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卷
[清] 钱塘 张志聪隐庵 集注
赵尔功庭霞
同学 闵振儒士先
卢洽良侯
王逊子律
朱输卫公
门人 倪昌世仲玉 校正
通天第七十二
黄帝问于少师曰:“余尝闻人有阴阳,何谓阴人,何谓阳人?”
少师曰:“天地之间,六合之内,不离于五,人亦应之,非徒一阴一阳而已也,而略言耳,口弗能遍明也。”
黄帝曰:“愿略闻其意,有贤人圣人,心能备而行之乎?”
少师曰:“盖有太阴之人,少阴之人,太阳之人,少阳之人,阴阳和平之人。凡五人者,其态不同,其筋骨气血各不等。”
“一阴一阳”者,始生之两仪,应阴阳和平之人也。太阴、少阴、太阳、少阳,应所生之四象也。人秉天地之气而生,成此形气,是以《阴阳二十五人》章,论地之五行以生此形,故论五音之形,此论人合天之阴阳四象,故篇名《通天》,而论人之态也。
黄帝曰:“其不等者,可得闻乎?”
少师曰:“太阴之人,贪而不仁,下齐湛湛,好纳而恶出,心和而不发,不务于时,动而后之,此太阴之人也。
赵庭霞曰:“太阴之人,太偏于阴矣,其人阴险,故贪而不仁;阴内而阳外,故好纳而恶出。‘湛湛’,清洁貌。‘下齐’,谦下整齐,足恭之态也。‘心和而不发’,阴柔之性也。‘不务于时’者,不通时务也。‘动而后之’者,见人之举动而后随之,柔顺之态也。”
少阴之人,小贪而贼心,见人有亡,常若有得,好伤好害,见人有喜,乃反愠怒,心疾而无恩,此少阴之人也。“好”,俱去声。
赵氏曰:“少阴之人,少偏于阴,故小贪,然阴险之性,局量褊浅,故常存贼害之心,利人之失,而忌人之得也。”
太阳之人,居处于于,好言大事,无能而虚说,志发于四野,举措不顾是非,为事如常自用,事虽败而无常悔,此太阳之人也。
赵氏曰:“‘于于’,自足貌。‘好言大事,无能而虚说’,言大不惭,无必为之志也。‘志发于四野’者,放旷而肆志也。‘举措不顾是非’者,恣意妄行,颠倒从违也。‘自用’者,言不式古,行不遵先也。‘虽败而无常悔’者,阳刚而矫强也。阳在外,故偏阳之人,好夸张于外,而无内之实行也。”
少阳之人,提谛好自贵,有小小官,则高自宣,好为外交而不内附,此少阳之人也。
赵氏曰:“‘提谛好自贵’者,好自审为贵也。‘有小官’则高”者,妄自尊高也。‘好外交而不内附’者,阳性之外务也。"
阴阳和平之人,居处安静,无为惧惧,无为欣欣,婉然从物,或与不争,与时变化,尊则谦谦,谈而不治,是谓至治。
赵氏曰:“‘居处安静’者,恬淡虚无也。‘无为惧惧,无为欣欣’者,心安而不惧,志闲而少欲也。‘婉然从物,或与不争’者,与物无竞,与世不争也。‘与时变化’者,随世变迁,所谓禹稷颜回同道也。居尊而谦,其德愈光也,‘谈而不治’者,无为而治也。‘至治’者,不治之治也。此阴阳和平之象,贤人圣人,心能备而行之,则心正身修,而可以平治天下矣。”
古之善用针炙者,视人五态乃治之,盛者泻之,虚者补之。"
偏阳之人,泻阳补阴;偏阴之人,泻阴补阳。此言针合天地人三才之道,可以挽回天地阴阳之造化者也。
朱卫公曰:“阴阳之气,皆从下而上,古之善灸者,能启阴阳之气以上行。”
黄帝曰:“治人之五态奈何?”
少师曰:“太阴之人,多阴而无阳,其阴血浊,其卫气涩,阴阳不和,缓筋而厚皮,不之疾泻,不能移之。
赵庭霞曰:“太阴之人,多阴无阳,故其阴血浓浊。阳气者,通会于腠理,无阳,故卫气所行之涩滞也。阴血多,故筋缓,血多气少,故皮坚而厚。此阴阳不和之剧,不之疾泻,不能移易也。”
少阴之人,多阴少阳,小胃而大肠,六腑不调,其阳明脉小,而太阳脉大,必审调之,其血易脱,其气易败也。
赵氏曰:“在内者,五脏为阴,六腑为阳,多阴少阳,故六腑不调也。阳气生于中焦,其阳明脉小者,生阳之本不足也。太阳之气,生于水中,太阳脉大者,寒水之气盛也。此阴阳不和,故其血易脱而气易败,必审察其盛虚以调之。”
闵士先曰:“多阴无阳,故不疾泻其阴血,则阴阳不能移易;多阴少阳,故宜调之。盖阴阳不和,自不能交相厮守矣。”
朱卫公曰:“中下二焦之精气,互相资生而资益者也。阳明脉小,太阳脉大,此先后天之气不和,故易脱而易败。”
倪仲玉曰:“上节论在外之阴阳,此论在内之阴阳,盖外有阴阳而内有阴阳也。外不和,必因于内;内不和,必及于外。”
太阳之人,多阳而少阴,必谨调之,无脱其阴,而泻其阳,阴重脱者阳狂,阴阳皆脱者,暴死不知人也。
赵氏曰:“‘无脱其阴而泻其阳’者,阳为阴之固也。若阴气重脱,则为阳狂;阴阳皆脱,则为暴死。盖阳为阴之固,阴为阳之守,阳气生于阴中,阴重脱则阳亦脱矣。”
少阳之人,多阳少阴,经小而络大,血在中而气外,实阴而虚阳,独泻其络脉则强,气脱而疾,中气不足,病不起也。
赵氏曰:“经脉为里,支而横者为络。‘小胃而大肠’者,以上为阳而下为阴也。‘经小而络大’者,以里为阴而表为阳也。‘血在中而气外’者,阴在内而阳在外,血为阴而气为阳也。故欲实阴而虚阳,独泻其络脉则强,如泻气则气脱而疾,致中气不足,病不起也。”
冈士先曰:“上节论泻阳,当防其阴脱,谓阴阳之二气也。此以血为阴而气为阳,充肤热肉之气,从里之经隧,而出于络脉皮肤,故欲实阴虚阳,独泻其络脉则强,至于三瞧通会之元真不可泻也,泻之则疾脱,脱则中气不足,病不起也。此章论阴阳之理,参伍错综,盖阴阳者有名而无形,若以有形之肠胃经络表里上下,皆可以论阴阳者也。”
朱卫公曰:“阴阳血气之原流,头绪纷纭,须贯通全经,而后可以无惑。”
阴阳和平之人,其阴阳之气和,血脉调谨,诊其阴阳,视其邪正,安容仪,审有余不足,盛则泻之,虚则补之,不盛不虚,以经取之。此所以调阴阳,别五态之人者也。”
赵庭霞曰:“阴阳之气和,气有阴阳也。‘血脉调’,谨诊其阴阳’,血有阴阳也。‘视其邪正,〔眉批:邪正,谓仪容之邪正。〕安其容仪’,形中之阴阳也。‘审其有余不足,盛则泻之,虚则补之’,调其气之盛虚也。如气无盛虚,则以经取之,调其血之虚实也。此所以调阴阳,别五态之人也。”
朱卫公曰:“始论无形之四象,而渐及于有形之五行。”
黄帝曰:“夫五态之人者,相与毋故,猝然新会,未知其行也,何以别之?”
少师答曰:“众人之属,不知五态之人者,故五五二十五人,而五态之人不与焉。五态之人,尤不合于众者也。”“毋”,无同。
赵氏曰:“此论视其状而即知其态也。盖阴阳五态之人,与五音之二十五人不同也,尤不合于众人者也,故当视其形状以别之。”
闵士先曰:“在天呈象,在地成形,天地合气,命之曰人。故前章论五行之形,而后合于六气;此论阴阳四象,而复合于有形。”
黄帝曰:“别五态之人奈何?”
少师曰:“太阴之人,其状黚①[注:国中校:“黚”,读tán,音毯,指黑貌。]黚然黑色,念然下意,临临然长大,腘然未偻,此太阴之人也。
赵氏曰:“‘黚黚然’者,黑暗而无光明也。‘念然下意’,即下齐足恭之意也。身半以下为阴,是以临临然,腘胫之长大也。”
朱卫公曰:“腘胫长大,故俯恭于身半以上,而腘未伛偻也。‘念然下意,而腘未偻’者,形容其无阳之人,而作此态也。”[眉批:身半以上为阳。]
少阴之人,其状清然窃然,固以阴贼,立而躁险,行而似伏,此少阴之人也。
马仲化曰:“‘清然’,冷貌。‘窃然’者,消沮闭藏之貌也。以阴险贼害为心,故有此状也。其立也躁而不静,阴善躁也。‘行而似伏’者,其内藏沉思反侧之心故耳。”
太阳之人,其状轩轩储储,反身折腘,此太阳之人也。
马氏曰:“车之向前曰轩,轩者,面高而轩昂也。‘储储’,挺然之状。‘反身折腘’者,腹仰而倨然也。此居处于于,好言大事之人,故有此状也。”
少阳之人,其状立则好仰,行则好摇,其两臂两手则常出于背,此少阳之人也。
赵氏曰:“‘立则好仰’,即反身折腘之状。‘行则好摇’者,初阳生动之象也。‘其两臂两手,常出于背’者,谓常
反挽其手于背,此皆轻倨傲慢之状,无叉手掬恭之貌也。
阴阳和平之人,其状委委然,随随然,颙颙然,愉愉然,暶暶然,豆豆然,众人皆曰君子,此阴阳和平之人也。
赵氏曰:“‘委委’,雍雍自得之貌。‘随随’,不急遽也。‘颙颙’,尊严貌。‘愉愉’,和悦也。‘暶暶’,目好貌。‘豆豆’,有品也。盖存乎人者,莫良于眸子,胸中正,故眸子了然而美好也。此阴阳和平之人,众人皆曰君子,盖自贤人以至于圣人,皆可以君子称也。”
官能第七十三
黄帝问于岐伯曰:“余闻九针于夫子,众多矣,不可胜数,余推而论之,以为一纪。余司诵之,子听其理,非则语余,请正其道,令可久传,后世无患,得其人乃传,非其人勿言。”
岐伯稽首再拜曰:“请听圣王之道。”
黄帝曰:“用针之理,必知形气之所在,左右上下,阴阳表里,血气多少,行之逆顺,出入之合,谋伐有过。知解结,知补虚泻实,上下气门,明通于四海。审其所在,寒热淋露,以输异处,审于调气,明于经隧,左右肢络,尽知其会。寒与热争,能合而调之,虚与实邻,知决而通之,左右不调,犯而行之,明于逆顺,乃知可治,阴阳不奇,故知起时。审于本末,察其寒热,得邪所在,万刺不殆。知官九针,刺道毕矣。
此章论用针之理,必明知阴阳血气之流行出入,逆顺浅深,五脏六腑之经输配合,虚实疾徐而针论毕矣。
“形气之所在,左右上下,阴阳表里,血气多少”,此形中之阴阳血气也。“行之逆顺”者,皮肤经脉之血气,交相逆顺而行也。“出入之合”者,经脉外内之气血,有本标之出入,有离而有合也。“谋伐有过”者,谓有过之脉,宜伐而去之。“知解结”者,谓契绍之门户,有所结而不通者,宜解之,此言血气之流行于经脉外内之间,或留积于脉内,或阻滞于气街之门也。“知补虚泻实,上下气门”者,知六腑气街之门户,虚实之坚软者,则知补泻之所在也。“明通于四海”者,知膻中、冲脉、胃腑、脑髓之出入也。
“寒热”,阴阳血气也。“淋露”,中膸所生之津液也。〔眉批:下经曰:“中膸出气如露。”〕“审其所在,以输异处”者,当知膻中之宗气,输于经脉之外内,以应呼吸漏下者也。冲脉之血气,半输于十二经脉之中,半散于皮肤之外者也。胃腑所生之津液,淖泽注于骨而补益脑髓者也。“审于调气,明于经隧”者,知胃腑所出之血气,注于经隧,经隧者,五脏六腑之大络也。“左右肢络,尽知其会”者,左注右而右注左,左右上下,与经相干,布于四肢,出于络脉,与脉外之气血,相会于皮肤分肉间也。
“寒与热争”者,阴阳之气不和也,故当合而调之。“虚与实邻”者,血与气之不和也,故知决而通之。“左右不调”者,人迎气口之不调,故当犯而行之。“阴阳不奇”者,脏腑阴阳交相配合,十二经脉交相贯通也。“故知起时”者,如乘秋则肺先受邪,乘春则肝先受邪之类也。如春甲乙伤于风者,为肝风;以夏丙丁伤于风者,为心风之类也。以冬遇此者,为骨痹;以春遇此者,为筋痹之类也。如正月太阳寅,故为腰肿痛,阳明者午也,阳盛而一阴加之,故洒洒振寒之类也。如手太阳之筋病,名曰仲春痹;足少阳之筋病,名曰孟秋痹也。盖知脏腑之阴阳,故知病起,之时也。“本末”,病之本标也。“寒热”,阴阳之邪也。用针之理,知阴阳血气,,之流行出入,则知邪之所在矣。
按:此篇乃全经之总纲,帝平时详析咨访于伯,已得其宗旨,故复宣扬以发明之。故曰:“余闻九针,于夫子众多矣,不可胜数,余推而论之,以为一纪。”“纪”,纲也。
明于五腧,徐疾所在,屈伸出入,皆有条理。言阴与阳,合于五行,五脏六腑,亦有所藏,四时八风,尽有,阴阳。各得其位,合于明堂,各处色部。五脏六腑,察其所痛,左右上下,知其寒温,何经所在。审皮肤之寒温,,滑涩,知其所苦,膈有上下,知其气所在。先得其道,稀而疏之,稍深以留,故能徐入之。大热在上,推而下之;从下上者,引而去之;视前病者,常先取之。大寒在外,留而补之;入于中者,从合泻之。针所不为,灸之所宜。上气不足,推而扬之;下气不足,积而从之;阴阳皆虚,火自当之。厥而寒甚,骨廉陷下,寒过于,,膝,下陵三里。阴络所过,得之留止,寒入于中,推而行之;经陷下者,火则当之;结络坚紧,火所治之。不知所苦,两跷之下,男阴女阳,良工所禁,针论毕矣。
“五腧”者,五脏五腧,五五二十五腧;六腑六腧,,六六三十六腧。本经云:“因其气之实虚疾徐而取之。”故明知五腧之实虚,则知疾徐之,,所在矣。其脏腑之十二经脉,屈伸出入,皆有循度之条理也。“言阴与阳,合于五行”者,言五脏六腑,合于天之阴阳,地之五行也。“五脏六腑,亦有所藏”者,五脏藏五神志,六腑传导水谷,胆为中精之腑,膀胱为津液之所藏也。“四时八风,尽有阴阳,各得其位,合于明堂”者,《五色篇》之所谓“黄赤为风,青黑为痛,白为寒,五色各现其部,察其浮沉,以知浅深,视色上下,以知病处”也。
“五脏六腑,察其所痛”,在身形之左右上下,则知寒温之邪,在于脏腑之何经也。“审皮肤之寒温滑涩,知其所苦”者,《邪气脏腑篇》之所谓“脉滑者,尺之皮肤亦滑;脉涩者,尺之皮肤亦涩。心脉滑甚为善渴,涩甚为喑是也。“膈有上下,知其气所在”者,膈上为宗气之海,上瞧开发宣五谷味,熏肤充身泽毛者也。膈下乃胃腑中瞧之分,三瞧出气,以温肌肉,充皮肤者也。故知其气之所在,先得其所出之道路,稀而疏之,以导气之出也;稍深以留,以致谷气,知谷气已至,故能徐而入之,复使气之人也。
身半以上为阳,身半以下为阴,大热在上,故当推而下之,使下和于阴也。“从下上者”,热厥也,热厥之为热也,起于足而上,故当引行于上而去之。夫大热在上,由中瞧之所生,热厥于下,因酒入于胃,气聚于脾,中不得散,故视身以前痛者,常先取之,此气因于中,当先取之中瞧也。
太阳之上,寒气主之。太阳之气主于肤表,大寒在外,寒水之气在表也。故当留而补之,候阳气至而针下热,补其阳以胜其寒也。如寒邪上入于中者,从合以泻之。夫合治内腑,使寒邪从肠胃以泻出之也。夫寒气之甚于外而入于中者,因阳气之在下也,故针所不能为者,灸之所宜也。“上气不足”者,推而扬之;下气不足者,积而从之”,谓气本于下之所生也。“阴阳皆虚,火自当之”,盖艾能于水中取火,能启阳气于阴中也。
厥而寒甚,起于廉骨下之陷中,而上逆于膝,此寒厥也。寒厥起于足五趾之里,集于膝下,而聚于膝上,盖气因于中,阳气衰不能渗营其经络,阳气日损,阴气独在,故为之寒,是以取阳明之下陵三里以补之,此寒厥之在气也。若寒气从络之所过,得之则留而止之,如寒入于中,则当推而行之,此治寒厥之法也。经气陷下,以火灸之,结络坚紧者,中有着血,血寒,故火所治之。〔眉批:紧则为寒,详《禁服篇》。〕
《调经论》曰:“病不知所痛,两跷为上。”盖阳跷阴跷,并起于足踝,上循胸里,故痛在跷脉之上者,不知痛处也。是以不知所苦痛者,当取两跷于踝下也。男子数其阳,女子数其阴,故男取阴而女取阳,此良工之所禁也。能知脏腑阴阳,寒热虚实,表里上下,补泻疾徐,针论毕矣。
用针之服,必有法则,上视天光,下司八正,以辟奇邪,而观百姓,审于虚实,无犯其邪。是得天之露,遇岁之虚,救而不胜,反受其殃,故曰:必知天忌。
闵士先曰:“‘服’,事也。言用针之事,当合于天时也。夫针者,所以候气也。故当上视天光,因天之序,盛虚之时,移光定位,正立而待,盖俟天之阳以助人之气也。‘下司八正’,所以候八风之虚邪,以时至者也。‘虚实’者,人气之有盛衰也。‘得天之露’者,清邪中上,阳中雾露之气也。‘遇岁之虚’者,逢年之虚,值月之空,失时之和,救而不能胜邪,则反受其殃,故曰必知天忌。”
乃言针意,法于往古,验于来今,观于幽冥,通于无穷,粗之所不见,良工之所贵,莫知其形,若神仿佛。
闵氏曰:“‘法于往古’者,先知针经也。‘验于来今’者,先知日之寒温,月之虚盛,以候气之浮沉,而调之于身,观其立有验也。‘观于幽冥’者,言形气营卫之不形于外,而工独知之。‘通于无穷’者,可以传于后世也。是故工之所以异也,然而不形现于外,故俱不能见也。视之无形,尝之无味,故莫知其形,若神仿佛。
邪气之中人也,洒淅动形;正邪之中人也微,先现于色,不知于其身,若有若无,若亡若存,有形无形,莫知其情。是故上工之取气,乃救其萌芽;下工守其已成,因败其形。
闵士先曰:“此言虚邪伤形,而正邪中气也。虚邪者,虚乡不正之邪风,如春时之风从西方来,夏时之风从北方来,盖人秉地之五行而成此形,是以五方不正之气而伤人之形也。正邪者,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燥、火,天之正气也,天有此六气,而人亦有此六气,是以正邪中气者,同气相感也。中于气,故先现于色,不知于其身,若有若无,莫知其情。是故上工之取气,乃救其萌芽,必先见三部九候之气,尽调不败而救之。下工守其已成,救其已败,救其已败者,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,因病而败之也。”
是故工之用针也,知气之所在,而守其门户,明于调气,补泻所在,徐疾之意,所取之处。泻必用圆,切而转之,其气乃行,疾而徐出,邪气乃出,伸而迎之,摇大其穴,气出乃疾。补必用方,外引其皮,令当其门,左引其枢,右推其肤,微旋而徐推之,必端以正,安以静,坚心无懈,欲微以留,气下而疾出之,推其皮,盖其外门,正气乃存,用针之要,无忘其神。”
闵氏曰:“‘知气之所在’者,知病气之所在,而守其门户,门者,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。“明于调气”者,知气之实虚,而为之补泻,以疾徐之意而取之也。“泻必用圆”者,圆活而转之,其气乃行也。“疾纳而徐出”者,疾而徐则虚也。邪气乃出,则实者虚矣。摇大其穴,以出其针,则邪气乃疾出矣。“补必用方”者,外引其皮,令当其穴门,左手引其枢转,右手推其肤,微旋转其针而徐推之,其针必端以正,安静以候气至,坚心而无懈惰,微留其针,候气下而疾出之,推其皮以盖其外门,则正气乃存于内矣。用针之要,贵在得神,盖存己之神,以俟彼之神也。
朱卫公曰:“按:《素问·八正神明论》曰:‘泻必用方,补必用圆。’盖方与圆非针也,乃用针之意耳。且方圆者,天地之象也。天气下降,气流于地;地气上升,气腾于天。天地之气,上下相交,是以方圆之意,皆可圆活用之。”
雷公问于黄帝曰:“《针论》曰:‘得其人乃传,非其人勿言。’何以知其可传?”
