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卷第八
启玄子次注林亿孙奇高保衡等奉敕校正孙兆重改误
宝命全形论 八正神明论 离合真邪论 通评虚实论 太阴阳明论 阳明脉解
宝命全形论篇第二十五
[一]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“宝命全形”之道在治未病。人合天地之道:“人以天地之气生,四时之法成”,人与天地之道协调则不病,不协调则生病。摄生之道当“应四时”、“知万物”,“经天地阴阳之化”、“知十二节之理”,“存八动之变”、“达虚实之数”。天地阴阳升降开阖之道虽极隐极微,但可以通过观察候物之象而知之:“呿吟至微,秋毫在目”。天地阴阳之道虽极微,万物虽极杂极繁,但可以按五行进行分类研究认识,可以在事物的相互联系(生克制化)中认识之。摄生五箴:“一曰治神,二曰知养身,三曰知毒药为(伪)真,四曰制(省)砭石小大,五曰知府藏血气之诊。”针刺之道的原则:“凡刺之真,必先治神”;抓住进出针时机:“至其当发,间不容瞚”,“伏如横弩,起如发机”;必候气守气:“手动若务”,“经气已至,慎守勿失”。刺虚、刺实之法。针刺深浅、时间要把握准确:“深浅在志,远近若一。”必须小心谨慎对待医事:“如临深渊,手如握虎。”
全篇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九《知针石》,又见于《甲乙经》卷五第四。
黄帝问曰:天覆地载,万物悉备,莫贵于人。人以天地之气生,四时之法成[二]。君王众庶,尽欲全形[三]。形之疾病,莫知其情。留淫日深,著于骨髓,心私虑之[四]。余欲针[1]除其疾病,为之奈何[五]?歧伯对曰:夫盐之味[2]咸者,其气令器津泄[六];弦绝者,其音嘶败[七];木敷[3]者,其叶发[八][4]。病深者,其声哑[九]。人有此三者,是谓坏府[十],毒药无治[5],短针无取。此皆绝皮伤肉,血气争[黟][异][十一][6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注本在第六卷,名《刺禁》。
[二]天以德流,地以气化,德气相合,而乃生焉。《易》曰:“天地𬘡缊,万物化醇。”此之谓也。则假以温凉寒暑,生长收藏,四时运行而方成立。
[三]贵贱虽殊,然其宝命一矣,故好生恶死者,贵贱之常情也。
[四]新校正云:按:《太素》“虑”作“患”。
[五]虚邪之中人微,先见于色,不知于身,有形无形,故莫知其情状也。留而不去,淫衍日深,邪气袭虚,故著于骨髓。帝矜不度,故请行其针。○新校正云:按:别本"不度”作“不庶"。
[六]咸,谓盐之味苦,浸涅而润物者也。夫咸为苦而生,咸从水而有,水也润下而苦泄,故能令器中水津液润渗泄焉。凡虚中而受物者,皆谓之器。其于体外则谓阴囊,其于身中所同则谓膀胱矣。然以病配于五脏,则心气伏于肾中而不去,乃为是矣。何者?肾象水而味咸,心合火而味苦,苦流汁液,咸走胞囊,火为水持,故阴囊之外津润如汗而渗泄不止也。凡咸之为气,天阴则润,在上则浮,在人则囊湿而皮肤剥起。
[七]阴囊津泄[7]而脉弦绝者,诊当言音嘶嘎,败易旧声尔[8]。何者?肝气伤也。肝气伤则金本缺,金本缺则肺气不全,肺主音声,故言音嘶嘎。
[八]数,布也。言木气散布外荣于所部者,其病当发于肺叶之中也。何者?以木气发散故也。《平人气象论》曰:"藏真散于肝。"肝又合木也。
[九]哕,谓声浊恶也。肺藏恶血,故如是。
[十]府,谓胸也,以肺处胸中故也。坏,谓损坏其府而取病也。《抱朴子》云:"仲景开胸以纳赤饼。"由此,则胸可启之而取病矣。三者,谓脉弦绝、肺叶发、声浊哕。
[十一]病内溃[9]于肺中,故毒药无治;外不在于经络,故短针无取。是以绝皮伤肉,乃可攻之,以恶血久与肺气交争,故当血见而色黑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岐伯之对,与黄帝所问不相当。别按:《太素》云:"夫盐之味咸者,其气令器津泄;弦绝者,其音嘶败;木陈者,其叶落[发][10]。病深者,其声哕。人有此三者,是谓坏府,毒药无[11]治,短针无取。此皆绝皮伤肉,血气争[黑][异][12]。"三字与此经不同[13],而注意大异。杨上善注云:"言欲知病微者,须知其候。盐之在于器中,津液泄于外,见津而知盐之有咸也。声嘶,知琴瑟之弦将绝。叶落者,知陈木之已尽。举此三物衰坏之微以比声哕,识病深之候。人有声哕同三譬者,是为府坏之候。中府坏者,病之深也。其病既深,故针药不能取,以其皮肉血气各不相得故也。"再详上善作此等注义,方与黄帝上下问答义相贯穿。王氏解盐咸器津义虽渊微,至于注弦绝音嘶、木敷叶发,殊不与帝问相协,考之,不若杨义之得多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"针"上有"以"字。
