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卷第十六
启玄子次注林亿孙奇高保衡等奉敕校正孙兆重改误
骨空论 水热穴论
骨空论篇第六十
[一]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论风从外入,大风,恶风,失枕,胸、腰胁、阴卵诸部痛胀,鼠瘘寒热等病的针刺疗法。任脉、冲脉、督脉的起止循行分布,三经为病之状;督脉为病治法。下肢膝胫诸病及针刺疗法。椎、机、骸、连骸、辅、腘、关、枕诸身形所在。水俞五十七穴。周身诸骨空所在。举灸寒热之穴为例,悉言当灸之部二十九处。诸灸不已者,"必视其经之过于阳者,数刺其俞而药之"。
自"黄帝问曰余闻风者"至"取足心者使之跪"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一《骨空》,部分内容又见于《太素》卷十《督脉》;自"督脉者起于少腹以下"至"无髓孔易髓无空"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一《骨空》,部分内容又见于《太素》卷十《督脉》;自"灸寒热之法"至"数刺其俞而药之"见于《太素》卷二十六《灸寒热法》。本篇又分别见于《甲乙经》卷二第二、卷八第一上。
黄帝问曰:余闻风者百病之始也。以针[一]治之,奈何[二]?
岐伯对曰:风从外入,令人振寒,汗出头痛,身重恶寒[三][1],治在风府[四],调其阴阳,不足则补,有馀则写[五]。
大风颈项痛,刺风府。风府在上椎[六]。大风汗出,灸噫嘻。噫嘻在背下侠脊傍三寸所,厌[3]之令病者呼噫嘻噫嘻应手[七]。从[4]风憎风,刺眉头[八]。失枕,在肩上横骨间[九]。折,使(榆)[输][5]臂,齐肘正,灸脊中[十]。胱[6]络季胁引少腹而痛胀,刺噫嘻[十一]。腰痛不可以转摇,急引阴卵,刺八髎[7]与痛上。八髎在腰尻分间[十二]。
鼠瘘寒热,还刺寒府。寒府在附[8]膝外解营[十三]。取膝上外者,使之拜;取足心者,使之跪[十四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二卷,自"灸寒热之法"已下,在第六卷《刺齐》篇末。
[二]始,初也。
[三]风中身形,则腠理闭密,阳气内拒,寒复外胜,胜拒相薄,荣卫失所,故如是。
[四]风府穴也,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,督脉足太阳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"风府"注,《气穴论》《气府论》中各已注,与《甲乙经》同。此注云督脉足太阳之会、可灸五壮者,乃是风门热府穴也,当云"督脉阳维之会,留三呼,不可灸"乃是。
[五]用针之道,必法天常。盛写虚补,此其常也。
[六]上椎,谓大椎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。
[七]谿嘻穴也,在肩髆[5]内廉侠第六椎下两旁各同身寸之三寸,以手厌之,令病人呼谿嘻之声,则指下动矣,足太阳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谿嘻者,因取为名尔。
[八]谓攒竹穴也,在眉头陷者中脉动应手,足太阳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,可灸三[10]壮。
[九]谓缺盆穴也,在肩上横骨陷者中,手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刺入深<今>[11]令人逆息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气府》注作"足阳明",此云"手阳明",详二经俱发于此,故王注两言之。
[十]榆[榆]输,读为"摇"。摇,谓摇动也。然失枕非独取肩上横骨间,乃[12]当正形灸脊中也。欲而验之,则使摇动其臂,屈折其肘,自项之下横齐肘端,当其中间,则其处也,是曰阳关,在第十六椎节下间,督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○新校正云:详阳关穴《甲乙经》无。
[十一]眇,谓侠脊两旁空软处也。少腹,齐下也。
[十二]"八"或为"九",验《真骨》及《中诰孔穴经》,正有八髎,无九髎也。分,谓腰尻筋肉分间陷下处。
[十三]膝外骨间也。屈伸之处,寒气喜中,故名寒府也。解,谓骨解。营,谓深刺而必中其营也。
[十四]拜而取者,使膝穴[13]空开也。跪而取之者,令足心宛宛处深定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无"针"字。
[2]《太素》"恶寒"下有"恶风寒"三字。
[3]"厌",压。
