴邪。若大承气纯属苦寒,徒伐中土之冲和,则痞结下利之变,殆所必至也。

阳明病,自汗出,若发汗,小便自利者,此为津液内竭,虽硬不可攻之,当须自欲大便,宜蜜煎导而通之。若土瓜根及大猪胆汁,皆可为导。

凡系多汗伤津及屡经汗下不解,或尺中脉迟弱元气虚人,当攻下而不可攻者,并宜导法,但须分津液枯者用蜜导,热邪盛者用胆导,湿热痰饮固结,姜汁麻油浸栝蒌根导,惟下旁流水者,导之无益,非大小气峻攻不效,以实结在内而不在下也。至于阴结便秘者,宜于蜜导中加姜汁、生附子末,或削陈酱姜导之,此实补仲景之未逮也。

已上少阳①[注:清康熙重刻本作“皆属”]阳明府证。

咽中闭寒不可下,下之则上轻下重,水浆不下,卧则欲蜷,身急痛,下利日数十行。

言初病便咽干闭塞,以其人少阴之真阳素亏,故汗下俱禁,下之则显少阴虚寒,诸证蜂起也。

诸外实者不可下,下之则发微热,亡脉厥者,当脐握热。

诸外实者,为表热里寒,下之则表邪内陷,客于下焦,故脉伏不至,四肢厥逆,但当脐一片掣引而烦热不宁也。

诸虚者不可下,下之则大渴,求水者易愈,恶水者剧。

诸虚下之为重虚,内竭津液,故令大渴,求水者,阳气未竭,故易愈。

脉数者不可下,下之则必烦,利不止。

阳明之脉必浮大,若兼之以数,为邪气方炽,下之则热邪乘虚入里,故内烦而协热利也。

已上宿病禁下。

少阳篇

少阳证,统而言之,邪居表里之半。析而言之,亦有在经在府之分。然其治总不越小柴胡随证加减为权衡,谓其能于本经中鼓舞胃气,升载其邪于上也。盖少阳为枢,职司开阖,而转运其枢者,全赖胃气充满,则开阖有权,其邪不敢内犯,胃气不振,则关钥废弛,邪得出入无禁矣。是少阳所主,宁不重在胃气乎?

少阳之为病,口苦,咽干,目眩也。

少阳热炽,故口苦,咽干,热聚于胸也。目眩者,木盛生风也。

伤寒,脉弦细,头痛发热者,属少阳,少阳不可发汗,发汗则谵语。此属胃,胃和则愈,胃不和则烦而悸。

少阳中风,两耳无所闻,目赤,胸中满而烦者,不可吐下,吐下则悸而惊。

少阳伤寒禁发汗,少阳中风禁吐下,二义互举,其旨益严。盖伤寒之头痛发热,宜于发汗者,尚不可汗,则中风之不可汗不待言矣。伤寒之胸满而烦,痰饮上逆,似可吐下者,尚不可吐下,则伤寒之不可吐下,更不待言矣。头痛发热,为太阳伤寒之候,以其脉不浮紧而弦细,故知邪入少阳之界矣。

脉弦细者,邪欲入里,其在胃中之津液必为热耗,重复发汗而驱其津液外出,安得不谵语乎?胃和者,邪散而津回也,不和者,津枯而饮结,所以烦而悸也。胸满而烦,无形之风与有质之饮结于胸际,故非吐下所能出,徒取烦悸而已。

少阳主治,全重在阳明,故云此属胃,胃和则愈,乃少阳一经之要领也。

伤寒三日,三阳为尽,三阴当受邪,其人反能食而不呕,此为三阴不受邪也。

伤寒三日,少阳脉小者,欲已也。

能食不呕与胃和则愈互义。脉不弦大,邪微欲解之先征。

伤寒四五日,身热恶风,颈项强,胁下满,手足温而渴者,小柴胡汤主之。

身热恶风,太阳证也。颈项强,太阳兼阳明证也。胁下满,少阳证也。本当从三阳合并病之例而用表法,但其手足温而加渴,外邪辐凑①[注:又作“辐辏”。形容人或物聚集,像车辐集中于车毂一样。辐,连结车辋和车毂的直条。凑,聚合。]于少阳,而向里之机已著,倘更用辛甘发散之法,是重增其热而大耗其津也,故从小柴胡之和法,则阳邪自罢而阴津不伤,一举而两得之矣。

伤寒,阳脉涩,阴脉弦,法当腹中急痛,先与小建中汤,不差者,与小柴胡汤主之。

阳脉涩,阴脉弦,浑似在里之阴寒,所以腹中急痛,腹中急痛,则阴阳乖②[注:违背;不和谐。]于中,而脾气不建矣,故以小建中之缓而和其急,腹痛止而脉不弦涩矣。若不差,则弦为少阳之本脉,而涩乃汗出不彻,腹痛乃邪传太阴之候,则用小柴胡以和阴阳而升举其阴分之邪,为的当③[注:恰当;稳妥。]无疑矣。

伤寒五六日,中风,往来寒热,胸胁苦满,默默不欲饮食,心烦喜呕,或胸中烦而不呕,或渴,或腹中痛,或胁下痞硬,或心下悸,小便不利,或不渴,身有微热,或咳者,与小柴胡汤主之。

少阳主半表半里之间,其邪入而并于阴则寒,出而并于阳则热,往来寒热无常期也。风寒之外邪,挟身中有形之痰,结聚于少阳之本位,所以胸胁满也。胸胁既满,胃中之水谷亦不消,所以默默不欲食,即昏昏之意,非静默也。心烦者,邪在胸胁逼处心间也,或呕或不呕,或渴或不渴,诸多见证,各随人之气体,不尽同也。然总以小柴胡和法为主治,而各随见证以加减之耳。本方以柴胡为少阳一经之向导,专主往来寒热,谓其能升提风木之气也。黄芩苦而不沉,黄中带青,有去风热之专功,谓其能解风木之邪也。半夏力能涤饮,胆为清净之府,病则不能行清净之令,致寒饮沃①[注:浸泡]于内,热邪淫于外,非此迅扫涎沫,则胆终不温,表终不解也。其用人参、甘草补中者,以少阳气血皆薄,全赖土膏②[注:土中所含的适合植物生长的养分。此指脾土之气]资养,则水气始得发荣,即是胃和则愈之意。用姜枣和胃者,不过使半表之邪仍从肌表而散也。独怪后世用小柴胡,一概除去人参,加入耗气之药,此岂仲景立方本意哉?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若胸中烦而不呕,去半夏、人参,加栝蒌实一枚。若渴者,去半夏,加人参,合前成四两半,栝蒌根四两。若腹中痛者,去黄芩,加芍药三两。若胁下痞硬,去大枣,加牡蛎四两。若心下悸,小便不利者,去黄芩,加茯苓四两。若不渴,外有微热者,去人参,加桂三两,温覆取微汗愈。若咳者,去人参、大枣、生姜,加五味子半升,干姜二两。

胸为阳分,烦为阳邪,以阳邪留薄③[注:停留逼迫]于胸中,故去半夏、人参之助阳,而加栝蒌实以涤饮除烦也。渴为津液受伤,故去半夏之辛燥,而用栝蒌根之清润,加用人参之甘以益津也。腹中痛者,为阳邪攻阴,以黄芩能伤胃中清阳之气,故去之。芍药专主阳邪传阴,为阴中伐木之要药,故滞下,亦咸用之。设阴寒腹痛自利,又为切禁也。胁下痞硬,为饮结于少阳部分,故去大枣之甘壅,而加牡蛎以软坚逐邪为务也。心下悸而小便不利,为水停心下,故去黄芩之苦寒助阴,而加茯苓以淡渗利水也。若不渴,外有微热者,知热邪未入于里,故去人参而加桂枝,温覆取微汗以解表也。若咳者,为肺气受邪,故去参、枣之益气,生姜之上气,而加干姜之辛散,兼五味之酸收,以散邪敛肺也。

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发热汗出而解。

下之而证不罢,复与柴胡以升举之,使邪不致陷入阴分也。设见腹痛、烦燥等证,必当从去黄芩加芍药法矣。

本发汗而复下之,此为逆也。若先发汗,治不为逆,本先下之,而反汗之为逆,若先下之,治不为逆。

本表证而用表药,汗不透,故未愈,当再与轻表,则立解矣。医见热不除,疑为前药未当,反与下药,则误矣。然虽误下,以其先前曾用过表剂,邪势已杀,故不为逆,但未尽表邪,因下药引入半里,所以从少阳例治也。邪气已入于府,与里药下之矣。其下未尽,故热不去,当更与里药则已。医见下之不愈,疑前药未当,反与表药,则误矣。以其先前曾服过下药,里邪少杀,故不为逆,但未尽余热,因表药提出半表,所以亦从少阳例治也。