[2]《太素》无"味"字。
[3]《太素》"敷”作“陈",义长,当据改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4]《太素》"发"上有"落"字,当据补。
[5]《太素》"无治”作“毋婴治"。"婴",触犯。
[6]《<素问>校讹》校补:"古钞本、元蔡本'黑'作'异'。"元残本、藏本、熊本、赵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、《太素》并作"异"。作"异"义长,据改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7]元本、元残本、詹本"泄”作“液"。
[8]詹本"尔”作“耳"。
[9]元本、元残本"溃”作“遘"。
[10]"发",据《太素》补。
[11]《太素》“无”作“毋”。下同。
[12]元残本、藏本、熊本、赵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、《太素》“黑”并作“异”。据改。
[13]按:三字者,谓“陈”、“落”、“异”也。
帝曰:余念其痛[1],心为之乱惑,反甚其病,不可更代。百姓闻之,以为残贼,为之奈何[一]?
岐伯曰:夫人生于地,悬命[2]于天,天地合气,命之曰人[一]。人能应四时者,天地为之父母[三];知[3]万物者,谓之天子[四]。天有阴阳,人有十二节[五][4];天有寒暑,人有虚实[六]。能经天地阴阳之化者,不失四时;知[5]十二节之理者,圣智不能欺也[七]。能存八动之变[6],五脏更立[7];能达虚实之数者,独出独入。呿吟[8]至微,秋毫[9]在目[八]。
【原注】
[一]残,谓残害。贼,谓损劫。言恐涉于不仁,致嫌于黎庶也。
[二]形假物成,故生于地。命惟天赋,故悬于天。德气同归,故谓之人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天之在我者,德;地之在我者,气。德流气薄,而生者也。”[10]然德者,道之用;气者,生之母也。
[三]人能应四时而气而养生者,天地恒畜养之,故为父母。《四气调神大论》曰:“夫四时阴阳者,万物之根本也,所以圣人春夏养阳,秋冬养阴,以从其根,故与万物沈浮于生长之门也。”
[四]知万物之根本者,天地常育养之,故谓曰天子。
[五]节,谓节气,外所以应十二月,内所以主十二经脉也。
[六]寒暑有盛衰之纪,虚实表多少之殊,故人以虚实应天寒暑也。
[七]经,常也。言能常应顺天地阴阳之道而修养者,则合四时长生之宜;能知十二节气之所迁至者,虽圣智亦不欺侮而奉行之也。
[八]存,谓心存。达,谓明达。呿,谓欠呿。吟,谓吟叹。秋毫在目,言细必察也。八动,谓八节之风变动。五脏,谓五行之气相胜。立,谓当其王时。变,谓气至而变易。知是三者,则应效明著,速犹影响,皆[11]神之独出独入,亦非[12]鬼灵能召遣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杨上书云:“呿,谓露齿出气。”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痛”作“病”。
[2]詹本“悬命”作“命悬”。
[3]《太素》“知”作“荷主”二字。
[4]《灵枢·九针十二原篇第一》:“所言节者,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,非皮肉筋骨也。”
[5]《太素》“知”上有“能”字。
[6]《太素》“变”下有“者”字。
[7]“立”,疑当作“互”,“更互”同义连用。
[8]“呿吟”,犹言开闭,这里指阴阳的升降开阖运动节律。“吟”、“唫”、“噤”同,声符互易尔,皆为闭口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9]"秋毫",这里比喻随分至启闭阴阳升降开阖运动变化出来的各种物候。
[10]《灵枢·本神篇第八》云:"天之在我者,德也;地之在我者,气也。德流气薄,而生者也。"
[11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曰:"古钞本、元椠本‘皆’作‘此自’二字。"元残本同。
[12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曰:"古钞本无‘非’字。"
帝曰:人生有形,不离阴阳;天地合气,别为九野,分为四时;月有小大,日有短长;万物并至,不可胜量。虚实呿吟,敢问其方[一].