黄帝曰:“各得其人,任之其能,故能明其事。”
雷公曰:“愿闻官能奈何?”
黄帝曰:“明目者,可以视色;聪耳者,可以听音;捷疾辞语者,可使传论语;徐而安静,手巧而心审谛者,可使行针艾,理血气而调诸逆顺,察阴阳而兼诸方;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,可使导引行气;疾毒言语轻人者,可使吐痛咒病;爪苦手毒,为事善伤人者,可使按积抑痹。各得其人,方乃可行,其名乃彰。不得其人,其功不成,其师无名。故曰:‘得其人乃言,非其人勿传’,此之谓也。手毒者,可使试按龟,置龟于器下而按其上,五十日而死矣;手甘者,复生如故也。”
闵士先曰:“官之为言司也。言各因其所能而分任之,以司其事,故曰官能。如目之明者,可使之察色;耳之聪者,可使之听音;可使行针艾者,任之其艾针之能;可使导引行气者,任之其导引之能;口毒者,可使唾痈咒病;手毒者,可使按积抑痹。各得其能,方乃可行,其名乃彰,不得其人,其功不成。盖圣人欲得其人,量材而官,授任而治,己不与于其间,而总司其成也。试按龟者,言手毒之人,不可使之行针,即灵寿之物,亦遭其毒手,而况病人乎?惟手巧而计美者,能活人也。
朱卫公曰:"‘五十’,乃大衍之数,谓不能尽百岁之天年。按《阴阳别论篇》论五脏气绝,亦合五十之数,此皆出于理数之自然也。夫麟、凤、龟、龙,谓之四灵,圣人制九针之法,所以救民之灾异,岂试以毒手而伤其灵瑞乎?盖以深戒夫非其人勿传,非其人勿任耳。"
论疾诊尺第七十四
黄帝问于岐伯曰:"余欲无视色持脉,独调其尺,以言其病,从外知内,为之奈何?"
岐伯曰:"审其尺之缓急、小大、滑涩,肉之坚脆,而病形定矣。"
此章以论疾诊尺,从外知内。"论疾"者,谓论其疾而知其症。"诊",视也。"诊尺"者,谓视其尺肤而知其内,不待视面王之色,持手太阴之脉,独调其尺以知其病也。夫胃者,水谷血气之海也,故行于脉中者,至于太阴之两脉口,持其脉以知脏腑之病。血气之行于脉外者,从手阳明之大络,循经脉之五里,而散行于尺肤,故审其尺之缓急、大小、滑涩,肉之坚脆,而病形定矣。盖太阴主阴,阳明主阳,脏腑雌雄相合,气血色脉之相应也。故《脏脏邪气篇》曰:“脉急者,尺之皮肤亦急;脉缓者,尺之皮肤亦缓;脉小者,尺之皮肤亦减而少;脉大者,尺之皮肤亦贲而起;脉滑者,尺之皮肤亦滑;脉涩者,尺之皮肤亦涩。”
闵士先曰:“小儿视虎口纹,乃手阳明之色,与手太阴之脉相应者也。”
视人之目窠上微臃,如新卧起状,其颈脉动,时咳,按其手足上,窅而不起者,风水肤胀也。
此论其疾而知其病也。足太阳之脉,起于两目,而下出于颈项。太阳之上,寒水主之,太阳之气,运行于肤表,此水随气而溢于皮肤之间,故目窠微肿,颈脉动而肤胀咳者,水留于皮毛,而动其肺气也。“风水”者,因外受于风,风行而水涣也。
尺肤滑,其淖泽者,风也;尺肉弱者,懈𤸶安卧,脱肉者,寒热不治;尺肤滑,而泽脂者,风也;尺肤涩者,风痹也;尺肤粗,如枯鱼之鳞者,水泆饮也;尺肤热甚,脉盛燥者,病温也,其脉盛而滑者,病且出也;尺肤寒,其脉小者,泄,少气;尺肤炬然,先热后寒者,寒热也;尺肤先寒,久大之而热者,亦寒热也。
此论诊尺而知外内之病也。夫津液淖泽于皮肤,故尺肤滑其淖泽者,知风在于皮肤,而鼓动其津液也。“脂”者,肌肉纹理间之脂膜,〔眉批:分肉间之白膜为脂。〕尺肤滑而泽脂者,风在于肌肉间也。夫在外者皮肤为阳,筋骨为阴,病在阳者名曰风,病在阴者名曰痹,如尺肤涩者,此风痹于筋骨间也。此以尺肤之淖泽滑涩,而知风邪之浅深也。
肌肉者,五脏元真之所通会,脾土之所主也。故尺肉弱者,主脾土虚而懈㑊安卧。“懈㑊者”,懈惰也。“脱肉”者,形损也。“寒热”者,阴阳血气虚也。阳虚则发寒,阴虚则发热,阴阳形气皆已虚脱,故为不治。“如枯鱼之鳞者”,皮肤起寒粟也。寒者,水之气,此水邪泄饮于内,故寒色现于外也。
“温病”者,寒毒藏于肌肤,至春发为温病,故尺肤热甚而脉盛燥者,知其为病温也;其脉盛而滑者,知病且出于外也。尺肤寒,其脉小者少气,盖气者所以温肤热肉,从阴而生,自内而外,故知其泄于内而虚于外也。此诊其尺而知内因之病也。尺肤之先热后寒,先寒后热,而皆为寒热者,尺肤主三阴三阳之气也。
肘所独热者,腰以上热;手所独热者,腰以下热。肘前独热者,膺前热;肘后独热者,肩背热。臂中独热者,腰腹热;肘后粗①[注:国中按:“粗”,《甲乙经》作“廉”,但诸本均为“粗”,待考。]以下三四寸热者,肠中有虫。掌中热者,腹中热;掌中寒者,腹中寒。鱼上白肉有青血脉者,胃中有寒。
夫手太阴之脉,从指井之少商,过于腧行于经,而入于肘之尺泽。脉外之气血,从手阳明之五里,走尺以上鱼,相逆顺而行也。是以《脉要精微篇》论两手之尺寸,“上竟上者,胸喉中事也;下竟下者,小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。”盖以尺上寸,以候身半以上;寸下尺,以候身半以下。夫身半以上为阳,身半以下为阴,故以寸之阳以候上,尺之阴以候下也。
"肘所",自寸而下尺也;"手所",自尺而上寸也。〔眉批:从尺泽而上,故曰尺;以尺内分寸,故曰寸。〕肘所独热者,腰以上热;手所独热者,腰以下热。此诊尺肤以候形身之上下,故与脉候之上下反其诊也。"肘前",乃手厥阴之曲泽处;"肘后",乃手少阳之天井处。盖以两手下垂,上以候上,下以候下,前以候前,后以候后也。〔眉批:《脉要精微》以手平于几上,以候左右、前后、上下。〕夫所谓"肘所、手所"者,论手臂之背面;"臂中、掌中、鱼上",乃手臂之正面。背面为阳,故候形身之外;正面主阴,故候腰腹肠胃之内,即尺外以候季胁,尺里以候腹中之大义相同也。
夫人生于天地六合之内,其血气之流行升降出入,应天运之环转于上下四旁,是以《脉要精微论》以寸尺之外内前后上下,候形身之外内前后上下,此章以手臂皮肤之前后外内,候形身之上下前后外内,盖脉内之血气,应地气之上腾于天,脉外之气血,应天气之下流于地,人与天地参也。
尺炬然热,人迎大者,当夺血。尺坚大,脉小甚,少气,悗有加,立死。"悗",闷同。
"尺炬然热,人迎大"者,三阳之气偏盛也,故当主夺血。夫皮肤为阳,血脉为阴,尺坚大,脉小甚者,阳盛而阴绝于外也。"少气悗有加"者,阳盛而阴绝于内也。
目赤色者,病在心,白在肺,青在肝,黄在脾,黑在肾。黄色不可名者,病在胸中。
此以目色,而候五脏之血气也。五脏之血气,行于脉中,而变现于寸口,五脏之气血,变现于色,而出于目中。盖五脏之精,皆上注于目,而为之睛也。前节视目窠,以知皮肤之水;此节视目色,以知五脏之阴,皆从外以知内也。“胸中”,膈中也。“黄色不可名者”,色黄而有黑白青赤之间色也。“病在胸中”者,五脏之气,皆从内膈而出,故所现之色若是。
诊目痛,赤脉从上下者,太阳病;从下上者,阳明病;从外走内者,少阳病。
太阳为目上纲,故目脉从上下者,主太阳病;阳明为目下纲,故从下上者,主阳明病;少阳之脉,循目锐眦,故从外走内者,主少阳病。上节视目色以知五脏之阴,此诊目脉以知三阳之气。夫色为阳,脉为阴,此阴阳之变换。
诊寒热,赤脉上下至瞳子,现一脉,一岁死;现一脉半,一岁半死;现二脉,二岁死;现二脉半,二岁半死;现三脉,三岁死。
此论血脉主于手少阴心主,而本于足少阴肾脏。“寒热”者,水火阴阳之气也。心主包络之气,发原于肾,归于心下之部署,为一形脏而主脉。〔眉批:越人以命门为包络,盖不知其本标也。〕“瞳子”者,肾脏之骨精也。水脏之毒,上交于火脏,而火脏之气,复下交于阴,所谓阴阳交者死不治。
朱卫公曰:“此论水脏之毒气,随正气相交而死,故凡论疾,皆当体会其正气焉。”
诊龋齿痛,按其阳之来,有过者独热,在左左热,在右右热,在上上热,在下下热。
马仲化曰:“齿痛曰龋,上齿属手阳明大肠经,下齿属足阳明胃经,故按其阳脉之来有过者,必为独热。其脉在左右上下,则病热亦分左右上下也。”
诊血脉者,多赤多热,多青多痛,多黑为久痹,多赤、多黑、多青、皆现者寒热。
此以皮部之色,而知血脉之寒热也。《皮部论》曰:“凡十二经脉者,皮之部也。其色多青则痛,多黑则痹。黄赤则热,多白则寒,五色皆现,则寒热也。”
身痛而色微黄,齿垢黄,爪甲上黄,黄疸也,安卧,小便黄赤,脉小而涩者不嗜食。
此论中土之病,统现于五脏之外合,土灌于四脏也。“身痛”,病现于肉也。“色黄”,病现于皮也。“齿垢黄”,病现于骨也。“爪甲上黄”,病现于筋也。“黄疸”,脾家病也,脾病故懈伥安卧。小肠为赤肠,心之腑也,心主血脉,小便赤黄,脉小而涩,病现于脉也。“小便赤黄”,下腻热也。“不嗜食”,上腻虚也。盖土位中央,而上下四旁皆为之应。
人病,其寸口之脉,与人迎之脉小大等,及其浮沉等者,病难已也。
此论人迎气口,与手太阴两寸口之脉,各有所候也。“寸口”者,手太阴之两脉,分寸、关、尺三部,以候脏腑之血气者也。“人迎气口”者,候三阴三阳之气也。“人病,其寸口之脉与人迎之脉,大小浮沉等”者,此表里阴阳血气留病,故为难已。按:人迎气口,以左为阳而右为阴,手太阴之两脉,以寸为阳而尺为阴,是以宋崔紫虚《四言举要》曰:“关前一分,人命之主,左为人迎,右为气口。”盖亦有所本也。
夫寸口者,在太渊之分,关前一分者,寸关之间也。寸关尺三部,以候内之五脏六腑;人迎气口,以候外之三阴三阳。所候不同,而所取之部位亦有别也。是以手太阴之两寸曰寸口,人迎寸口又曰脉口,又曰气口,盖各有部位之分,故名亦有别也。《五色篇》曰:“脉之浮沉,及人迎与寸口气小大等者,病难已。”盖左右三部之脉,以候血脉,左右之人迎气口,以候三阴三阳之气,故曰气口。
朱卫公曰:“此篇论尺,故兼论人迎,盖尺肤与人迎气口之相应也。”
女子手少阴脉动甚者,妊子。
此论人之始生,本于先天之水火也。手少阴者,两手之少阴肾脉也。盖胞系于肾,故少阴之脉动甚也。夫妊始成形,先生两肾,犹太极中之阴阳,阴阳分而五行备,五行备而形始成,是以女子手少阴脉动甚者,主妊子也。
闵士先曰:“此篇论诊尺,若以手少阴心脉论之,则失其经旨矣。且《本经》云:‘阴搏阳别,谓之有子’。夫寸为阳,尺为阴,阴搏者,尺脉滑利也;阳别者,与寸关之有别也。”
赵庭霞曰:“动甚者,动脉也。厥厥动摇,状如小豆,与滑脉之流利,如珠同形,盖有诸内而形诸外也。”
朱卫公曰:“动在左者,先感天一之气,故主男;动在右者,先感地二之气,故主女。越人以胞系于命门者,谓气之所感,非着于右肾也。试按男子之胎,多偏于左。”〔眉批:越人以地主成形,故以右肾主系胞。〕
婴儿病,其头毛皆逆上者,必死。
此论人之血气,本于先天所生,而上下环转者也。婴儿者,始生之儿。毛髪者,血之余,少阴精血之所生也。髪覆下垂,以应人之血气,从下而升,复从颠而下。若髪上逆,是惟升而无降矣。升降息,故不免于死亡。〔眉批:婴儿之头毛,从先天而生。〕
耳间青脉起者,掣痛。
肾主骨而开窍于耳,故耳间青脉起者,当主筋骨掣痛,此承上文而言,人之血气,始于先天肾脏之所生。
大便赤办瓣①[注:国申按:“办”,简体作“办”。马莳、张介宾均注“办”,揣摩文义,恐非经义所指,似应作“瓣”,当从瓣为是。],飧泄,脉小者,手足寒,难已;飧泄,脉小,手足温,泄易已。“瓣”叶辨,内从力。“飧”,叶孙。
“瓣”,别也。大便赤瓣者,谓黄赤之间别也。盖中膸泌糟粕,蒸津液,乃化而为血,独行于径隧,命曰营气。[眉批:此言血脉,又本于中膸水谷之所生。]水谷常并居于胃,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,济泌别汁,而渗入于膀胱。如大便赤瓣,乃中膸之血与糟粕并下矣。“飧泄”,大肠虚而不能济泌矣。此肠胃虚泄于下,中膸之汁,不能营于脉中,故脉小也。若手足温者,得下膸之生气,故泄易已。此言中膸水谷之精微,有借下膸之生气以合化。
闵士先曰:“本经凡论针论疾之中,囊括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,能明乎正气之所从来,然后知邪病之浅深外内,学者当体认毋忽。”
四时之变,寒暑之胜,重阴必阳,重阳必阴,故阴主寒,阳主热,故寒甚则热,热甚则寒,故曰:“寒生热,热生寒”,此阴阳之变也。
此言人之阴阳血气,应四时之寒暑往来,而有寒热阴阳之变,盖变化者,阴阳之道也。邵子曰:“少不变而老变。”故重阴必阳,重阳必阴,寒甚则热,热甚则寒。
故曰:冬伤于寒,春生痟热;春伤于风,夏生飧泄肠澼;夏伤于暑,秋生疟;秋伤于湿,冬生咳嗽。是谓四时之序也。”
此承上文申明阴阳寒热之变。“冬伤于寒,春生痟热”者,寒毒藏于肌肤,至春时人之阳气外出,寒随气而化热,故春发为痟热之病。〔眉批:痟热者,热在肌肉而消痟也。〕“夏伤于暑,秋生痎疟”者,暑气藏于募原,至秋时人之阴气外出,邪随气而发为痎疟,痎疟者,阴疟也。此寒暑之伏邪,随人气之外内出入也。
夫天之寒邪,化为痟热,天之暑邪,化为阴疟,此天之阴阳,又随人气之变化也。夫阳者,天气也,主上;阴者,地气也,主下。风乃天之阳邪,故伤于风者,上先受之;湿乃地之阴邪,故伤于湿者,下先受之。阳病者,上行极而下,是以春伤于风,夏生飧泄;阴病者,下行极而上,是以秋伤于湿,冬生咳嗽。此天地之阴阳,又随四时之上下升降也。
赵庭霞曰:“人之阴阳出入,随四时之寒暑往来,故曰四时之变,寒暑之胜。至于阴阳寒热之变,有因于天气者,有因于人气者。”
闵士先曰:“冬时阳气伏藏于内,里气实,故寒毒藏于肌肤;夏时阳气发越于外,里气虚,故暑热藏于募原。长夏湿土主气,太阴之气,主七月八月,故秋伤于湿。募原者,脏腑之膏膜,在肠胃之外,是以疟邪盛而透发不出者,若流于空郭之中,则成鼓胀,近时多用断疟之法,其误人不浅矣。”
刺节正邪第七十五
[注:国中按:“正”原文作“真”,真属避讳字,故改之。]
黄帝问于岐伯曰:“余闻刺有五节奈何?”