伤寒五六日,头汗出,微恶寒,手足冷,心下满,口不欲食,大便难,脉细者,此为阳微结,必有表复有里也。脉沉亦在里也。汗出为阳微,假令纯阴结,不得复有外证,悉入在里,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。脉虽沉紧,不得为少阴病。所以然者,阴不得有汗,今头汗出,故知非少阴也,可与小柴胡汤。设不了了者,得屎而解。

阳微结者,阳分之邪微微结聚,不能传出于表也。注作阳气衰微,故阳气结聚,大差,果尔,则头汗出为亡阳之证,非半表半里之证矣。果尔,则阴结又是阴气衰微矣。玩本文“假令纯阴结”等语,谓阳邪若不微结,纯是阴邪内结,则不得复有外证,其义甚明。得屎而解,即前证过经十余日,用大柴胡分提使传之法也。

妇人中风,发热,恶寒,经水适来,得之七八日,热除而脉迟,身凉,胸胁下满,如结胸状,谵语者,此为热入血室,当刺期门,随其实而泻之。

中风七八日,热邪传里之时,因经水适来,邪气乘虚而入血室,却不入于胃府也。经水适来而即止,必有瘀结,此为实证,故宜刺期门以泻之。

妇人中风七八日,续得寒热,发作有时,经水适断者,此为热入血室,其血必结,故使如疟状,发作有时,小柴胡汤主之。

中风七八日,表证已罢,经水不应断而适断,复见寒热如疟,必经行未尽而有结血,然经既行而适断,此为虚证,故不可泻,宜小柴胡和之。

妇人伤寒,发热,经水适来,昼日明了,暮则谵语,如见鬼状者,此为热入血室,无犯胃气,及上二焦,必自愈。

伤寒邪热在表,故经水来而不断,虽为热入血室,以气分不受邪,故昼日明了,但夜则谵语,候经尽,热随血散自愈,不可刺期门,妄犯胃气,及用柴胡犯上二焦也。

血弱气尽,腠理开,邪气因入,与正气相搏,结于胁下,正邪分争,往来寒热,休作有时,默默不欲饮食,脏腑相连,其痛必下,邪高痛下,故使呕也,小柴胡汤主之。

申明上三条热入血室之由,尚恐“如结胸状”四字形容不尽,重①[注:清康熙重刻本作“故”]以脏腑相连,邪高痛下,畅发病情。盖血室者,冲脉也,下居腹内,厥阴肝之所主也,而少阳之胆与肝相连,府邪在上,藏邪在下,胃口逼处二邪之间,所以默默不欲食而但喜呕耳。

太阳病,十日已去,脉浮细而嗜卧者,外已解也。设胸满胁痛者,与小柴胡汤。脉但浮者,与麻黄汤。

太阳病,十日已去,脉浮细,嗜卧,外证已去,其证有两:一为邪入少阴,阳邪传里之候。一为表邪解散不传之候。设见胸满胁痛,证属少阳,当用小柴胡无疑。倘脉尚见浮紧,虽证显少阳,仍当用麻黄汤开发腠理,使太阳之邪,仍从营分而散也。

已上少阳经证。

本太阳病不解,转入少阳者,胁下硬满,干呕,不能食,往来寒热,尚未吐下,脉沉紧者,与小柴胡汤。若已吐下,发汗,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,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
尚未吐下,虽脉沉紧者,犹当与小柴胡汤,言表邪初陷于里,未变为实,犹可提其邪气外出而解。若已吐下,发汗,温针,是为坏病,邪气已全入里,正气内伤,不可用小柴胡也。

然必柴胡证罢,乃为少阳坏病,不可与太阳坏病例推也。

伤寒八九日,下之,胸满烦惊,小便不利,谵语,一身尽重,不可转侧者,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。

此系少阳之里证,诸家注作心经病,误也。盖少阳有三禁不可妄犯,虽八九日过经下之,尚且邪气内犯,胃土受伤,胆木失荣,痰聚膈上,故胸满烦惊。惊者,胆不宁,非心虚也。小便不利,谵语者,胃中津液竭也。一身尽重者,邪气结聚痰饮于胁中,故令不可转侧,主以小柴胡和解内外,逐饮通津,加龙骨、牡蛎以镇肝胆之惊,即是虚劳失精之人感寒,用桂枝汤加龙骨、牡蛎同意。

太阳病,过经十余日,反二三下之,后四五日,柴胡证仍在者,先与小柴胡汤,呕不止,心下急,郁郁微烦者,为未解也,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。

过经十余日,不知少阳证未罢,反二三下之,因而致变多矣。后四五日,柴胡证仍在,未有他变,本当两解表里,但其人之邪,屡因误下而深入不能传散,故必先用小柴胡,提其邪出半表,然后用大柴胡为合法也。

伤寒十三日不解,胸胁满而呕,日晡所发潮热,已而微利,此本柴胡证,下之而不得利,今反利者,知医以丸药下之,非其治也。潮热者,实也,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,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。

过经不解者,言三阳俱已传过,故其治在半表半里之间,胸胁满而呕,邪在少阳也。发潮热,里可攻也。微下利,便不硬也。以大柴胡分解表邪,荡涤里热,则邪去而微利亦自止耳。若误用丸药,则徒引热邪内陷而下利,表里俱不解也,故先用小柴胡分提以解外邪,加芒硝以荡涤胃中之虚热也。

已上少阳府证。

服柴胡汤已,渴者属阳明也,以法治之。

风寒之邪,从阳明而传少阳,起先不渴,里证未具,及服小柴胡汤已,重加口渴,则邪还阳明,当调胃以存津液矣。然不曰“攻下”,而曰“以法治之”,其意无穷。盖少阳之寒热往来,间有渴证,倘少阳未罢而恣言攻下,不自犯少阳之禁乎?所以少阳重转阳明之证,但云“以法治之”。

上条少阳转阳明府证。

伤寒七八日,无大热,其人躁烦者,此为阳去入阴故也。

邪气传里则躁烦,不传里则安静也。

上条少阳经将传太阴证。

少阳病欲解时,从寅至辰上。

上条少阳经证自解候。

太阴篇

太阴居三阳二阴之间,本无外中之寒,即有中风,亦必缘饮食后腰理疏而入,故太阴但有桂枝而无麻黄证也。《尚论》以为但举桂枝而麻黄不待言者,亦未达此义。或言:太阴既无中寒,何得有四逆汤证?曰:此盖脾胃素虚之人,内伤饮食得之,故太阴寒证,但曰藏寒,不曰中寒。其他传经之证,或缘先伤饮食,或缘攻下所致,故太阴传经之邪,无大热证,非少阴、厥阴之比。惟桂枝大黄汤一证,乃缘误下,阳邪内陷而腹痛,用以泄陷内之阳邪,非太阴有可下之例也。即先伤饮食致传者,亦必邪传胃府,乃可攻下。大率当下当温,以腹之或满或痛,辨其虚实治之为当也。若循经从少阳传次太阴,不过往来寒热等少阳证罢,而见烦躁不宁,腹满时痛,手足自温,肌肉重按则热,肌表却不热,脉沉细或微畏寒足冷,当从传经例随证分解之。

太阴之为病,腹满而吐,食不下,自利益甚,时腹自痛,若下之,必胸下结硬。

腹满自利,太阴之本证也,吐而食不下,则邪迫于上。利甚而腹痛,则邪迫于下。上下交乱,胃中空虚,此但可行温散,设不知而误下之,其在下之邪可去,而在上之邪陷矣,故胸中结硬与结胸之变颇同,胃中津液上结,胸中阳气不布,卒难开涤也。

自利不渴者属太阴,以其藏有寒故也。当温之,宜服四逆辈。

自利不渴者属太阴,太阴主水谷,故病自利。内有真寒,故不渴。注谓自利不渴,湿胜也,故用四逆辈,以燠土①[注:温脾。燠,暖;热。]燥湿,非也。仲景大意以自利不渴者属太阴,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,分经辨证,所关甚巨。盖太阴属湿土,邪热入而蒸动其湿,则显有余,故不渴而多发黄。少阴属肾水,热邪入而消耗其水,则显不足,故口渴而多烦躁也。今自利不渴,知太阴藏寒,故当温之,宜用四逆辈,则理中等可不言而喻也。太阴湿土之藏,有寒不用理中而用四逆者,水土同出一源,冬月水暖则土亦暖,夏月水寒则土亦寒,所以土寒即阴内阳外,故用四逆以温土也。

已上太阴藏寒证。

本太阳病,医反下之,因尔腹满时痛者,属太阴也,桂枝加芍药汤主之。

太阳之误下,其病皆在胸胁以上,阳邪伤阳分也。此因误下而腹满时痛,无胸胁等证,则其邪已入阴位,所以属太阴也。腹满者,太阴里气不和也。时痛者,有时而痛,非大实大满之痛也,故仍用桂枝解肌之法,以升举阳邪,但倍白芍药以收太阴之逆气,本方不增一药,斯为神耳。

大实痛者,桂枝加大黄汤主之。

大实痛,则非有时而痛者可例矣,故前方但倍芍药,而此则加大黄,加大黄者,取其苦寒能荡实热也,以其大实大满,宜从急下。然阳分之邪初陷太阴,未可峻攻,但于桂枝汤中少加大黄,七表三里以分杀其邪可也。