岐伯曰:木得金则伐,火得水则灭,土得木则达,金遇火则缺,水逢土则绝[1]。万物皆然,不可胜竭[二]。
【原注】
[一]请说用针之意。
[二]达,通也。言物类虽不可竭尽而数,要之皆如五行之气而有胜负之性分尔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无"金得火而缺,水得土而绝"二句。
故针[1]有悬布天下者五[2],黔首共[3]余食[4],莫知之也[一]:一曰治神[二],二曰知养身[三],三曰知毒药[5]为真[四][6];四曰制砭石小大[五][7];五曰知府藏血气之诊[8]。五法俱立,各有所先[9]。今末世之刺也,虚者实之,满者泄之,此皆众工所共知也。若夫法天则地,随应而动[10],和之若响,随之若影。道无鬼神,独来独往[11]。
【原注】
[一]言针之道,有若高悬示人,彰布于天下者五矣,而百姓共知余食,咸弃蔑之,不务于本而崇乎末,莫知真要不深在其中。所谓五者详如下句。○新校正云:按:唐元超本"余食”作“饱食",注云:"人愚不解阴阳,不知针之妙,饱食终日,莫能知其妙益。"又《太素》作"饮食",杨上善注云:"黔首共服用此道,然不能得其意。"
[二]专精其心,不妄动乱也。所以云手如握虎,神无营于众物,盖欲调治精神,专其心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杨上善云:"存生之道知此五者,以为摄养,可得长生也。魂神意魄志以为身[12]主,故皆曰神。欲为先者先须治神。故人无悲哀动中,则魂不伤,肝得愈病,秋无难生;无损伤思虑,则神不伤,心得愈病,冬无难生;无愁忧不解,则意不伤,脾得不病者春无难生 ; 无喜乐不极,则魄不伤,肺得不病人夏无伤生;无盛怒者,则志不伤,肾得不病季夏无伤生。是以五惑不起于心,则神情性悙五神各安其藏,则寿延难量也。"
[三]知养其身之法亦如养人之道矣。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:"用针者,以我知彼,用之不殆。"此之谓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太素做"身”作“形"。杨上善云:"饮食男女节之以限风寒暑
湿摄之以时,有异单豹外凋之害,即内养形也。实惒恕以爱人,和尘劳而不迹,有殊张毅高门之伤,即外养形也。内外之养周备,则不求生而久生,无期寿而长寿,此则针布养形之极也。玄元皇帝曰:“太上养神,其次养形。”详王氏之注,专治神养身于用针之际,其说甚狭,不若上善之说为优。若必以此五者解为用针之际,则下文“知毒药为真”王氏亦不专用针为解也。
[四]毒药攻邪,顺宜而用,正真之道,其在兹乎?
[五]古者以砭石为针,故不举九针,但言泛石尔。当制其大小者,随病所宜而用之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云:“砭石者,是古外治之法,有三名:一针石,二砭石,三镵石,其实一也。古来未能铸铁,故用石为针,故名之针石。言工必砥砺锋利,制其大小之形,与病相当。黄帝造九针以代镵石,上古之治者,各随方所宜,东方之人多痈肿聚结,故砭石生于东方。”
[六]诸阳为府,诸阴为藏。故《血气形志篇》曰:“太阳多血少气,少阳少血多气,阳明多气多血,少阴少血多气,厥阴多血少气,太阴多气少血。是以刺阳明出血气,刺太阳出血恶气,刺少阳出气恶血,刺太阴出气恶血,刺少阴出气恶血,刺厥阴出血恶气也。”精知多少,则补写万全。
[七]事宜则应者先用。
[八]随应而动,言其效也。若影若响,言其近也。夫如影之随形,响之应声,岂复有鬼神之召遣耶?盖由随应而动之自得尔。
【校注】
[1]“缄”,当作“箴”,箴铭也。以下自“一曰”至“五曰”即箴铭的具体内容,指摄生与防治疾病的具体程序与要求,非指针刺。
[2]《太素》“五”下有“也”字。据文意,自“故缄有悬布天下者五”以下当是别篇。
[3]“共”,皆;俱。《礼记·内则》:“少事长,贱事贵,共帅时。”郑玄注:“共,皆也。”
[4]“馀食”,食物有馀,即能够饱食。