[4]"从",读若"怂",畏惧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5]《太素》、藏本、吴悌本、周本、吴勉学本"榆”作“输",俗书木旁、扌旁混用不分,作"输"义长,据录正。《广韵·侯韵》:"输,垂也。""折"是折臂即曲肘,"输臂"即垂臂。"折,使输臂,齐肘正",即曲肘垂臂,与肘端平行,正当脊正中之处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6]《太素》"眇"上有"除"字。
[7]《太素》"八髎”作“九髀"。下"八髎"同。
[8]《太素》无"附"字。
[9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"古钞本、元椠本'髀'作'膊',与《释音》一致。"[10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三’作‘五’。”
[11]元本“今”作“令”,义长,据改。
[12]元本“乃”作“亦”。
[13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聚本‘穴’作‘外’。”
任脉者,起于中极之下,以上毛际,循腹里上关元,至咽喉,上颐循面入目[一]。
冲脉者,起于气街[二],并少阴之经[三]侠齐上行,至胸中而散[四]。
任脉为病,男子内结七疝,女子带下瘕聚。冲脉为病,逆气里急。督脉为病,脊强反折[五]。
督脉者,起于少腹以下骨中央。女子入系廷孔[六],其孔,溺孔之端也[七]。其络循阴器合篡间,绕纂[八]后[九]。别绕臀,至少阴与巨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[十]内后廉,贯脊属肾[十一]。与太阳起于目内眦,上额交巅[十二]上,入络脑,还出,别下项,循肩髆内,侠脊抵腰中,入循膂络[十三]肾[十四]。其男子循茎下至篡,与女子等。其少腹直上者,贯齐中央,上贯心,入喉,上颐,环唇,上繁两目之下中央[十五]。此生病:从少腹上冲心而痛,不得前后,为冲疝[十六]。其女子不孕[十七],癃,痔,遗溺,嗌干[十八]。
督脉生病,治督脉。治在骨上,甚者在齐下营[十九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《难经》、《甲乙经》无“上颐循面入目”六字。
[二]新校正云:按:《难经》、《甲乙经》作“阳明”。
[三]任脉、冲脉,皆奇经也。任脉当齐中而上行,冲脉侠齐两旁而上行。然中极者,谓齐下同身寸之四寸也。言中极之下者,言中极从少腹之内上行,而外出于毛际而上,非谓本起于此也。关元者,谓齐下同身寸之三寸也。气街者,穴名也,在毛际两旁鼠鼷上同身寸之一寸也。言冲脉起于气街者,亦从少腹之内与任脉并行,而至于是乃循腹也。何以言之?《针经》曰:冲脉者,十二经之海,与少阴之络起于肾下,出于气街。[8]又曰:“冲脉、任脉者,皆起于胞中,上循脊里,为经络之海。其浮而外者,循腹各行,会于咽喉,则络唇口。血气盛则皮肤热,血独盛则渗灌皮肤,生毫毛。”[9]由此言之,则任脉冲脉从少腹之内上行,至中极之下气街之内明矣。○新校正云:按:“气街”与《气府论》、《刺热篇》、《水热穴篇》、《刺禁论》等注重,文虽不同,处所无别,备注《气府论》中。
[四]督脉,亦奇经也。然任脉冲脉督脉者,一源而三岐也,故经或谓冲脉为督脉也。何以明之?今《甲乙》及古《经脉流注图经》以任脉循背者谓之督脉,自少腹直上者谓之任脉,亦谓之督脉。是则以背腹阴阳别为各[10]目尔。以任脉自胞上过带脉贯齐而上,故男子为病内结七疝,女子为病则带下瘕聚也。以冲脉侠齐而上,并少阴之经上至胸中,故冲脉为病则逆气里急也。以督脉上循脊里,故督脉为病则脊强反折也。
[五]起,非初起,亦犹任脉冲脉起于胞中也,其实乃起于肾下,至于少腹,则下行于腰横骨围之中央也。系廷孔者,谓窈漏近所,谓前阴穴也。以其阴廷系属于中,故名之。
[六]孔,则窈漏也。窈漏之中,其上有溺孔焉。端,谓阴廷在此溺孔之上端也,而督脉自
骨围中央则至于是。
[七]督脉别络自溺孔之端分而各行,下循阴器乃合篡间也。所谓间者,谓在前阴后阴之两间也。自两间之后已,复分而行绕篡之后。
[八]别,谓别络分而各行之于焦也。足少阴之络者,自股内后廉贯脊属肾。足太阳络之外行者,循(滑)[髀][11]枢络股阳而下,其中行者,下贯臀,至腘中与外行络合。故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也。◎新校正云:详“各行于焦”,疑“焦”字误。
[九]接绕臀而上行也。
[十]自“与太阳起于目内眦”下至“女子等”,并督脉之别络也。其直行者,自尻上循脊里而至于鼻人也。自其少腹直上至两目之下中央,并任脉之行,而云是督脉所系,由此言之,则任脉冲脉督脉名异而同[12]体也。
[十一]寻此生病正是任脉,经云为冲疝者,正明督脉以别主而异目也。何者?若一脉一气而无阴阳之异主,则此生病者当心背俱痛[13],岂独冲心而为疝乎?