太阴为病,脉弱,其人续自便利,设当行大黄芍药者,宜减之,以其人胃气弱,易动故也。

此段叮咛与《阳明篇》中互发。阳明曰不转矢气,曰先硬后溏,曰未定成硬,皆是恐伤太阴脾气。此太阴证而脉弱便利,减用大黄芍药,又是恐伤阳明胃气也。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,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,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太阴脉本缓,故浮缓虽类太阳之中风,手足自温则不似太阳之发热,更不似少阴之四逆与厥,所以系在太阴,允为恰当也。太阴脉见浮缓,其湿热交盛,势必蒸身为黄。若小便自利者,湿热从水道而泄,不能发黄也。至七八日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其证又与少阴无别。而利尽腐秽当自止,则不似少阴之烦躁有加,下利漫无止期也。况少阴之烦而下利,手足反温,脉紧反去者,仍为欲愈之候,若不辨晰而误以四逆之法治之,几何不反增危困耶?虽阳明与太阴府藏相连,其便硬与下利自有阳分、阴分之别,而下利中又有温里实脾之别,温里宜四逆汤,实脾宜五苓散,利水即所以实脾,脾实则腐秽不攻而去也。

已上误下热传太阴证。

伤寒,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是为系在太阴。太阴者,身当发黄。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,至七八日大便硬者,为阳明病也。

此太阴转属胃府证也。脉浮而缓,本为表证,然无发热恶寒外候,而手足自温者,是邪已去表而入里,其脉之浮缓,又是邪在太阴,以脾脉主缓故也。邪入太阴,势①[注:文化本作“热”]必蒸湿为黄。若小便自利,则湿行而发黄之患可免。但脾湿既行,胃益干燥,胃燥则大便必硬,因复转为阳明内实,而成可下之证也,下之宜桂枝大黄汤。

伤寒,其脉微涩者,本是霍乱,今是伤寒,却四五日至阴经上,转入阴必利,本呕下利者,不可治也。欲似大便而反矢气,仍不利者,属阳明也,便必硬,十三日愈。所以然者,经尽故也。

霍乱为胃中郁滞寒物,故其脉当微涩,今伤寒是外邪,脉当浮盛而不当微涩也。四五日为转入阴经之时,忽然自利呕逆而脉微涩者,恐是阳气顿绝,阴气暴逆,其势叵测,故不可妄治,非不治也。若欲似大便而反矢气,仍不利者,此太阴转属阳明,必便硬可攻,至十三日过经而愈也。

下利后当便硬,硬则能食者愈,今反不能食,到后经中颇能食,复过一经能食,过之一日当愈,不愈者不属阳明也。

此言下利止后,必能食而便硬,阳明胃气有权也。若利虽止而不能食,邪热去而胃气空虚也,俟过一经,胃气渐复,自能食矣。设日久不能食,将成脾胃虚寒呕逆变证也。或能食而久不愈,此热气有余,必发痈脓也。

已上太阴转阳明府证。

太阴病,脉浮者可发汗,宜桂枝汤。

太阴脉尺寸俱沉细,今脉浮,则①[注:清康熙重刻本作“里”]邪还于表可知矣,故仍用桂枝击其邪之惰归也。

太阴中风,四肢烦疼,阳微阴涩而长者,为欲愈。

四肢烦疼者,脾主四肢,亦风淫末疾之验也。阳脉微阴脉涩,则风邪已去而显不足之象。但脉见不足,正恐元气已漓②[注:浅薄;微弱],暗伏危机,故必微涩之中更加其脉之长而不短,知元气未衰,其病为自愈也。注家未审来意,谓涩为血凝气滞,大谬,岂有血凝气滞反为欲愈之理耶?

已上太阴转阳明经证

太阴病欲解时,从亥至丑上。

上条太阴经证自解候

少阴上篇

伤寒邪在三阳,太阳为首,邪在三阴,少阴为先。少阴虽居太阴、厥阴之中,而实为阴经之表,以其与太阳表里,又与阴维相附,且人肾气多虚,受病最易,况原委不一,人但知少阴有传经、直中两途,救阴、回阳二法,不知直中虽当回阳,而有兼汗兼温之殊。传经虽宜救阴,复有补正攻邪之别,岂可一概混淆,能令读者无眩耶?盖传经热邪,先伤经中之阴,甚者邪未除而阴已竭,独是传入少阴,其急下之证,反十之三,急温之证,反十之七。而宜温之中,复有次第不同,毫厘千里。粗工不解,必于曾犯房室之证始敢用温,及遇一切当温之证反不能用,讵知未病先劳其肾水者,不可因是遂认为当温也,必其人肾中之真阳素亏,复因汗下后,犹之外出而不能内返,势必借温药以回其阳,方可得生,所以伤寒门中,亡阳之证最多。即在太阳,已有种种危候,至传少阴,其辨证之际,仲景多少迟徊顾虑,不得从正治之法,清热夺邪,以存阴为先务也。今将直伤阴经之证,与夫汗下太过,元气受伤,从权①[注:采用权宜变通的办法]用温经之法者,疏为上篇,正治存阴之法,疏为下篇,其温热病之发于少阴者,另自为篇。庶泾渭攸分,根蔓不乱耳。

少阴之为病,脉微细,但欲寐也。

此言少阴之总脉总证也。盖少阴属水主静,即使热邪传至此经,其在先之脉虽滑大,亦必变为微细,在先之证虽烦热不宁,亦必变为昏沉嗜卧,但仍不得安卧为异耳,况夫少阴经自感之寒证耶?但须以先见表证,至五六日后变出脉细沉数,口中燥,不得卧者,为热证。始病便脉微细,口中和,但欲卧者,为寒证。以此明辨,万无差误耳。其所以但欲寐者,以卫气行阳则寤,行阴则寐也。

少阴病,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,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。

脉沉发热,乃少阴兼太阳之表邪,当行表散,非少阴病四五日后阴盛格阳,真阳发露之比。但三阴之表法,与三阳迥异。三阴必以温经之药为表,而少阴尤为紧关,故麻黄与附子合用,使外邪出而真阳不出,才是少阴表法之正也。

少阴病,得之二三日,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,以二三日无里证,故微发汗也。

得病才二三日,无吐利,躁烦,呕渴里证,其当从外解无疑。然少阴绝无发汗之法,汗之必至亡阳。惟此一证,其外发热无汗,其内不吐利,躁烦,呕渴,乃可温经散寒,取其微似之汗。此义甚微,在太阳经但有桂枝加附子之法,并无麻黄加附子之方,盖太阳病无脉微、恶寒之证,即不当用附子,及见脉微,恶寒,吐利,躁烦等证,亡阳已在顷刻,又不当用麻黄。即此推之,凡治阴寒暴病而用麻黄者,其杀人不转睫矣。

少阴病,得之一二日,口中和,其背恶寒者,当灸之,附子汤主之。

口中和者,不渴不躁,全无里热可知。况背为督脉统诸阳上行之地,他处不寒,独觉其背恶寒者,则阳微阴盛之机已露一班①[注:即“一斑”,比喻事物中的一小部分。班,通“斑”。《楚辞》:“纷总总其离合兮,班陆离其上下。”],故灸之以火,助阳而消阴,主之以附子汤,温经而散寒也。不知者谓伤寒才一二日,外证且轻,何反张皇若此?讵识仲景正以一二日即显阳虚阴盛之证,早从暴病施治。若待三四日,势必极盛难返,不可救药矣。

按: 少阴自感之寒,有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,有初入太阳不作郁热便入少阴者,二证似不甚相远。若详究病情,大相悬绝。一则阴经独困而太阳不至于失守,故脉虽沉,尚能发热,即延至二三日,热犹在表,而无吐利厥逆里证,可见尚有太阳经外垣可恃①[注: 外墙可以依仗。喻此时太阳经犹如屏障,使邪气不致马上侵入少阴经。]也。一则太阳表气大虚,邪气即得入犯少阴,故得之二三日,尚背恶寒,不发热,此阴阳两亏,较之两感更自不同,两感表里皆属热邪,犹堪发表攻里,此则内外皆属虚寒,无邪热可以攻击,急当温经补阳,温补不足,更灸关元以协助之,其证虽似缓于发热脉沉,而危殆尤甚,若稍延缓,或遇庸工不敢用大热峻补,多致不救也。

少阴病,身体痛,手足寒,骨节痛,脉沉者,附子汤主之。

一身骨节俱痛者,太阳经病也。若手足寒而脉沉,则肾中真阳之虚审矣。可见身体骨节之痛,皆阳虚所致,而与外感不相涉也,故用附子汤以助阳而胜肾寒,斯骨节之痛尽除也。若以其痛为外感之邪,宁不杀人耶?