[5]《太素》“药”下有重文符,盖“之”字之误。
[6]“为”,伪。“为真”,谓药物的性味功效。
[7]“制”,读若“哲”。《方言》卷一:“哲,知也。”“制砭石大小”,谓知道如何正确治疗疾病。
[8]《太素》“动”下有“者”字。
[9]顾校:“‘为神’二字疑倒。”
帝曰[1]:愿闻其道。歧伯曰:凡刺之真,必先治神[一[2]]。五藏已定,九候已备,乃后[3]存针[一]。众脉不见[4],众凶[5]弗闻。外内相得,无以形先[三]。可玩往来,乃施于人[四]。人有虚实[6],五虚勿近,五实勿远。至其当发,间不容瞚[五]。手动若务,针耀而匀[六[7]]。静意视义,观适[8]之变,是谓冥冥,莫知其形[七]。见其乌乌,见其稷稷[9],从[10]见其飞,不知[11]其谁[八]。伏[12]如横弩[13],起如[14]发机[九]。
【原注】
[一]专其精神,寂无动乱,刺之真要,其在斯焉。
[二]先定五脏之脉,备|循九候之诊,而有太过不及者,然后乃存意于用针之法。
[三]众脉,谓七诊之脉。众凶,谓五脏相乘。外内相得,言形气相得也。无以形先,言不以己形之衰盛寒温病病人之形气使同于己也。故下文曰。
[四]玩,谓玩弄,言精熟也。《标本病传论》曰:“谨熟阴阳,无与众谋。”此其类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此文出《阴阳别论》,此云《标本病传论》者,误也。
[五]人之虚实,非远其近而有之,盖由血气一时之盈缩尔。然其未发,则如电垂而视之可久;至其发也,则如电灭而指所不及。迟速之殊,有如此矣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“瞚”作“暄”[15]全元起本及《太素》作“眴”。
[六]手动用针,心如专务于一事也。《针经》曰:“一其形,听其动静,而知邪正。”此之谓也。针耀而匀,谓针形光净而上下匀平[16]。
[七]冥冥,言血气变化之不可见也。故静意视息,以义斟酌,观所调适经脉之变易尔。虽且针下用意精微而测量之,犹不知变易形容谁为其象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八正神明论》云:“观其冥冥者,言形气荣卫|之不形于外,而工独知之;以日之寒温、月之虚盛、四时气之浮沉参伍相合而调之,工常先见之。然而不形于外,故曰观于冥冥焉。”
[八]乌乌,叹其气|至|。稷|稷,嗟其已应。言所针得失,如从空中见飞鸟之往来,岂|复知其所使之元|主耶!是但见经脉盈虚而为信,亦不知其谁之所召遣尔。
[九]血气之未应针,则伏如横弩之安静。其应针也,则起如机发之迅疾。
【校注】
[1]据文体、文意及此下文字在《针解篇第五十四》中推之,以下当是|名《针》之别篇。
[2]《素问·针解》:“必正其神者,欲赡病人目制其神,令气易行也。”用眼睛诱导病人|神定,此即催眠术。
[3]《太素》“后乃”作“随后”。
[4]“脉”,读若“睺”,相视也。《太素》“不”作“弗”。
[5]“凶”,读若“讻”,喧嚷也。
[6|]《甲乙经》“人有虚实”作“虚实之要”|。
[7]《太素》“耀”作“燿”,“匀”作“眴”。
[8]“观适”同义连用,观察。
[9]“乌乌”、“稷稷”均为象声词,在这里形容针者感觉的经气运行状态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10]于鬯谓“从”盖“徒”字形近之误。可从。
[11]《太素》“知”作“见”,见亦感知也。
[12]|“伏”,伺;注意力高度集中地守候。
[13]“横”,读若“彂”。《说文·弓部》:“彂,弩满也。”《甲乙经》“弩”作“努”。
[14]《甲乙经》“如”作“若”。
[15]元本“暄”作“瞚”。
[16]元本、元残本“匀平”下有“也”字。
帝曰:何如而虚,何如而实[一]?岐伯曰:刺虚者须其实,刺实者须其虚[二]。经气已[2]至,慎守勿失[三]。深浅在志,远近若一。如临深渊,手如握虎[3],神无营于众物[四]。
【原注】
[一]言气血既伏如横弩,起如发机,然其虚实岂留呼而可为准定耶?虚实之形,何如而约之?
