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下
太阴经脉证治法(脾肺)
经曰:太阴之为病,腹满而吐,食不下,自利益甚,时腹自痛。
《内经》曰:四日,太阴受之。太阴脉布胃中,络于嗌,故腹满而嗌干,自利。太阴者,足脾已,湿土也。此经布腹中,贯胃上膈,络咽连舌本,故有腹满或痛,吐利嗌干之证;主营四末,又有四肢烦疼之证;脾属土,其色黄,又有发黄之证。其经寒热所分,不可混治。如本经自受病为直中太阴之寒证;由三阳遁传至太阴者为传邪之热证。故自少阳传者,为循经传,自太阳传者为误下传,若本经亦能巡经传又入府也。
凡病自阳经发者,为外感风寒,邪从表入,则太阳先受之。病自阴经起者,为内伤生冷,饮食过多,则太阴先受之。
其脉沉而细,经曰尺寸俱沉细者,太阴受病也。沉细而强疾者为实,为热,当下。强疾,谓有力也。沉细而迟弱者,为虚,为寒,当温。迟弱,谓无力也。此二者里证见脉也。若太阴本经自受风寒者,其脉浮迟弱。
其证腹满咽干,手足自温,发黄者,属热。此传经之邪热也。
自利不渴,或呕吐,腹常痛者,属寒。此直中太阴之邪也。
若外感风寒者,四肢烦疼。
经曰:太阴病,脉浮者,可发汗,宜桂枝汤。此太阴本经自受风寒之邪也,其病在经,属表,故宜汗之。不言证者,经中已言,四肢烦疼是也。桂枝,太阴经表药也,中有芍药、甘草,酸甘相合。甲己化土,故入脾也。
经曰:自利不渴者,属太阴,以其脏有寒故也,当温之,宜四逆辈。此太阴本经自受之寒邪也,其病在脏属里,故宜温之。凡自利而渴者属少阴,为寒在下焦;自利不渴者属太阴,为寒在中焦。不言脉者,当知沉迟而弱也。不言四逆汤,但言四逆辈,盖太阴自利不渴者,师言用理[1]中汤;甚者理中汤加附子。其言辈者,不过如此。夫四逆甘辛相合,乃大[2]热之剂,苟轻用之,恐有过度之失,所以汉守不为定投也[3],莫若以理中汤循次而用之更稳,如不得已,四逆方可可用也。
经曰:本太阳病,医反下之,因尔腹满时痛者,属太阴也,桂枝加芍药主之。
此言太阳证误下而传太阴也。太阳原受病,脉缓有汗,当用桂枝汤。医反下之,邪因乘虚传入太阴。里气不和,表邪未罢,故腹满时痛,四肢沉重,宜桂枝汤加芍药以解表和里。
大实痛者[4],桂枝加大黄汤主之。经曰:大满大实[5],坚有燥屎者,自可除下之,此承上证而言,非本有实证,以其误下,脾复传胃,故用桂枝汤加大黄以除下之也。
太阴入府欲解脉证
经曰:太阴中风,四肢烦疼,阳微阴涩而长者,为欲愈。此言太阴本经自中风之表证也。表少里和脉长者,为阳渐生也。阴得阳则解,故为欲愈。
经曰:伤寒,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。若小便自利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,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此言太阴传经之邪不入胃府自愈之证也。邪在三阳则手足热,邪在三阴则手足寒,今手足自温,则知属太阴也。太阴病,小便不利者,身当发黄。发黄者,茵陈蒿汤主之。至七八日小便自利,大便必硬[6]。大便硬[7]者,为太阴入府传于阳明也,调胃承气汤主之。今暴烦下利则和,脾气和,遂下泄不复再传也。
太阴禁忌不可犯
经曰:太阴之为病,腹满而吐,食不下,自利益甚,时腹自痛。若下之,必胸下结硬[8]。此阳邪传里之证也。太阴之脉布胃中,邪气壅而为腹满。上不得降者,呕吐而食不下;下不得升者,自利益甚。凡阴寒在里而为腹痛者,则常痛不止。此阳邪于里,但时时痛而不常也。此证未至于实,不可使下。下之,胸下结硬[9]者,下之早也。经曰:病发于阴而反下之,因作痞,此之谓也。
太阴为病,脉弱,其人续自便利。设当行大黄、芍药者,宜减之,以其人胃气弱,易动故也。此言太阴传经里病,腹满痛者,设当用桂枝汤加芍药、大黄,须当审其脉证,不可轻忽也。如脉沉细有力便实者,不可减少;脉弱便调,不减用之,则下利不止。此其宜禁也。
少阴经脉证治法(肾心)
经曰:少阴之为病,脉微细,但欲寐也。
《内经》曰:五日少阴受之。少阴脉贯肾络于肺,系舌本,故口燥舌干而渴。
少阴者,足肾癸水也,其本寒位坎而属寒水也。其标热,配离而同君火也。此经水火统论,寒热分治,须要明辨。今以本经自中者为寒证,阳经传入者为热证,庶几可晓,自太阴者为循经传,自太阳传者为表传里。若本经受病,亦能传经,又入府也。经中首论并内经所言,皆传经之证也,六经同。
其脉沉,经曰:尺寸俱沉者,少阴受病也。
脉沉疾有力者为热,当下;脉沉迟无力者为寒,当温。
经又言,脉微细者,以阳邪传里,深也,亦以迟疾分寒热。
其证口燥舌干而渴者,大便实,胸腹硬痛,或下利清水者,俱是邪在里也。
口中和不渴者,无热恶寒,厥冷踡卧,吐利,脐腹绞痛者,俱是阴寒在里也。凡三阴证,但喜厚衣便是恶寒。
凡伤寒二时,初起不入太阳,竟入少阴,无头疼身热,便恶寒踡卧,四肢厥冷,或腹痛自利,小便清白,脉沉迟弱,微细无力,或伏不见,此阴寒直中少阴之真阴证也。在经者,宜温发之,在脏者,宜温补之。
经曰:少阴病,始得之,反发热,脉沉者,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。此少阴本经自受风寒之证也,为邪在经,属表,故宜汗之。麻黄附子细辛汤乃少阴经表药也,少阴本无热,故云“反”。
少阴病得之二三日,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,以二三日无证[10],故微发汗也。此承上证而言,若得之二三日,只发热脉沉无他证者,病还在经,不可用前汤发汗,当改用此汤以散发汗也。
按上证发热为邪在表而当汗;脉沉属阴而当温,故以附子温经,麻黄散寒,而热须汗解,故加细辛乃汗剂之重者也。下证既无里寒之可温,又无里热之可下,求其所用麻黄附子之意,则是脉亦沉,方可名曰少阴病。身亦发热,方可行发表药。又,得之二三日,邪气尚浅,比上始得病亦稍轻,故不重言脉证,而但曰微发汗,所以去细辛加甘草,是汗剂之轻者。何使脉不沉,身不热,又无他证?是为无病人也,又何治焉。
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,心中烦,不得卧,黄连阿胶汤主之。
此承上第一证而言,若得之二三日以上,身热已除,复心中烦不得卧者,乃邪入于里,上合于心,寒极变热。心恶热而烦不得卧也。若入于肾,则喜寐矣,可见心肾同经,寒热兼化。此足传手也,故用黄连阿胶汤扶阴散热。