少阴病,脉沉者,急温之,宜四逆汤。

外邪入少阴,宜与肾气两相搏击,乃脉见沉而不鼓,即《内经》所谓肾气独沉之义,其人阳气衰微可知,故当急温以助其阳也。

少阴病,下利,白通汤主之。

下利无阳证者,纯阴之象,恐阴盛而隔绝其阳,最急之兆也,故于四逆汤中去甘草之缓,而加葱白于姜、附之中,以通其阳而消其阴,遂名其方为“白通”,取葱白通阳之义也。

少阴病,下利,脉微者,与白通汤,利不止,厥逆无脉,干呕烦者,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。服汤脉暴出者死,微续者生。

与白通汤,反至厥逆无脉,干呕而烦,此非药之不能胜病也,以无向导之力,宜其不入耳,故复加人尿、猪胆汁之阴,以引阳药深入。然服汤后,脉必微续者生,暴出反死,甚哉!虚阳之易出难回也,亦危矣。故上条才见下利,早用白通,图功于未著,真良法也。

少阴病,二三日不已,至四五日,腹痛,小便不利,四肢沉重疼痛,自下利者,此为有水气,其人或咳,或小便利,或下利,或呕者,真武汤主之。

阴寒甚而水泛滥,由阳虚不能摄水,复不能生土以制水,以故腹痛,小便不利,四肢沉重疼痛,自下利,或小便亦利,或咳,或呕,水性泛滥,无所不之,非赖真武坐镇北方之水,宁有底哉?《太阳篇》中,厥逆筋惕肉𥆧而亡阳者,用真武汤之法以表明之矣。兹少阴之水湿上逆,仍用真武一法以镇摄之,可见太阳膀胱与少阴肾,一藏一府,同居北方寒水之位,府邪为阳邪,借用麻黄为青龙,藏邪为阴邪,借用附子为真武。得此二汤以涤痰导水,消阴摄阳,其神功妙济,真有不可思议者。

按:真武汤方,本治少阴病水饮内结,所以首推术附,兼茯苓、生姜之运脾渗水为务,此人所易明也。至用药芍药之微旨,非圣人不能。盖此证虽曰少阴本病,而实缘水饮内结,所以腹痛,自利,四肢疼重,而小便反不利也。若极虚极寒,则小便必清白无禁矣,安有反不利之理哉?则知其人不但真阳不足,真阴亦已素亏。或阴中伏有阳邪所致,若不用芍药固护其阴,岂能胜附子之雄烈乎?即如附子汤、桂枝加附子汤、芍药甘草附子汤,皆芍药与附子并用,其温经护营之法与保阴回阳不殊。后世用药,能获仲景心法者几人哉?

若咳者,加五味子半升,细辛、干姜各一两。若小便利者,去茯苓。若下利者,去芍药,加干姜二两。若呕者,去附子,加生姜,足前成半斤。

呕加生姜,宜矣,乃水寒上逆为呕,正当用附子者,何以反去之耶?盖真武汤中除去附子外,更无热药,乃为肺胃素有积热留饮,惯呕而去之,又法外之法耳。观后通脉四逆汤,呕者但加生姜,不去附子,岂不甚明?所以暴病之呕,即用真武尚不相当也。

少阴病,下利清谷,里寒外热,手足厥逆,脉微欲绝,身反不恶寒,其人面赤色,或腹痛,或干呕,或咽痛,或利止,脉不出者,通脉四逆汤主之,其脉即出者愈。

下利里寒,种种危殆,其外反热,其面反赤,其身反不恶寒,而手足厥逆,脉微欲绝,明系群阴格阳于外,不能内反也,故于四逆汤中倍用干姜,大温其里以胜外邪,更效白通之法,加葱白以入阴迎阳而复其脉也。前条云脉暴出者死,此条云脉即出者愈,其辨最细。盖暴出则脉已离根,即出则脉已返舍,由是外反发热而不恶寒,真阳尚在躯壳,然必通其脉,而脉即出,始为休征。设脉出艰迟,其阳已随热势外散,又主死矣。

面色赤者,加葱九茎。腹中痛者,去葱,加芍药二两。呕者,加生姜二两。咽痛者,去芍药,加桔梗一两。利止脉不出者,去桔梗,加人参二两。

面色赤者,阳格于上,加葱以通阳气,故名通脉也。腹中痛,真阴不足也,去葱,恶其顺阳,加芍药以收阴也。咽痛,阴气上结也,去芍药,恶其敛阴,加桔梗,以利咽也。利止脉不出,阳气未复,兼阴血未充,故加人参以补其气血,去桔梗者,恶其上载而不四通也。

少阴病,吐利,手足厥冷,烦躁欲死者,吴茱萸汤主之。

此少阴兼厥阴之候也。吐利厥冷而至于烦躁欲死者,肾肝之阴气上逆,将成危候,故用吴茱萸以下其逆气,人参、姜、枣以厚其脾土,乃温经而兼温中,则阴气不复上干矣。

少阴病,吐利,躁烦,四逆者死。

上吐下利,因致躁烦,则阴阳扰乱而竭绝可虞,更加四肢逆冷,中州之土先败,上下交征①[注:争斗],中气立断,故主死也。使早用温中之法,宁至此乎?

上条言吐利,手足厥冷,烦躁欲死者,用吴茱萸汤,此吐利,躁烦,四逆,与上条不殊,何彼可治,而此不可治耶?必是已用温中,转加躁烦,故为死耳。

少阴病,饮食入口即吐,心下温温欲吐,复不能吐,始得之。手足寒,脉弦迟者,此胸中实,不可下也,当吐之。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,不可吐也.急温之,宜四逆汤。

饮食入口即吐,犹曰胃中不能纳谷也。若不饮食之时,复欲吐而不能吐,明系阴邪上逆,此等处必加细察。若始得之便手足寒而脉弦迟,即非传经热邪可拟。然阴邪固有是证,而痰饮亦有是脉,设属胸中痰实,当行吐发提之。今见欲吐不吐,洵为阴邪上逆无疑。即使膈上有寒饮干呕,亦属阴邪用事,非寻常祛痰之药可施。设误用吐法,必致转增其剧,计惟急温一法,以助阳胜阴,则寒饮亦得开散,一举而两得之也。

少阴病,欲吐不吐,心烦,但欲寐,五六日自利而渴者,属少阴也,虚故引水自救。若小便色白者,少阴病形悉具。小便白者,以下焦虚有寒,不能制水,故令色白也。

欲吐不吐,心烦,肾气上逆之征也。自利而渴,加以口燥舌干,引水自救,似乎热证之形,然肾热则水道黄赤。若小便色白,又非肾热,乃下焦虚寒,不能制水,仍当从事温法,不可误认为热而轻投寒下也。

自此条而下,凡十余例,皆是传次少阴虚寒坏证,仲景俱不立方者,以其阴阳两伤,血气并竭,多死少生故也。

病人脉阴阳俱紧,反汗出者,亡阳也,此属少阴,法当咽痛而复吐利。

阴阳俱紧,伤寒之脉也。伤寒无汗,反汗出者,无阳以固其外,所以邪不出而汗先出也,少阴之邪不出,则咽痛,吐利,即当用少阴温经散寒之法,不言可知也。

少阴病,脉微,不可发汗,亡阳故也,阳已虚,尺脉弱涩者,复不可下之。

亡阳不可发汗,与上条互发,“亡”与“无”同。无阳则其邪为阴邪,阴邪本宜下,然其人阳已虚,尺脉弱涩者,复不可下,其当急行温法,又可见矣。

厥而脉紧,不可发汗,发汗则声乱,咽嘶,舌萎,声不得前。

少阴之络入肺中,循喉咙,挟舌本,肺为之标,本虚则标弱,故声乱,咽嘶,舌萎,声不得前也。

前四条皆少阴经虚寒坏证也,仲景虽不出方,然犹可治,详“少阴病欲吐不吐”一条,宜真武汤救之。“病人脉阴阳俱紧”一条,宜附子汤加桔梗、赤石脂。“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”一条,宜白通加人尿、猪胆汁。此条厥而脉紧,则当用四逆汤温之,反误发汗,致声乱,咽嘶,舌萎,不可救矣。

少阴病,脉微细沉,但欲卧,汗出不烦,自欲吐,至五六日自利,复烦躁,不得卧寐者死。

脉微细沉,欲卧,少阴之本证也。汗出不烦,则阳证悉罢,而当顾虑其阴矣。乃于中间带欲吐一证,欲吐明系阴邪上逆,正当急温之时,失此不图,至五六日自利有加,复烦躁,不得卧寐,非外邪至此转增,正少阴肾中之真阳扰乱,顷刻奔散,即温之亦无及矣,况始先不烦,今更烦躁,始先欲寐,今更不得卧寐,所存一线之阳,扰乱若此,可复收乎?