[二]言要以气至有效而为约,不必守息数而为定法也。
[三]无变法而失经气也。
[四]言精心专一也。所针经脉虽深浅不同,然其补写皆如一。俞[4]之专意,故手如握虎,神不外营焉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针解论》云:"刺实须其虚者,留针,阴气隆至,乃去针也。刺虚须其实者,阳气隆至,针下热,乃去针也。经气已至,慎守勿失者,勿变更也。深浅在志者,知病之内外也。远近如一者,深浅其候等也。如临深渊者,不敢堕也。手如握虎者,欲其壮也。神无营于众物者,静志观病人,无左右视也。"
【校注】
[1]顾校:"二句误倒,当依《针解》乙转。'实'字与下文'失'、'一'、'物'韵。"
[2]《太素》"已”作“以"。以,若也。
[3]"虎",虎符。森立之云:"握虎"者,如持发兵之符,"为谨严之极也"。
[4]《素问校讹》:"古钞本'俞'作'喻'。"
八正神明论篇第二十六
[一]
按:本篇论针刺之法的原则,包括以下内容:针刺之法,当效法天地日月星辰、四时八节阴阳的运行节律:"法天则地,合以天光";"凡刺之法,必候日月星辰四时八正之气,气定乃刺之"。人之气血营卫与天地阴阳运行节律的关系:"天温日明,则人血津液而卫气浮,故血易写,气易行;天寒日阴,则人血凝[注][互]而卫气沉;月始生,则血气始精,卫气始行;月郭满,则血气实,肌肉坚;月郭空,则肌肉减,经络虚,卫气去,形独居。"针刺当"因天时而调血气",不可虚虚实实。观察掌握天地日月星辰运动状态与位置、四时八节的物候变化,以知人之营卫虚实、六气太过不及等阴阳的运行节律,并在摄生、针刺之时正确运用之:"八正者,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也","四时者,所以分春夏秋冬之气所在,以时调之也","八正之虚邪,而避之勿犯也"。阐释《针经》(《灵枢·官能》)之经文,谈论针刺当法日月四时阴阳升降开阖运行节律:"先知日之寒温、月之虚盛,以候气之浮沉,而调之于身","以日之寒温、月之虚盛、四时气之浮沉参伍相合而调之";虚邪与正邪;上工因"诊候之术"及工作生活经验以知营卫、气血、疾病变化之"几":上工"观其冥冥","常先见之"。上工治未病:"上工救其萌芽","下工救其已成,救其已败";上工施治必先知营卫、气血、疾病变化之"几"而正确诊断疾病:"知其所在者,知诊三部九候之病脉,处而治之"。针刺补泻之术:"写必用方","补必用员";"方"、"员"之义:"员与方,非针也","方者,以气方盛也,以月方满也,以日方温也,以身方定也,以息方吸而内针,乃复候其方吸而转针,乃复候其方呼而徐引针。""员者,行也","行者,移也","刺必中其荣,复以吸排针也"。针剌当知"血气者,人之神,不可不谨养"。阐释针剌治疗中的"形"、"神"两中境界。
自"黄帝问曰用针之服"至"天忌不可不知也帝曰善"见于《太素》卷二十四《天忌》;自"其法星辰者余闻之矣"至"九针之论不必存也"见于《太素》卷二十四《本神论》。
黄帝问曰:用针之服,必有法则焉,今何法何则[一]?歧伯对曰:法天则地,合以天光[二]。帝曰:愿卒闻之。歧伯曰:凡刺之法,必候日月星辰四时八正之气,气定乃刺之[四]。是故天温日明,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,故血易写,气易行;天寒日阴,则人血凝(泣)[五]而卫气沈[六]。月始生,则血气始精,卫气始行;月郭满,则血气实[七],肌肉坚;月郭空,则肌肉减,经络虚,卫气去,形独居。是以因天时而调血气也。是以[2]天寒无刺[八],天温无疑[九][三],月生无写,月满无补,月郭空无治,是谓得时而调之[八]。因天之序,盛虚之时,移光定位,正立而待之[九]。故(曰)[曰][四]:月生而写,是谓藏虚[十];月满而补,血气扬溢,络有留血[五],命曰重实[十一];月郭空而治,是谓乱经。阴阳相错,真邪不别[六],沈以留止,外虚内乱,淫邪乃起[十二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二卷,又与《太素·知官能篇》大意同,文势小异。
[二]服,事也。法,象也。则,准也,约也。
[三]谓合日月星辰之行度。
[四]候日月者,谓候日之寒温,月之空满也。星辰者,谓先知二十八宿之分应水漏刻者也。略而言之:常以日加之于[7]宿上,则知人气在太阳否。日行一舍,人气在三阳与阴分矣。细而言之:从房至毕十四宿,水下五十刻,半日之度也。从昴至心,亦十四宿,水下五十刻,终日之度也。是故从房至毕者为阳,从昴至心者为阴,阳主昼,阴主夜也。凡日行一舍,故水下三刻与七分之四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水下一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二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三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四刻,人气在阴分。”