少阴病得之二三日,口中和,其背恶寒[11]者,当灸之,附子汤主之。此亦承上第一证而言。若得之二三日,身热已除,复背[12]恶寒者,此少阴在经之邪随经而传于太阳经。太阳证,背恶寒[13]口中燥者,为热邪,故用白虎汤;此证口中和,里无热也,故用附子汤以温经散寒。可见脏腑相配,表里相通。此里传表也。
按此四证,乃阴寒直中少阴者,分为四证,而治亦不用[14],其间兼化相通之理,轻重缓急之宜,悉可知焉。
经曰:少阴病,身体痛,手足寒,骨节痛,脉沉者,附子汤主之。此阴寒直中少阴,真阴证也。若脉浮,则属太阳麻黄汤证。今脉沉,知属少阴也。盖少阴与太阳为表里,证同脉异也。
经曰:少阴病脉沉者,急温之,宜四逆汤。此阴寒直中少阴之脉也。少阴病寒邪在经者则发之,在里者则温之,并未云急。此云急温者,彼虽寒甚,而证已形,治之则有成法;此初头脉沉未有形证,不知邪气所之将发何病,是以急温之也,故用四逆汤。此以上皆少阴直中,阴寒而无吐利者之证治也。
经曰: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,腹痛小便不利,下利不止,便脓血者,桃花汤主之。此少阴自受寒邪而下利之证也,为病在里,属脏。凡阳病下利便脓血者,协热也;少阴下利便脓血,里寒也。里寒何以有脓血也?盖二三日至四五日,寒邪变热,迫血下行,血流腐而为脓,下焦不固,故大便注下也,桃花汤赤石脂以固脱;粳米以补正气;干姜以散肾之寒而固下焦也。成注未明。
经曰:少阴病吐利,手足厥冷,烦躁欲死者,吴茱萸汤主之。此少阴自受寒邪而传厥阴之证也,为循经传,乃母传子也。吴茱萸汤厥阴肝经药也,故知。
经曰:少阴病下利脉微者,与白通汤;利不止,厥逆无脉,干呕,烦者,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。服汤脉暴出者死;微续者生。此阴直中少阴本脏,为真阴证也。肾主水,为胃之关,开窍于二阴。寒气中之不能闭藏出纳,故少阴证多吐利也。
按白通汤加猪胆汁人尿[19]者,内经启玄子注曰,若调寒热之逆,冷热必行,则热药冷服,下嗌之后,冷体既消,热性便发,由是病气随愈,呕哕皆除,情且不违而致大益,此加二物咸苦寒于白通汤热剂中,要其气相从,可以去格拒之寒也。
少阴病下利清谷,里寒外热,手足厥逆,脉微欲绝,身反不恶寒,其人面赤色,或腹痛,或干呕,或咽痛,或利止脉不出者,通脉四逆汤主之。此证大略与上证同,乃阴证似阳者也。此以上皆治里寒吐利之证也。按白通汤姜附加葱白为脉沉细而微涩。姜附以治寒,葱白之辛以润之,为肾恶燥也。何以知其脉之微涩也?经曰,少阴病下利脉微涩,必数更衣。白通汤治下利不止,故知四逆汤姜附加甘草为脉迟细而迟弦。姜附以治寒,甘草之甘以缓之,为肝苦急也。何以知脉之迟弦也?经曰,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,手足寒,脉沉弦者,宜四逆汤,故知也。
经曰:少阴病二三日不已,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,四肢沉重疼痛,自下利者,此为有水气,其人或咳,或小便利,或下利,或呕者,真武汤主之。此少阴自病兼有水气者也。水气泛滥故有或为之证。
按太阳表证有水气者小青龙汤;少阴里证有水气者真武汤。六经中惟肾、膀胱主水,故二经有水气之证也。
凡先见阳病,传经至少阴者,口燥咽干而渴,腹胀不大便,或自利纯清水,心下硬痛,脉沉细有力,此传经之邪热也,宜下之;若无口干燥,腹胀满,大便实之证,宜和解之;若吐利,脉沉细无力者,又当温之也。
经曰:少阴病得之二三日,口燥咽干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此少阴经自受邪即与手经相合,或太阳经病即与少阴同病,是名两感而独盛于少阴。曰二三日,势之急也;口燥咽干,邪甚也,热甚于里,煎熬真阴,肾精干涸,故宜急下以救肾水也。
少阴病自利清水,色纯清,心下必痛,口干燥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此少阴之邪传厥阴也。《难经》曰:从前来者为实邪,自利色青,肝乘肾也。心下痛,燥屎也,宜急下。
少阴病六七日,腹胀不大便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此少阴入阳明胃府也。胃,土也。腹胀不大便,地道不通,胃土壅塞也,急下之,以去土之墩阜,救水之枯涸也。此上皆下证。
经曰:少阴病四逆,其人或咳,或悸,或小便不利,或腹中痛,或泄利下重者,四逆散主之。此阳经所传之证也。
凡邪在三阳则手足必热,传到太阴,则手足必温,至少阴则邪热渐深,故四肢逆而不温也,及至厥阴则手足厥冷,又甚于四逆[16]矣。四逆散,少阴和解药也。
少阴病,下利六七日,咳而呕渴,心烦不得眠者,猪苓汤主之。此阳邪所传,挟热而利也。是二证者,既无里虚之可温,又无里实之可下,所以和解之也。
经曰:少阴病欲吐不吐,心烦,但欲寐,五六日自利而渴,属少阴也,虚故引水自救;若小便色白者,少阴病形悉具。小便色白者,以下焦虚有寒,不能制水,故令色白也。此太阴循经传少阴之证。凡自利不渴者属太阴,理中汤证;自利而渴者属少阴,猪苓汤证,此不尔[17]者,以小便别之,色黄为热,色白为寒也。
少阴病,饮食入口则吐,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。始得之,手足寒,脉弦迟者,此胸中实,不可下也,当吐之;若膈上有寒饮,干呕者,不可吐也,急温之,宜四逆汤。此亦表邪传里之证也。
凡吐而有物者,为传里之邪留于胸中,宜瓜蒂散;吐之干呕无物者,为膈上有寒饮,宜四逆汤温之。上证以小便分寒热,此证以呕吐分虚实,通用四逆汤温之。四逆汤乃少阴里证虚寒温补之药也。
辨少阴咽痛脉证治法
经曰:病人脉阴阳俱紧,反汗出者,亡阳也,此属少阴,法当咽痛而复吐利。此少阴似太阳之证也。脉阴阳俱紧,乃太阳伤寒,法当无汗,麻黄汤证是也。今反汗出知属少阴伤寒也。少阴伤寒法当咽痛而复吐利。盖心阴之脉循喉咙,寒气客之,必发咽痛;肾司开阖,少阴治在下焦,寒邪内盛,则开阖不治,下焦不约,吐而又下利也,用四逆汤治之。此少阴自受寒邪之病,故温之。
经曰:少阴病,下利咽痛,胸满似烦者,猪肤汤主之。此传经之热邪也。