[十二]亦以冲脉任脉并自少腹上至于咽喉,又以督脉循阴器合篡间绕其篡后别绕臀,故不孕、癃、痔、遗溺、嗌干也。所以谓之任脉者,女子得之以任养也,故经云此病其女子不孕也。所以谓之冲脉者,以其气上冲也,故经云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也。所以谓之督脉者,以其督领经脉之海也。由此三用,故一源三歧,经或通呼,似相谬引,故下文曰。
[十三]此亦正任脉之分也。冲任督三脉异名同体亦明矣。骨上,谓腰横骨上髁际中曲骨穴也,任脉足厥阴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齐下,谓齐直下同身寸之一寸阴交穴,任脉阴冲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
【校注】
[1]《甲乙经》“气街”作“气冲”。
[2]潘本“廷”作“庭”。
[3]“篡”,肛门。朝鲜小字本、《甲乙经》“篡”作“纂”,纂、慕声同通用。《太素》作“墓”,误。杨注云:“慕音督。”乃改字为“督”,督,居也。
[4]《太素》“股”作“腹”。
[5]《太素》“巅”作“颠”。
[6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络’作‘结’。”
[7]《太素》“孕”作“字”。
[8]《灵枢·动输篇第六十二》云:“冲脉者,十二经之海也,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,出于气街。”
[9]《灵枢·五音五味篇第六十五》云:“冲脉、任脉皆起于胞中,上循脊里,为经络之海。其浮而外者,循腹右上行,会于咽喉,别而络唇口。血气盛,则充肤热肉;血独盛,则渗灌皮肤,生毫毛。”
[10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筈本‘各’作‘名’。”金本同。
[11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筈本‘滑’作‘髀’。”金本同。据改。
[12]金本、元本“同”下有“一”字。
[13]金本“痛”作“通”。通、痛声同通用。
其上气有音者,治其喉中央。在缺盆中者[一]。
其病上冲喉者,治其[1]渐。渐者,上侠颐也[二]。
蹙膝伸不屈,治其犍[三]。
坐而膝痛,治其机[四]。
立而暑解[2],治其骸关[五][3]。
膝痛,痛及拇[4]指,治其腘[六]。
坐而膝痛如物隐者[5],治其关[七]。
膝痛不可屈伸,治其背内[八]。
连䯗若折,治阳明中俞髎[九][6]。
若别,治巨阳少阴荥[十]。
淫泺胫废[7],不能久立,治少阳之维[十一]。在外[踝][8]上五[9]寸[十二]。
辅骨上、横骨下为犍,侠髋为机,膝解为䯗[10]关,侠膝之骨为连[11]骸,骸下[12]为辅,辅上为腘,腘上为关,头[13]横骨为枕[十三]。
【原注】
[一]中,谓缺盆两间之中天突穴,在颈结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,阴维任脉之会,低针取之,刺入可同身寸之一寸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二]阳明之脉渐上颐而环唇,故以侠颐名为渐也,是谓大迎。大迎在曲颔前骨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陷中动脉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三]蹙膝,谓膝痛屈伸难也。犍,谓髀辅骨上横骨下股外之中,侧立摇动取之,筋动应手。
[四]髋骨两傍相接处。
[五]暑,热也。若膝痛而立膝骨解中热者,治其骸关。骸关,谓膝解也。一经云“起而引解”,言膝痛起立,痛引膝骨解之中也。暑、引二字其义则异,起、立二字其意颇同。
[六]腘,谓膝解之后曲脚之中委中穴,背面取之,脉动应手,足太阳脉之所入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七]关在腘上,当楯之后,背立按之以动摇,筋应手。
[八]谓大杼穴也。所在灸刺分壮与《气穴》同法。
[九]若膝痛不可屈伸,连䯗痛如折者,则针阳明脉中俞髎也,是则正取三里穴也。
[十]若痛而膝如别离者,则治足太阳少阴之荥也。足太阳荥,通谷也,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前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五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足少阴荥,然谷也,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十一]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外踝上五寸乃足少阳之络,此云“维”者,字之误也。
[十二]淫泺,谓似酸痛而无力也。“[三]五[14]寸”一云“四寸”。《中诰图经》外踝上四寸无穴,五寸是光明穴也。足少阳之络。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,留十呼。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云刺入六分,留七呼。
[十三]由是,则谓膝辅骨上、腰髀骨下为楗,楗上为机,膝外为骸关,楗后为关,关下为腘,腘下为辅骨,辅骨上为连骸。连骸者,是骸骨相连接处也。头上之横骨为枕骨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无“其”字。
[2]“署”,读若“曙”,疲劳。“解”,同“懈”。“立而暑解”,等于说站立时肢体痿软无力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3]《太素》“骸关”作“厌关”。
[4]《太素》“拇”作“母”。
[5]“如物隐”者,如物自内向外突出也,即异物感。从“巛”声的字往往有突出义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6]《太素》“俞髎”作“输髎”。
[7]“泺”,读若“噱(xuè),酸也。淫,读若“沈”。“淫泺”即酸沉。“噱”字作“泺”,盖受“淫”字类化所致。“胫疫”盖“淫泺”旁注孱入正文者。《太素》无“胫疫”二字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8]顾校:“《圣济总录》百九十一‘外’下有‘踝’字,此脱去。”按:《太素》“外”下有“踝”字,金本同。据补。
[9]《太素》“五”作“四”。
[10]朝鲜活字本“骸”作“解”。
[11]《太素》“连”作“患”。
[12]顾校:“沈果堂云:侠膝之骨曰辅骨,内曰内辅,外曰外辅。其专以骸上为辅者,则膝旁不曰辅而曰连骸,骸上者胫之上端也。此‘下’字乃‘上’之讹。”
[13]《太素》“头”作“项”。
[14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三’作‘五’。”审上经文,作“五”义长,据改。
水俞五十七穴者:尻上五行,行五;伏菟上两行,行五;左右各一行,行五;踝上各一行,行六穴[一]。髓空,在脑后[三]分,在颅际锐[2]骨之下[二];一在断基下[三];一在项后[6]中复骨[4]下[四];一在脊骨上空,在风府上[五]。脊骨下空,在尻骨下空[六]。数髓空,在面侠鼻[七]。或骨[5]空在口下当两肩[八]。两髀骨空,在髀中之阳[九]。臂骨空,在臂[8]阳去踝[7]四寸两骨空之间[十]。股骨上空,在股阳出上膝四寸[十一]。骺骨空,在辅骨之上端[十二][18]。股骨际空,在毛中动[9]下[十三]。尻骨空,在髀[10]骨之后,相去四寸[十四]。扁[11]骨有渗[12]理凑[13],无髓孔[14]。易[15]髓,无空[十六]。
【原注】
[一]所在刺灸分壮具《水热穴论》中,此皆是骨空,故《气穴篇》内与此重言尔。
[二]是谓风府,通脑中也。
[三]当颐下骨陷中有穴容豆,《中诰》[16]名下颐。
[四]谓瘖门穴也,在项发际宛宛中,入系舌本,督脉阳维之会,仰头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禁不可灸。
[五]上,谓脑户穴也,在枕骨上大羽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宛宛中,督脉足太阳之会,此别脑之户,不可妄灸,灸之不幸,令人瘖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:“大羽者,强间之别号。”《气府》注云:“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”
[六]不应主疗,经阙其名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长强在脊骶端,正在尻骨下。(主)[王][17]氏云“不应主疗,经阙其名”,得非误乎?