[8]水下不止,气行亦尔。又曰:“日行一舍,人气行于身一周与十分身之八;日行二舍,人气行于身三周与十分身之六;日行三舍,人气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;日行四舍,人气行于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;日行五舍,人气行于身九周。”[9]然日行二十八舍,人气亦行于身五十周与十分身之四。由是,故必候日月星辰也。四时八正之气者,谓四时正气八节之风来朝于太一者也。谨候其气之所在而刺之,气定乃刺之者,谓八节之风气静定,乃可以刺经脉,调虚实也。故历忌云:八节前后各五日不可刺灸,凶。是则谓气未定,故不可刺灸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八节风朝太一具《天元玉册》中。
[五](泣)[五],谓如水中居雪也。
[六]血凝(泣)[五]而卫气沈也。
[七]血淖液而气易行也。
[八]谓得天时也。
[九]候日迁移,定气所在,南面正立,待气至而调之也。
[十]血气弱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“藏”作“减”。“藏”当作“减”。
[十一]“络”一[10]为“经”,误。血气盛也。“留”,一为“流”,非也。
[十二]气失纪,故淫邪起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实”作“盛”。
[2]《太素》“是以”作“是故”。
[3]《素问校讹》:“元椠本‘疑’作‘凝’。”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“古钞本亦作‘凝’。”元残本、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并作“凝”。
[4]俞樾:“‘日’疑‘曰’字之误。”按:朝鲜活字本“日”作“曰”,据改。
[5]《太素》“络”作“经”,“血”作“止”。
[6]詹本“别”作“辨”。
[7]顾校:“‘加之’二字误倒,当依《灵枢·卫气行》乙转。”
[8]见《灵枢·卫气行篇第七十六》。
[9]《灵枢·卫气行篇第七十六》云:“是故日行一舍,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;日行二舍,人气行三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;日行三舍,人气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;日行四舍,人气行于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;日行五舍,人气行于身九周。”
[10]元残本“一”作“亦”。
帝曰:星辰八正[1]何候?岐伯曰:星辰者,所以制日月之行也[一]。八正者,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也[一]。四吋者,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气所在,以时调之也。八正之[2]虚邪,而避之勿犯也[二]。以身之虚而逢天之虚,两虚相感,其气至骨,人则伤五藏[M]。工候救之,弗能伤也[五]。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[六]。
【原注】
[一]制,谓制度。定[5]星辰则可知日月行之制度矣。略而言之:周天二十八宿三十六分,人气行一周天,凡一千八分;周身十六丈二尺,以应二十八宿,合漏水百刻,都行八百一十丈,以分昼夜也。故人十息,气行六尺,日行二分;二百七十息,气行十六丈二尺,一周于身,水下二刻,日行二十分;五百四十息,气行再周于身,水下四刻,日行四十分;二千七百息,气行十周于身,水下二十刻,日行五宿二十分;一万三千五百息,气行五十周于身,水下百刻,日行二十八宿也。细而言之:则常以一周加之一分又十分分之六,乃奇分尽矣。是故星辰所以制日月之行度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“周天二十八宿”至“日行二十八宿也”,本《灵枢》文,今具《甲乙经》中。
[一]八正,谓八节之正气也。八风者,东方婴儿风,南方大弱风,西方刚风,北方大刚风,东北方凶风,东南方弱风,西南方谋风,西北方折风也。虚邪,谓乘人之虚而为病者也。以时至,谓天应太一移居,以八节之前后风朝中官而至者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“太一移居”、“风朝中官”义具《天元玉册》。