少阴病,咽中伤,生疮,不能语言,声不出者,苦酒汤主之。此传经之热伤于络脉也。此二证皆阳经传入少阴之客热也,故解之。
经曰:少阴病二三日,咽痛者,可与甘草汤;不差者,与桔梗汤。
少阴病,咽中痛,半夏散及汤主之。此二证皆传经之邪也。
甘草汤主少阴客热咽痛;桔梗汤主少阴寒热相搏咽痛;半夏散主少阴客寒咽痛也。
少阴传经欲解可治不可治脉证
经曰:少阴病八九日,一身手足尽热者,以热在膀胱,必便血也。此少阴之邪复传太阳也。膀胱,太阳也。少阴太阳为表里传,下血乃愈;血不下,小腹硬痛[181]者,宜抵当汤主之。
经曰:少阴病脉紧,至七八日自下利,脉暴微,手足反温,脉紧反去者,为欲解也,虽烦,下利必自愈也。此少阴伤寒欲解之候也。
凡下利烦躁者死,惟太阴暴烦下利为脾实,腐秽当去也,此少阴为正[19]胜邪微,手足反温,脉紧反去也。
少阴中风,脉阳微阴浮者,为欲愈。此少阴中风欲解之候也。
经曰:少阴病,下利,若利自止,恶寒而蜷卧,手足温者,可治。
少阴病,恶寒而蜷,时自烦,欲去衣被者,可治。
少阴病吐利,手足不逆冷,反发热者,不死;脉不至者,灸少阴七壮。此三证可治者,一以利自止手足温也;一以时自烦,欲去衣被也;一以手足不逆冷,反发热也。
经曰:少阴病,恶寒身燥[20]而利,手足逆冷者,不治。以利而手足逆冷也。
少阴病吐利,躁烦四逆者,死。此吐利躁烦而死者,以四逆也。
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,时时自冒者,死。阳病冒者为欲汗解;阴病冒者,死。
少阴病,四逆恶寒而身蜷,脉不至,不烦而躁者,死。以四逆无脉也。
少阴病六七日,息高者,死。
此少阴邪入于里,上接于心,与火俱化而克肺金,故息高死。
少阴病,脉微细沉,但欲卧,汗出不烦,自欲吐;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,死。此以脉微细沉,正气久虚也。
少阴禁忌不可犯
经曰:少阴病,脉细沉数,病为在里,不可发汗。宜用大承气汤下之。
少阴病,脉微不可发汗,亡阳故也。阳已虚,尺脉弱涩者,复不可下之。脉微者为阳虚,不可发汗,汗之则亡阳;尺脉弱涩者为阴虚,不可下,下之则亡阴,宜四逆汤。
经曰:少阴病,咳而下利谵言者,被火气劫故也,小便必难,以强责少阴汗也。太阳中风被火劫亦谵语,小便难,表里同也。二经有此火逆,小便利者,可治。
少阴病,但厥,无汗而强发之,必动其血,未知从何道出,或从口鼻,或从目出,是名下厥上竭,为难治。此二证皆犯强发少阴汗之禁。
按六经证治,惟少阴传变与太阳相同,如通脉四逆汤、四逆散、真武汤证俱有加减法,谓有或为之证,亦由太阳小青龙、小柴胡之类是也。盖足少阴,肾也,足太阳、膀胱也,二经相为表里,故其证亦相通,少人知斯妙也。
厥阴经脉证治法(肝)
经曰:厥阴之为病,消渴,气上撞心,心中疼热,饥而不欲食,食则吐蛔。
《内经》曰:六日厥阴受之。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,故烦满而囊缩。
厥阴者,足肝,乙木,此独在六经之后。伤寒六七日,传至厥阴,为传经尽。凡经中与《内经》所序六经之证,皆传经之邪,不可与本经自受病者例论也。盖厥阴自受病者,乃直中厥经之真阴证也,其病为寒;传经至厥阴者,其病为热,间有寒者,吐利久与医之误也。所以厥阴经亦有寒热两端,当分治之。自少阴传者,为实邪,母传子也;自太阳传者,为循经得度传。三阴不至于头,惟厥阴与肾脉上行至巅顶[21]与太阳相接也。至厥阴复传太阳为自愈,不愈为再经。
其脉微缓而沉,经曰:尺寸俱微缓者,厥阴受病也,脉沉实而疾者为热,宜下;脉沉弱而迟者为寒,宜温。
经又言:脉微缓者以热邪内甚兼风化也。缓者,风脉也,肝为风木。若脉沉缓,为病未已;若得浮缓之脉,浮则邪还于表,缓则脾胃气和,不再受克,邪无所容。否极泰来,水升火降,必寒热作而出汗解也。此言传经尽后脉也。
其证烦满囊缩,舌卷耳聋,消渴,手足乍冷乍温者,为热;恶寒,口吐涎沫,头痛,小腹痛,自利不渴,手足冷,为寒。若发热恶寒似疟,不呕,清便自调,为欲愈。此言传经尽后证也。
凡初病,更无热恶寒,四肢厥冷,头痛面青,身如被杖,小腹绞痛,囊缩,口吐涎沫,或下利,小便清白,脉沉迟微弱,寻之似有,按之全无,此厥阴本经受寒之真阴证也。在经在脏,俱用通脉四逆汤治之。
经曰:手足厥寒,脉细欲绝者,当归四逆汤主之;若其人内有久寒者,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。此厥阴自受寒之真阴证也,为病在经。凡六经中,俱称某经病,某经伤寒,惟厥阴不称经者,或居六经之后,脉证独殊,故不称欤。
干呕,吐涎沫,头痛者,吴茱萸汤主之。此厥阴本经自病,表里兼有之证也。
经曰:下利,腹胀满,身体疼痛者,先温其里,乃攻其表。温里,四逆汤;攻表,桂枝汤。此阴经伤寒之证,表里俱急者也。三阴同论。
经曰:伤寒脉微而厥,至七八日肤冷,其人躁无暂安时者,此为脏厥,非为蚘厥也。蚘厥者,其人当吐蚘,令病者静而复时烦,此为脏寒。蚘上入膈,故烦,须臾复止,得食而呕又烦者,蚘闻食臭出,其人当自吐蚘。蚘厥者,乌梅丸主之。又主久利。
此厥阴本经自伤寒也,为病在脏。若不吐,躁无暂安时者,此名脏厥。脏厥者,死,阳气绝也,宜四逆辈冷服之;若吐蛇,时躁时静,此名蛇厥,宜乌梅丸。
伤寒脉促,手足厥逆者,可灸之。此厥阴本经伤寒之脉也。
凡先病自阳经,续传至厥阴者,消渴,烦满,舌卷,耳聋,囊缩。脉微缓者,囊不缩;脉沉短者,囊缩。
腹痛后重,大便稠粘,小便赤涩,或大便闭,或自利谵语,脉沉实急数,此传经之邪热也,宜攻之。亦有大吐、下,发汗后,或吐利久而变成虚寒之证,脉亦沉迟微弱,当与厥阴自受寒者同论,不可误攻之也。
经曰:伤寒脉滑而厥者,里有热也,白虎汤主之。此阳明经热传厥阴也。
病人手足厥冷,脉乍紧者,邪结在胸中。心中满而烦,饥不能食者,病在胸中,当须吐之,宜瓜蒂散。此少阴病传厥阴也,与少阴可吐证同。
热利下重者,白头翁汤主之。此阳邪入里,协热而利也。
下利欲饮水者,以有热故也,白头翁汤主之。此与少阴自利而渴相似。凡自利不渴为脏寒,与四逆汤以温脏;下利饮水为有热,与白头翁汤以凉中。
下利后更烦,按之心下濡者,为虚烦也,宜栀子豉汤。此太阳合病自利后之证也。凡病在阳经者方可谓之邪气乘虚客于胸中,若传至阴经,不宜有是虚烦之证矣。但下利后不烦为欲解;若更烦而心下坚者,则为硬烦。此皆阴经利后之证。今以烦而心下濡,知为阳经利后之虚烦也,故吐之。