岐伯曰:“固有五节。一曰振埃,二曰发蒙,三曰去爪,四曰撤衣,五曰解惑。”
黄帝曰:“夫子言五节,余未知其意。”
岐伯曰:“振埃者,刺外,去阳病也;发蒙者,刺腑腧,去腑病也;去爪者,刺关节肢络也;撤衣者,尽刺诸阳之奇腧也;解惑者,尽知调阴阳,补泻有余不足,相倾移也。”
此章论正气游行出入于肢节、皮肤、经脉之间,皆当调之和平,导其通利。正气者,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。受于天者,先天所生之精气;谷气者,水谷所生之营卫宗气津液也。节之交,三百六十五会,神气之所游行出入,故曰刺节。有因正气不调,有为邪气所阻,故篇名《刺节正邪》。
赵庭霞曰:“两精相抟谓之神,两精者,先天之精,后天水谷之精。是正气即是神气,分而论之,各有其名,合而论之,总属中下二臓所生之血气也。”
黄帝曰:“刺节言振埃,夫子乃言刺外经,去阳病,余不知其所谓也,愿卒闻之。”
岐伯曰:“振埃者,阳气大逆,上满于胸中,愤瞋肩息,大气逆上,喘喝坐伏。病恶埃烟,噫①[注:国申按:“噫”,原文作“馁”,馁是古字,今已不用,故改之。《汉书·贾山传》颜师古注云:“馁,古噫字,谓食不下也。”《玉篇》云:“馁,于结切,或噫字,食不下也。”又按:张氏此字有注,云:“馁,噫字,食不下也。”因改写成噫,故变注云:“噫,食不下也。”此乃不得已而为之也。]不得息,请言振埃,尚疾于振埃。”
黄帝曰:“取之何如?”
岐伯曰:“取之天容。”
黄帝曰:“其咳上气穷诎①[注:国申按:‘穷诎’,应作‘躬屈’。‘穷’,是‘躬’的假借字;‘诎’,是‘屈’的假借字。此义自唐以降,无人识破,故诸家均不得真解。‘穷’的繁体字作‘穷’,《易·蒙》云:‘夫有不穷’,《涣》云‘涣其躬’,汉帛书本均作‘穷’。《论语·乡党》云:‘执圭,鞠躬如也。’郑玄引作‘鞠穷’。《荀子·正名》云:‘说行则天下正,说不行则白道而冥穷。’俞樾《诸子平议》云:‘穷当为躬。白道而冥躬者,明白其道而幽隐其身也。’《大戴礼记·哀公问五义》云:‘躬为匹夫而不愿富,贵为诸侯而无财。’孔广森《补注》云:‘躬,读为穷。’‘诎’,音qū。《荀子·劝学》云:‘若挈裘领,诎五指而顿之,顺者不可胜数也。’《礼记·乐记》云:‘执其干戚,习其俯仰诎伸,容貌得庄焉。’其中‘诎’字均为‘屈’。‘诎、屈’,古互用不分,由此可知也。综上所述,可知‘穷诎’应作‘躬屈’。躬,人身也;屈,弯也。‘躬屈胸痛’,即‘身子向前弯曲而胸痛’。此‘穷’字一明,其经义自畅,千古之暗,豁然开朗。]胸痛者,取之奈何?”
岐伯曰:“取之廉泉。”
黄帝曰:“取之有数乎?”
岐伯曰:“取天容者,无过一里,取廉泉者,血变而止。”
帝曰:“善哉!”
此阳气逆于内,而不能充行于形身也。“阳气”者,阳明水谷所生之气。“大气”,宗气也。阳气大逆,故愤瞋肩息,大气逆上,故喘喝坐伏也。《六元正纪论》曰:“阳明所至为埃烟。”“病恶埃烟,噎不得息”,阳明之气病也。阳明者,土也。〔眉批:两火并合,故曰阳明。埃烟者,火土之余也。〕请言振发其阳明之气,疾如振发其尘埃也。“天容”,手太阳小肠之经,刺之以通阳气之逆。“诎”者,语塞也。“其咳上气穷诎胸痛”者,所受于天之气,上逆不得合并而充身也。故取任脉之廉泉,以通肾脏之逆气。“一里”者,如人行一里,其气已通,言其速也。“血变”者,通其血络也。〔眉批:二十五家为一里,言五五二十五腧皆通也。〕
闵士先曰:“手太阳,心之腑也,通神气,故取手太阳之天容。”
黄帝曰:“刺节言发蒙,余不得其意。夫发蒙者,耳无所闻,目无所见。夫子乃言刺腑腧,去腑病,何腧使然?愿闻其故。”
岐伯曰:“妙乎哉问也!此刺之大约,针之极也,神明之类也,口说书卷,犹不能及也,请言发蒙耳,尚疾于发蒙也。”
黄帝曰:“善!愿卒闻之。”
岐伯曰:“刺此者,必于日中,刺其听宫,中其眸子,声闻于耳,此其腧也。”
黄帝曰:“善!何谓声闻于耳?”
岐伯曰:“刺邪,以手坚按其两鼻窍,而疾偃其声,必应于针也。”
黄帝曰:“善!此所谓弗见为之,而无目视,见而取之,神明相得者也。”
此言神气之通于七窍也。“蒙”者,耳无所闻,目无所见,上窍之不通也。“听宫”,手太阳之经,心之腑腧也。“眸子”,耳中之珠,刺耳之听宫,尚疾于发目之蒙,是耳窍与目窍之相通也。以手坚按其两鼻窍,而疾偃其声,必应其耳中之针,是耳窍与鼻窍口窍之相通也。〔眉批:“疾偃其声”,闭其口窍也。〕而上之七窍不通,独取手太阳以通心神之气,而七窍皆利,是神明之通于七窍也。心为阳中之太阳,故必于日中取之。
黄帝曰:“刺节言去爪,夫子乃言刺关节肢络,愿卒闻之。”
岐伯曰:“腰脊者,身之大关节也。肢胫者,人之管以趋翔也。茎垂者,身中之机,阴精之候,津液之道也。故饮食不节,喜怒不时,津液内溢,乃下留于睾,血道不通,曰大不休,俯仰不便,趋翔不能,此病荥①[注:国申按:"荥",原文误作"荣",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均作"荥",故改之。又按:秦汉时期"荥、荣、营、荧、莹"均可通借,笔者以为此"荥",当作"莹"为是。《太玄经》云:"性命莹矣",又有《玄莹》一篇,范望注云:"莹,明也。"此病为阴囊肿大,日积水蓄,透明可视,故云日大不休,莹然有水。余亲见此症,当似经文所指。]然有水,不上不下,铍石所取,形不可匿,常不得蔽,故命曰去爪。
帝曰:"善!"
此言论津液随神气,而渗灌于诸节者也。津液生于中瞧阳明,淖泽于骨,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。腰脊者,从大椎至尾骶,乃身之大关节也。手足肢胫之骨节,人之管以趋翔,盖津液淖泽于肢胫,则筋骨利而胫能步趋,肢能如翼之翔也。茎垂者,肾之前阴,乃宗筋之会,肾者胃之机关,主受藏津液,夫肾脏所藏之津液,从宗脉而上濡于孔窍。〔眉批:宗脉者,上液之道也。〕故曰茎垂者,身中之机,阴精之候,津液之道也。此言胃腑所生之津液,随神气而淖注于骨节,肾脏所藏之津液,从宗脉而上濡于孔窍。如饮食不节,喜怒不时,则津液内溢,乃下流于睾囊,血道不通,日大不休,俯仰不便,趋翔不能,此病荥然有水,不上不下,当用铍石取之。形谓前阴,爪者脉之余,谓形不可藏匿,常不得遮蔽,有若去其宗筋,故命曰去爪。
黄帝曰:"刺节言撤衣,夫子乃言尽刺诸阳之奇腧,未有常处也,愿卒闻之。"
岐伯曰:"是阳气有余,而阴气不足,阴气不足则内热,阳气有余则外热,内①[注:国中按:“内”,《甲乙经》作“两”,品味经义,当以“两”为是。]热相搏,热于怀炭,外畏绵帛,近不可近身,又不可近席,腠理闭塞,则汗不出,舌焦唇槁,腊干嗌燥,饮食不让美恶。"
黄帝曰:“善!取之奈何?"
岐伯曰②[注:国中按:“岐伯曰”三字,此本失而古本有,故补之。]:“或之于其天府、大杼三痏,又刺中膂以去其热,补足手太阴以出其汗,热去汗稀,疾于撤衣。"
黄帝曰:“善!"
此因津液不外濡于皮毛,以致阳热盛而不可近席,不上济于心脏,以致内热盛而热如怀炭。盖阳气者,火热之气;阴气者,水阴之气也。故曰尽刺诸阳之奇腧。“奇腧”者,六腑之别络也。津液,生于胃腑水谷之精,大肠主津液,小肠主液,胆者中精之腑,膀胱者州都之官,津液藏焉,是六腑之津液,从大络而外濡于皮肤分肉者也。〔眉批:津液又随三脓出气,以充皮肤。〕心为阳中之太阳,太阳膀胱为水腑,水火上下相济者也。水液不上滋于心,以致心火盛而热于怀炭,舌焦唇槁,腊干嗌燥,心不和,故饮食不知味也。〔眉批:上文论肾主藏精,此论膀胱主藏津液。《内经》云:“怯然少气者,是水道不行,形气消索也。”〕“或之于其”者,谓水谷之津液,皆藏于膀胱,水液随太阳之气,运行于肤表,或不必尽刺诸阳之奇腧,取之于其天府、大杼三痏,使膀胱所藏之津,外濡于皮毛,又刺太阳经之中膂,通津液上滋于心脏,以去其热。手太阴乃金水之生源,而外主皮毛;足太阴主脾,而外主肌肉,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。故当补足手太阴以出其汗,热去汗稀,疾于撤衣之去热也。
黄帝曰:“刺节言解惑,夫子乃言尽知调阴阳、补泻有余不足、相倾移也,惑何以解之?”
岐伯曰:“大风在身,血脉偏虚,虚者不足,实者有余,轻重不得,倾侧宛伏,不知东西,不知南北,乍上乍下,乍反乍复,颠倒无常,甚于迷惑。”
黄帝曰:“善!取之奈何?”
岐伯曰:“泻其有余,补其不足,阴阳平复,用针若此,疾于解惑。”
黄帝曰:“善!请藏之灵兰之室,不敢妄出也。”
此言阴阳不调,致神志之迷惑也。夫火为阳,水为阴,水火者,阴阳之征兆也。火之精为神,水之精为志,大风在身,则血脉偏虚,虚者不足,实者有余,血脉偏虚,则轻重倾侧矣。阴阳不调,则神志迷惑矣。神志迷惑,是以不知东西,不知南北,而反复颠倒也。故当泻其有余,补其不足。阴阳平复,疾于解惑。夫血者,神气也,心脏所主,而发原于肾,〔眉批:中脓之汁流于肾脏而为精,奉心化赤而为血。〕是以风伤血脉,则阴阳不调,阴阳不调,则神志昏,而甚于迷惑也。此五节论神气不调,故曰刺节。节者,神气之所游行出入,神游最速,故曰疾于撤衣,疾于解惑。
闵士先曰:“以上五节,虽有气神津液之分,然总不出于下脓之肾脏膀胱,中脓之阳阴胃腑。盖下脓乃所受于天之精,中脓乃后天之谷气,两者相抟而为神也。”
黄帝曰:“余闻刺有五邪。”
岐伯曰:“病有持痛者,有容大者,有狭小者,有热者,有寒者,是谓五邪。”
黄帝曰:“刺五邪奈何?”
岐伯曰:“凡刺五邪之方,不过五章,痺热消灭,肿聚散亡,寒痹益温,小者益阳,大者必去,请道其方。
此节言正气通会于皮肤肌腠之间,而有壅滞大小寒热之病。“邪”者,谓不得中正之和调也。“章”,法也。谓阳盛于外而为痺热者,使之消灭;气热而为壅肿者,使之散亡;寒者,致其神气以和之。正气小者,益其阳;大者,必使之归去,各有平调之法也。
闵士先曰:“始言刺节,中论正气,末言外邪,故曰《刺节正邪》。所谓邪病者,谓不得中和之道而为病也。若以外邪之病论之,去经义远矣。”
凡刺痈邪,勿①[注:国中按:“勿”,原作“无”,古文义同,可通借,故改之。]迎隆;易俗移性,不得脓;脆道更行,去其乡②[注:国中按:“乡”《类经》云:“乡,向也。”当作“向”。];不安处所,乃散亡。诸阴阳过壅者,取之其腧泻之。
此气滞于皮肤肌腠之间而为肿聚也。“痈”者,壅也,此因气壅而肿,非痈脓者。《离合正邪论》曰:“天暑地热,则经水波涌而隆起,经之动脉,其至也亦时隆起。”盖言此气壅于皮肤分肉而为肿,勿迎刺隆起之经脉也。“俗”,犹习俗;“性”者,心之所生也。谓心所生之神气习聚于此,当移易其流行。非痈脓,故不得脓。“脆道”,肌肉之理路也。聚气从脆道更行,去其所聚之乡,不使安其处,则聚气乃行散矣。诸阴阳之脉,所过于壅处者,取其腧而泻之。盖皮肤分肉之气,从经输络脉而出,恐聚气之流于脉络也。此言合并充身之正气,亦运行环转之无端也。
凡刺大邪,日以小,泄夺其有余,乃益虚,剽①[注:国中按:“剽”,《说文》:“剽,砭刺也。”段玉裁注云:“砭之刺之,皆曰剽也”]其通,针其邪,肌肉亲视之,毋有返其正,刺诸阳分肉间。
“大”者,谓正气容大于肌腠之间,故当使之日小。夫有余于外,则不足于内,若泄夺其有余,乃益虚其内矣。盖言日以小者,使之复返于内,非夺其外泄也。故剽切其正气通会之处,针其有余之气,以通于内。“亲”,近也。近视其肌肉致密而小,则外内和平矣。若毋有返其正者,再刺诸阳分肉间。盖正气者,神气也,从关节而出于肌腠之外,故剽通其关节,其有未返者,再取之肌肉也。
闵士先曰:“水谷所生之气,从大络而出于分肉,神气出入于关节之间,总属中膸之谷气,而分走其道。”
赵庭霞曰:“谷气与下膸之精气相传,而后谓之神。”
朱卫公曰:“‘毋有返其正,刺诸阳分肉间’,是正气从节而出,可复从分肉理路而入,亦环转出入者也。”
凡刺小邪,日以大,补其不足乃无害,视其所在迎之界,远近尽至,其不得外侵而行之,乃自费,刺分肉间。
“小”者,通会于肌腠之气虚小,故当使日以渐大,即追而补之,乃无害。视其气至之所在,而迎之于界。“界”者,节之交也。使上膸之神气,中膸之谷气,下膸之天真,远近尽至,则日以大矣。“侵”,渐进也。“费”,用也。“其不得外侵而行之”者,乃中膸之谷气自用,不与下膸之天真合并而充身,故当刺分肉间,以通其谷气。
闵士先曰:“追而济之曰补,盖追其正气之内归,小者当迎之使出,不当追之使入,曰补其不足乃无害者,言此处追而补之,则彼处溢而自出矣,谓正气之环转出入者也。
朱卫公曰:“此节与上节交错环转,本篇论气血之离合出入,圣人反复辩论,曲尽婆心,学者不可不深体之。”
凡刺热邪,越而苍,出游不归乃无病,为开辟门户①[注:国申按:“为开辟门户”,《太素》作“为开道乎辟门户”,明本《灵枢》作“为开通,辟门户”,《甲乙经》与《太素》同,似当以此为是。],使邪得出,病乃已。
“热邪”者,阳气盛而留于肌腠之间,故为热也。“苍苍”者,天之正色也。“越而苍”者,使邪热发越,而天真之气色现矣。“出游不归”,谓神气游行于外,而不返其正,此为开辟门户,使邪得出而后病乃已,故虽出游不归,乃无病。此盖言正气外内出入,环转无息者也。
凡刺寒邪,日以除②[注:国申按:“除”,《太素》、《类经》作:“温”,本段经文句句有韵,似“温”字义胜。],徐往徐来,致其神;门户已闭,气不分;虚实得调,其气存也。”
“寒气”者,所得于天之水寒。“神”者,火之精也。水火相感,神志合精,是为和平。故刺寒邪者,日以除其寒,徐往徐来,以致其神气,即闭其门户,使气不分,而寒热之虚实得调,其正气乃存矣。上节论开辟门户以去邪,此论门户已闭乃存正。
黄帝曰:“官针奈何?”