[七]谓颧髎等穴,经不(二)[一一][18]指陈其处,小小者尔。
[八]谓大迎穴也。所在刺灸分壮与前侠颐同法。
[九]近肩髃[19]穴,经无名。
[十]在支沟上同身寸之一寸,是谓通间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支沟上一寸名三阳络,通(向)[问][20]岂其别名欤?
[十一]在阴市上伏菟穴,下在承捷也。
[十二]谓犊鼻穴也,在膝髌下断骨上侠解大筋中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[21]六分,若[22]灸者,可灸三壮耳[23]。
[十三]经阙其名。
[十四]是谓尻骨八髎穴[24]也。
[十五]扁骨,谓尻间扁戾骨也。其骨上有渗灌文理归凑之,无别髓孔也。易,亦也。骨有孔则髓有孔,骨若无孔,髓亦无孔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三’作‘五’。”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同。
[2]《太素》“锐”作“兑”。
[3]《太素》无“后”字。
[4]顾校:“张景岳云:‘复’当作‘伏’。沈果堂云:自顾际锐骨而下,其隐筋肉中者曰伏骨。”
[5]顾校:“沈果堂云:《说文》‘或’即‘域’本字,云‘或骨’者,以其骨在口颊下,象邦域之回匝也。”
[6]《太素》无“臂”字。
[7]“髀”,尺骨茎突。
[8]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“古钞本‘上端’作‘上空端’三字。”
[9]《太素》“动”下有“脉”字。
[10]吴悌本“髀”作“脾”。
[11]《太素》“扁”作“遍”。“遍”、“扁”声同通用。
[12]赵本“渗”作“参”。“参”、“渗”声同通用。
[13]《太素》无“凑”字。
[14]《太素》“孔”作“空”。
[15]“易”,溢。
[16]元本“中诰”下有“图经”二字。
[17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黎本‘主’作‘王’。”据改。
[18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二’作‘一一’二字,宜从改。”金本同。此误合二字以为一字,据改。
[19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髀’作‘膊’。”
[20]元本“问”作“闻”,与王注合,据改。
[21]元本无“之”字。
[22]元本无“若”字。
[23]金本、元本无“耳”字。
[24]金本、元本“八髎穴”上有“上”字。
灸寒热之法:先灸[1]项大椎,以年为壮数[一]。次灸橛[2]骨,以年为壮数[二]。视背俞陷者,灸之[三]。举[3]臂,肩上陷者,灸之[四]。两季胁之间,灸之[五]。外踝上绝骨之端,灸之[六]。足小指次指间[4],灸之[七]。腨下陷脉,灸之[八]。外踝后[5],灸之[九]。缺盆骨上切之坚痛[6]如筋者,灸之[十]。膺中陷骨间,灸之[十一]。掌束[7]骨下,灸之[十二]。齐下关元三寸,灸之[十三]。毛际动脉,灸之[十四]。膝下三寸分间,灸之[十五]。足阳明跗上动脉,灸之[十六]。巅上[8],灸之[十七]。犬所啮之处,灸之三壮,即以犬伤病法[9]灸之[十八]。
凡当灸二十九处。
伤食,灸之[十九]。不已者,必视其经之过于阳者,数刺其[10]俞而药之。
【原注】
[一]如患人之年数。
[二]尾穷谓之橛骨。
[三]背[脾][肝][11]骨际有陷处也。
[四]肩髃穴也,在肩端两骨间,手阳明跷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,留六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[12]。
[五]京门穴也,肾募也,在髀骨与腰中季胁本侠脊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六]阳辅穴也,在足外踝上辅骨前绝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,去丘虚七寸,足少阳脉之所行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云“在外踝上四寸”。
[七]侠溪穴也,在足小指次指歧骨间本节前陷者中,足少阳脉之所流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“流”当作“留”字[13]。
[八]承筋穴也,在腨中央陷者中,足太阳脉气所发也,禁不可刺,若灸者[14]可灸三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刺腰痛篇》注云“腨中央如外陷者中”。
[九]昆仑穴也,在足外踝后跟骨上陷者中细脉应动手,足太阳脉之所行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十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十]经阙其名,当随其所有而灸之。
[十一]天突穴也。所在灸刺分壮与前缺盆中者同法。
[十二]阳池穴也,在手表腕上陷者中,手少阳脉之所过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六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
[十三]正在齐下同身寸之三寸也,足三阴任脉之会,刺可[15]入同身寸之二寸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七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气府》注云“刺可入一寸二分”者,非。
[十四]以脉动应动手为处,即气街穴也。
[十五]三里穴也,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胫骨外廉两筋肉分间,足阳明脉之所入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,留七呼,若灸者[16],可灸三壮。
[十六]衡阳穴也,在足附上同身寸之五寸骨间动脉,足阳明脉之所过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十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及全元起本[17]“足阳明”下有“灸之”二字,并附上动脉是二穴。今王氏去“灸之”二字,则见二穴;今于注中却存“灸之”二字,以阙疑之[18]。
[十七]百会穴也,在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,督脉足太阳脉之交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,可[19]灸五壮。
[十八]犬伤而发寒热者,即以犬伤法三壮灸之。
[十九]伤食为病,亦发寒热,故灸。○新校正云:详足阳明不别灸,则有二十八处,疑王氏去上文“灸之”二字者非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“灸”作“取”。
[2]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周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、《甲乙经》“撅”作“撅”。俗书木、氵混用。《太素》作“厥”。“厥”、“撅”声同通用。