下利谵语者,有燥屎也,宜小承气汤。此厥阴入胃府也。下利者,水渗出也。厥阴之病,消渴,饮水多,其水自肠间渗漏而出,故利清水也,其证必烦满而脉沉实。此以上皆传经之热邪也。
经曰:大汗出,热不去,内拘急,四肢疼,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,四逆汤主之。此言汗后亡阳传厥阴也。
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,四逆汤主之。此言汗下后阳虚阴胜传厥阴也。
经曰:伤寒本自寒下,医复吐下之,寒格更逆吐下。若食入口即吐,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。此证医之咎也。
厥阴证异于六经者,以厥逆吐利也。所以别经则称某经病,而厥阴不称经者,以有厥逆吐利可识也。今以厥逆吐利分其寒热脉证各为一类,庶有头绪也。
经曰:凡厥者,阴阳气不相顺接,便为厥。厥者,手足逆冷是也。
此言厥之由也,凡病发于阳而后厥者,谓之阳厥。阳厥者,阳气内陷,热气逆伏而手足为之冷也。病发于阴而后厥者,谓之阴厥。阴厥者,阳气不足而阴气胜也,其厥必上过于肘,下过于膝。《针经》曰:阴气起于五指之里,趋于膝下而聚于膝上。故阴气胜则从五指至膝上寒,此之谓也。大抵厥逆为阴所主,寒者多矣。厥为阴之盛也,若更加之恶寒而蜷者,阴气之极也,则难于制治。阴厥以四逆汤治;阳厥以四逆散。阳厥复有可下者,以脉沉实而证烦满囊缩也。
经曰:伤寒始热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,当不能食,今反能食者,恐为除中,食以索饼。不发热者,知胃气尚在,必愈;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,后三日脉之,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,所以然者,本发热六日,厥反九日,复发热三日,并前六日,亦为九日,与厥相应,故期之旦日夜半愈;后三日脉之,而脉数,其热不罢者,此为热气有余,必发痈脓也。此以下皆言阳厥之证也。此条恐为除中,食以索饼,恐热复去,其热续在,脉数热盛必发痈脓。凡三候也。
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,必发热,前热者后必厥,厥深者热亦深,厥微者热亦微,厥应下之,而反发汗者,必口伤烂赤。此言厥应下之者,手足或有温时,或手足掌心必瘛,证必烦满,
脉必沉实,故下之,否则不可下也。
伤寒热少厥微,指头寒,默默不欲食,烦躁,数日小便色白者,此热除也,欲得食,其病为愈;若厥而呕,胸胁烦满者,其后必便血。厥而呕,胸胁烦满者,大柴胡汤证也,厥应下之,亦宜此汤。便血者,桃仁承气汤。
伤寒发热四五日,厥反三日,复热四日,厥少热多,其病当愈;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,其后必便脓血。此四条皆阳厥也。凡阳厥,热不除,在表者,必发痈脓;在里者,必便脓血者,以肝主血而风木易动也,其脉皆数,便脓血,黄芩汤。
经曰: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,见厥复利。此以下皆言阴厥也。
伤寒先厥后发热,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,咽中痛者,其喉为痹,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,若不止,必便脓血。便脓血者,其喉不痹。阴气胜则厥而利,阳气复则发热而利止,汗出而咽中痛者,热气上行也,桔梗汤;无汗而便脓血者,桃花汤。
伤寒病,厥五日,热亦五日,设六日当复厥,不厥者,自愈,厥终不过五日,以热五日,故知自愈。厥为阴气胜也,热为阳气复也。
伤寒厥四日,热反三日,复厥五日,其病为进;寒多热少,阳气退故进也。此证宜服四逆汤。此四条皆阴厥之证也。
经曰:呕而脉弱,小便复利,身有微热,见厥者难治,四逆汤主之。
此证即东垣所谓子能令母实,自东之比为逆行之证也,乃厥阴肝经本脏病也,属寒。呕而发热,小柴胡汤主之。此少阳之邪传厥阴也,属热。
呕家有痈脓者,不可治呕,脓尽自愈。此厥阴木邪上干胃土也,盖胃与大肠皆属阳明。阳邪传于厥阴,厥阴肝经主血,血为热迫,腐而为脓,入胃则呕脓血,入大肠[23]则下脓血,皆厥阴传阳明也。
伤寒哕而腹满,视其前后,知何部不利,利之则愈。此阳邪也。
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,复极汗出者,以其人外气怫郁,复与之水以发其汗,因得哕,所以然者,胃中寒冷故也。此以上皆言厥阴呕哕脉证治法也。
经曰:下利有微热而渴,脉弱者,令自愈。下利阴寒之疾,脉大身热者逆。
下利脉沉弦者,下重也。脉大者,为未止;脉微弱数者,为欲自止,虽发热,不死。此发热不为逆者,以脉微弱为邪气微,而阳得复也。
下利脉数,有微热,汗出,令自愈;设复紧,为未解。数乃阳脉,紧乃阴脉。
下利,手足厥冷无脉者,灸之,不温,若脉不还,反微喘者,死。此通脉四逆汤证也。
下利,寸脉反浮数,尺中自涩者,必清脓血。此热迫血下也。
下利,脉沉而迟,其人面少赤,身有微热,下利清谷者,必郁冒,汗出而解,病人必微厥,所以然者,其面戴阳,下虚故也。
下利清谷,里寒外热,汗出而厥者,通脉四逆汤主之。上证同方。
下利脉数而渴者,令自愈;设不差,必清脓血,以有热故也。
下利后,脉绝,手足厥冷,碎时脉还,手足温者生,脉不还者死。
伤寒四五日,腹中痛,转气下趋少腹者,此欲自利也。
伤寒厥而心下悸者,宜先治水,当服茯苓甘草汤,却治其厥;不尔,水溃入胃,必作利也。此以上皆言厥阴下利脉证治法也。
厥阴传经欲解可治不可治脉证
经曰:病者手足厥冷,言我不结胃[23],小腹满,按之痛者,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。此厥阴寒邪内传太阳膀胱也。
伤寒六七日,大下后,寸脉沉而迟,手足厥冷[24],下部脉不至,咽喉不利,唾脓血,泄利不止者,为难治,麻黄升麻汤主之。此邪传厥阴,以下后而传于太阴之证也。《金匮要略》曰:肺痿之病从何得之?被快药下利,重亡津液,故得之。