岐伯曰:“刺痛者用铍针,刺大者用锋针,刺小者用圆利针,刺热者用镵针,刺寒者用毫针也。
此申明五者之病,皆在皮肤肌肉之气分,故所用之针,皆取痹于肌肉者也。
请言解论,与天地相应,与四时相符,人参天地,故可为解。下有渐洳,上生苇蒲,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。
阴阳者,寒暑也。热则滋雨而在上,根菱少汁,人气在外,皮肤缓,腠理开,血气减,汗大泄,皮淖泽;寒则地冻水冰,人气在中,皮肤致,腠理闭,汗不出,血气强,肉坚涩。当是之时,善行水者,不能往水;善穿地者,不能凿冻;善用针者,亦不能取四厥;血脉凝结,坚搏不往来者,亦未可即柔。故行水者,必待天温,冰释冻解,而水可行,地可穿也。人脉犹是也,治厥者,必先熨,调和其经,掌与腋、肘与脚、项与脊,以调之。火气已通,血脉乃行。然后视其病脉,淖泽者,刺而平之;坚紧者,破而散之。气下乃止,此所谓以解结者也。
此解论所受于天之气,从阴而生,自下而上,应天地之寒暑往来,随四时之生长收藏者也。
“渐洳”,濡湿之地也。苇蒲生于水中,其质柔弱,中抽坚茎,名曰蒲槌,内刚外柔,为坚心之《坎》水,以比人之元阳生于精水之中。故曰,“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”,谓充于形中之气,生于天一水中,知所秉之厚薄,则知气有多少矣。
人之阴阳出入,应天地之寒暑往来,热则滋雨在上,而万物之根菱少汁,盖言精水亦随气而上出者也。热则人气在外,腠理开而汗大泄,津气外泻,故在内之血气减少,此言人之血气,本于下臓之精气也。
地冻水冰,则天气收藏,而人气在中,皮肤致密,而汗不出,精气内藏,故血气自强也。“善行水者,不能凿冰;善用针者,不能取四厥”,谓气随天地之寒暑出入,非人力之所能强也。
“治厥者必先熨”,通其气也;“调和其经”,通其经也。谓所受于天之精气,行于经脉之外内者也。调之“掌与腋,肘与脚,项与脊”,谓血气之行于上下四旁,无处不到也。
淖泽者,行之太过,当刺而平之;紧涩者,涩滞不通,当破而散之。此所谓以针而解结者也。
用针之类,在于调气,气积于胃,以通营卫,各行其道。宗气流于海,其下者,注于气街;其上者,走于息道。故厥在于足,宗气不下,脉中之血,凝而留止,弗之火调,弗能取之。
此言后天饮食之谷气,乃营卫宗气各走其道,充于形身之上者也。
厥在足者,少阴之气厥也。寒气厥逆于下,是以宗气不能不行。"脉中之血,凝而留止,弗之火调,弗能通之",谓下瞧之精气,乃阴阳水火,得火热而后能温其水寒。夫所受于天者,少阴肾脏之精气也。冲脉与少阴之大络,起于肾,出于气街,循阴股内廉,斜入腘中。"厥在于足而宗气不下"者,谓宗气下行,而与少阴之气相合也。
夫所谓合并而充身者,下瞧先天之气,上与阳明之谷气相合,而出入于关节肌腠之间,然后天气生之宗气,亦下行而与少阴之精气相合,注于气街,入于腘中,并行于经脉皮肤之外内者也。
用针者,必先察其经络之实虚,切而循之,按而弹之,视其应动者,乃后取之而下之。
此申明血气之行于脉中也。内经云:"络满经虚,泻阳补阴;经满络虚,泻阴补阳。"①[注:国中按:此句引支出《素问·通评虚实论篇》,其文云:"络满经虚,灸阴刺阳;经满络虚,刺阴灸阳。"文字有异,但义不乖舛,乃张氏凭记忆而用之。]盖以里之经脉为阴,外之络脉为阳,血气之行于脉中,从经而脉,脉而络,络而孙,故必先察其经络之虚实,而后取之。
六经调者,谓之不病,虽病谓之自已也。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,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,令之不通,视而泻之,此所谓解结也。
此申明血气之行于脉外也。“六经”者,手足之十二经别也。“大经”者,经隧也。经隧者,五脏六腑之大络也。胃腑所出之气血,充于皮肤分肉之间者,从脏腑之大经,而外出于皮肤横络者,经脉之支别也。如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,此必有经脉之横络,盛加于大经,而令之不通也,故视而泻之,此所谓解结也。此二节论水谷所生之血气,营于脉中,充于肤腠,各有道路也。
闵士先曰:“以此二节列于篇中者,分别合并而充身之正气各别也,当以‘自费’之义参之。”
上寒下热,先刺其项太阳,久留之,已刺则熨项与肩胛,令热下合乃止,此所谓推而上之者也。
此言下膴所生之气,从下而上也。
太阳为诸阳主气,而太阳之气,生于膀胱水中,上寒下热,此太阳之气,留于下而不上,故先刺其项太阳,久留之以候气至,已刺则熨项与肩胛,令火热与下之阳气交合乃止,此所谓推而上之者也。
闵士先曰:“本经凡曰项太阳,皆在气分上看,取表气,故不言经穴。”
赵庭霞曰:“少阴、太阳、主水火之标本,故俱用火以温气。”
上热下寒,视其虚脉而陷之于经络者取之,气下乃止,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。
此言上膴所生之气,从上而下也。
上膴开发,宣五谷味,熏肤充身泽毛,是谓气,此上膴之气,从上而下。如上热下寒,当视其虚脉而陷之于经络者取之,此因脉虚而气陷于脉内,不能熏肤热肉,故下寒也。故当取之于经,俟气下乃止,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。
大热遍身,狂而妄见、妄闻、妄言,视足阳明及大络取之,虚者补之,血而实者泻之,因其偃卧,居其头前,以两手四指,夹按颈动脉,久持之,卷而切之,下至缺盆中而复止,如前热去乃止,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。"
此言中膸所生之气,从中而出,散行于上下者也。
中膸之气,阳明水谷之悍气也。大热遍身,狂而妄见妄闻,此阳明之气,逆而为热狂也。故当视足阳明之皮部,及大络取之,虚者补之,如逆于血脉之中,而血实者泻之。盖中膸之气,从大络而出于皮肤者也。其悍气之上冲头者,循咽上走孔窍,出颡下客主人,循牙车,复与阳明之脉相合,并下人迎,从膺胸而下至足跗。故当因其偃卧,居其头前,以两手四指,夹按颈中人迎之动脉,久持之。盖使悍热之散于脉外,勿使合于脉中,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。
以上三节,申明肤表之气,又有从上中下之三道而出者,是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,又有三气也。学者能明乎阴阳血气离合出入之道,全经大义,思过半矣。
黄帝曰:“有一脉生数十病者,或痛、或痈、或热、或寒、或痒、或痹、或不仁,变化无穷,其故何也?"
岐伯曰:“此皆邪气之所生也。"
此下论邪气之伤人营卫宗气,则正气去邪独留,邪气淫泆,变化无穷,是以一脉而生数十病也。
黄帝曰:“余闻气者,有真气,有正气,有邪气,何谓真气?”①[注:国中按:此段问答文字中,出现‘真气、正气’并用,此真气即是正气,而‘正气’专指正风而言。此用法与全书有别,似属后人掺入文字,或不同师承之文,可见内经非一人一时之作。故保留本段文字原貌,全文其他所用‘真气’,均改为‘正气’,此属个案,读者留意。]
岐伯曰:“真气者,所受于天,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。正气者,正风也,从一方来,非实风,又非虚风也。邪气者,虚风之贼伤人也,其中人也深,不能自去。正风者,其中人也浅,合而自去,其气来柔弱,不能胜真气,故自去。
所受于天者,先天之精气,谷气者,后天水谷之精气,合并而充身者也。正气者,大块噫气①[注:国申按:“大块噫气”,出自《庄子·齐物论》,其云:“夫大块噫气,其名为风。”噫,《集韵》注为:“气出貌。”“大块”,成玄英注云:“大块者,造物之名,亦自然之称也。”但俞樾解此为“地也。”文选·张华《答何劭二首》诗云:“大块禀群生。”李善注云:“大块者,地也。”当以“地”为是。],其名为风,从一方来,非实风,又非虚风,此天地之正气也。虚风者,从虚乡来之贼风,伤人正气,其中人也深,不能自去。正风者,其中人也浅,与真气合而自去,盖其气来柔弱,不能胜真气,故自去。
闵士先曰:“人秉天地之正气所生,故天之正气与人之真气相合,不能胜真气者,合并之气盛也。”
朱卫公曰:“风出于地隧之中,故其气来柔弱。实风者,天之怒气也。”〔眉批:出于地隧,故为大块。〕
虚邪之中人也,洒淅动形,起毫毛而发腠理。其入深,内抟于骨,则为骨痹;抟于筋,则为筋挛;抟于脉中,则为血闭,不通则为痛;抟于肉,与卫气相抟,阳胜者则为热,阴胜者则为寒,寒则正气②[注:国申按:“正气”,原文作“真气”,真乃避讳之字,详见本书附录《内经避讳字初探》,故改之。上段因出现“真气,正气”并举,而“正气”专指天地之正气,而非人身之正气。此段以下凡提“正气”者,专指人身之正气,而非天地之正气,为全书之统一,特改“真”为“正”,读者稍加留意,即不易混乱。]去,去则虚,虚则寒抟于皮肤之间。其气外发腠理,开毫毛,淫气往来,行则为痒,留而不去为痹,卫气不行,则为不仁。
此言虚邪之伤形也。洒淅动形,故搏于皮脉肉筋骨而为痹、为挛、为痈、为痒。阴胜则为寒,寒则正气去,有伤卫气,则为不仁,此皆邪气之所生也。
虚邪偏客于身半,其入深,内居营卫,营卫稍衰,则正气去,邪气独留。发为偏枯,其邪气浅者,脉偏痛。
此邪气偏客于形,伤其营卫,则正气去而为偏枯也。其邪气浅者,脉偏痛,盖偏枯者,邪直伤于筋骨也。
闵士先曰:“营卫衰则正气去,当知营卫正气,同本所生,而各走其道,可离而可合者也。”〔眉批:合则总谓之正气。〕
虚邪之入于身也深,寒与热相搏,久留而内着,寒胜其热,则骨疼肉枯;热胜其寒,则烂肉腐肌为脓,内伤骨,内伤骨为骨蚀。有所疾前筋,筋屈不能伸,邪气居其间而不返,发为筋瘤;有所结气归之,卫气留之不得返,津液久留,合而为肠瘤。久者数岁乃成,以手按之柔;已有所结,气归之,津液留之,邪气中之,凝结日以易甚,连以聚居,为昔瘤,以手按之坚。有所结,深中骨,气因于骨,骨与气并,日以益大,则为骨疽;有所结,中于肉,宗气归之,邪留而不去,有热则化而为脓,无热则为肉疽。凡此数气者,其发无常处,而有常名也。”
此虚邪伤气而病形也。“寒与热搏”者,形中之阴阳二气也。盖形舍气,气归形,形气之相合也。是以伤形则病气,伤气则病形。“结气归之”者,寒热相搏之气,归于邪留之形所也。凡此数气者,其发无定处,而有肉枯、骨蚀、筋瘤、昔瘤之定名也。末章论邪气病形,则正气去而营卫伤,盖正气者,出入于节之交,游行于皮肤肌腠之间者也。
卫气行第七十六
黄帝问于岐伯曰:“愿闻卫气之行,出入之合何如?”
伯高曰:“岁有十二月,日有十二辰,子午为经,卯酉为纬。天周二十八宿,而一面七星,四七二十八星,房昴为纬,虚张为经。是故房至毕为阳,昴至心为阴,阳主昼,阴主夜。故卫气之行,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,昼日行于阳二十五周,夜行于阴二十五周,周于五脏。是故平旦阴尽,阳气出于目,目张则气上行于头,循项下足太阳,循背下至小趾之端;其散者,别于目锐眦,下手太阳,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;其散者,别于目锐眦,下足少阳,注小趾次趾之间。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侧,下至小指之间;别者,以上至耳前,合于额脉,注足阳明,以下行至跗上,入五趾之间;其散者,从耳下下手阳明,入大指之间,入掌中;其至于足也,入足心,出内踝,下行阴分,复合于目,故为一周。“脏”,字旧本误作“岁”,今改正。
“岁有十二月”者,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,一昼夜,日随天道环转,绕地一周而过一度,岁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一周天。“日有十二辰”者,夜半为子,日中为午,日出为卯,日入为酉,子位于北,午位于南,卯位于东,酉位于西,子午为经,卯酉为纬,天周二十八宿,而一面七星,四七二十八星,是二十八宿,分位于周天之三百六十五度也。房位于卯,昴位于酉,虚位于子,张位于午,房昴为纬,虚张为经。房度在卯,毕度在酉,房至毕为阳者,日随天道,自东而西,漏下二十五刻,日正中而行,至张度又二十五刻,而行至毕度,此昼日行于阳也;昴度在酉,心度在卯,昴至心为阴者,日随天道,自西而东,绕地环转,漏下二十五刻,夜正中而行至虚度,又二十五刻,行至心度,此夜行于阴也。
卫气之行,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者,谓营行脉中,卫行脉外,循脏腑之手足十二经脉,与督脉、任脉、阳跷、阴跷之脉度而行,一呼一吸,脉行六寸,水下二刻,计二百七十息,〔眉批:一呼一吸为一息。〕脉行十六丈二尺为一周。昼行二十五周,夜行二十五周,总属此十六丈二尺之脉度,无分阴与阳也。其昼行于阳二十五周,夜行于阴二十五周,周于五脏者,昼行于三阳之分,夜行于五脏之阴,与循经而行者,各走其道。盖卫气之循经而行者,与脉内之营气,交相循度环转;昼行于阳,夜行于阴者,与脉外之营气相将而行。昼行于皮肤肌腠之间,夜行于五脏募原之内,与昼夜循行十六丈二尺之经脉五十周者不同也。
是以平旦气出于阳而目张,暮则气入于阴而目瞑,故下文曰:“日行一舍,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。”盖言日行一舍,卫气之循度而行者,环转于十六丈二尺之一周,与行于三阳之分者,亦一周也。夫卫气之昼行于阳,夜行于阴者,应日随天道绕地环转,卫气之循经而行者,应月与海水之盈亏于东西,故曰,人与天地参也,与日月相应也。
按《厥论》曰:“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,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。”阳明者表也,为之行气于三阳,而卫气者,阳明水谷之悍气,合于阳明之颔脉,下行至足跗上。是以卫气之下入于五趾之间者,合阳明而入于颔脉之人迎,下至足跗,故入于足五趾之端,从趾井而复出于皮肤之气分也。
玉师曰:“经言卫气先行皮肤,先充络脉,是卫气与络脉之相通也。卫气大会于风府,日下一节,二十一日下至尾骶,内行于伏冲之脉,是卫气外行于皮肤,而内行于经脉也。此言卫气入于阳明之颔脉,是营卫之行于经脉外内,又不可执一而论。”
是故日行一舍,人气行一周,与十分身之八;日行二舍,人气行二周于身,与十分身之六;日行三舍,人气行于身五周,与十分身之四;日行四舍,人气行于身七周,与十分身之二;日行五舍,人气行于身九周;日行六舍,人气行于身十周,与十分身之八;日行七舍,人气行于身十二周在身,与十分身之六;日行十四舍,人气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,与十分身之四,阳尽于阴,阴受气矣。其始入于阴,常从足少阴注于肾,肾注于心,心注于肺,肺注于肝,肝注于脾,脾复注于肾为周。是故夜行一舍,人气行于阴分①[注:国申按:“阴分”,唐代杨上善《太素》本、明代赵府居敬堂本、万历马莳本、清代京口文成堂摹刻宋本,均作“阴脏”,上古之文当作“阴脏”,故应以此为是。]一周,与十分脏之八,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,而复合于目。阴阳一日一夜,含有奇分十分身之四,与十分脏之二,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有早晚者,奇分不尽故也。
“日行一舍”者,日行乎一宿之度也。“人气行一周”者,言卫气循经而行于十六丈二尺之一周也。“与十分身之“八”者,〔眉批:“与”字宜着眼。〕与昼行于阳之卫气亦一周也。“日行一舍,人气行一周;日行二舍,人气行二周于身;〔眉批:“于身”二字,错综其文。〕日行三舍,人气行五周于身;日行四舍,人气行七周;日行五舍,人气行于身九周;日行六舍,人气行于身十周;日行七舍,人气行于身十二周;日行十四舍,人气二十五周于身”者,谓自卯至酉,日加于十四宿,而人气行于脉度二十五周。盖宿度所居之分数有多寡,是以所行之周亦多寡不等,然总计十四宿,而气行二十五周也。
“与十分身之八”者,卫气日行于阳,所余之奇分也。〔眉批:此与四分度之一同义,四分度之一者,二分半也。〕“八”者,所余一厘二毫五丝;“六”者,所余一厘六毫六丝也;“四”者,所余二厘五毫;“二”者,所余五厘也。此行于一周至十周之小数也。“日行六舍,人气行于身十周,与十分身之八”者,所余一分二厘五毫也。“六”者,一分六厘六毫;“四”者,二分五厘也。此十周至二十五周之大数,然总以二十五周所余之二分五厘为准也。
“人气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”者,谓卫气循脉度而行二十五周,有二分五厘之奇分也。“与十分身之四”者,谓卫气日行于阳二十五度,有二分五厘之奇分也。〔眉批:重在“与”字上分,卫气各行其道。〕此卫气日行之奇分,共计有五分矣。阳入于阴则阴受气,而卫气亦循脉度之十六丈二尺而行二十五周。“常从足少阴注于肾”者,谓夜行于五脏之阴,亦二十五周。是故夜之日行一舍,人气行于阴一周,与十分脏之八,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有奇分也。“十分脏之二”者,谓夜有五分之奇分也。合而计之,以夜行十六丈二尺之奇分,与夜行五脏之奇分,共有十分矣。以昼行十分身之四,与夜行十分脏之二,合有奇分十五分矣。
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,有早晚者,奇分之不尽故也。盖谓奇分或日有五分,夜有十分,或日有十分,夜只五分,不尽在日之四而脏之二也。日有五分则卧早,日有十分则卧晚;夜余五分则起早,夜余十分则起晚。此盖借人之卧起,以明昼夜阴阳之变化不测也。
有奇分之十五分者,计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之所余也。天周二十八宿,而一面七星,四七二十八星,而分布于周天度,日行十四宿,卫行二十五周,夜行十四宿,卫行二十五周,分而计之,五七三百五十度,而尚少十五度,故有十五分之奇分。此皆出于理数之自然,而非人之智力所能损益也。
黄帝曰:“卫气之在于身也,上下往来,不以期候气而刺之奈何?”