[3]《太素》“举”作“与”。“与”、“举”声同通用。
[4]《甲乙经》“间”作“之间”。
[5]《太素》“后”作“之后”。
[6]熊本、吴悌本、詹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、《甲乙经》“坚痛”作“坚动”。按:“坚动”疑当作“坚劲”。劲、动俗书形近,动、痛音近。
[7]《太素》“掌来”作“去酐”。
[8]《太素》“巅上一”作“巅上动脉”。
[9]《太素》、明蓝格抄本《甲乙经》“病”作“痛”。痛亦病也。《太素》“法”作“壮数”。
[10]《太素》“其”作“之”。
[11]《(素问校讹)校补》:“元龟本‘肿’作‘脾’”。据改。
[12]元本“壮”下有“也”字。
[13]金本无“字”字。
[14]金本、元本无“若灸者”三字。
[15]元本无“可”字。
[16]元本无“若”字。
[17]金本“《甲乙经》及全元起本”乙作“全元起本及《甲乙经》”。
[18]金本、元本“之”作“耳”。
[19]元本无“可”字。
水热穴论篇第六十一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论少阴主肾、肾主水。论肾之聚水为病之理:“肾者,胃之关也,关门不利,故聚水而从其类也”;“肾为水肿者,以其主水故也”。强调肾中阳气的重要。凡阳气不到之处,便是浊阴停留之所。论积水之病与肾、肺相关:“其本在肾,其末在肺”,“肺为喘呼,肾为水肿,肺为逆不得卧,分为相输俱受者,水气之所留也”;“水病下为附肿大腹,上为喘呼不得卧者,标本俱病”。风水的病理与临床表现。水俞五十七处及其分布。水俞者,“积阴之所聚也,水所从出入”,“皆藏之阴络,水之所客也”。春夏秋冬四时所病,针刺各有所取:春取络脉、分肉,夏取盛经、分腠,秋取经俞,冬取井、荥。治热病五十九俞,各部热俞所除之病。“人伤于寒而传为热”者,“寒盛则生热也”。
自“黄帝问曰少阴何以主肾”至“名曰风水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一《气穴》;“所谓玄府者汗空也”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温暑病》;自“帝曰水俞五十七处者”至“水之所客也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一《气穴》;自“帝曰春取络脉分肉”至“春不鼽衄此之谓也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一《变输》;自“帝曰夫子言治热病”至“夫寒盛则生热也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一《气穴》。
本篇又分别见于《甲乙经》卷五第一上、卷七第一上、卷七第一中、卷八第五。
黄帝问曰:少阴何以主肾?肾何以主水?歧伯对曰:肾者,至阴也;至阴者,盛水也。肺者,太阴也。少阴者,冬脉也。故其本在肾,其末在肺,皆积水也[二]。
帝曰:肾何以能聚水而生病?歧伯曰:肾者,胃之关[1]也。关门[2]不利,故聚水而从其类也[三]。上下溢于皮肤,故为附肿。附肿者,聚水而生病也[四][13]。
帝曰:诸水皆生[4]于肾乎?歧伯曰:肾者,牝藏也[五]。地气上者,属于肾而生水液也,故曰至阴。勇而劳甚,则肾汗出;肾[5]汗出,逢于风,内不得入于藏府[6],外不得越于皮肤,客于玄[7]府,行于皮里[8],传为[9]附肿。本之于肾,名曰风水[六]。所谓玄府者,汗空也[七][10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八卷。
[二]阴者,谓寒也。冬月至寒,肾气合应,故云肾者至阴也。水王于冬,故云至阴者盛水也。肾少阴脉从肾上贯肝鬲,入肺中,故云其本在肾、其末在肺也。肾气上逆,则水气客于肺中,故云肾积水也。
[三]关者,所以司出入也。肾主下焦,膀胱为府,主其分注关窍二阴,故肾气化则二阴通,二阴通则胃填满,故云肾者胃之关也。关闭则水积,水积则气停,气停则水生,水生[11]则气溢,气水同类,故云关闭不利,聚水而从其类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下焦溢为水。”[12]此之谓也。
[四]上,谓肺。下,谓肾。肺肾俱溢,故聚水于腹中而生病也。
[五]牝,阴也。亦主阴位,故云牝藏。
[六]勇而劳甚,谓力房也。劳勇汗出则玄府开,汗出逢风则玄府复闭,玄府闭已则馀汗未出,内伏皮肤,传化为水。从风而水,故名风水。
[七]汗液色玄,从空而出,以汗聚于里,故谓之玄府。府,聚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关”作“关闭”。
[2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门’作‘闭’,与注合,为是。”朝鲜活字本、《太素》同。
[3]《太素》无“跗肿者聚水而生病也”九字。
[4]《甲乙经》“生”作“主”。
[5]《太素》无“肾”字。
[6]《太素》“内不得入于藏府”作“内不得入其藏而”,与下句连读。
[7]《太素》“玄”作“六”。
[8]《太素》“皮里”作“皮肤”。
[9]元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詹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“为”并作“于”。于、为音转通用。
[10]“汗空”,汗腔。《太素》无“所谓玄府者,汗空也”八字。
[11]顾本“生”下空一字位,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空格内作‘积’字,且古钞本‘水生’互乙。”金本、藏本并有“积”字。
[12]见《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。
帝曰:水俞五十七处者,是何[1]主也?歧伯曰:肾俞五十七穴,积阴之所聚也,水所从出入也。尻上五行、行五者,此肾俞[一]。故水病下为跗[2]肿大腹,上为喘呼[3]不得卧者,标本俱病[4]。故肺为喘呼,肾为水肿,肺为逆,[5]不得卧[6]。分为[7]相输俱[8]受者,水气之所留也[9]。伏菟上各二行、行五者,此肾之街[10]也[11]。三阴之所交结于脚也,踝上各一行、行六者,此肾脉之下行也,名曰太冲[12]。凡五十七穴者,皆藏之阴[13]络,水之所客[14]也[15]。
【原注】
[一]背部之俞凡有五行:当其中者,督脉气所发;次两傍四行者,足太阳脉气也。
[二]水下居于肾,则腹至足而附肿;上入于肺,则喘息贲急而大呼也。
[三]标本者,肺为标,肾为本。如此者,是肺肾俱水为病也。
[四]肺为喘呼气逆不得卧者,以其主呼吸故也。肾为水肿者,以其主水故也。
[五]分其居处以名之,则是气相输应;本其俱受病气,则皆是水所留也。
[六]街,谓道也。腹部正俞凡有五行,侠齐两傍,则肾藏足少阴脉及冲脉气所发,次两傍则胃府足阳明脉气所发,此四行穴则伏菟之上也。
[七]肾脉与冲脉并下行循足,合而盛大,故曰太冲。