经曰:厥阴中风,脉微浮,为欲愈;不浮,为未愈。此阴病见阳脉者生也。
厥阴病,渴欲饮水者,少少与之,愈。
经曰:凡得病,反能饮水,此为欲愈之病。
经曰:发热而厥,七日下利者,为难治。此难治者,以七日经尽,不汗出而解反下利也。
经曰:伤寒六七日,脉微,手足厥冷,烦躁,灸厥阴,厥不还者,死。
伤寒,发热下利,厥逆躁不得卧者,死。
伤寒,发热,下利至甚,厥不止者,死。
伤寒六七日不利,便发热而利,其人汗出不止者死,有阴无阳故也。
伤寒,下利日十余行,脉反实者,死。《难经》曰,脉不应病,病不应脉,是为死病。
厥阴禁忌不可犯
经曰:厥阴之为病,消渴,气上撞心,心中疼热,饥而不欲食,食则吐鱿,下之,利不止。邪自太阳传至太阴,则腹满而䐜干,未成渴也;邪至少阴者,口燥舌干而渴,未成消也;至厥阴,成消渴者,热甚能消水也。饮水多而小便少者,谓之消渴。此证下后吐水[26]不止者,乌梅丸主之。
经曰:诸四逆厥者,不可下之,虚家亦然。厥逆为阴邪所主,不可下,亦不可汗也。
伤寒五六日,不结胸,腹濡,脉虚复厥者,不可下,此为亡血,下之死。《金匮玉函》曰:虚者十补,勿一泻之。虚者下之,真气乃绝,此四逆汤证也。
下利清谷,不可攻表,汗出必胀满。此四逆汤证也,先温其里,后攻其表,治法也。
经曰:伤寒脉迟,六七日而反,与黄芩汤彻其热,脉迟为寒,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,腹中应冷,当不能食,今反能食,此名除中,必死。中,胃气也。邪气太甚,除去胃气,胃欲引食自救,故暴能食。四时皆以胃气为本,胃气已绝,故死。
六经传尽后论解
经曰:其不两感于寒,更不传经,不加异气者,至七日,太阳病衰,头痛,少愈也;八日,阳明病衰,身热,少歇也;九日少阳病衰,耳聋,微闻也;十日太阴病衰,腹减如故,则思饮食;十一日少阴病衰,渴止,舌干,已而退也;十二日厥阴病衰,囊缩少腹微下,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。此言大略也。伤寒有巡经传者,有越经传者,有始终只在一经者,有始在阳经,即传阴经者,有在经即入府者,入府不复再传矣。信如经言,前六日以次而传,后六日以次而衰,则前后合并,阴阳混杂,脉证难辨,而治法莫知适从也;况太阳病未罢复传阳明者,谓之并病。阳经与阴经同病者,谓之两感,但闻三阳并病,未闻并于三阴者。病两感者,六日死,未闻延至十二日也。夫六经传变,太阳传阳明,太阳证罢也;阳明传少阳,阳明证罢也;阳去入阴,少阳之证亦罢也。传至太阴,只太阴一经病,传至少阴,只少阴一经病,传厥阴,只厥阴一经病。病至厥阴,其经已尽,邪之轻者,调理不乖者,六日之后邪气渐衰,正气渐复其病愈矣。若邪或甚,或医之咎,病且不间,将为再经,或在于阳,或在于阴,安可必其如前六日以次再传耶?经之所序,盖云以是经得病,亦以是经病终也。数其日者,自当发之日计之,皆得六日也,管见如斯,识者择之也。
按经中所序六经之证,专主于足,未及手之六经,遂使有伤寒传足不传手之说。殊不知手之三阳接于足之三阳,足之三阴接于手之三阴,上下周流,脉络通贯。风寒之中,未有不俱受病者。不明乎此故,谓只传足经不传手经也,且如太阳病发热,小肠也;阳明病鼻干,大肠也;少阳病耳聋,三焦也;太阴病嗌干,肺也;少阴病舌干,口燥心也;厥阴病舌卷烦渴,心包络也。以类求之,斯如伤寒之邪,手经亦有之矣。
六经汗下论解
经曰: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府者,可汗而已。三经谓太阳、阳明、少阳也。
《内经》曰:其未满三日,可汗而已。三阳受病,未入于府,可汗而已。虽云可汗,自有轻重。太阳自有诸汗法,如阳明多用桂枝解之,少阳则无可汗之理,若欲解表,但用小柴胡加姜桂也。如太阳病虽十日去,表证不罢者,犹为一日也。太阳有一二日入于府者,即可下之,谓表证罢入里也,又不可拘以日数。阳明、少阳同法。
经曰:此三经[26]皆受病,已入于府,可下而已。三阴,谓太阴、少阴、厥阴也。
《内经》曰:其满三日,可泄而已。三阴受病已入于府,可下而已。三阴亦有在经未入府者,可汗之。如太阴腹痛,稍稍恶寒,既是表证未罢,宜桂枝先解表,然后下之。如反谵语,舌黑,发狂,尚喜厚衣,微恶寒者,即不可下,先当解表,已而下之;有欲作汗,目瞑,发狂,身自冷者,又不可汗。汗则有汗之法,王氏[127]曰:证应随脉升沉而汗下之,不可拘以日数。
盖六经者,俱有表里二证。但有表证,即发汗;但有里证,即宜下;或表里二证俱见,阳证便实者,先解其表,后攻其里。阴证下利者,先救其里,后攻其表。病在半表半里者,和解之。《内经》曰: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,以平为期,此之谓也。
伤寒差后,阴阳易,劳食复,诸证治法
经曰:伤寒,阴阳易之为病,其人身体重,少气,少腹里急,或引阴中拘挛,热上冲胸,头重不欲举,眼中生花,膝胫拘急者,烧裩散主之。男子病新差,余邪未尽,而妇人与之交,妇人因得病者,谓之阳易;妇人病新差,余邪未尽,而男子与之交,男子因得病者,谓之阴易。曰易者,以阴阳相感,动其余邪,毒气相传染者。如换,易也,亦由其人正气本虚,故能相易,不然,安得受其邪哉!然女犯男得病,鲜有死者;男犯女得病,治之稍缓则无及矣,与烧裩散以导阴气,小便得利,阴头微肿者愈。
凡男子大病新差,津液虚耗,精血枯竭,切不可为房事,若强合阴阳,内损真气,外动邪热而复病者,此女劳复,非易病也,其证亦与易病相似,急以韭根穰鼠矢汤调烧裩散救之,以粘汗为效,少缓必舌出而死。故曰,诸劳则可及,御女即死矣。
经曰:大病差后,劳复者,枳实栀子豉汤主之;若有宿食者,加大黄如博棋子大,五六枚。栀子豉汤吐剂也。热聚于上,苦则吐之,热散于表,苦则发之也。伤寒新差,气血未平,余热未尽,早作动劳病者,名曰劳复。谓之劳者,非但强力摇体,持重远行也,凡言语,思虑劳神,梳浴洗颓劳力。劳则生热而复病也,此劳复者。热气浮越,与枳实栀子豉汤以解之;若头痛,四肢疼者,葛根葱豉汤;其病热,少愈而强食之,热有所藏,因其榖气留薄,两阳相合而病者,名曰食复。《内经》曰:病热少愈,食肉则复,多食则伤,言新差后肠胃尚弱,多食则难消化,而复病如初矣。此食复者,胃有宿积,加大黄以下之,举其数者戒,多用也。
经曰:病人脉已解而日暮微烦,以病新差人,强与榖,脾胃气尚弱,不能消榖,故令微烦,损榖则愈。病微者,减损榖食;病甚者,尤当损榖。