伯高曰:“分有多少,且有长短,春秋冬夏,各有分理,然后常以平旦为纪,以夜尽为始。是故一日一夜,水下百刻,二十五刻者,半日之度也,常如是无已,日入而止,随日之长短,各以为纪而刺之。谨候其时,病可与期,失时反候者,百病不治。故曰:‘刺实者,刺其来也;刺虚者,刺其去也。’此言气存亡之时,以候虚实而刺之。是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,是谓逢时。在于三阳①[注:国中按:此句之下《太素》本作“病在于三阳,必候其气之加于阳分而刺之;病在三阴,必候其气之加在阴分而刺之。”],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;病在于三阴,必候其气在阴分而刺之。
此论四时昼夜,有长短之分,然各有分理,以定气之在阳在阴也。
如春秋昼夜平分之时,常以平旦为纪,以夜尽为始,日出卯初一刻,以一刻人气在太阳为始,二刻在少阳,三刻在阳明,四刻在阴分,一日一夜,水下百刻为一周。二十五刻者,半日之度也,至日入而止为昼,随日之长短,皆以卯初一刻,人气在太阳为纪而刺之。谨候其人气在于阳分之时,以刺阳病;人气在于阴分之时,以刺阴病。此病可与期而愈,如失时反候,百病不治也。
“实”者,邪气实也。“来”者,谓气之始来。如邪在阳分,以水下一刻、五刻、九刻,气始来于阳而即刺之,所谓迎而夺之也。“虚”者,正气虚也。“去”者,谓气之已去。如阳气虚者,以水下三刻、七刻、十一刻,人气将去阳而之阴之时以刺之,所谓追而济之也。如病在阴之虚实者,亦如此法,是谓逢时。如病在于三阳,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;病在于三阴,必候其气在于阴而刺之。
倪仲玉曰:“必候其气在于阳者,在三阳之分也;在于阴者,在三阴之分也。以三阴三阳之为病,亦候其气之在三阴三阳之分治之。”
水下一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二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三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四刻,人气在阴分;水下五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六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七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八刻,人气在阴分;水下九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十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十一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十二刻,人气在阴分;水下十三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十四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十五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十六刻刻,人气在阴分;水下十七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十八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十九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二十刻,人气在阴分;水下二十一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二十二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二十三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二十四刻,人气在阴分;水下二十五刻,人气在太阳,此半日之度也。从房至毕一十四舍,水下五十刻,日行半度,回行一舍,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。《大要》曰:“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,人气在太阳。”是故日行一舍,人气行三阳,行于阴分,常如是无已,与天地同纪,纷纷盼盼①[注:国申按:“盼,读pa,音葩。《类经》云:‘纷纷盼盼,言于纷纭丛杂之中,而条理不乱也。’”],终而复始,一日一夜,水下百刻而尽矣。“盼”,普巴切。
此论卫气应天道之绕地环转,在阳在阴,以为取刺之法。夫阳者,天气也,主外;阴者,地气也,主内。少阴之上,君火主之,君火者,日之太阳也。日随天道环转,昼明夜晦,盖天运以日光明也。是以水下一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二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三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四刻,人气在阴分,阴分者,少阴之分也。水下二十五刻,此半日之度也。〔眉批:日行于阳,夜行于阴,日夜行五十周,三刻在阳,四刻在阴,日夜只二十五周。〕从房至毕一十四舍,水下五十刻,日行天度之半,“回行一舍”者,绕地回转,从昴至心而又行一舍也。水下三刻者,谓五十三刻,而又加于太阳,与七分刻之四者,有一分二厘五毫之奇分也。〔眉批:“一分二厘五毫”,当作“一厘二毫”之小数。日之一刻加于太阳,夜之五十三刻加于太阳;日之四刻行于阴,夜之五十六刻行于阴。〕此卫气随天道绕地环转,昼夜皆行于三阳之分,是以五十三刻,而复行于太阳,故
《大要》曰:“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,人气在太阳。”谓昼夜日之加于舍上,皆以太阳为始也。是故日行一日,人气行于三阳,而行于阴分,常如是无已,与天地同纪,谓地居天之中,而天道运行于地之外也。“纷纷豗豗”者,谓杂乱纷纭,而仍有明白之分度也。
夫卫气昼行于阳,夜行于五脏之阴者,应天气之入于地中,有寒暑之往来。〔眉批:一日之中,有四时之寒暑。〕卫气环转一周,行于三阳之分二十五周者,天道环转于地之下也。故病在于三阳,必俟其气在阳而刺之;病在于三阴,必俟其气在阴分而刺之。“阴分”者,少阴之分,少阴乃三阴之主也。〔眉批:卫气昼行阳二十五度者,从太阳之头目散行于手足三阳,若天气之布散于六合。三刻在阳,四刻在阴者,应天道之循度环转,故曰与天地同纪,纷纷盼盼,终而复始。间行于阴分者,三阳三阴上奉天气之在外也。三刻在阳,四刻在阴者者,阳有余,而阴不足也。〕
卫气昼行于三阳,夜行于五脏,共计行五十周,应天运环转于地之外,昼夜只行二十五周,此气之有徐快矣。若夫大会于风府,日下一节,二十二日,内行于伏冲,其行九日,上出于缺盆,其所行更迟矣。经言“卫气慓悍滑疾,而所行疾徐不同”,此皆出于理数之自然,又非人之智力所能臆度也。
王子律曰:“昼夜行于三阳,乃在肌表气分,与昼夜循经而行,大略相同。经脉应地之经水,抑水流速而气行缓欤?”
九宫八风第七十七
九宫八风图
合八风虚实邪正
东南方
巽四
立夏 阴洛
南方
离九
夏至 天宫
西南方
坤二
立秋 玄委
东方
震三
春分 仓门
中央
五
招摇
西方
兑七
秋分 仓果
东北方
艮八
立春 天留
北方
坎一
冬至 叶蛰
西北方
干六
立冬 新洛
国中按:原因数、卦、方位分置,不便览阅,今统一于一图之内,学者一目了然。
太一常以冬至之日,居叶蛰之宫,四十六日;明日居天留,四十六日;明日居仓门,四十六日;明日居阴洛,四十五日;明日居天宫,四十六日;明日居玄委,四十六日;明日居仓果,四十六日;明日居新洛,四十五日;明日复居叶蛰之宫,日冬至矣。
卢良侯曰:“此章论太一所居之宫,徏游之日,以下应君民将相之安否也。“太一”①[注:国中按:“一”原文作“乙”,古代“一、乙”互用,如太一宫,也作太乙宫;太一祠,也作太乙祠;太一数,也作太乙数;等等。为了统一,凡本书中称太乙者,均作太一。《庄子·天下篇》云:“建之以常无有,主之以太一。”成玄英疏云:“太者,广大之名,一以不二为称,言大道旷荡,无不制围,括囊万有,通而为一,故谓之太一。”《吕氏春秋·大乐》云:“道也者,至精也,不可为形,不可为名,强为之名,谓之太一。”可见“太一、太乙”,为道之别称。又按:战国宋玉《高唐赋》云:“醮诸神,礼太一。”《史记·封禅书》云:“天神贵者,太一。”宋均注云:“天一,太一,北极神之别名。”此文中之太一即天神之义。],北极也。斗杓所指之辰,谓之为月建,即气令所主之方。《月令》五日谓之候,三候谓之气,三气谓之节。冬至子之半,一阳初动,乃岁时之首也。是以太一常以冬至之日,居叶②[注:国中按:“叶”,读xié,音协,义同协。又,叶即古文之协字。郑玄注云:“协,合也,和也。”又,本书中凡注解文字云“叶××”者,均读协,不能误读yè,不是今之树叶之叶。]蛰之宫,“叶蛰”,《坎》宫也,本宫居四十六日;明日四十七日,徏居于天留之宫,“天留”,《艮》宫也,居四十六日;明日徏居仓门之宫,“仓门”,《震》宫也,居四十六日;明日徏居于阴洛之宫,“阴洛”,《巽》宫也,居四十五日;明日徏居于天宫,“天宫”,《离》宫也,居四十六日;明日徏居于玄委之宫,“玄委”,《坤》宫也,居四十六日;明日徏居于仓果之宫,“仓果”,《兑》宫也,居四十六日;明日徏居于新洛之宫,“新洛”,《干》宫也,居四十五日;明日四十六日,复居于叶蛰之宫,是明岁之冬至矣。常如是无已,终而复始,此太一一岁所居之宫也。”
倪仲玉曰:“《坎》宫名叶蛰者,冬令主蛰封藏,至一阳初动之时,蛰虫始振,故名曰叶蛰;《艮》宫名天留者,《艮》为山,正而不动,因以为名;《震》宫名仓门者,“仓”,藏也,天地万物之气,收藏至东方春令,而始震动开辟,故名仓门;《巽》宫名阴洛者,《洛书》以二四为肩,〔眉批:二四为阴。〕《巽》宫位居东南而主四月,因以为名;《离》宫名天宫者,日月丽天,主《离》明在上之象,因以为名;《坤》宫名玄委者,《坤》为地,“玄”,幽远也,“委”,随顺也,地道幽远柔顺,是以名之;《兑》宫名仓果者,“果”,实也,万物至秋而收藏成实,是以名之;《干》宫名新洛者,“新”,始也,《洛书》戴九履一,一乃《干》之始也。此九宫之位,应于八方四时,各随时而命名也。
太一日游,以冬至之日,居叶蛰之宫,数所在日,从一处至九日,复返于一,常如是无已,终而复始。太一移日,天必应之以风雨,以其日风雨则吉,岁美民安少病矣,先之则多雨,后之则多旱。太一在冬至之日有变,占在君;太一在春分之日有变,占在相;太一在中宫之日有变,占在吏;太一在秋分之日有变,占在将;太一在夏至之日有变,占在百姓。所谓有变者,太一居五宫之日,疾风折树木,扬沙石,各以其所主,占贵贱。因视风所从来而占之。风从其所居之乡来,为实风,主生长,养万物;从其冲后来,为虚风,伤人者也,主杀主害者。谨候虚风而避之,故圣人曰避虚邪之道,如避矢石然,邪弗能害,此之谓也。
卢良侯曰:“此太一日游于九宫也。‘数所在日’者,以所在之宫,数至九日,而复返于本宫也。如居叶蛰之宫,即从叶蛰之一处,一日而至天留,二日而至仓门,三日而至阴洛,四日而至天宫,五日而至中宫,六日而至玄委,七日而至仓果,八日而至新洛,九日而复返于叶蛰之宫,如居天留之宫,即从天留数至九日,而复返于天留也。常如是无已,终而复始。
‘风雨’者,天地阴阳之和气,是以太一移宫之日,天必应之以风雨,其本日风雨则吉,岁美民安少病。如先期而风雨,主多雨水;后期而风雨,则多旱燥。此太一出游之第一日,即移宫之第四十七日也。二至二分,乃阴阳离合之候,中宫乃占八风之时,是以递居本宫之第一日有变,则占在君民将相也。‘疾风折木扬沙’,暴戾之变气也。
‘实风’者,春之东风,夏之南风,秋之西风,冬之北风,春夏交之东南风,秋冬交之西北风,此天地四时之正气,故主生长,养万物。‘从其冲后来’者,如冬至从南西二方而来,春分从西北二方而来,是为虚乡不正之风,主伤人而杀害万物。故圣人日避虚邪之道,如避矢石。‘日避’者,太一出游之一日也。”
是故太一佁立于中宫,乃朝八风,以占吉凶也。风从南方来,名曰大弱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心,外在于脉,气主热;风从西南方来,名曰谋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脾,外在于肌,其气主为弱;风从西方来,名曰刚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肺,外在于皮肤,其气主为燥;风从西北方来,名曰折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小肠,外在于手太阳脉,脉绝则溢,脉闭则折不通,善暴死;风从北方来,名曰大刚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肾,外在于骨与肩背之膂筋,其气主为寒也;风从东北方来,名曰凶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大肠,外在于两胁腋骨下及肢节;风从东方来,名曰婴儿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肝,外在于筋纽,其气主为身湿;风从东南方来,名曰弱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胃,外在肌肉,其气主体重。此八风皆从其虚之乡来,乃能病人。三虚相搏,则为暴病猝死。两实一虚,病则为淋露寒热。犯其雨湿之地,则为痿。故圣人避风,如避矢石焉。其有三虚而偏中于邪风,则为击仆偏枯矣。
卢氏曰:“太一出游之第五日,立于中宫,乃朝八风以占吉凶,八风者,四正四维之风也。夫人之五脏,生于五方五行,内合六腑,外合于皮脉肉筋骨,是以八方不正之风,内伤脏腑,外病形身,此皆从其虚之乡来,乃能病人也。如居叶蛰之宫,而出游之第五日,风从南西二方而来;如居仓门之宫,而出游之第五日,风从西北二方而来,数所在日而来不正之风,皆谓之虚风也。〔眉批:‘在日’,谓在某宫之日。〕‘三虚’者,乘年之虚,逢月之虚,失时之和,三虚相搏,则为暴病猝死。‘两实一虚’者,只伤于虚风也。‘淋露寒热’者,汗出而为寒为热也。〔眉批:《内经》曰:“汗出若雾露之溉。”〕犯其雨湿之地,则风湿相击而为痿,其有三虚而偏中于邪风,则为击仆偏枯,故圣人避风,如避矢石焉。”
倪仲玉曰:“重言圣人避风如避矢石者,上节谓避太一出游之第一日,此避太一立于中宫所朝之八风也。”
九针论第七十八
黄帝曰:“余闻九针于夫子,众多博大矣,余犹不能寤,敢问九针焉生?何因而有名?”
岐伯曰:“九针者,天地之大数也,始于一而终于九。
故曰:“一以法天,二以法地,三以法人,四以法时,五以法音,六以法律,七以法星,八以法风,九以法野。”
黄帝曰:“以针应九之数奈何?”
岐伯曰:“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,一而九之,故以立九野,九而九之,九九八十一,以起黄钟数焉,以针应数也。”
一者天也,天者阳也,五脏之应天者肺,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,皮者肺之合也,人之阳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以大其头而锐其末,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。
二者地也,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筒其身而圆其末,令无伤肉分,伤则气得竭。
三者人也,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大其身而圆其末,令可以按脉勿陷,以致其气,令邪气独出。
四者时也,时者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之中,为瘤病者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筒其身而锋其末,令可以泻热出血,而瘤病竭。
五者音也,音者冬夏之分,分于子午,阴与阳别,寒与热争,两气相搏,合为痈脓者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令其末如剑锋,可以取大脓。
六者律也,律者谓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,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令尖如毛,且圆且锐,中身微大,以取暴气。
七者星也,星者人之七窍,邪之所客于经,而为痛痹,舍于经络者也。故为之治针,令尖如蚊虻喙,静以徐往,微以久留,正气固之,正邪俱往,出针而养者也。
八者风也,风者,人之股肱八节也,八正之虚风,八风伤人,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理之间,为深痹也。故为之治针,必长其身,锋其末,可以取深邪远痹。
九者野也,野者,人之节解皮肤之间也,淫邪流溢于身,如风水之状,而流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。其为之治针,令小大如梃,其锋微圆,以取大气之不能过于关节者也。"
此篇论九针之道,应天地之大数,而合之于人;人之身形,应天地阴阳,而合之于针,乃交相输应者也。天、地、人者,三才之道也,天地之大数,始于一而成于三,三而三之成九,九而九之,九九八十一,以起黄钟之数焉,以针应数也。肺属金而位居尊高,为脏腑之盖,故应天者肺。〔眉批:《干》为天,为金,天主覆盖。〕脾属土而外主肌肉,故应土者肉也,血脉者,人之神气也,故人之所以成生者,血脉也,经络出于四肢,以应岁之十二月,故合于四时八风。五居九数之中,故主冬夏之分,分于子午,律分阴阳,故合十二经脉。七窍在上,故应天之七星,人之四肢,应于四旁,骨有八节,故应八方之风。九野者,在天为分野,在地为九州,在人为膺喉头首手足腰胁。故曰:“其气九州九窍,皆通于天气。”此论九针之道,通于天地人,而各有其式,各有其用也。
黄帝曰:“针之长短有数乎?”