少阴病,恶寒,身蜷而利,手足逆冷者不治。

阴盛无阳,即用四逆等法,回阳气于无何之乡,其不能回者多矣,故曰不治。

少阴病,四逆恶寒而身蜷,脉不至,不烦而躁者死。

脉不至,阳已先绝,不烦而躁,孤阴顷刻自尽矣。

少阴病,下利止而头眩,时时自冒者死。

下利既止,其人似可得生,乃头眩时时自冒者,复为死候。盖人身阴阳相为依附者也,阴亡于下,则诸阳之上聚于头者,纷然而动,所以头眩,时时自冒,阳脱于上而主死也。可见阳回利止则生,阴尽利止则死矣。

少阴病,六七日,息高者死。

诸阳主气,息高则真阳上逆于胸中,本实先拨,而不能复归于气海,故主死也。“六七日”三字,辨证最细,少阴病喘而息高,至六七日,真气上脱殆尽,不死何待?与太阳病二三日作喘之表证迥殊也,况少阴肾气上乘于肺之喘,脉必虚微无力。若太阳邪气上壅于肺之喘,脉必浮紧有力,自是不齐①[注:侔(móu谋):齐等。]耳。

少阴病,下利,脉微涩,呕而汗出,必数更衣,反少者,当温其上,灸之。

下利而脉见阳微阴涩,为真阴真阳两伤之候。呕者,阴邪上逆也。汗出者,阳虚不能外围,阴弱不能内守也。数更衣反少者,阳虚则气下坠,阴弱则勤努责①[注:形容虽努力排便,却排不出大便的现象。]也。是证阳虚本当用温,然阴弱复不宜于温,一药之中,既欲救阳,又欲护阴,漫难区别,故于顶上之百会穴灸之,以温其上而升其阳,庶阳不致下陷以逼迫其阴,然后阴得安静不扰,而下利自止耳。此证设用药以温其下,必逼迫转加,下利不止而阴立亡,故不用温药,但用灸法,有如此之回护也。

少阴病,吐利,手足不逆冷,反发热者,不死。脉不至者,灸少阴七壮。

少阴病,手足不逆冷而反发热,似乎阴尽复阳之兆,但吐利未止而脉不至,又似真阳发外,故于少阴本穴用灸法以引其阳内返,斯脉至而吐利亦得自止耳。

前条背恶寒之证,灸后用附子汤者,阴寒内凝,定非一灸所能胜,此条手足反热,止是阴内阳外,故灸本经以招之内入,不必更用温药也。

已上少阴虚寒证。

少阴病,恶寒而蜷,时时自烦,欲去衣被者,可治。

自烦欲去衣被,真阳扰乱不宁,尚未至出亡在外,故可用温法。然必微烦即止,神气不乱,手足渐温,脉来沉微不绝,方为可治。设见躁逆闷乱,扰攘不宁,手足厥冷,脉反躁急,或散大无伦,皆死证也。

少阴病,下利,若利自止,恶寒而蜷卧,手足温者,可治。

恶寒蜷卧,证本虚寒,利止,手足温,则阳气渐复,其阴寒亦易散,故可用温,以助其阳之复也。

少阴病,脉紧,至七八日自下利,脉暴微,手足反温,脉紧反去者,为欲解也,虽烦下利,必自愈。

少阴病,脉本紧,至七八日自利,则阴寒得以下走,故脉反和,而手足温暖,阳气将复也,虽烦而利,必自愈。

三条互见,此则邪解阳回,可勿药自愈之证,即“紧去人安”之互辞也。

少阴中风,脉阳微阴浮者,为欲愈。

风邪传入少阴,仍见阳浮阴弱之脉,则其势方炽,必阳脉反微,阴脉反浮,乃为欲愈。盖阳微则外邪不复内入,阴浮则内邪尽从外出,故欲愈也。

少阴负趺阳者,为顺也。

少阴,水也,趺阳,土也,诸病恶土克水,而伤寒少阴见证,惟恐土不能制水,其水反得以泛滥,则呕吐下利,无所不至,究令中州土败,而真阳外越,神丹莫救矣。此脉法中消息病情之奥旨也。

已上少阴回阳证。

少阴病欲解时,从子至寅上。

各经皆解于所王之时,而少阴独解于阳生之时,阳进则阴退,阳长则阴消,正所谓阴得阳则解也。即是推之,而少阴所重在真阳,可不识乎?

上条少阴经自解候。

少阴下篇

少阴病,脉细沉数,病为在里,不可发汗。

沉细中加之以数,正邪热入里之征,邪热入里,即不可发汗,发汗则动其经,而有夺血亡阳之变,故示戒也。

少阴病,四逆,其人或咳或悸,或小便不利,或腹中痛,或泄利下重者,四逆散主之。

四肢为诸阳之本,阳邪传至少阴,陷入于里而不能交通阳分,乃至四逆下利,其中土之阳气亦伤,所以亟用柴胡升陷内之阳邪,枳实破内滞之结热,甘草助脾胃之阳运,芍药收失位之阴津,允为和解少阴阴阳否隔①[注:即“痞满”]之定法,慎不可以其阳热内结,而用下法也。盖伤寒以阳为主,四逆有阴进之象,若复用苦寒攻之,则阳益亏,所以有“诸四逆者不可下之”之戒。

咳者,加五味子、干姜各五分,并主下利。悸者,加桂枝五分。小便不利者,加茯苓五分。腹中痛者,加附子一枚,炮令折。泄利下重者,先以水五升,煮薤白三升,煮取三升,去滓,以散三方寸匕,内汤中,煮取一升半,分,温再服。

此证虽属少阴,而实脾脾胃不和,故尔清阳之气不能通于四末,是用四逆散清理脾胃,而散阴分之热滞,乃正治也。至于腹中痛者加附子,于此不能无疑。盖阳邪内陷之腹痛,只宜小建中和之,而此竟用附子者,以其证虽属阳邪,必其人内有沉寒结滞不散,更兼形体素丰,可受阳药,方可加热药于清理脾胃剂中,仍是用和之法,而非温经助阳之义,观下文即云泄利下重者加薤白,则知热滞虽得下利,究竟不能速通,所以急行涤垢为务,即咳加五味子、干姜,总是从治之法,慎勿以其用热治热而致惑也。

少阴病,咳而下利,谵语者,被火气劫故也,小便必难,以强责少阴汗也。

少阴之脉,从足入腹,上循喉咙,萦绕舌本,故多咽痛之证。其支别出肺,故间有咳证。今以火气强迫其汗,则热邪挟火力上攻必为咳,以肺金恶火故也。下攻必为利,以火势逼迫而走空窍故也。内攻必谵语,以火势燔灼而乱神识故也。小便必难者,见三证皆妨小便,盖肺为火热所伤,则膀胱气化不行。大肠奔迫无度,则水谷并趋一路。心包燔灼不已,则小肠枯涸必至耳,少阴可强责其汗乎?

少阴病,但厥无汗,而强发之,必动其血,未知从何道出,或从口鼻,或从目出,是名下厥上竭,为难治。

强责少阴汗而动其血,势必逆行而上出阳窍,以发汗皆阳药故也。或口鼻,或耳目,较之从阴窍出者则倍危矣。下厥者,少阴居中,不得汗而热深也。上竭者,少阴之血尽从上而越竭矣。少阴本少血,且从上逆,故为难治。然则热在膀胱,必便血者,岂非以多血且从便出为顺乎?

少阴病,咽中痛,半夏散及汤主之。

少阴病,咽中伤,生疮,不能言语,声不出者,苦酒汤主之。

太阳之热邪薄于少阴,则阴火挟痰攻咽,所以作痛,当用半夏以涤饮,兼桂枝以散邪,甘草以缓急也。若剧者,则咽伤生疮,音声不出,为阴邪上结,复与寒下不宜,故用半夏以开结,鸡子以润咽,更借苦酒消肿敛疮,以胜阴热也。胜阴热者,正所以存阴也,饮散则热解,即《内经》流湿润燥之意,与厥阴喉痹麻黄升麻汤证例同。

少阴病,二三日至四五日,腹痛,小便不利,下利不止,便脓血者,桃花汤主之。

腹痛,小便不利,少阴热邪也,而下利不止,便脓血,则下焦滑脱矣,滑脱即不可用寒药,故取干姜、石脂之辛涩以散邪固脱,而加粳米之甘以益中虚。盖治下必先固中,中气不下坠,则滑脱无源而自止,此从治之法也。成注及《内台方》①[注:即《金镜内台方议》。书名,十二卷。明代许宏撰。]谓其用干姜而曰里寒,谬矣。

少阴病,下利,便脓血者,桃花汤主之。少阴病,便脓血者可刺。

先下利而后便脓血,则用桃花汤。若不下利而但便脓血,则可刺经穴以散其热。今不用刺法,当从事白头翁汤。设更兼咽干,心烦不得卧,又须黄连阿胶汤为合法耳。

少阴病,自利清水,色纯青,心下必痛,口干燥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

热邪传入少阴,逼迫津水,注为自利,质清而无滓秽相杂,色青而无黄赤相间,可见阳邪暴虐之极,反与阴邪无异。但阳邪传自上焦,其人心下必痛,口必干燥。设系阴邪,则心下满而不痛,口中和而不渴,必无此枯槁之象,故宜急下以救其阴也。