凡差后不因劳食复而有不了了证者,责邪之未尽也。
经曰:伤寒差之后,更发热者,小柴胡汤主之。脉浮者以汗解之,脉沉实者,以下解之。脉浮者,热在表,小柴胡加桂枝汤;脉沉者,热在里,小柴胡加芒硝汤。
经曰:大病差后,从腰以下有水气者,牡蛎泽泻散主之。此因饮水太多,脾胃气虚,不能制水,溢于下焦而为肿也。《金匮要略》云:腰以下肿,当利小便。
经曰:大病差后,喜睡,久不了了者,胃土有寒,当以丸药温之,宜理中丸。此汗后胃虚者也。大抵伤寒差后有未尽之证者,皆脾胃气弱,不能平复也。
经曰:伤寒解后,虚羸少气,气逆欲吐者,竹叶石膏汤主之。
又,伤寒差后,终不惺惺,常昏沉似失精神,言语错谬,或无寒热,有似鬼祟,或朝夕潮热颊赤,或有寒热如疟状,此乃发汗不尽,余毒留在心包络间所致也,宜知母麻黄汤。
伤寒两感证论解
经曰:若两感于寒者,一日太阳受之,即与少阴俱病,则头痛口干,烦满而渴;二日阳明受之,即与太阴俱病,则腹满,身热,不欲食,谵语;三日少阳受之,即与厥阴俱病,则耳聋、囊缩而厥,水浆不入,不知人者,六日死。若三阴三阳、五脏六腑俱受病,则荣卫不行,腑脏不通,则死矣。脏腑俱病,表里俱伤,名为两感。始得一日头痛者,太阳也。口干烦满而渴者,少阴也。太阳,府也,其邪自背俞而入;少阴,脏也,其邪自鼻息而入。《内经》曰:天之邪气,感则害人,五脏鼻气通于天,故寒邪无形之气从鼻而入也,此太阳少阴两感邪气,则两证俱见。至于传经,亦阴阳两经俱传也。二日太阳传于阳明,身热谵语,阳明也。少阴传于太阴,腹满不欲食,太阴也。三日阳明传于少阳,耳聋者,少阳也。太阴传于厥阴,囊缩而厥,厥阴也。不言脉者,《素问》已说,大抵阴脉必沉,一日脉当沉而大,二日脉当沉而长,三日脉当沉而弦。仲景不立治法者,《内经》曰:其两感于寒而病者,必不免于死,以表里双传,妨于汗下,故不立法也。然所禀有虚实,所感有浅深,虚而感之深者,必死;实而感之浅者,犹或可治。《活人书》乃引下利,身疼痛虚寒救里之例,欲施于烦渴,腹满谵语,囊缩热实之证,以火济火岂不悖乱耶,至易老乃立大羌活汤,以解初在太阳少阴之证,诚发前人之所未发也。今之医者,初见是证,多忽之而莫辨,以头痛烦满而渴,视为常有之证,用药轻缓或误投汤药,致令死者多矣。凡伤寒初病不渴,至次日而渴者,传经入里之邪也。中喝即渴者,以自汗也;下利即渴,呕吐即渴者,亡津液也。非此两感无汗吐利而始病即渴也。经云:两感治有先后,攻里发表本自不同,谓太阳少阴先发汗而后下之,阳明太阴表里双攻,少阳厥阴先下之而后汗之,虽有此治,然无差理。病在太阳、少阴,迅速治疗,如易老之法,尤或有生;病在阳明、太阴已难治疗;至于少阳、厥阴,虽神医亦莫能及之矣。
伤寒成温暑感异气变他病脉证治法
经曰:中而即病者,名曰伤寒,不即病者,寒毒藏于肌肤,至春变为温病,至夏变为暑病。暑病者,热极重于温也。《内经》曰:先夏至日为温病,后夏至日为暑病。温暑之病,本伤于寒而得之。治温暑不可发汗,过时而发,不在表也。此下言温暑证。
经曰:太阳病发热而渴,不恶寒者,为温病。此以脉浮不属阳明也,又发于春。
经曰:太阳中热者,喝,是也,其人汗出恶寒,身热而渴。以脉虚又在夏。
经曰:若更感异气,变为他病者,当依旧坏病证而治之。先本伤寒病,热未解又感其时别异乖戾之气,两邪相合,变为他病,既非传经之证,又非入府之证,当与发汗吐下后坏病同论,观其时令脉证,知犯何气,随证治之也。此盖冬时即病之伤寒,当论异气,若春夏则为温暑,不可谓之伤寒矣。
经曰:若脉阴阳俱盛,重感于寒者,变为温疟。《难经》曰:伤寒之脉,阴阳俱盛而紧涩,前病热未已再感于寒,寒热相搏,变为温疟,其证寒热往来,责在少阳,小柴胡汤主之。此下皆言变病也。
经曰:阳脉浮滑,阴脉濡弱者,更遇于风,变为风温。《难经》曰:中风之脉,阳浮而滑,阴濡而弱,前热未已,又感于风。风来乘热,变为风温,其证四肢不收,头疼身热,常自汗出,责在足厥阴木,手少阴火,宜萎蕤汤发汗,复身灼热,知母葛根汤;渴者瓜蒌根汤;误汗风温,防己黄芪汤。
若发汗已,身灼热者,名曰风温。风温为病,脉阴阳俱浮,自汗出,身重,多睡眠,鼻息必鼾,语言难出。若被下者,小便不利,直视,失溲;若被火者,微发黄色,剧则如惊痫,时瘛疭;若火熏之,一逆尚引日,再逆促命期。此太阳病汗后而变风温之证也。
经曰:阳脉洪数,阴脉实大者,遇温热变为温毒。温毒为病,最重也。此前热未已,又感温热,两热相合,变为温毒,专责平
少阴心火,表里俱热,为病最重,宜玄参升麻汤。
经曰:阳脉濡弱,阴脉弦紧者,更遇温气变为温疫,以此各伤于寒,发为温病,脉之变证,方治如说。此前热未已,又感温气,温热相合,变为温疫。
经曰:从立春节后,其中无暴大寒,又不水雪而有人壮热为病者,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,伏寒变为温病。此为温病,羌活汤。
伤寒冬温伏气时行疫病证论
经曰:其冬有非节之暖者,名曰冬温,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。冬温复有先后,更相重沓,亦有轻重,为治不同。此时行之病。
经曰:凡时行者,春时应暖而复大寒;夏时应大热而反大凉,秋时应凉而反大热,冬时应寒而反大温,此非其时而有其气,是以一岁之中,长幼之病多相似者,此则时行之气也。四时气候不正为病,谓之吋行之气,此天行时气病也,与伤寒温暑寒疫之证不同。
经曰: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,天有暴寒者,皆为时行寒疫也。三月四月或有暴寒,其时阳气尚弱,为寒所拆[28],病发尚轻;五月六月阳气已盛,为寒所拆[29],病热则重;七月八月阳气已衰,为寒所拆[30],病热亦微。其病与温及暑病相似,但治有殊耳。此言四时寒疫之由也。已上温病,时行寒疫,不言脉证者。《难经》曰:各随其经所在而取之是也。
经曰:伏气之病以意候之,冬月之内,欲有伏气,假令旧有伏气,当须脉之。若脉微弱者,常喉中痛似伤,非喉痹也,病人云:实咽中痛,虽尔今复,欲下利。此随经所在而取之法也,冬时感寒,伏藏于经中,不即发者,谓之伏气。伏气欲发,当须脉之审在何经。假如脉微弱者,知邪在少阴也,余仿此推之。
痉湿暍脉证治法
经曰:伤寒所致太阳痉、湿、暍三种,宜应别论,以为与伤寒相似,故此见之。痉病有二:刚痉为阳,与太阳伤寒相似;柔痉为阴,与太阳中风相似。其不同者,脉沉而细,独头面摇,卒口噤,背反张也。中湿与太阳伤寒相似,不同者,脉沉而细,头汗面黄,能饮食也。中暍与太阳中风相似,不同者,脉微弱迟细,初病即渴也。三种脉亦相似而证不同:暍则自汗而渴;湿则不渴身疼;痉则身不疼也。