岐伯曰:“一曰镵针者,取法于巾针,去末寸半猝锐之,长一寸六分,主热在头身也。二曰圆针,取法于絮针,筒其身而卵其锋,长一寸六分,主治分间气。三曰𫔂针,取法于黍粟之锐,长三寸半,主按脉取气令邪出。四曰锋针,取法于絮针,筒其身,锋其末,长一寸六分,主痛热出血。五是铍针,取法于剑锋,广二分半,长四寸,主大痈脓,两热争者也。六曰圆利针,取法于毛针,微大其末,反小其身,令可深纳也,长一寸六分,主取痈痹者也。七曰毫针,取法于毫毛,长一寸六分,主寒热痛痹在络者也。八曰长针,取法于綦针,长七寸,主取深邪远痹者也。九曰大针,取法于锋针,其针微圆,长四寸,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也。针形毕矣,此九针大小长短法也。"
此论九针之制,有大小长短之法,而取用各不同也。夫人之气血,合天地阴阳,昼夜旋转,无所宁息,稍有留滞,则为痹为痈,是以九针之用,皆取气、取痈、取痹,盖针者,所以斡旋天地阴阳之气。
黄帝曰:“愿闻身形,应九野奈何?"
岐伯曰:“请言身形之应九野也,左足应立春,其日戊寅己丑;左胁应春分,其日乙卯;左手应立夏,其日戊辰己巳;膺喉首①[注:国申按:“首”原书误为“骨”,据明本改正。]头应夏至,其日丙午;右手应立秋,其日戊申己未;右胁应秋分,其日辛酉;右足应立冬,其日戊戌己亥;腰尻下窍应冬至,其日壬子;六腑膈下三脏应中州,其大禁,大禁太一所在之日,及诸戊己。凡此九者,善候八正所在之处,所主左右上下身体有痈肿者,欲治之,毋以其所值之日渍②[注:国申按:“渍”原书误为“溃”,据明本改正。]治之,是谓天忌日也。
“九野”者,九州之分野也。按:《星书》立春应天文箕尾分野,《禹贡》冀州之域;春分应天文心房分野,《禹贡》徐州之域;立夏应天文翼轸分野,《禹贡》荆州之域;夏至应天文井鬼分野,《禹贡》雍州之域;立秋应天文参井分野,《禹贡》梁州之域;秋分应天文奎娄分野,《禹贡》兖州之域;立冬应天文危室分野,《禹贡》青州之域;冬至应天文牛斗分野,《禹贡》扬州之域;中州应天文张柳分野,《禹贡》豫州之域。盖地有九野九州,人有九窍九脏,皆上通于天气,是以身形应九野,而合于天之四时八节也。
手足之主戊己者,土属四肢也。岁半以上,天气主之;岁半以下,地气主之。“膺喉头首应夏至”者,身半以上为阳也;“腰尻以下应冬至”者,身半以下为阴也。丙午属火,故主夏,壬子属水,故主冬,胁主外内出入之枢,故主春秋二分,盖春主阳气上而阴气下,秋主阴气上而阳气下也。乙卯属木,主于东方,故其日乙卯,辛酉属金,主于西方,故其日辛酉。六腑膈下三脏,居形身之中而在下,故应地之中州。“太一所在之日”,谓移宫出游之一日,并立中宫之日也。“八正”者,八方之正位,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也。“所值之日”,谓太一所在之日,及诸戊己,凡此九者,是谓天忌日也。
王子律曰:“按《遁甲经》云:‘六戊为天门,六己为地户。’故为天忌。”
卢良侯曰:“肺应天,心应日,故只膈下之三脏应地。”
倪仲玉曰:“气从下而上,故左足应立春。‘右足应立冬’者,气复归于下也。”
形乐志苦,病生于脉,治之以灸刺;形苦志乐,病生于筋,治之以熨引;形乐志乐,病生于肉,治之以针石;形苦志苦,病生于咽喝①[注:国申按:‘喝’,张氏认作‘鬲’,而《素问·血气形志篇》作‘嗌’,其云:‘形苦志苦,病生于咽嗌,治之以百药。’‘百药’,当以‘甘药’为是。经文应作咽嗌,而非咽喝,更非‘咽鬲’。],治之以甘药;形数惊恐,筋脉不通,病生于不仁,治之以按摩醪药。是谓形。“喝”,当作鬲。
此言人有贵贱、君子、小人之不同,形志有偏苦、偏乐之分异,故治法亦宜守一勿失也。
夫富贵之人,形乐志苦;村野之人,形苦志乐;脍忘舒泰者,形志皆乐;系牵拘畏者,形志皆苦。“形乐”者,四体不运,则血脉留滞,故当治之以灸刺,而通血脉;“形苦”者,劳其筋骨,故当治之以熨引,以舒其筋;形乐志乐,则心广体胖,故当治之针石以疏气,志者,心之所发也。咽乃胃腑之门,而胃主肌形,髁舒乃心之蔽骨,而内应于心脏,故形志皆苦者,病生于咽髁,此病在不足,故当调之以甘药也。惊伤心肝,恐则伤肾,是以形数惊恐,则筋脉不通,营气不行,则为不仁,此病因于内,故当治之以按摩醪药,是谓五形志也。
五脏气:心主瘾,肺主咳,肝主语,脾主吞,肾主欠。
此以下意言:明乎九针之道,更当知五运六气之微。五运者,五行之化运,合于五脏六腑而主出入;六气者,主司天在泉,合人之三阴三阳,而通于手足之十二经脉。以九九之大数,而合于五六之变化,可通于无穷,可传于后世矣。
“瘾”者,中臓之逆气,上走心为瘾,故心主瘾,《阴阳应象论》曰:“肺在变动为咳”。“语”者,论难也。肝者将军之官,谋虑出焉,故肝主语。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,脾气不能灌溉于四脏,则津液反溢于外窍,故为吞咽之症。本经曰:“阳者主上,阴者主下。阳引而上,阴引而下,阴阳相引,故数欠,当泻足少阴,补足太阳。”①[注:国申按:此段引文出自《灵枢·口问篇》有省略。其文云:"卫气昼日行于阳,夜半则行于阴,阴者主夜,夜者卧,阳者主上,阴者主下。故阴气积于下,阳气未尽,阳引而上,阴引而下,阴阳相引,故数欠。阳气尽,阴气盛,则目瞑;阴气尽而阳气盛,则寤矣。泻足少阴,补足太阳。"]
欲引而下则为欠。
六腑气:胆为怒,胃为气逆哕,大肠小肠为泄,膀胱不约为遗尿,下𣎑溢为水。
王子律曰:“胆者,中正之官,决断出焉,故气逆则为怒。《口问篇》曰:‘人之哕者,谷入于胃,胃气上注于肺,今有故寒气与新谷气俱还入于胃,新故相乱,正邪相攻,气并相逆,复出于胃,故为哕。〔眉批:“哕”,叶诲,呃逆也。〕大肠小肠,受盛水谷,变化糟粕,病则不能化物而为泄矣。膀胱者,州都之官,津液藏焉,气化则出,是以不约则为遗尿。下𣎑如渎,水道出焉,病则反溢而为水病矣。”〔眉批:《素问》云:“五气所病。”〕①[注:国中按:此眉批引文出《素问·宣明五气篇》。其文云:“五气所病,心为噫,肺为咳,肝为语,脾为吞,肾为欠为嚏,胃为气逆、为哕、为恐,大肠小肠为泄,下䐗溢为水,膀胱不利为癃,不约为遗尿,胆为怒。是为五病。”]
五味:酸入肝,辛入肺,苦入心,甘入脾,咸入肾,淡入胃,是谓五味。
伯高曰:“胃者,五脏六腑之海也,水谷皆入于胃,五脏六腑,皆禀气于胃,五味各走所喜,谷气津液已行,营卫大通,以次传下。
王子律曰:“淡附于甘,故淡入胃。”
五井:精气并肝则忧,并心则喜,并肺则悲,并肾则恐,并脾则畏,是谓五精之气并于脏也。
王子律曰:“肺在志为忧,精气并于肝则忧者,所胜之气乘之也。多阳者多喜,心为阳脏,精气并之故喜。经云:‘神有余则笑不休。精气并于肺,则肺举而液上溢,液上溢则泣出而悲。肾在志为恐,五精气并之,其间有所胜之气乘之,所不胜侮之故恐。土气灌于四脏,而四脏之精气反并于脾故畏,此因脏气虚而余脏之精气并之,皆为病也。《阴阳应象论》曰:“心在志为喜,喜伤心;肾在志为恐,恐伤肾。”乃有余而为病,过犹不及也。”
五恶:肝恶风,心恶热,肺恶寒,肾恶燥,脾恶湿,此五脏气所恶者也。
王子律曰:“肝恶风,心恶热,脾恶湿者,恶本气之胜。肺为清金故恶寒,肾为水脏,喜润而恶燥。盖五行之道,制生则化,故各有所欲,而各有所恶也。”
五液:心主汗,肝主泣,肺主涕,肾主唾,脾主涎,此五液所出也。
王子律曰:“水谷入口,其味有五,津液各走其道,五脏受水谷之津液,淖注于外窍,是为五液,津液奉心神化赤而为血,血之液为汗,故心主汗。鼻乃肺之窍,目乃肝之窍,口乃脾之窍,三脏之液,各出于本窍而为涕、为泪、为涎也。廉泉、玉英,上液之道也,肾之液从任脉上出于舌下,故肾主唾。又云:‘肾为水脏,受五脏之精而藏之,肾之液复入心为血,入肝为泪,入肺为涕,入脾为涎,自入为唾。[眉批:是以五液皆咸。]故曰液者,所以灌精濡孔窍者也,此谓肾脏之液也。”
五劳:久视伤血,久卧伤气,久坐伤肉,久立伤骨,久行伤筋,此五久劳所病也。
王子律曰:“劳,谓太过也。夫四体不劳,则血气不行而为病,是以上古之民,形劳而不倦,盖不可久而太过也。久视损神,故伤血;久卧则气不行,故伤气;脾喜运动,故久坐伤肉;久立则伤腰、肾、胫、膝,故伤骨;行走疲极则伤筋,是五劳而伤五脏所主之形也。”
五走:酸走筋,辛走气,苦走血,咸走骨,甘走肉,
是谓五走也。
王氏曰:"酸、苦、甘、辛、咸,五行之味也;血、气、肉、筋、骨,五脏之所生也,是以五味各自走其道。"
五裁:病在筋,无食酸;病在气,无食辛;病在骨,无食咸;病在血,无食苦;病在肉,无食甘。口嗜而欲食之,不可多也,必自裁也,命曰五裁。
王子律曰:"‘裁’者,酌其适中而不可多也。夫五味入口,内养五脏,外濡形身,病则嗜食,故宜裁之。"
五发:阴病发于骨,阳病发于血,阴病发于肉,阳病发于冬,阴病发于夏。
王子律曰:"肾为阴脏,在体为骨,故阴病发于骨。心为阳脏,在体为脉,故阳病发于血。脾为阴中之至阴,在体为肉,故阴病发于肉。即《调神论》之所谓‘逆夏气则太阳不长,心气内洞;逆冬气则少阴不藏,肾气独沉’之义,盖因本气自逆而发病也。肝为牡脏,逆冬气则奉生者少,春为痿厥,故肝脏之阳病发于冬;肺为牡脏,逆夏气则奉收者少,秋为痎疟,故肺脏之阴病发于夏。故言五脏发病,有因所生之母气而为病者,有因本气自逆而为病者,以五脏错综而论之,皆能为病者也。"
五邪:邪入于阳,则为狂;邪入于阴,则为血痹;邪入于阳,转则为癫疾;邪入于阴,转则为喑;阳入之于阴,病静;阴出之于阳,病喜怒。"喜",当作"善"。①[注:国申按:"喜",乃"善"之避讳字,张氏不知,故有此注,详见附录《内经避讳字初探》。]
《宣明五气章》曰:"阴出之阳病善怒。"
王子律曰:"邪入于阳,则阳盛,阴不胜其阳,则脉流迫疾,并乃狂。又,四肢为诸阳之本,阳盛则四肢实,实则能登高也。热盛于身,则弃衣欲走也。阳盛则使人骂,言不避亲疏也。“痹”者,闭也,痛也。邪入于阴,闭而不行,则留着而为痹痛矣。夫在外者皮肤为阳,筋骨为阴,故曰病在阳者名曰风,在阴者名曰痹,瘿乃重阴,邪入于阳,转入于阴,则为癫疾矣。夫心主言,由肾间之动气而后发,邪入于肾脏之阴,转入于心脏之阳,则为喑矣。阳分之邪而入于阴,则病者静;阴分之邪而出于阳,则善怒。
王子律曰:“上节论五脏之气自伤,此论五脏为邪所病。”
五藏:心藏神,肺藏魄,肝藏魂,脾藏意,肾藏志也。
《本神篇》曰:“肝藏血,血舍魂;脾藏营,营舍意;肺藏气,气舍魄;心藏脉,脉舍神;肾藏精,精舍志。”神、志、魂、魄、意,五脏所藏之神也。
五主:心主脉,肺主皮,肝主筋,脾主肌,肾主骨。
王子律曰:“上节论五脏内藏之神,此论五脏外合之形。”
阳明多血多气,太阳多血少气,少阳多气少血,太阴多血少气,厥阴多血少气,少阴多气少血。故曰刺阳明出血气,刺太阳出血恶气,刺少阳出气恶血,刺太阴出血恶气,刺厥阴出血恶气,刺少阴出气恶血也。“恶”,叶乌,去声。
王子律曰:“此与《五音》、《五味》篇中之论,相同而重现者,以五运而生六气也。多者宜出,少者不宜,故曰恶。”
足阳明、太阴,为表里;少阳、厥阴,为表里;太阳、少阴,为表里,是谓足之阴阳也。手阳明、太阴,为表里;少阳、心主,为表里;太阳、少阴,为表里,是谓手之阴阳也。
三阴三阳者,天之六气也,而人亦有此六气,合于手足十二经脉六脏六腑。盖针有九九,人有九九,地有九九,皆上通于天之六六也。
王子律曰:“地之五行,上呈天之六气,故先论五行,而后论六气。”
岁露论第七十九
黄帝问于岐伯曰:“经言夏日伤暑,秋病疟,疟之发以时,其故何也?”
岐伯对曰:“邪客于风府,病循膂而下,卫气一日一夜,常大会于风府,其明日日下一节,故其日作晚。此其先客于脊背也,故每至于风府则腠理开,腠理开则邪气入,邪气入则病作,此所以日作尚晚也。卫气之行风府,日下一节,二十一日下至尾骶,二十二日入脊内,注于伏冲之脉,其行九日,出于缺盆之中,其气上行,故其病稍益。”
全章大义,论卫气充行于皮肤肌腠,为形身之外卫。昼行于阳,夜行于阴,应天运之开合。一日一夜大会于风府,其明日日下一节,二十二日,内注于伏冲之脉,其行九日,上出于缺盆,应月行一月而一周天。海水西盛,人血气积,肌肉充;海水东盛,人血气虚,卫气去,形独居,应海水之消长。盖一日一夜,天道绕地一周,水天之气,上下相通,而月以应水也。卫气行于肌腠之间,寒则皮肤急而腠理闭,暑则皮肤缓而腠理开,故以夏伤于暑,秋成痎疟,以证卫气之行焉。
"疟"者,暑邪藏于肌肤。秋时阴气外出,阴与阳遇,寒与热争,邪正相持,而发为疟也。"风府",督脉穴,在脑后发际中,邪气客于风府,循脊膂而下,卫气一日一夜,大会于风府,其明日日下一节,故其日作晚,此邪先客于脊背也。故卫气每至于风府,则腠理开,开则邪气入,而与卫气相遇,则病作,卫气日下一节,故作日晚也。盖卫气日下一节,则开其下节之腠理,邪气因开而入,与卫气相遇,而病乃作也。"伏冲"者,冲脉伏行背里,为经络之海,卫气循外而下,从内而上,环转一周,应天道也。
卢良侯曰:"卫气行阳行阴,应天与日之晦冥,循脊膂而下注冲脉而上,应天道之运行于外,而复通贯于地中。卫气内注于伏冲之脉,外注于足阳明之脉,犹司天在泉,上下环转,泉在天之下,而与地中之经水相通。"〔眉批:故曰:"地有经水,人有卫气。"〕
至其内搏于五脏,横连募原,其道远,其气深,其行迟,不能日作,故次日乃蓄积而作焉。"
"内搏五脏"者,邪留于五脏之募原。"募原"者,横连于脏腑之脂膜。疟邪内搏于五脏募原之间,则其道远,其气深,不能与卫气俱行而外出,故不能日作而间日乃发也。此言卫气夜行于阴者,行于五脏募原之间也。
黄帝曰:"卫气每至于风府,腠理乃发,发则邪入焉。其卫气日下一节,则不当风府奈何?"