[三]四时之气所在者,谓春气在经脉,夏气在孙络,秋气在皮肤,冬气在骨髓也。然触冒虚邪,动伤真气,避而勿犯,乃不病焉。《灵枢经》曰:圣人避邪如避矢石[4]。盖以其能伤真气也。
[四]以虚感虚,同气而相应也。
[五]候知而止,故弗能伤之。救,止也。
[六]人忌于天,故云天忌。犯之则病,故不可不知也。
【校注】
[1]潘本“正”作“政”。
[2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无‘之’字。”
[3]元本、元残本无“定”字。
[4]《九宫八风篇第七十七》云:“故圣人曰:避虚邪之道,如避矢石然,邪弗能害。”
帝曰:善。其法星辰者,余闻[1]之矣,愿闻法往古者。岐伯曰:法往古者,先知《针经》也;验于来今者,先知日之寒温、月之虚盛,以候气之浮沉,而调之于身,观其立有验也[一]。观其[2]冥冥者,言形气荣卫之不形于外,而工独知之[二]。以日之寒温、月之虚盛、四时气之浮沉参伍相合而调之,工常先见之,然而不形于外,故曰观于冥冥焉[三]。通于无穷者,可以传于后世也。是故[3]工之所以异也[四]。然而不形见于外,故俱不能见也[五]。视之无形,尝之无味,故谓冥冥,若神髣髴[六]。虚邪者,八正之虚邪气也[七]。正邪者,身形[4]若用力,汗出腠理开,逢虚风,其中人也微,故莫知其情,莫见其形[八]。上工救其萌芽[5],必先见[6]三部九候之气,尽调不败而救之,故曰上工[7]。下工救其已成,救其已败[8]。救其已成者,言不知三部九候之[9]相失,因[10]病而败之也[九]。知其所在者,知诊三部九候之病脉,处而治之,故曰守其门户焉,莫知其情而见邪[11]形也[十]。
【原注】
[一]候气不差,故立有验。
[二]明前篇静意视义,观通之变,是谓冥冥,莫知其形也。虽形气荣卫不形见于外,而工以心神明悟,独得知其盛衰焉,善恶悉可明之。○新校正云:按:前篇乃《宝命全形论》。
[三]工所以常先见者,何哉?以守法而神通明也。
[四]法著,故可传后世。后世不绝,则应用通于无穷矣。以独见知,故工所以异于人也。
[五]工异于粗者,以粗俱不能见也。
[六]言形气荣卫不形于外,以不可见,故视无形,尝无味。伏如横弩,起如发机,窈窈冥冥,莫知元主,谓如神运髣髴焉。若,如也。
[七]八正之虚邪,谓八节之虚邪也。以从虚之乡来,袭虚而入为病,故谓之八正虚邪。
[八]正邪者,不从虚之乡来也。以中人微,故莫知其情意,莫见其形状。
[九]义备《离合真邪论》中。
[十]三部九候为候邪之门户也。守门户,故见邪形。以中人微,故莫知其情状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用”上有“以”字。以,已也。
[2]《太素》“其”作“于”。顾校:“《灵枢·官能篇》亦作‘于’。”
[3]顾校:“‘故’即‘固’字。”
[4]《太素》“形”下有“饥”字。
[5]朝鲜活字本“牙”作“芽”。牙、芽古今字。
[6]《太素》“见”作“知”。
[7]《太素》无“上工”二字,“故曰”连下读。
[8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无‘救其已败’四字。”《太素》无“救其已成救其已败”八字。
[9]《太素》“之”下有“气以”二字。
[10]《太素》“因”上有“有”字。
[11]赵本“邪”作“其”。
帝曰:余闻补写,未得其意。岐伯曰:写必用方。方者,以气方盛也、以月方满也、以日方温也、以身方定也、以息方吸而内针,乃复候其方吸而转针,乃复候其方呼而徐引针。故曰:写必用方,其气而[1]行焉[一]。补必用员[2]。员者,行也;行者,移也[二]。刺必中其荣[3],复以吸排针[4]也[三]。故员与方,非针也[四]。故养神者,必知形之肥瘦、荣卫血气之盛衰。血气者,人之神,不可不谨养[五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方,犹正也。写邪气出,则真气流行矣。
[二]行,谓宣不行之气,令必宣行。移,谓移未复之脉,俾其平复。
[三]针入至血,谓之中荣。
[四]所言方员者,非谓针形,正谓行移之义也。
[五]神安则寿延,神去则形弊,故不可不谨养也。
【校注】
[1]顾校:“‘而’字文理不顺,《灵枢》作‘乃’。”按:《太素》“而”亦作“乃”。而、乃古同音通用。
[2]“员”,读若“运”。针刺之前使用各种手法运行其气,使充盈也。
[3]“荣”,读若“营”,窍。《素问·骨空论篇第六十》:“督脉生病,治督脉,治在骨上,甚者在齐下营。”
[4]《太素》无“排针”二字。
帝曰:妙乎哉论也!合人形于阴阳四时,虚实之应,冥冥之期,其非夫子,孰能通之?然夫子数言形与神,何谓形?何谓神[1]?愿卒闻之[一]。岐伯曰:请言形。形乎形,目冥冥[2]。问其所病[二][3],索之于经;慧然在前,按之不[4]得,不[5]知其情。故曰形[三]。
帝曰:何谓神?岐伯曰:请言神。神乎神,耳不闻[6];目明心开而[7]志先;慧然独悟[8],口弗能言;俱视[9]独见,适若昏,昭然独明,若风吹云。故曰神[四]。三部九候为之原,九针之论不必存也[五]。