已上少阴传经热证。

少阴病,六七日,腹胀,不大便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

少阴之症,自利者最多,虚寒则下利清谷,滑脱则下利脓血,故多用温药。传经阳邪内结,则自利纯清水,温热病则自利烦渴,并宜下夺清热。此以六七日不大便而腹胀,可见邪热转归阳明而为胃实之证,所以宜急下也。然六七日腹胀,不大便,何得目之少阴?必在先曾见咽痛,自利,烦渴,至五六日后而变腹胀,不大便。是虽邪转入府,而胃土过实,肾水不足以上供,有立尽之势,不得不急攻以救肾水也。

上条少阴热邪转入阳明府证。

少阴病,八九日,一身手足尽热者,以热在膀胱,必便血也。

少阴病,难于得热,热则阴尽复阳,故上篇谓手足不逆冷,反发热者不死。然病至八九日,阴邪内解之时,反一身手足尽热,则少阴必无此证,当是藏邪转府,肾移热于膀胱之候。以膀胱主表,故一身及手足尽热也。膀胱之血为少阴之热所逼,其趋必出二阴之窍,以阴主降故也。宜当归四逆和营透表,兼疏利膀胱为合法也。

上条少阴热邪转膀胱府证。

厥阴篇

《厥阴篇》中次第不一,有纯阳无阴之证,有纯阴无阳之证,有阴阳差多差少之证,有阳进欲愈之证,有阴进未愈之证。大率阳脉阳证,当从三阳经治法。阴脉阴证,合用少阴经治法。厥阴见阳为易愈,见阴为难愈,其阴阳错杂不分,有必先温其里,后解其表。设见咽喉不利,咳唾脓血,则温法不可用,仍当先解其表矣。世医遇厥阴诸证,如涉大洋,茫无边际,是以动手即错耳。兹以类相聚,分为五截,庶学者易于入室也。

厥阴之为病,消渴,气上撞心,心中疼热,饥而不欲食,食则吐蚨,下之利不止。蚨、蛔同。

消渴者,饮水多而小便少也。厥阴邪热盛,则肾水为之消,故消而且渴,其渴不为水止也。气上撞心,心中疼热者,肝火上乘,肝气通于心也。饥不欲食者,木邪横肆,胃土受制也。食则吐蛔者,胃中饥,蛔臭食①[注:同‘嗅’。用鼻子辨别气味。]则出也。下之利不止者,邪在厥阴,下之徒伤阳明,木益乘其所胜,是以食则吐蛔,下之利不止耳。

按:厥阴原无下法,故首先示戒云“下之利不止”。盖厥多主下利,下利中伏有死证,中间虽有小承气一法,因胃有燥屎,微攻其胃,非攻厥阴之邪也。厥阴与少阳表里,邪在少阳已有三禁,岂厥阴反宜下乎?虽有“厥应下之”一语,乃对发汗而言,谓厥应内解其热,不当外发其汗,岂可泥“应下”二字,遂犯厥阴之大戒耶?今人每谓伤寒六七日当下,此特指阳邪入府而言,未尝言邪传厥阴可下也。

张卿子曰:尝见厥阴消渴数症,舌尽红赤,厥冷,脉微,渴甚,服白虎、黄连等汤皆不救。盖厥阴消渴皆是寒热错杂之邪,非纯阳亢热之证,岂白虎、黄连等药所能治乎?

伤寒,脉微而厥,至七八日肤冷,其人躁,无暂安时者,此为藏厥,非蛔厥也,蛔厥者,其人当吐蛔,今病者静而复时烦,此为胃寒,蛔上入膈,故烦。须臾复止,得食而呕又烦者,蛔闻食臭出,其人当自吐蛔。蛔厥者,乌梅丸主之,又主久利。

藏厥者,其人阳气素虚,肾藏之真阳衰极。蛔厥者,始本阳邪,因发汗吐下太过,或寒饮蓄积胃中,寒热交错,蛔不能安而上膈也。脉微而厥,则阳气衰微可知,然未定其藏厥、蛔厥也。惟肤冷而躁无暂安时,加以趺阳脉不出,乃为藏厥。藏厥用附子理中汤及灸法,其厥不回者死。若是蛔厥,则时烦时止,未为死候,但因此而驯至①[注:逐渐达到]胃中无阳,则死也。乌梅丸中酸苦辛温互用,以治阴阳错乱之邪,胃中之寒热和而蛔自安矣。厥阴多主下利厥逆,所以久利而变脓血,亦不出此主治也。

病人有寒,复发汗,胃中冷,必吐蛔。

病人素有寒饮,复发其汗,则大损胸中阳气,胃中寒饮愈逆,致蛔不安而上出也。后人以理中丸加乌梅治之,仍不出仲景之成则耳。

伤寒本自寒下,医复吐下之,寒格更逆吐下。若食入口即吐,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。

伤寒本自寒下,其人下虚也,医复吐下之,损其胸中阳气,内为格拒,则阴阳不通,食入即吐也。寒格更逆吐下,言医不知,又复吐下,是为重虚,故用干姜散逆气而调其阳,辛以散之也。芩、连通寒格而调其阴,苦以泄之也。人参益胃气而调其中,甘以缓之也。

伤寒四五日,腹中痛,若转气下趋少腹者,此欲自利也。

腹痛多属虚寒,与实满不同,若更转气下趋少腹,必因痛而致下利,明眼见此,自当图功于未著也。

按:腹痛亦有属火者,其痛必自下逆攻而上,若痛自上而下趋者,定属寒痛无疑。

下利,脉沉而迟,其人面少赤,身有微热,下利清谷者,必郁冒汗出而解,病人必微厥,所以然者,其面戴阳,下虚故也。

太阳阳明并病,面色缘缘①[注:接连不断]正赤者,为阳气怫郁,宜解其表。此下利,脉沉迟,而面见少赤,身见微热,乃阴寒格阳于外,则身微热,格阳于上则面少赤。仲景以为下虚者,谓下无其阳而反在外在上,故云虚也。虚阳至于外越上出,危候已彰,或其人阳尚有根,或服温药以胜阴助阳,阳得复返而与阴争,差可②[注:大致可以]恃以无恐。盖阳返虽阴不能格,然阴尚盛,亦未肯降,必郁冒少顷,然后阳胜而阴出为汗,邪从外解,自不下利矣。

下利清谷,里寒外热,汗出而厥者,通脉四逆汤主之。

上条辨证,此条用药,两相互发,然不但此也,少阴病下利清谷,面色赤者,已用其法矣,要知通之正所以收之也,不然,岂有汗出而反加葱之理哉?

下利,腹胀满,身体疼痛者,先温其里,乃攻其表,温里四逆汤,攻表桂枝汤。

此与《太阳篇》中下利身疼,先里后表之法无异,彼因误下而致下利,此因下利而致腹胀,总之温里为急也。身疼痛,有里有表,必清便已调,其痛仍不减,方属于表,太阳条中已悉,故此不赘。

下利清谷,不可攻表,汗出必胀满。

此条重举下利清谷不可攻表以示戒,正互明上条所以必先温里然后攻表之义,见误表其汗,则阳出而阴气弥塞胸腹,必致胀满而酿变耳,合用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以温胃消胀为务也。

干呕,吐涎沫,头痛者,吴茱萸汤主之。

凡用吴茱萸汤有三证,一为阳明食谷欲呕,一为少阴吐利,手足厥冷,烦燥欲死。此则干呕,吐涎沫,头痛。经络证候各殊,而治则一者,总之下焦浊阴之气,上乘于胸中清阳之界,真气反郁在下,不得安其本位,有时欲上不能,但冲动浊气,所以干呕吐涎沫也。头痛者,厥阴之经与督脉会于巅也。食谷欲呕者,浊气在上也。吐利者,清气在下也。手足厥冷者,阴寒内盛也。烦燥欲死者,虚阳扰乱也,故主吴茱萸汤,以茱萸专主开豁胸中逆气,兼人参、姜、枣以助胃中之清阳,共襄①[注:帮助;辅佐。]祛浊之功,由是清阳得以上升,而浊阴自必下降矣。

呕而脉弱,小便复利,身有微热,见厥者难治,四逆汤主之。

呕与微热,似有表也,脉弱则表邪必不盛,小便利则里邪必不盛,可见其呕为阴邪上干之呕,热为阳邪外散之热。见厥则阳遭阴掩,其势②[注:逐渐。]危,故为难治,非用四逆汤莫可救也。

已上阴进未愈证。

大汗出,热不去,内拘急,四肢疼,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,四逆汤主之。

大汗出而热反不去,正恐阳气越出。若内拘急,四肢疼,更加下利,厥逆恶寒,则在里先是阴寒,急用四逆汤以回其阳,而阴邪自散耳。

大汗,若大下利而厥冷者,四逆汤主之。

此证较上条无外热相错,其为阴寒易明。然既云大汗、大下利,则阴津亦亡,但此际不得不以救阳为急,俟阳回尚可徐救其阴,所以不当牵制也。

伤寒,六七日不利,便发热而利,其人汗出不止者死,有阴无阳故也。

六七日不利,忽发热而利,浑是内阴外阳之象。盖发热而利,里虚而外邪内入也,故曰有阴。汗出不止,表虚而内阳外出也,故曰无阳。此中伏有危机,所以仲景早为回护,用温用灸以安其阳。若俟汗出不止乃始图之,则无及矣。可见邪乱厥阴,其死生全关乎少阴也。不然,厥阴之热深厥深,何反谓之有阴无阳哉?