岐伯曰:"风府无常,卫气之所应,必开其腠理,气之所舍节,则其府也。"
此承上文,申明卫气出于缺盆之中,其气上行,一日一夜,大会于风府,明日日下一节矣。盖岁有三百六十日,而气盈五日九百四十分,则一月该盈四百九十五分,〔眉批:故曰:"地有经水,人有卫气。"〕
批:昼夜合一千分。」是出于缺盆之第九日,行一日一夜,正朔日之平旦,而大会于风府也。〔眉批:从缺盆循咽而上颠,从颠循项而下膂,故曰下则日晚也。〕其明日日下一节,则邪与卫气亦会于下节,而不会于风府矣。盖卫气之所应,必开其腠理,开则邪循脊膂而下入,与卫气相遇,则病乃作,故风无常府,谓卫气日下所舍之节,则其府也,故曰常大会于风府。“常”者,谓一岁之中,常十二大会于风府也。〔眉批:只每月朔日会于风府。〕“大会”者,与督脉相会,盖始于风府,其日下所舍之节,即其府也。
黄帝曰:“善!夫风之与疟也,相与同类,而风常在,而疟特以时依,何也?”
岐伯曰:“风气留其处,疟气随经络,沉以内搏,故卫气应乃作也。”
帝曰:“善!”
风乃天之阳邪,故留于表阳之分,疟乃风寒暑湿之邪,主阴阳寒热之往来,故随经络之出入,沉以内搏,与卫气相应乃作,盖卫气随经络交相逆顺而行者也。
黄帝问于少师曰:“余闻四时八风之中人也,故有寒暑,寒则皮肤急而腠理闭,暑则皮肤缓而腠理开。贼风邪气,因得以入乎?将必须八正虚邪,乃能伤人乎?”
少师答曰:“不然。贼风邪气之中人也,不得以时。然必因其开也,其入深,其内极病,其病人也猝暴;因其闭也,其入浅以留,其病也徐以迟。”
此言邪气必因其开而入深也。四时有寒暑之往来,故八风之中人也,有寒风而有暑风,寒则皮肤急而腠理闭,暑则皮肤缓而腠理开。然贼风邪气之中人也,盖因人气之虚实开合,而人有浅深,不因寒暑之开闭也。
黄帝曰:“有寒温和适,腠理不开,然有猝病者,其故何也?”
少师答曰:“帝弗知邪入乎?虽平居,其腠理开闭缓急,其故常有时也。”
黄帝曰:“可得闻乎?”
少师曰:“人与天地相参也,与日月相应也。故月满则海水西盛,人血气积,肌肉充,皮肤致,毛须坚,腠理合①[注:国中按:“合”,原文作“郄”,“郄”的古字作“郤”,“合”的古字作“郃”,“郃、郤”二字形近,易抄、刻之误。在本文中,经义当作合,合,闭也。以经义解字,当作“合”为是,故改之。],烟垢着。当是之时,虽遇贼风,其入浅不深。至月郭空,则海水东盛,人气血虚,其卫气去,形独居,肌肉减,皮肤纵,腠理开,毛须残,腠理薄,烟垢落。当是之时,遇贼风则其入深,其病人也猝暴。”
此承上文,申明人气之虚实开合,应天时之盛衰,人与天地相参,与日月相应也。
卫气日行于阳,夜行于阴,应天道之开合,日丽天而绕地一周,卫气从风府而下至骶骨,注冲脉而上出缺盆,应一月而月与天会,月乃阴魄,故月之盈亏,应水之消长,月廓满则海水西盛,月廓空则海水东盛,盖月有盈亏,亏于西则满于东,月生于西,故从西而盛于东也。〔眉批:《曲礼》曰:“日生于东,月生于西。”〕
卫气者,所以温分肉,充皮肤,肥腠理,司开合者也。故卫气盛则肌肉充,皮肤致,毛须坚,腠理合,烟垢着。当是之时,虽遇贼风,其入浅不深。至月廓空则海水东盛,人气血虚,其卫气去,而形独居,肌肉减,皮肤纵,腠理开,毛须残。理者,肌肉之纹理,乃三瞧通会之处,故曰腠理。烟垢者,火土之余也。三脏主火,肌肉主土,故腠理薄则烟垢落,谓肌肉减,腠理开,则肌腠之气亦消散也。当是之时,遇贼风则其入深,其病人也猝暴。
夫卫气去者,去形身而内入于伏冲之脉也,二十二日入于内,注于伏冲,其行九日,复出于缺盆,其气上行,是每月朔旦,复出于形身,复会于风府也。故《八正神明论》曰:“月始生则血气始精,卫气始行。”夫月晦初苏曰朔,谓卫气至朔日始行于阳,而大会于风府也。此卫气之与天地相参,与日月相应者也。
王子律曰:“海水初八起汐,十三大潮,念三落汐,是以卫气应月满而盛,至念三而去形也。”
黄帝曰:“其有猝然暴死暴病者何也?”
少师答曰:“三虚者,其死暴疾也;得三实者,邪不能伤人也。”
黄帝曰:“愿闻三虚。”
少师曰:“乘年之衰,逢月之空,失时之和,因为贼风所伤,是谓三虚。故论不知三虚,工反为粗。”
帝曰:“愿闻三实。”
少师曰:“逢年之盛,遇月之满,得时之和,虽有贼风邪气,不能危之也。命曰三实。”
黄帝曰:“善乎哉论!明乎哉道!请藏之金柜,然此一夫之论也。”
“逢年之虚”者,六气司天在泉之不及也。“逢月之空”者,月郭空之时也。“失时之和”者,四时不正之气也。夫卫气与天地相参,与日月相应,是年之虚,月之空,时之违和,皆主卫气失常。盖卫气者,卫外而为固也。卫气虚则腠理疏,而邪气直入于内,故为暴病猝死。夫三虚三实,
民所共由。帝曰“此一夫之论”者,谓虚邪贼风,人逢之则中,非此下文之冲风,能伤天下人者也,故圣人避风如避矢石焉。
黄帝曰:“愿闻岁之所以皆同病者,何因而然?”
少师曰:“此八正之候也。”
黄帝曰:“候之奈何?”
少师曰:“常以冬至之日,太一立于叶蛰之宫,其至也,天必应之以风雨者矣。风雨从南方来者,为虚风,贼伤人者也;其以夜半至者,万民皆卧而弗犯也,故其岁民少病;其以昼至者,万民懈怠,而皆中于虚风,故万民多病。虚邪入客于骨,而不发于外,至其立春,阳气大发,腠理开,因立春之日,风从西方来,万民又皆中于虚风,此两邪相抟,经气结代者矣。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,命曰遇岁露焉。因岁之和,而少贼风者,民少病而少死;岁多贼风邪气,寒温不和,则民多病而死矣。
“八正”者,冬至、夏至、春分、秋分、立春、立夏、立秋、立冬,定八方之正位,以候八方之风雨也。冬至之日,风从南方来;立春之日,风从西方来。此从其冲后来,为虚风,伤人者也。冬至子之半,其气始蒙,故虚邪入客于骨而不即发,立春时阳气大发,腠理开,而立春之日,又逢西方来之冲风,两邪相抟,则经络结代矣。风者天之气,雨者天之露,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,命曰遇岁露焉。一岁之中,得及时之风雨而少贼风者,是因岁之和,则岁美民安少病,如风雨不时,又多烈风邪气,而失时之和,则民多病而死矣。
黄帝曰:“虚邪之风,其所伤贵贱何如?候之奈何?”
少师答曰:“正月朔日,太一居天留之宫,其日西北风,不雨,人多死矣;正月朔日,平旦北风,春,民多死;正月朔日,平旦北风行,民病死者,十有三也;正月朔日,日中北风,夏,民多死;正月朔日,夕时北风,秋,民多死。终日北风,大病死者十有六;正月朔日,风从南方来,命曰旱乡,从西方来,命曰白骨,将国有殃,人多死亡;正月朔日,风从东方来,发屋,扬沙石,国有大灾也;正月朔日,风从东南方行,春有死亡;正月朔日,天和温不风,籴贱,民不病,天寒而风,籴贵,民多病。此所以候岁之风,残人者也。二月丑不风,民多心腹病;三月戌不温,民多寒热;四月巳不暑,民多瘅病;十月申不寒,民多暴死。诸所谓风者,皆发屋,折树木,扬沙石,起毫毛,发腠理者也。
正月朔日,候四时之岁气者,以建寅之月为岁首,人生于寅也。二月丑不风者,又常以冬至之日,太一始居叶蛰之宫,以候天之风雨,以建子之月为岁首,天开于子也。三月主辰,三月戌不温者,辰与戌合也,在十二月所主在十二辰,在六气所主在三阴三阳,故曰三月戌不温,四月巳不暑,盖或从六气,或从十二辰也。寅申少阳主气,十月申不寒者,以六气之主时也。天干始于甲,地支始于子,如子午之岁,寅申少阳主五气之九月十月,十月申不寒者,主气失时,民多暴死。盖四时主客之气,三阴三阳之所主也。以一日之四时,而应一岁之四时者,日日随天道环转一周,而岁与天会也。正月朔日,风从东方来者,正风也,因发木扬沙,故国有灾也。“天寒而风,二月丑风”,谓和风也。诸所谓风者,皆折木扬沙之烈风,又无和润之雨露,故民有死亡也。
此章论人之虚实,因天气之盛衰,而四时之风露,又有和疠之异气,故圣人日避虚邪之道,如避矢石然,庶邪勿能害也。
大惑论第八十
黄帝问于岐伯曰:“余常上于清冷之台,中阶而顾,匍匐而前则惑。余私异之,窃内怪之,独瞑独视,安心定气,久而不解。独博独眩,披发长跪,俯而视之,后久之不已也。猝然自上,何气使然?”
岐伯对曰:“五脏六腑之精气,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。精之窠为眼,骨之精为瞳子,筋之精为黑眼,血之精为络,其窠气之精为白眼,肌肉之精为约束,裹撷筋骨血气之精而与脉并为系,上属于脑,后出于项中。故邪中于项,因逢其身之虚,其入深,则随眼系以入于脑,入于脑则脑转,脑转则引目系急,目系急则目眩以转矣。邪其精,其精所中不相比也,则精散,精散则视岐,视岐见两物。目者,五脏六腑之精也,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,神气之所生也。故神劳则魂魄散,志意乱。是故瞳子黑眼法于阴,白眼赤脉法于阳也,故阴阳合传而精明也。目者,心使也,心者,神之舍也,故神精乱而不专①[注:又按:“专”,原文作“转”,也是同音借字,其义与“抟”字义近。],猝然见非常处,精神魂魄不相得,故曰惑也。”
“清冷之台”,东苑之台名也。“惑”,眩乱也。“精”,精明也。“窠”,藏也。“眼”者,瞳子黑白之总名也。骨之精为瞳子,肾之精也;筋之精为黑眼,肝之精也;血之精为络,心之精也;窠气之精为白眼,肺之精也;约束者,目之上下网,肌肉之睛为约束,脾之精也;裹撷筋骨血气之精。
包络之精也。包络之精与脉并为目系,上属于脑,后出于项中,是诸脉皆上系于目,会于脑,出于项,此脉系从下而上,从前往后也。若邪中于项,则随眼系入于脑,入于脑则脑转,脑转则引目系急,目系急则目眩以转矣。“比”,周密也。“邪其精”,其精为邪所中,则不相比密而精散矣,精散则视歧而见两物矣。
夫心藏神,肾藏志,肝藏魂,肺藏魄,脾藏意,此五脏所藏之神志也。目者,五脏六腑之精也。是故瞳子黑眼法于阴,白眼赤脉法于阳,故阴阳相合,传于目而为睛明也。〔眉批:阴乃肝肾,阳乃心肺。〕夫心者,五脏之专精也;目者,其窍也;华色者,心之营也。故目乃心之使,心者神之舍也,神精乱而不专,则猝然见非常处,精神魂魄散不相得,故曰惑也。
黄帝曰:“余疑其然。余每之东苑,未曾不惑,去之则复,余唯独为东苑劳神乎?何其异也?”
岐伯曰:“不然也。心有所喜,神有所恶,猝然相感,则精气乱,视误故惑,神秘乃复。是故闻者为迷,甚者为惑。”
夫火之精为神,水之精为精,精上传于神,共凑于目而为精明,若神感于精,则精气乱而为惑矣。盖精明者,从下而上,从前往后也。是以上文论从后而逆于前,此论上而感于下,皆反逆而为惑也。“心有所喜”者,喜之东苑而上清冷之台也。神乃火之精,而恶清冷,故神有所恶。
"猝然相感"者,神志相感也。〔眉批:水之精为志。〕神乃清冷而有所感,则神反下交于阴矣;神气下交,则精气乱矣;精气乱,则视误而为惑矣;候神移于上,而后乃复也。夫肾藏志而开窍于耳,是故志不上交于神则迷,甚则神反下,交于志则惑也。
按:此章总结九针之道,贵在得神,能存乎精气神者,可无惑于天下,故帝设此问,而伯论其精气神焉。《宝命全形论》曰:'凡刺之真,必先治神。'又曰:'浅深在志,远近若一'。《八正神明论》曰:'神乎神,耳不闻,目明心开,而志先慧然独悟'。《离合正邪论》曰:'诛罚无过,命曰大惑,反乱大经,正不可复。'盖治针之要,贵在诊视审察,存神定志,适其常变,万举万全,可传于后世,令终而不灭。至于修身养生,治国治民,总在调养精气神三者。是以《内经·素问》,首论'上古天真',末结'解精微',论所以修身养生也。本经首论'九针'之道,末结'大惑、痈疽',所以治国治民也。知修身,则知所以治民;知治民,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。
黄帝曰:'人之善忘者,何气使然?'
岐伯曰:'上气不足,下气有余,肠胃实而心肺虚,虚则营卫留于下,久之不以时上,故善忘也。'
本篇曰:'目者,五脏六腑之精也,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。'《八正神明论》曰:'观其冥冥者,言形气营卫之不形于外,而工独知之。'又曰:'养神者,必知营卫血气之盛衰。'故此以下,复论营卫之行,所当详审者也。夫营卫生于中瞧之阳明,运行于形身之外内。气者,先天之真元,生于下瞧精水之中,上通于心肺,环转于上下,上气不足,下气有余,则肠胃实而心肺虚矣。虚则营卫留于下,久之不以时上,故善忘也。〔眉批:上节论卫气之出入,此论卫气之降升。〕
倪仲玉曰:“肠胃,阳明也。先天之气逆于下,则后天之气亦逆于中,中下并逆,则上气大虚,故善忘也。”
黄帝曰:“人之善饥而不嗜食者,何气使然?”
岐伯曰:“精气并于脾,热气留于胃,胃热则消谷,谷消则善饥。胃气逆于上,胃脘寒,故不嗜食也。”
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,精气并于脾,则脾家实而不能为胃转输,则热气留于胃而消谷善饥矣。夫谷入于胃,五脏六腑,皆以受气,别出两行营卫之道,清者为营,浊者为卫,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,积于上焦之胸中。胃气逆上者,谓之悍气上冲于头,而走孔窍。盖脾不能为胃行其津液,则营卫大气,留而不行,胃之逆气,反上冲于头,而别走阳明矣。“胃脘”者,胃之上脘。大气不行,则上焦虚而胃脘寒,上焦虚寒,不能主纳,故不嗜食也。
以上二节,论营卫生始之因。
黄帝曰:“病而不得卧者,何气使然?”
岐伯曰:“卫气不得入于阴,常留于阳。留于阳则阳气满,阳气满则阳跷盛,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,故目不瞑矣。”
黄帝曰:“病目而不得视者,何气使然?”
岐伯曰:“卫气留于阴,不得行于阳。留于阴则阴气盛,阴气盛则阴跷满,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,故目闭也。”
“阳跷”者,足太阳之别起于足之外踝,循胁下肩髆,从口吻至目内眦,与阴跷会于足太阳之睛明。阴跷乃足少阴之别起于然谷之后,循胸上入缺盆,从咽喉至目内眦,与阳跷会于足太阳之睛明。卫气行阳二十五周,下行阴分,而复会于目内,行于五脏之阴,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,而复会于目。是以卫气出于阳,则目张而寤;入于阴,则目瞑而卧。故卫气留于阳,则阳跷盛,不得入于阴,则阴气虚,故目不瞑;卫气留于阴,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,则阳气虚,故目闭也。此言卫气行阳行阴,皆从目以出入。故曰:“目者,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。”
王子律曰:“此节重见者再,盖其文则同,而各有所谓也。”
黄帝曰:“人之多卧者,何气使然?”
岐伯曰:“此人肠胃大而皮肤湿①[注:国中按:“湿”,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并作“涩”。后“湿”同。],而分肉不解焉。肠胃大则卫气留久,皮肤湿则分肉不解,其行迟。夫卫气者,昼日常行于阳,夜行于阴,故阳气尽则卧,阴气尽则寤。故肠胃大,则卫气行留久;皮肤湿,分肉不解,则行迟,留于阴也久,其气不精则欲瞑,故多卧矣。其肠胃小,皮肤滑以缓,分肉解利,卫气之留于阳也久,故少瞑焉。”
卫气外行于肌肉之纹理,内行于肠胃之募原。“分肉”者,肌肉之腠理。其人肠胃大,则卫气行于阴而留久,皮肤湿分肉不解,则出于阳而行迟,留于阴也久,其气不精,则欲瞑而多卧矣。其人肠胃小,则卫气周于阴也速,皮肤滑以缓,分肉解利,卫气之行于阳也久,故少瞑焉。盖卫气日行于阳,夜行于阴,阳气尽则入于阴而卧,阴气尽则出于阳而寤,如留于阴久则多卧,留于阳久则少瞑焉。〔眉批:此言卫气行于阳,必尽十二周有奇,而后入于阴;行于阴,必尽十二周有奇,而后出于阳。故曰阳气尽则卧,阴气尽则寤。〕上节论卫气通贯于阳跷阴跷之脉中,此论卫气之出入于肠胃分肉之间也。
气出入于分肉募原之气分。夫卫者阳气也,主外而夜行于阴,卫者浊气也,注阳而复贯于脉,此应天道之运行,无往而不遍者也。
黄帝曰:“其非常经也,猝然多卧者,何气使然?”