经曰: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,名曰刚痉。此太阳中风重感于寒也。
太阳病发热汗出,不恶寒者,名曰柔痉
。此太阳中风重感于湿也。太阳中风,重感于寒湿,乃变为痉。无汗曰刚痉,葛根麻黄汤;有汗为柔痉,桂枝加葛根汤,口噤咬牙者大承气汤。
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者,名曰痉。此言痉脉也。若脉浮大为中风、伤寒矣。
病身热足寒,颈项强急,恶寒,时头热面赤,目脉赤,独头面摇,卒口噤,背反张者,痉也。此言痉证也。风寒湿邪[31]客于太阳之经,则筋脉拘缩而成痉也。身热足寒者,寒湿伤下也;头热面赤,目脉赤,风伤于上也。此以上皆言痉证也。
经曰:太阳病,关节疼痛而烦,脉沉而细者,湿痹之候,其人小便不利,大便反快,但当利其小便。此言湿痹之证也。痹者,痛也。《金匮要略》曰:雾伤皮腠,湿流关节。湿则关节疼,以五苓散利其小便。古云:治湿之病,不利小便,则非其治也。
湿家之为病,一身尽疼,发热,身色如似熏黄。此湿邪在经,治在脾也,身黄如橘子色者,此阳明瘀热也,栀子柏皮汤;身黄如似熏黄者,此太阴湿在经也,五苓散加茵陈汤。
湿家,其人但头汗出,背强,欲得被复向火,若下之早,则哕,胸满,小便不利,舌上如胎者,以丹田有热,胸中有寒,渴欲得水而不能饮,则口燥烦也。此寒湿相搏之证也,宜发汗。
湿家,下之额上汗出微喘,小便利者,死。若下利不止者,亦死。湿家发汗则愈。《金匮要略》曰:湿家身烦疼,可与麻黄加术四两,发其汗为宜;若妄下,则大逆。
湿家,病身上疼痛,发热面黄而喘,头痛鼻塞而烦,其脉大,自能饮食,腹中和,无病,病在头中寒湿,故鼻塞,内药鼻中则愈。
此有湿气浅者也,成注明白,宜细末,瓜蒂含水,搐少许鼻中。
问曰:风湿相搏,一身尽疼痛,法当汗出而解,值天阴雨不止。医云:此可发汗。汗之病不愈者,何也?答曰:发其汗,汗大出者,但风气去,湿气在,是故不愈也。若治风湿相搏,发其汗,但微微似欲汗出者,风湿俱去是也。此风湿相搏之治法也。
病者一身尽疼,发热,日晡所剧者,此名风湿。此病于汗出当风,或久伤取冷所致也。此风湿相搏之证也。汗出当风而得之者,此先受湿而后感风;久伤取冷得之者,此先伤风而后中湿,可与麻黄、杏仁、薏苡仁、甘草汤治之。
风湿相搏,骨节烦疼,掣痛不得屈伸,近之则痛剧,汗出短气,小便不利,恶风不欲去衣,或身微肿者,甘草附子汤主之。风则伤卫,湿流关节,风湿相搏,两邪乱经,故为是证也。此与下证皆太阳篇中取附于此。
伤寒八九日,风湿相搏,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,不呕,不渴,脉浮虚而涩者,桂枝附子汤主之;若其人大便鞕[82],小便自利者,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。此风湿在经之证也。浮虚,风脉也,涩者,寒湿脉也。叔和曰:阳脉濡弱,阴脉弦紧,更遇温气变为湿温。
尝伤于温,因而中暑,湿热相搏,发而为病,其证两胫逆冷,胸腹满,目痛,壮热妄言,自汗,名曰湿温,治在太阴,不可发汗。汗出则不能言,耳聋,不知痛所在,身青而色变,名曰重喝,如此者,医杀之也。湿温之证,数进白虎,则胫自温而差也。此证与前风温、温疟、温毒四证,即叔和所谓同病异名,同脉异经者也。盖风温与中风脉同,温疟与伤寒脉同,湿温与中湿脉同,温毒与热病脉同,唯证候异而用药有殊耳,误作伤寒发汗者,十无一生。此以上皆湿证也。
经曰:太阳中喝者,身热疼肿而脉微弱,此亦夏月伤冷水,水行皮中所致也。此本时所得之病,非冬伤于寒至夏变为暑之病也。乃夏时暑热,以水灌洗而得之,一物瓜蒂散主之;若暑病,则用河间之法而治之。
太阳中喝者,发热恶寒,身重而疼痛,其脉弦细芤迟,小便已,洒洒然毛耸,手足逆冷,小有劳身即热,口开前板齿燥。若发汗则恶寒甚,加温针则发热甚,数下之则淋甚。此证表里俱受热而病也。宜白虎汤,大抵暑热之病不可发汗,汗之为大逆,下之其逆小也。此以上皆言喝证也。
霍乱脉证治法
问曰:病有霍乱者何?答曰:呕吐而利,名曰霍乱。此释霍乱之名也。三焦者,水谷之道路,邪在上焦则吐而不利,邪在下焦则利而不吐,邪在中焦则既吐且利,以饮食不节,寒热不调,清浊相干,阴阳乖隔,遂成霍乱。轻者止,曰吐利,重者挥霍撩乱,名曰霍乱。
问曰:病发热,头痛身疼,恶寒吐利者,此属何病?答曰:此名霍乱,自吐又利且复更发热也。此言霍乱之证也。
经曰:霍乱,头痛发热,身疼痛,热多欲饮水者,五苓散主之,寒多不用水者,理中丸主之。此霍乱兼风寒之证治也。中焦为阴阳相半之分,中焦不治,阴阳乖隔,必有偏之者。偏阳则多热,渴欲饮水也;偏阴则多寒,不用水也,理中丸有加减法。
吐利者而身痛不休者,当消息和解其外,宜桂枝汤小和之。承上证言分寒热治后吐利得止,身痛不休者,此里和表未解也,必汗出而解。
经曰:恶寒脉微而复利,利止,亡血也,四逆加人参汤主之。此以下证专属于寒者也。利止,非愈,以津液内竭,无所利,故止也,故云亡血,以四逆汤温经助阳,加人参生津液,益血。
吐利汗出,发热恶寒,四肢拘急,手足厥冷者,四逆汤主之。
既吐且利,小便复利而大汗出,下利清榖,内寒外热,脉微欲绝者,四逆汤主之。此吐利危恶之候也。脉微为亡阳,内寒下利清榖,为纯阴,若无外热,难治。
吐已下断,汗出而厥,四肢拘急不解,脉微欲绝者,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。此阳气大虚,阴气独盛,亦危恶之证也,若纯与阳药,恐阴为格拒,或呕,或燥,不得复入也,与通脉四逆汤加猪胆汁,胆苦入心而通脉,胆寒补肝而和阴,引置阳药不为格拒,从治之法也。
经曰:伤寒,其脉微涩者,本是霍乱,今是伤寒,却四五日至阴经,上转入阴必利,本呕,下利者,不可治也。欲似大便而反失气,仍不利者,属阳明也,便必鞭[53],十三日愈,所以然者,经尽故也。凡霍乱吐利止,伤寒之邪未已,还是伤寒。若五日阳去入阴之时再吐利者,谓之重虚,不可治也,其大便鞭[54]者,为属阳明,经尽则愈者,以阴阳之气和,大邪之气去也。下利后,当便鞭[55],鞭[56]则能食者愈。今反不能食,到后经中颇能食,复过一经能食,过之一日,当愈,不愈者,不属阳明也。此承上文而言,经尽则愈者,以能食也。若能食病复不愈者,此暴热使之能食,非阳明气和也。