[八]经所谓五十七者,然尻上五行、行五,则背脊当中行督脉气所发者,脊[9]中、悬枢、命门、腰俞、长强当其处也。次侠督脉两傍足太阳脉气所发者,有大肠俞、小肠俞、膀胱俞、中膂内俞、白环俞当其处也。又次外侠两傍足太阳脉气所发者,有胃仓、肓门、志室、胞肓、秩边当其处也。伏菟上各二行、行五者,腹部正俞侠中行任脉两傍冲脉足少阴之会者,有中注、四满、气穴、大赫、横骨当其处也。次侠冲脉足少阴两傍足阳明脉气所发者,有外陵、大巨、水道、归来、气街当其处也。踝上各一行、行六者,足内踝之上有足少阴阴跷脉并循臑上行,足少阴脉有太冲[10]、复溜、阴谷三穴,阴跷脉有照海、交信、筑宾三穴,阴跷既足少阴脉之别,亦可通而主之。兼此数之,犹少一穴[11]。脊中,在第十一椎节下间,俯而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不可灸,令人偻。悬枢,在第十三椎节下间,伏而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命门,在第十四椎节下间,伏而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腰俞,在第二十一椎节下间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(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及《缪刺论》注并《热穴》注俱云“刺入二寸”,而《刺热》注、《气府》注并此注作“二分”,宜从“二分”之说。)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长强,在脊骶端,督脉别络少阴所结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此五穴者,并督脉气所发也。(新校正云:详王氏云少一穴。按:《气府论》注十二[12]椎节下有阳关一穴,若通数阳关,则不少矣。)次侠督脉两傍:大肠俞,在第十六椎下侠督脉两傍去督脉各同身寸之一寸半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六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小肠俞,在第十八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。膀胱俞,在第十九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。中膂内俞,在第二十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,侠脊胝(肺)[肺13]起肉,留十呼。白环俞,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,相去如大肠俞,伏而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(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云“刺可入八分,不可灸。”)此五穴者[14],并足太阳脉气所发,所谓肾俞者,则此也。又次外两傍:胃仓,在第十二椎下两傍,相去各同身寸之三寸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肓门,在第十三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。志室,在第十四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,正坐取之。胞肓,在第十九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,伏而取之。秩边,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,伏而取之。此五穴者,并足太阳脉气所发也。次伏菟上两行:中注,在齐下同身寸之五分两傍相去任脉各同身寸之五分。(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同《气府》注云“侠中行方一寸”,文异而义同。)四满,在中注下同身寸之一寸。气穴,在四满下同身寸之一寸。大赫,在气穴下同身寸之一寸。横骨,在大赫下同身寸之一寸。各横相去同身寸之一寸。并冲脉足少阴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次外两傍穴:外陵,在齐下同身寸之一寸。(新校正云:按:《气府论》注云“外陵在天枢下一寸”,与此正同)。两傍去冲脉各同身寸之一寸半;大巨,在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。水道,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。归来,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三[15]寸。气街,在归来下(新校正云:按:《气府》注、《刺热》注、《热穴》注云“在腹齐下横骨两端鼠鼷上一寸”,《刺禁》注云“在腹下侠齐两傍相去四寸鼠鼷上一寸动脉应手”,《骨空》注云“在毛际两傍鼠鼷上”,诸注不同,今备录之)。鼠鼷上同身寸之一寸。各横相去同身寸之二寸。此五穴者,并足阳明脉气所发。水道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气街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馀三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,若灸者,并可五壮。所谓肾之街者,则此也。踝上各一行、行六者:大钟,在足内踝后街中(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云“跟后冲中”,《刺疟》注、《刺腰痛》注作“跟后街中动脉”,此云“内踝后”,此注非)。足少阴络别走太阳者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三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复溜,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[16]寸陷者中,足少阴脉之所行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照海,在内踝下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留六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交信,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,阴跷之郄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留五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筑宾,在内踝上腨分中,阴维之郄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阴谷,在膝下内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,按之应手,屈膝而得之,足少阴脉之所入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所谓肾经之下行名曰太冲者,则此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何”下有“所”字。
[2]金本、元本、藏本、詹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“附”并作“驸”。
[3]《太素》“不”上有“故”字。
[4]《太素》“为”作“之”。
[5]《太素》无“俱”字。
[6]《太素》“肾之街”作“肾之所冲”。
[7]《太素》“之阴”二字互乙。