岐伯曰:“邪气留于上膲,上膲闭而不通,已食若饮汤,卫气久留于阴而不行,故猝然多卧焉。”
此言卫气留于上,而不行于上,则猝然多卧。盖身半以上为阳,身半以下为阴也。“非常经”者,非日行于阳,夜行于阴之经常出入。此因邪气留于上膲,则上膲闭而不通,饮食于胃,则中膲满实,以致卫气久留于下之阴,而不能上行于阳,故猝然多卧也。
黄帝曰:“善!治此诸邪奈何?”
岐伯曰:“先其脏腑,诛其小过,后调其气,盛者泻之,虚者补之,必先明知其形志之苦乐,定乃取之。”
“先其脏腑”者,先调其五脏六腑之精气神志。“诛其小过”者,去其微邪也。“后调其气”者,调其营卫也。“必先明知其形志之苦乐”,定其刺灸、熨引、甘药、醪醴以取之。盖志者,精神魂魄志意也。形者,营卫血气之所营也。故志苦则伤神,形劳则伤精气矣。〔眉批:《生气通天论》曰:“烦劳则张,精绝。”〕。
痈疽第八十一
黄帝曰:“余闻肠胃受谷,上膲出气,以温分肉,而养骨节,通腠理;中膲出气如露,上注溪谷,而渗孙脉,津。
液和调,变化而赤为血,血和则孙脉先满溢,乃注于络脉,皆盈,乃注于经脉。阴阳已张,因息乃行,行有经纪,周有道理,与天合同,不得休止。切而调之,从虚去实,泻则不足,疾则气减,留则先后。从实去虚,补则有余,血气已调,形气乃持。余已知血气之平与不平,未知痈疽之所从生,成败之时,死生之期,有远近,何以度之,可得闻乎?
岐伯曰:“经脉流行不止,与天同度,与地合纪。故天宿失度,日月薄蚀,地经失纪,水道流溢,草荚不成,五谷不殖,经路不通,民不往来,巷聚邑居,则别离异处,血气犹然,请言其故。夫血脉营卫,周流不休,上应星宿,下应经数,寒邪客于经络之中,则血涩,血涩则不通,不通则卫气归之,不得复返,故痈肿。寒气化为热,热胜则腐肉,肉腐则为脓,脓不泻则烂筋,筋烂则伤骨,骨伤则髓消,不当骨空,不得泄泻,血枯空虚,则筋骨肌肉不相营,经脉败漏,熏于五脏,脏伤故死矣。”
此篇归结首章之义,盖人之血气流行,与天地相参,与日月相应,昼夜环转之无端也,一息不运,则留滞而为痈为痹,故圣人立九针之法,所以治未病也,若积久而成痈疽,则多不治之死症矣。夫营卫血气之行,皆从内而外,应寒暑往来,经水流行,皆从地而出。
帝复论上𣎑出气,以温分肉,而养骨节,通腠理;中𣎑出气如露,上注溪谷而渗孙脉,〔眉批:“如雾”者,津液也。“溪谷”者,分肉也。〕从孙脉而注于络脉经脉,是从气分而注于经脉之中,乃从外而内,应天道之运行于外,而复通于经水之中,人与天地参也。故经脉流行不止,与天同度,与地合纪,天宿失度,日月薄蚀,地经失纪,水道流溢,人之血气犹然。
夫血脉营卫,周流不休,上应星宿,下应经数,如寒邪客于经络之中,则血涩,血涩则不通,不通则卫气归之,”归“,还也。盖营行脉中,卫行脉外,交相逆顺而行者也。营血留涩不行,则卫气亦还转而不得复返其故道,故痈肿也。〔眉批:血涩则卫气亦还逆而不行。〕
“骨空”者,节之交也。痈肿不当骨空之处,则骨中之邪热,不得泄泻矣。血枯而经脉空虚,则筋骨肌肉不相营矣,经脉外络形身,内属脏腑,经脉败漏,则熏于五脏,脏伤故死矣。〔眉批:经脉者,所以行血气而营阴阳,濡筋骨利关节者也。〕
黄帝曰:“愿尽闻痈疽之形,与忌日名。”
岐伯曰:“痈发于嗌中,名曰猛疽,猛疽不治化为脓,脓不泻,塞咽,半日死;其化为脓者,泻则合豕膏,冷食,三日而已。
夫皮脉肉筋骨,五脏之外合也,而脏腑之血气循行,又各有部分,故有轻重死生之别焉。嗌乃呼吸出入之门,发于嗌中,其势甚猛,故名猛疽,若脓不泻而塞嗌,则呼吸不通,不待半日而死矣。嗌乃肺之上管,肺肾上下交通,豕乃水畜,冷饮豕膏者,使热毒从下而出也。
发于颈,名曰夭疽,其痈大以赤黑,不急治,则热气下入渊腋,前伤任脉,内熏肝肺,熏肝肺十余日而死矣。
颈乃手足少阳阳明血气循行之分部,故不急治,则热气下入渊液,渊液乃足少阳胆经穴,在腋下三寸,盖从外而将入于内也。〔眉批:少阳主枢,阳明主合,故不急治,则从枢而内入矣。〕任脉居阳明少阳四脉之中,故前伤在脉,内熏肝肺,此在外腑经之毒,内熏于脏,故至十余日而死。
经云:"上工治皮肤,其次治经脉,其次治六腑,其次治五脏,治五脏者,半死半生。"①[注:国中按: 此段引文出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篇》,首句原文作"故善治者治皮毛,其次治肌肤......"]为疡医者,不可不知也。
阳气大发,消脑留项,名曰脑烁,其色不乐,项痛而如刺以针,烦心者,死不可治。
"阳气大发"者,三阳之气并发也。三阳者,太阳也。〔眉批:太阳为诸阳主气。〕太阳经脉入于脑,出于项,故阳气大发,留于项,名曰脑烁,此纯阳之气消烁脑髓也。〔眉批:上节论少阳、阳明,此论太阳。〕夫心为阳中之太阳,心与太阳标本相合,心气受郁,故其色不乐,若烦心者,腑毒干脏,死不可治矣。
发于肩及臑,名曰疵疽,其状赤黑,急治之。此令人汗出至足,不害五脏,痛发四五日逞热之。
肩臑乃肺脏之部分,故令人汗出至足,此痈生浮浅,如疵之在皮毛,故名疵痈,而不害五脏。"逞",快也。速热治之,则毒随气而散矣。姚氏曰:"火气能消肺金之毒。"〔眉批:肺之腧在肩背,肺之脉循臑腋。〕
发于腋下,赤坚者,名曰米疽,治之以砭石,欲细而长,疏砭之,涂以豕膏,六日已,勿裹之。
"腋"者,亦肺脏之部分。"米"者,言其小也。"治之以砭石"者,痈亦浮浅也。毒气在于皮肤之间,六日则气已周而来复,故已。"勿裹之"者,使毒气外泄也。夫痈发于腑部者,反熏脏而死,发于脏部者易已,此皆浅深内外之别。为疡医者,不可不知。
其痈坚而不溃者,为马刀夹缨,急治之。"缨",当作瘿。
“其痛坚而不溃者”,承上文而言,痈在膺腋之间,坚而不溃者,此为马刀夹瘿。《金柜要略》曰:“人年五六十,其病脉大,痹夹背行,苦肠鸣,马刀夹瘿者,皆为劳得之。”夫马刀夹瘿,足阳明之症也。四肢为诸阳之本,劳其四体,则伤阳明而有是症,故宜急治之,以保胃气。
发于胸,名曰井疽,其状如大豆,三四日起,不早治,下入腹,不治,七日死矣。
胸者,膻中之分,宗气之所居也。宗气出于阳明,故不早治,则下入于腹,而伤阳明胃气,胃气伤则七日死矣。
发于膺,名曰甘疽,色青,其状如谷实栝楼①[注:栝楼,原文作“括蒌”,有写作“苦萎”、“栝萎”、“瓜萎”者,今简体统一为“栝楼”,故改之。栝读gua,不读kuo。],常苦寒热,急治之,去其寒热,十岁死,死后出脓。
膺乃足厥阴阳明之部分,故疽发于此,其名曰甘,其色青也。〔眉批:肝之期门,胃之膺窗、乳中、乳根,皆在于膺。〕“状如谷实栝楼”者,如米谷如栝楼之子实也。阳明从太阴之化,厥阴从少阳之化,阴阳互交,故往来寒热也。急治之,以去其寒热,此疽至十年而后发乃死。“死后出脓”者,谓至将死之候,然后出脓而死,此即乳岩石痈之症也。夫寒热者,厥阴阳明之气病也。“如谷实栝楼”者,肝脏胃腑之郁毒,留于脉络之间,即如鼠瘘寒热之毒,其本在脏,其末在脉,故不易消而亦不即发也。至十年之久,脏腑之气将衰,则毒气发而溃烂死矣。
发于胁,名曰败疵。败疵者,女子之病也,灸之,其病大痈脓,治之,其中乃有生肉,大如赤小豆,剉薜翘草根各一升,以水一斗六升煮之,竭为取三升,则强饮厚衣,坐于釜上,令汗出至足已。“蔙”,蓰同。
胁在腋之下,肺肝之部分也,此亦发于皮肤,故名曰败疵。夫肺主气,肝主血,女子之生,有余于气,不足于血,此因气血不调而生,故为女子之病。[眉批:皮肤肌肉之血,肝所生也。]“其病大痈脓治之”者,谓如治大痈之法以灸之也。“其中乃有生肉,大如赤小豆”,是虽名败疽,而不至于腐肉烂筋伤骨矣。蔙乃水草,“翘”,连翘也。剉二草根各一升煮之,强饮,厚衣坐于釜上,令汗出至足乃已。盖水草能清热发汗,翘能解毒者也。[眉批:“强”,平声。]
发于股胫,名曰股胫疽,其状不甚变而痛脓抟骨,不急治之,三十日死矣。
“发于股胫”,足少阴之毒也。“其状不甚变”者,毒附于骨而不外发,故皮肤不甚变为痈毒之状也。“不急治之,三十日死”,肾为水脏,月为阴而应水,故应月一周而死。
发于尻,名曰锐疽,其状赤坚大,急治之,不治,三十日死矣。
尻乃足太阳之部分,太阳之上,寒水主之,故亦应月而死。夫肾与膀胱为水脏水腑,肾为阴而主骨,故痈脓抟骨而不外发,腑为阳,而太阳之气主于肤表,故其状赤坚而大,夫阳毒起发于外而亦致死者,太阳为诸阳主气也。噫!能知脏腑阴阳、营卫血气、表里标本,多能死中求生。为疡医者,可不知《内经》乎!
发于股阴,名曰赤施,不急治,六十日死;在两股之内,不治,十日而当死。
“股阴”者,足三阴之部分也,以火毒而施于阴部,故名曰赤施。“六十”者,水之成数也。“十日”者,阴数之终也。
闵士先曰:“‘股阴’者,足少阴之分也。‘两股之内’者,足太阴厥阴之分也。”
发于膝,名曰疵痈,其状大痛,色不变,寒热,如坚石,勿石,石之者死,须其柔,乃石之者生。
“膝”者,筋之会,足少阳之分也。“色不变”者,色与皮肤相同而不赤也。“其状如大痈而色不变”者,毒在内外之间也。盖少阳主枢,故其色状如此,而为寒为热也。“如坚石者,勿砭石之,石之则死”,毒气入于内也。“须其柔软而石之者生”,毒气出于外也。盖少阳主枢,可内而可外也。
余伯荣曰:“坚石者,毒气尚未透发,柔则发于外矣,故有内外死生之分焉。”
诸痈疽之发于节而相应者,不可治也。发于阳者,百日死;发于阴者,三十日死。
此论痈疽之发于背也。“节”者,脊之二十一椎,每椎有节之交,神气之所游行出入者也。“相应”者,内应于五脏也。发于阳者,发于三椎,而内应于肺脏;发于四椎,而内应于心主包络;发于五椎,而内应于心脏也;发于阴者,发于七椎,而内应于肝脏;发于十一椎,而内应于脾脏;发于十四椎,而内应于肾脏也。“百日死”者,日之终也。“三十日”者,月之终也。
余伯荣曰:“痈疽,发于背而偏者,或伤及脏腑之腧,犹有可生之机。正中者,伤及督脉,而况相应于五脏乎?”
闵士先曰:“痈者,壅也。疽者,阻也。毒者,痈疽之总名也。上古以痈疽所发之处,分阴阳而命名,后世以发于背者,即名曰发背;发于臂者,即名曰臂痈。是以古今之命名,各不同焉。〔眉批:倪冲之曰:“近时疡医,以痈生于臂者,名曰手发背,可发一笑。”〕
姚士因曰:“节之交,骨空处也。周身三百六十五节,而四肢有十二大节,皆髓孔易髓之处。上文曰:‘不当骨空,不得泄泻’,谓痈不当于骨空之处,其伤骨消髓之热邪,无从而出。若诸痈疽之发于节者,正当邪热所出之空,非死征也。马氏云:‘其节之外廉为阳,内廉为阴。’岂发于四肢之内外廉者,皆不治之死症耶?噫!经义渊微,不易阐发,岂可以粗疏之学,贻误后人。”
发于胫,名曰兔啮,其状赤至骨,急治之,不治害人也。
兔乃阴类,发于胫,名曰兔啮者,发于阴胫也。〔眉批:“啮”,音业,噬也。〕其状赤至骨者,从外而内也。故曰:“急治之,不治。害人也”。犹言外贼之来害人也。夫冲脉者,十二经之海也,与少阴之大络,起于肾,下出于气街,循阴股内廉,斜入腘中,循胫骨内廉,下入内踝之后,此邪客于冲脉之中,则血涩不通,有如兔啮之微肿也。〔眉批:胫骨内廉,阴胫也。〕
发于内踝,名曰走缓,其状痈也,色不变,数石其输,而止其寒热不死。
此邪客于足少阴之脉,而为肿也。夫痈疽之变,有病因于内,而毒走于外者;有肿见于外,而毒气走于内者。此邪留于脉而不行,故名曰走缓,其状若痈而色不赤也。足少阴之脉,起于小趾之下,斜越足心,出然谷之下,循内踝之后,以上腨内,故当数石其输,去其邪而止其寒热。盖足少阴秉先天之水火,故能为寒为热也。
余伯荣曰:“鼠瘘,寒热病也,发于少阴。”
发于足上下,名曰四淫,其状大痈,急治之,百日死。
"四淫"者,邪气行于左右之太少也。少阳主初阳之生气,而发于肾脏,太阳乃肾之腑,而为诸阳主气,故当急治之,不则阳气伤,而百日死矣。〔眉批:正月主左足之少阳,六月主右足之少阳,二月主左足之太阳,五月主右足之太阳。阳明者,两阳合并,是为阳明,故下文独论其阳明之厉痛焉。〕
发于足旁,名曰厉痈,其状不大,初如小指发,急治之,去其黑者,不消辄益,不治,百日死。
此寒邪客于足阳明之脉,而为痈也。足阳明之脉,起于足大趾次趾之厉兑,故发于足旁,名曰厉痈。夫在地为水,在天为寒,黑者,水之气色也。不急治之,以去其黑,则寒淫而土败矣。
姚士英曰:"少阳太阳之气,生于下瞧,故邪客于下,其状大痈。阳明之气生于中瞧,故邪客于下,其状不大,盖经络伤而气未伤也。"
闵士先曰:"'初如小指发'者,谓初发如小指,其状肿而长,乃邪在经络之形也。卫气归之,则圆而坟起矣。"〔眉批:上节论太少,此论阳明,犹上文之先论少阳阳明,而后论太阳也。盖皮肤经脉,三阴三阳之所生也,痈之所发在于皮肉血脉之间也。卫气,阳明之气也。〕
发于足趾,名曰脱痈,其状赤黑,死不治;不赤黑,不死。不衰,急斩之,不则死矣。"
此足少阴之毒,从内而发于外,故曰脱痈,谓从阴而脱出于阳也。"发于足趾"者,发于足大趾也。《动腧篇》曰:"足少阴之经,下入内踝之后,入足下,其别者,斜入踝,出属跗上,入大趾之间,注诸络。"夫足少阴秉先天之水火,其状赤黑者,水火之淫毒太盛,故为不治之死症。
‘不赤黑’者,其毒气少衰,故为不死。如痈肿不衰,急斩去其趾,不则毒气注于诸经之络而死矣。
黄帝曰:"夫子言痈疽,何以别之?"
岐伯曰:"营卫稽留于经脉之中,则血涩而不行,不行则卫气从之而不通,壅遏而不得行,故热。大热不止,热胜则肉腐,肉腐则为脓。然不能陷骨髓,不为焦枯,五脏不为伤,故命曰痈。"
黄帝曰:"何谓疽?"
岐伯曰:"热气淳盛,下陷肌肉,筋髓枯,内连五脏,血气竭,当其痈下,筋骨良肉皆无余,故命曰疽。疽者,上之皮夭以坚,上如牛领之皮。痈者,其皮上薄以泽。此其候也。"
上文分别部位之阴阳死生,此总论痈疽之浅深轻重。盖人之血气流行,环转出入,而淫邪泮衍,变易无常,且气秉有厚薄,邪客有微甚,是以死生成败各不同焉。
按:《内经》论痈疽所发,有因于喜怒不测,饮食不节,脏腑不和,则留积而为痈者;有因于脏腑之寒热相移而成痈者,本篇只论外因之邪,盖以人之血气流行,与天同度,与地合纪,因息乃行,不得休止,稍有留滞,则为痈为痹矣。是以圣人立九针之法,配合三才之道,以回造化之功,立数十万言,传之竹帛,使天下后世,子孙黎民,不罹灾眚之患,同归生长之门,圣人之教化大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