经曰:吐利,发汗,脉平,小烦者,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。损谷则愈。
伤寒将理法并诸死脉论
经曰:凡伤寒之病,多从风寒得之。始,表中风寒,入里则不消矣,未有温复而不消散者,不在证治,拟欲攻之,犹当先解表,乃可下之。若表已解而内不消,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。若表已解而内不消,大满大实坚,有燥屎,自可除下之,虽四五日,不能为祸也。若不宜下而使攻之,内虚热入,协热遂利,烦躁诸变不可胜数,轻者困笃,重者必死矣。
经曰:阳盛阴虚,汗之则死,下之则愈;阳虚阴盛,汗之则愈,下之则死。桂枝下咽,阳盛则毙;承气入胃,阴盛以亡。
经曰:凡发汗,温服汤药,其方虽言日三服,若病剧不解,当促其间,可半日中尽二服,若与病相阻,即便有所觉病重者,一日一夜,当晬时观之。如服一剂,病证犹在,故当复作本汤服之,至有不肯汗出,服三剂而解。若汗不出者,死病也。
经曰:凡服下药,用汤胜丸,中病即止,不必尽剂也。
经曰:凡得时气病,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,饮不能多,不当与也,何者?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,便更与人[97]作病也。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者,犹当依证与之。与之常令不足,勿极意也,言能饮一斗,与五升。若饮而腹满,小便不利,若喘,若哕,不可与之,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。
凡得病反能饮水,此为愈之病,其不晓病者,但闻病饮水自愈,小渴者,乃强与之,因成其祸,不可复数。
经曰:凡得病厥,脉动数,服汤药,更迟,脉浮大减小,初躁后静,此皆愈证也。
经曰:凡伤于寒,则为病热,热虽盛,不死;若两感于寒而病者必死。
经曰:脉阴阳俱盛,大汗出不解者,死。此名阴阳交也,脉阴阳俱虚,热不止者,死。凡脉至乍踈乍数者死。此革脉也,脉至如转索者其日死。凡谵言妄语,身微热,脉浮大,手足温者生,逆冷脉沉细者,不过一日死。
经曰:脉浮而洪,身汗如油,喘而不休,水浆不入,体形不仁,乍静乍乱,此为命绝也。
注:
(1)理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里”。
(2)大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太”。
(3)不为定投也:汉阳张恪斋订忠信堂藏版为“不为定拟也”。
(4)大实痛者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太实痛者”。
(5)大满大实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太满大实”。
(6)、(7)、(8)、(9)硬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鞭”。
(10)无证:汉阳张恪斋订忠信堂藏版为“无里证”。
(11)恶热:汉阳张恪斋订忠信堂藏版为“恶寒”。
(12)复背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复皆”。
(13)背恶寒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皆恶寒”。
(14)不用:汉阳张恪斋订忠信堂藏版为“不同”。
(15)人尿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人屎”。
(16)四逆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四阴”。
(17)尔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余”。
(18)硬痛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鞭痛”。
(19)正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证”。
(20)身燥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身躁”。
(21)顶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无此字。
(22)大肠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大便”。
[23] 结胃:汉阳张格斋订忠信堂藏版为“结胸”。
[24] 厥冷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厥逆”。
[25] 吐水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吐下”。
[26] 三经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三阴”。
[27] 王氏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王水”。
[28]、[29]、[30] 拆:汉阳张格斋订忠信堂藏版为“折”。
[31] 邪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无此字。
[32] 大便鞭:汉阳张格斋订忠信堂藏版为“大便硬”。
[33] 便必鞭:汉阳张格斋订忠信堂藏版为“便必硬”。
[34]、[35]、[36] 鞭:汉阳张格斋订忠信堂藏版为“硬”。
[37] 与人:黄州理刑府固始祝昌辑本为“病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