[8]朝鲜活字本“客”作“容”。
[9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脊’上有‘有’字。”
[10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舆本‘太冲’作‘大钟’。”金本同。据改。
[11]顾校:“依注数之,正得五十七穴,不知何以云少一穴。林氏不能是正,又增阳关一穴,则与尻上五行行五之文显然不合矣。”
[12]顾校:“‘十二’当作‘十六’。”
[13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舆本‘肺’作‘肿’。”金本同。据改。
[14]顾本此句之上不空。金本“此五穴者”上空一字格,此句以下是王注。
[15]金本“三”作“二”。
[16]金本“二”作“三”。
帝曰:春取络脉、分肉[1],何也?岐伯曰:春者,木始治,肝气始[2]生,肝气急,其风疾,经脉常深,其气少,不能深入,故取络脉、分肉间。
帝曰:夏取盛[3]经、分腠[4],何也?岐伯曰:夏者,火始治,心气始长,脉瘦[5]气弱,阳气留[6]溢[一],热熏[7]分腠,内至于经[8],故取盛经、分腠。绝肤而病去者,邪居浅也[二]。所谓盛经者,阳脉也。
帝曰:秋取经俞,何也?岐伯曰:秋者,金始治,肺将收[9]杀[三],金将胜火,阳气在合[四],阴气初胜,湿气及体[五],阴气未盛,未能深入,故取俞以写阴邪,取合以虚阳邪。阳气初衰,故取于合[六]。
帝曰:冬取井、(荣)[荥][10],何也?岐伯曰:冬者,水始治,肾方闭,阳气衰少,阴气坚盛[11],巨阳伏沈,阳脉乃去[七][12],故取井以下阴逆,取(荣)[荥]以实阳气[八]。故曰:冬[13]取井(荣)[荥],春不鼽衄[九]。此之谓也[十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别本“留”一作“流”。
[二]绝,谓绝破,令病得出也。
[三]三阴已升[14],故渐将收杀。
[四]金王火衰,故云金将胜火。
[五]以渐于雨[15]湿雾露,故云湿气及体。
[六]新校正云:按:皇甫士安云:“是谓秋始之治变。”
[七]去,谓下去。
[八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“实”作“道”,《甲乙经》、《千金方[16]》作“通”。
[九]新校正云:按:皇甫士安云:“是谓冬未之治变。”
[十]新校正云:按:此与《四时刺逆从论》及《诊要经终论》义颇不同,与《九卷》之义相通。
【校注】
[1]《甲乙经》“分肉”下有“之间”二字。
[2]《太素》无“始”字。
[3]此次所用朝鲜小字本“盛”字旁注一“阳”字。
[4]元本、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“腠”作“凑”。
[5]“瘦”,当作“瘦”。俗书升、广相乱。
[6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“留”作“流”。
[7]《太素》“热熏”二字互乙。
[8]此次所用朝鲜小字本“经”字旁注一“阳”字。
[9]《太素》“收”作“初”。
[10]金本、元本、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、《太素》“荣”并作“荥”。据改。下同。
[11]《太素》“竖盛”作“紧”。
[12]“去”,藏也。
[13]《太素》无“日冬”二字。
[14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“元药本‘升’作‘成’。”
[15]元本“雨”作“下”。
[16]金本无“方”字。
帝曰:夫子言治热病五十九俞,余论[1]其意,未能领[2]别其处。愿闻其处,因闻其意。
岐伯曰:头上五行、行五者,以越[3]诸阳之热逆也[一]。
大杼、膺俞、缺盆、背俞,此八者,以写胸中热[4]也[二]。
气街[5]、三里、巨虚上下廉,此八者,以写胃中之热也[三]。
云门、髃骨、委中、髓空,此八者,以写四支之热也[四]。
五脏俞傍五,此十者,以写五脏之热也[五]。
凡此五十九穴者,皆热之左右也。
帝曰:人伤于寒而传为热,何也?岐伯曰:夫寒盛则生热也[六]。
【原注】
[一]头上五行者:当中行谓上星、颅会、前顶、百会、后顶。次两傍谓五处、承光、通天、络却、玉枕。又次两傍谓临泣、目窗[6]、正营、承灵、脑空也。上星,在颅上直鼻中央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豆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。颅会,在上星后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。前顶,在颅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间陷者中,刺如颅会法。百会,在前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,督脉足太阳脉之交会,刺如上星法。后顶,在百会后同身寸之二[7]寸五分枕骨上,刺如颅会法。然是五者,皆督脉气所发也,上(骨)[星][8]留六呼,若灸者,并可灸五壮。次两傍穴:五处,在上星两傍同身寸之一寸五分。承光,在五处后同身寸之一寸。通天,在承光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。络却,在通天后方寸之一寸五分。玉枕,在络却后同身寸之七分。然是五者,并足太阳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五处、通天各留七呼,络却留五呼,玉枕留三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(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承光不灸,玉枕刺入二分。)又刺两傍[9]:临泣,在头直目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五分,足太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。目窗、正营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。承灵、脑空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。然是五者,并足少阳阳维二脉之会。脑空一穴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馀并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,临泣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