吐利汗出,发热恶寒,四肢拘急,手足厥冷者,四逆汤主之。

吐利汗出,发热恶寒者,阳气外脱也。四肢拘急,手足厥冷者,亡阳不能温养经脉也,故主四逆汤以温之。

既吐且利,小便复利而大汗出,下利清谷,内寒外热,脉微欲绝者,四逆汤主之。

吐利不止,而且下利清谷,加之小便复利,津液四脱,里之虚寒极矣,况外热而汗大出,为阳复外脱,脉微欲绝者,阳气衰微可知,急宜四逆汤复阳为要也。设四逆不足以杀其势,其用通脉四逆具见言外矣。

呕吐已断,汗出而厥,四肢拘急不解,脉微欲绝者,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。

呕吐已止,当渐向安,不得复有汗出而厥,四肢拘急也。今脉微欲绝者,则其吐下已断,又为真阳垂绝矣,急宜通脉四逆追复元阳,更加猪胆为阴向导也。

恶寒,脉微而复利,利止亡血也,四逆加人参汤主之。

亡血本不宜用姜、附以损阴,阳虚又不当用归、芍以助阴,此以利后恶寒不止,阳气下脱已甚,故用四逆以复阳为急也。其所以加人参者,不特护持津液,兼阳药得之愈加得力耳。设误用阴药,必致腹满不食,或重加泄利呕逆,转成下脱矣。

伤寒五六日,不结胸,腹濡,脉虚复厥者,不可下,此为亡血,下之死。

伤寒五六日,邪入厥阴,其热深矣。乃阳邪不上结于胸,阴邪不下结于腹,其脉虚而复厥,乃非热深当下之比,以其亡血伤津,大便枯涩,恐人误认五六日热入阳明之燥结,故有不可下之之戒。盖脉虚腹濡,知内外无热,厥则阴气用事,即当同上条亡血例治。设其人阴血更亏于阳,或阴中稍挟阳邪,不能胜辛热者,又属当归四逆证矣。

病者手足厥冷,言我不结胸,小腹满,按之痛者,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。

阳邪必结于阳,阴邪必结于阴,故手足厥冷,小腹满,按之痛者,邪不上结于胸,其非阳邪可知,其为阴邪下结可知,则其当用温用灸更可知矣。

伤寒六七日,脉微,手足厥冷,烦燥,灸厥阴,厥不还者死。

脉微而厥,更加烦燥,则是阳微阴盛,灸毛际以通其阳,而阳不回则死。灸所以通阳也,厥不还,则阳不回可知矣。

下利,手足厥冷无脉者,灸之不温。若脉不还,反微喘者死。

灸之不温,脉不还,已为死证,然或根坻①[注:基础;根本。同德堂本作“根柢”。义胜。]未绝,亦未可知。设阳气随阴火上逆,胸有微喘,则孤阳上脱而必死矣,与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正同。

下利后脉绝,手足厥冷,晔时②[注:一整天。]脉还,手足温者生,脉不还者死。

脉绝不惟无阳,而阴亦无矣。阳气破散,岂有阴气不消亡者乎?晔时脉还,乃脉之伏者复出耳。仲景用灸法,正所以通阳气,而观其脉之绝与伏耳,故其方即名通脉四逆汤。服后利止脉出,则加人参以补其亡血。若服药晔时脉仍不出,是药已不应,其为脉绝可知。

伤寒发热,下利厥逆,躁不得卧者死。

躁不得卧,肾中阳气越绝之象也。大抵下利而手中厥冷者,皆为危候,以四肢为诸阳之本故也。加以发热,躁不得卧,不但虚阳发露,而真阴亦已烁尽无余矣,安得不死者乎?

伤寒发热,下利至甚,厥不止者死。

厥证但发热则不死,以发热则邪出于表,而里证自除,下利自止也。若反下利厥逆,烦躁有加,则其发热又为真阳外散之候。阴阳两绝,故主死也。

发热而厥七日,下利者为难治。

厥利而热,不两存之势也。发热而厥七日,是热者自热,厥利者自厥利,阴阳两造其偏,漫无相协之期,故虽未见烦躁,已为难治。盖治其热则愈厥愈利,治其厥利则愈热,不至阴阳两绝不止耳。

伤寒脉迟,六七日,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。脉迟为寒,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,腹中应冷,当不能食,今反能食,此名除中,必死。

脉迟为寒,寒则胃中之阳气已薄,不可更用寒药矣。腹中即胃中,今胃冷而反能食,则是胃气发露无余,其阳亦必渐去,不能久存,故为必死。较后条之食以索饼①[注:即面条]不发热者,自是天渊。

已上纯阴无阳证。

下利脉大者,虚也,以其强下之故也。设脉浮革,因尔肠鸣者,属当归四逆汤主之。

下利脉大,为虚阳下陷。设脉浮革,为风邪乘虚袭肝。风邪结聚,则水饮停留,因尔肠鸣者,宜当归四逆以散风利水也。

手足厥寒,脉细欲绝者,当归四逆汤主之。若其人内有久寒者,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。

手足厥寒,脉细欲绝,似乎阴寒之极,盖缘阳邪流入厥阴营分,以本虚不能作热,故脉细欲绝也。此为阴郁阳邪,所以仲景处方仍用桂枝汤和其中外,加当归以和厥阴之营血,通草以通太阳之本,细辛以净少阴之源,使阳邪得从外解,本非治阴寒四逆之药也。盖脉细欲绝,为阴气衰于内,不能鼓动其脉,而肌表之阳亦虚,非真阳内亏之比,故药中宜归、芍以济阴,不宜姜、附以劫其阴。即其人素有久寒者,但增吴茱萸、生姜,由是观之,则干姜、附子宁不在所禁乎?久寒者,陈久之寒,非时下直中之寒也明矣。

前条下利脉大,亦用此汤者,以下多伤阴,阴伤则阳不归附,故脉虽浮大,而证仍属血虚也。

伤寒脉促,手足厥逆者,可灸之。

手足厥逆,本当用四逆汤,以其脉促,知为阳气内陷而非阳虚,故但用灸以通其阳,不可用温经药以助阳也。

诸四逆厥者,不可下之,虚家亦然。凡厥者,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,厥者手足逆冷是也。

厥有寒热之异,治虽霄壤,而不可下则一,总由脾胃之阴阳不相顺接,所以不能温顺四末耳。

伤寒,热少厥微,指头寒,默默不欲食,烦躁数日,小便利,色白者,此热除也,欲得食,其病为愈。若厥而呕,胸胁烦满者,其后必便血。

热少厥微,指头微寒,其候原不为重,然默默不欲食,烦躁数日,胃中津液伤而困矣。若小便利,色白,则邪热暗除,胃气渐复,故欲得食。若厥而呕,胸胁满不去,则邪聚中焦,故呕而烦满,其后阴邪必走下窍而便血,以厥阴主血故也。

下利,寸脉反浮数,尺中自涩者,必清脓血。

下利为阴邪,浮数为阳脉,若阴尽复阳,则尺脉自和,今尺中自涩,乃热邪搏结于阴分,虽寸口得阳脉,究竟阴邪必走下窍而便脓血也。

此条与上条厥呕胸胁烦满者,虽有轻重之殊,而治法不异,并宜白头翁汤。脓血止,芍药甘草汤。

伤寒,发热四日,厥反三日,复热四日,厥少热多,其病当愈。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,其后必便脓血。伤寒厥四日,热反三日,复厥五日,其病为进,寒多热少,阳气退,故为进也。

太阳以恶寒发热为病进,恐其邪气传里也。厥阴以厥少热多为病退,喜其阴尽复阳也。然热气有余,又为内外痈脓便血之兆矣。

伤寒始发热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,当不能食,今反能食者,恐为除中,食以索饼,不发热者,知胃气尚在,必愈。恐暴热来,出而复去也。后三日脉之,其热续在者,期之旦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,本发热六日,厥反九日,复发热三日,并前六日,亦为九日,与厥相应,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后三日脉之而脉数,其热不罢者,此为热气有余,必发痈脓也。

少阴经中,内藏真阳,最患四逆,故云吐利,手足不逆冷,反发热者不死。厥阴经中,内无真阳,不患其厥,但患不能发热,与夫热少厥多耳。然厥证多兼下利,其阳热变为阴寒者,十常六七也。论中恐暴热来,出而复去,后三日脉之,其热尚在,形容厥证重热之脉证如睹,然得热与厥相应,尤无后患。若热气有余,病势虽退,其后必发痈脓,以厥阴主血,热与血久持不散,必致壅败也。