[二]大杼,在项第一椎下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,督脉别络手足太阳三脉气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(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并《气穴》注作“七壮”,《刺疟》注、《刺热》注作“五壮”。)膺俞者,膺中之[10]俞也,正名中府,在胸中行两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、云门下一寸乳上三肋间动脉应手陷者中,仰而取之,手足太阴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五呼,若灸者,可灸五[11]壮。缺盆,在肩上横骨陷者中,手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背俞,即风门热府俞也,在第二椎下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三[12]分,督脉足太阳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今《中诰孔穴图经》虽不名之,既曰风门热府,即治热之背俞也。(新校正云:按:王氏注《刺热论》云“背俞未详何处”,注此指名“风门热府”,注《气穴论》以“大杼”为“背俞”,三经[13]不同者,盖亦疑之者[14]也。)
[三]气街,在腹齐下横骨两端鼠鼷上同身寸之一寸动脉应手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(新校正云:按:气街诸注不同,具前《水穴》注中。)三里,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跗外廉两筋肉分间,足阳明脉之所入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巨虚上廉,足阳明与大肠合,在三里下同身寸之三寸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八分,若灸者,可灸三[15]壮。巨虚下廉,足阳明与小肠[16]合,在上廉下同身寸之三寸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,可灸三壮也[17]。
[四]云门,在巨骨下胸中行两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动脉应手,足太阴脉气所发[18],(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同,《气穴》注作“手太阴”,《刺热》注亦作“手太阴”[19]。)举臂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,若灸者,可灸五[20]壮。验今《中诰孔穴图经》无膺骨穴,有肩髃穴,穴在肩端两骨间。手阳明跷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,留六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委中,在足膝后屈处腘中央约文中动脉,足太阳脉之所入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按今《中诰孔穴图经》云“腰俞穴一(名[名][21]髓空”,在脊中第二十一椎节下,主汗不出,足清不仁,督脉气所发也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,留七呼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(新校正云:详腰俞刺入“二寸”当作“二分”,已具前《水穴》注中。)
[五]俞傍五者,谓魄户、神堂、魂门、意舍、志室五穴,侠脊两傍各相去同身寸之三寸,并足太阳脉气所发也。魄户,在第三椎下两傍,正坐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神堂,在第五椎下两傍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魂门,在第九椎下两傍,正坐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意舍,在第十一椎下两傍,正坐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志室,在第十四椎下两傍,正坐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,可灸五[22]壮也。
[六]寒气外薄,阳气内郁,腠理坚致,[元][玄][23]府闭封,致则气不宣通,封则湿气内结,中外相薄,寒盛热生。故人伤于寒转而为热,汗之而愈,则外凝内郁之理可知。斯乃新病数日者也。
【校注】
[1]“论”,知。《淮南子·说山》:“以近论远。”高诱注:“论,知也。”说详《校补》。
[2]《太素》无“领”字。
[3]《广雅·释诂三》:“越,治也。”
[4]《甲乙经》夹注:“一作阳。”
[5]《甲乙经》“气街”作“气冲”。
[6]金本“窬”作“隐”。
[7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二’作‘一’。”
[8]《素问校讹》:“‘骨’,‘星’误。”金本、元本“骨”并作“星”。据改。
[9]金本“又刺两傍”句下为王注。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剌’作‘次’。”金本同。剌、次音同通用。
[10]金本无“之”字。
[11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五’作‘三’。”
[12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元椠本‘三’作‘五’。”金本同。
[13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经’作‘注’。”
[14]金本无“者”字。
[15]金本“三”作“五”。
[16]元本“小肠”作“少阳”。
[17]金本“也”作“矣”。
[18]元本“发”下有“也”字。
[19]金本“手太阴”下有“经”字。
[20]金本“五”作“三”。
[21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各’作‘名’。”据改。
[22]元本“五”作“三”。
[23]金本、元本“元”作“玄”。据回改。
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卷第十六
骨空论
膊博音[1]。健健音[2]。囇若结切[3]。
水热穴论
菟音[4]。秘音[5]。溜力救切[6]。臇音奏[7]。皱地二切[8]。
【校注】
[1]金本作“膊音博”,上有“瘪萼,上音衣、下音僖”、“彂力调切。下同”、“瘿音漏”、“咽于干切”、“侠胡帖切”,下有“瘕音□”、“蹇初急切”、“窬,吕、踞同,脊骨”、“瘘音隆,又作瘿,膀胱不利也”、“嗢于普切,咽也”诸条。
[2]金本作“其偃切”,元本作“音健”。又,金本下有“腘音国,曲脚中也”、“䯗户当切,胫也”、“溯书若切”、“踝胡瓦切”、“髋音宽,髋同,在髀上。《字说》谓活机所隐”、“尻去高切”、“五行,户当切,下同”、“髀音博”、“髀音披,股也”、“渗所禁切”、“撅其月切”、“踹市兖切,腓肠也”、“跗方无切,足上也,《跠》[跠]同”诸条。元本下有“断音银”条。
[3]金本作“囇鱼结切”,元本作“古结反”。
[4]顾校:“当在関字条后。”金本作“菟音兔”,上有“腨音腨”条。元本无此条。
[5]金本、元本作“音秘”。
[6]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溜’作‘留’。”
[7]元本无此条。
[8]金本作“特二切”,下有“俞音庶”、“行户当切”、“踝胡瓦切”、“魫音求”、“衄奴六切”、“别并节切”、“杼直吕切”、“髀,偶、鱼二音,肩前也”诸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