伤寒,厥而心下悸者,宜先治水,当与茯苓甘草汤,却治其厥。不尔,水渍入胃,必作利也。

伤寒,厥而心下悸,以邪热内深,饮水过多,水气乘心所致也。水者,心火所畏,故乘之则动悸不宁,饮之为患,甚于他邪,所以乘其未渍入胃,先用茯苓甘草汤以清下利之源,后乃治厥,庶不致厥与利相因耳。

下利后更烦,按之心下濡者,为虚烦也,宜栀子豉汤。

已下利而更烦,似乎邪未尽解,然必心下濡而不满,则为虚烦,与阳明误下胃虚膈热之证颇同,故俱用涌法也。

伤寒六七日,大下后,寸脉沉而迟,手足厥逆,下部脉不至,咽喉不利,唾脓血,泄利不止者,为难治,麻黄升麻汤主之。

此表里错杂之邪,虽为难治,非死证也。大下后寸脉沉而迟,明是阳邪陷阴之故,非阳气衰微可拟。手足厥逆者,胃气不布也。下部脉不至者,因泄利不止而阴津下脱也。咽喉不利,唾脓血者,阳邪搏阴上逆也。所以仲景特于阴中提出其阳,得汗出而错杂之邪尽解也。

或问:伤寒三阳证宜汗,而厥阴证中有麻黄升麻汤之例,其故何也?详此证之始,原系冬温,以其有咽痛下利,故误认伤寒里证而下之,致泄利不止,脉变沉迟,证变厥逆,皆热邪内陷,种种危殆,赖真阴未漓,犹能驱邪外行,而见咽喉不利,唾脓血,明系热邪返出,游溢少阴经脉之候,亦为木槁土燔、凌烁肺金之候。方中用麻黄、升麻,所以升陷内之热邪。桂枝、芍药、甘草、当归调其营卫,缘太阳少阴之邪既以并归厥阴,故于桂枝汤三味中必加当归,以和阴血。萎蕤、天冬下通肾气,以滋上源,且萎蕤为治风温咽痛热咳之专药,本文虽不曰咳,而云咽喉不利,唾脓血,可知其必然大咳而脓血始应也。黄芩、芍药、甘草治邪并于内之自利,知母、石膏、甘草治热伏少阴之厥逆,其邪既伏于少阴,非知母则郁热不除,且热必由阳明而解,非石膏则腠理不开。其所以用干姜、白术、茯苓者,以其既经大下,非此不能保护中州耳。朱奉议以此汤裁去升、知、冬、芍、姜、术、桂、苓,加入葛根、羌活、川芎、杏仁、白薇、青木香,以治风温,总不出此范围也。

伤寒先厥,后发热而利者,必自止,见厥复利。

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,言伤寒表证罢,先见厥利而后发热,非阴证始病便见厥利也。先厥后发热而利必自止,乃厥阴之常候,下文见厥复利,乃预为防变之辞。设厥利止而热不已,反见咽痛喉痹,或便脓血,又为阳热有余之证矣。

已上阴阳错杂证。

伤寒先厥后发热,下利必自止,而反汗出,咽中痛者,其喉为痹,发热无汗,而利必自止。若不止,必便脓血,便脓血者,其喉不痹。

先厥后热,下利止,其病为欲愈矣,乃反汗出,咽中痛,是邪热挟痰湿上攻而为喉痹也。然既发热,即无汗而邪亦外出,所以利必自止。若不止,则无汗明系邪不外出,仍在于里,必至便脓血也。便脓血者,其喉不痹,见热邪在里即不复在表,在下即不复在上也。喉痹者,桔梗汤。便脓血者,白头翁汤。

伤寒一二日,至四五日而厥者,必发热,前热者,后必厥,厥深者,热亦深,厥微者,热亦微,厥应下之,而反发汗者,必口伤烂赤。

伤寒初起一二日间,所见皆恶寒发热之阳证,至四五日传进阴经而始厥也。

前云“诸四逆厥者不可下”矣,此云“应下之”,其辨甚微。盖先四逆与先发热而后厥者,其来迥异,故彼云“不可下”,此云“应下之”者,以其热深厥深,当用苦寒之药清解其在里之热,庶有生理①[注:生存的道理],小陷胸汤合小承气可也。即下利澹语,但用小承气汤止耳,从未闻有峻下之法也。若不用苦寒,反用辛甘发汗,宁不引热势上攻乎?口伤烂赤,与喉痹互意。

呕家有痈脓者,不可治呕,脓尽自愈。

呕有胃中虚寒而呕,有肝气逆上而呕,皆当辛温治其逆气,此则热聚于胃,结成痈脓而呕,即《内经》所谓“热聚于胃口不行,胃脘为痈”之候。恐人误用辛热止呕之药,所以特申不可治呕,但俟脓尽自愈,言热邪既有出路,不必用药以伐其胃气也。

伤寒下利,日十余行,脉反实者死。

伤寒在三阳邪热全盛之时,其脉当实,今传次厥阴,为邪气向衰之际,况复下利日十余行,而反见实脉,是正衰邪盛,故主死也。

热利下重者,白头翁汤主之。

热利而至下重,湿热交并之象也。

下利欲饮水者,以有热故也,白头翁汤主之。

下利欲饮水者,与藏寒利而不渴自殊,乃热邪内耗津液,纵未显下重之候,亦当以前药胜其热也。

已上纯阳无阴证。

伤寒病厥五日,热亦五日。设六日当复厥,不厥者自愈,厥终不过五日,以热五日,故知自愈。

此云厥终不过五日,言厥之常。前云厥反九日而利,言厥之变。盖常则易治,变则难复也。

下利,脉沉弦者,下重也,脉大者为未止,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,虽发热不死。

下利而脉沉弦,为邪热内陷,故主后重。若沉弦而大,为邪热势盛,故未易止。若沉而微弱数者,为邪热向衰,故虽发热不死。

热不死。设见脉大身热,其死可知矣。

《内经》云下利发热者死,仲景谓下利手足反温,脉紧反去,必自愈,又曰下利手足不逆冷,反发热者不死。此皆言阴寒下利,非滞下积热内奔,热邪外泄,内外俱剧之比。

下利,有微热而渴,脉弱者,令自愈。下利,脉数而渴者,令自愈。设不差,必清脓血,以有热故也。下利脉数,有微热汗出,令自愈,设复紧为未解。

脉弱乃阴退阳复,在表作微热,在里作微渴。微热而渴,证已转阳,故不治自愈。下利本阳虚阴盛,得至脉数而渴,是始焉阴盛,今则阳复矣,故自愈也。设不愈,则不但阳复,必其阳转胜于阴,而清脓血也。脉数与微热互意,汗出与脉弱互意,脉紧则不弱矣。势邪方张,其不能得汗又可知矣。此与阳明脉紧则愈,少阴脉紧反去互发,阳明邪气尚盛,故喜紧恶迟,少阴、厥阴邪气向衰,故喜弱恶紧,总不出紧去人安之妙义也。

厥阴病,渴欲饮水者,少少与之愈。

阳气将复,故欲饮水,然须少少与之,是谓以法救之。盖阴邪方欲解散,阳气尚未归复,若恣饮不散,反致停畜酿祸耳。

渴欲饮水,与下利后饮水者不同,此则热邪尽解,但津液受伤而渴,彼则热邪在里煎迫津液而渴,未可一例而推也。

厥阴中风,脉微浮为欲愈,不浮为未愈。

按:仲景三阴皆有中风,然但言欲愈之脉,而未及于证治者,以风为阳邪,阴经之中,得风气流动,反为欲愈之机。盖厥阴之脉,微缓不浮,中风病传厥阴,脉转微浮,则邪还于表,而为欲愈之征也。

已上阳进欲愈证。

下利谵语者,有燥屎也,宜小承气汤。

下利则热不结,胃不实,何得谵语耶?此必邪返于胃,内有燥屎,故虽下利,而结者自若也,与阳明证谵语,胃中有燥屎正同。乃不用大承气,而用小承气者,以下利肠虚,兼之厥阴主里,所以但用小承气微攻其胃,全无大下之例耳。

上条厥阴转归阳明府证。

呕而发热者,小柴胡汤主之。

厥阴之邪欲散,则逆上而还少阳,必发热而呕,以肝胆藏府相连,故用小柴胡以升提厥阴之邪,从少阳而散也。

上条厥阴转出少阳经证。

下利后,身疼痛,清便自调者,急当救表,宜桂枝汤发汗。

厥阴病自利止后,圊便自调,知里寒已退,但身痛者,邪气已还于表,故用桂枝以和营卫而愈也。

上条厥阴回阳热从外解证。

厥阴病欲解时,从丑至卯上。

上条厥阴经证自解候。

本章完
寻一味本草,读一页经典

试试:伤寒论、黄芪、桂枝汤 Esc 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