【原注】
[一]神,谓神智通悟。形,谓形诊可观。
[二]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“扪其所痛”,义亦通。
[三]外隐其无形,故目冥冥而不见。内藏其有象,故以诊而可索于经也。慧然在前,按之不得,言三部九候之中卒然逢之,不可为之期准也。《离合真邪论》曰:“在阴与阳,不可为度。从而察之,三部九候。卒然逢之,早遏其路。”此其义也。
[四]耳不闻,言神用之微密也。目明心开而志先者,言心之通如昏昧开卷,目之见如氛[10]翳辟明,神虽内融[11],志已先往矣。慧然,谓清爽也。悟,犹了达也。慧然独悟,口弗能言者,谓心中清爽而了达,口不能宣吐以写心也。俱视独见,适若昏者,叹见之异速也,言与众俱视,我忽独见,适犹若昏昧尔。既独见了,心眼昭然独能明察,若云随风卷,日丽天明,至哉神乎,妙用如是,不可得而言也。
[五]以三部九候经脉为之本原,则可通神悟之妙用,若以九针之论佥议,则其旨惟博,其知弥远矣。故曰三部九候为之原,九针之论不必存也。
【校注】
[1]元本、元残本、藏本、熊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“何谓形何谓神”作“何谓神何谓形”。
[2]《甲乙经》“冥冥”作“瞑瞑”。
[3]《太素》“病”作“痛”。
[4]《甲乙经》“不”作“弗”。
[5]《太素》“不”上有“复”字。
[6]《太素》“耳不闻”作“不闻耳”。
[7]《太素》“而”作“为”。
[8]《甲乙经》“悟”作“觉”。
[9]《太素》“视”作“见”。
[10]元本、元残本“氛”作“气”。
[11]元本“融”作“驻”。
离合真邪论篇第二十七
[一]
按:本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人之经气盈虚盛衰、运行节律,与天地四时阴阳升降开阖相通,感受外邪之后,人之经气亦因外邪性质不同而发生改变,针刺者当合天地四时阴阳,据三部九候、寸口诊法先作出正确的诊断,然后及时施行治疗。针刺补泻之术的具体操作方法。候真气、邪气未合、已合之法及据以行针刺补泻之术。针刺之道,“以得气为故”。针刺贵把握行针补泻之时机:“方其来也,必按而止之,止而取之,无逢其冲而写之”,“其来不可逢”,“其往不可追”,“待邪之至时而发针”,“若先若后者,血气已尽,其病不可下”。论知三部九候之诊的重要性:“不知三部者,阴阳不别,天地不分……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脉之处,虽有大过且至,工不能禁”,“不知三部九候,故不能久长”,强调针刺之前必须先据三部九候之诊作出或虚或实的正确诊断,然后进行施治:“审扪循三部九候之盛衰而调之”,“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减者,审其病藏以期之。”
全篇见于《太素》卷二十四《真邪补写》,又见于《甲乙经》卷十第二上。
黄帝问曰:余闻《九针》九篇,夫子乃因而九之,九九八十一篇,余尽通其意矣。经言:气之盛衰,左右倾移;以上调下,以左调右;有余不足,补写于[荥][荥]¹[输]。余²知之矣。此皆荣卫之倾移,虚实之所生,非邪气从外入于经也。余愿闻邪气之在经也,其病人何如?取之奈何?
岐伯对曰:夫圣人之起度数,必应于天地。故天有宿度,地有经水,人有经脉³。天地温和,则经水安静;天寒地冻,则经水凝[泣][冱];天暑地热,则经水沸溢³;卒风暴起,则经水波涌而陇起³。夫邪之入于脉也,寒则血凝[泣][冱],暑则气⁴淖泽,虚邪因而入客,亦如经水之得风也。经之动脉,其至也亦时陇起,其行于脉中循循然[而]⁵。其至⁶寸口手中⁷也,时大时小,大则邪至,小则平。其行无常处⁸,在阴与阳,不可为度⁹。从⁸而察之,三部九候。卒然逢之,早⁹遏其路¹⁰。吸则内针,无令气忤;静以久留,无令邪布;吸则转针,以得气为故¹⁰;候呼引针,呼尽乃去。大气皆出,故命¹¹曰写¹¹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一卷,名《经合》;第二卷重出,名《真邪论》。
[二]宿,谓二十八宿。度,谓天之三百六十五度也。经水者,谓海水、渎¹²水、渭水、湖水、河水、汝水、江水、淮水、漯水、河水、漳水、济水也。以其内合经脉,故名之经水焉。经脉者,谓手足三阴三阳之脉。所以言者,以内外参合,人气应通,故言之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云:“足阳明外合于海水,内属于胃;足太阳外合于渎¹³水,内属膀胱;足少阳外合于渭水,内属于胆;足太阴外合于湖水,内属于脾;足厥阴外合于沔水,内属于肝;足少阴外合于汝水,内属于肾;手阳明外合于江水,内属于大肠;手太阳外合于淮水,内属于小肠;手少阳外合于漯水,内属于三焦;手太阴外合于河水,内属于肺;手心主外合于漳水,内属于心包;手少阴外合于济水,内属于心。"
[三]人经脉亦应之。
[四]循循然,顺动貌。言随顺经脉之动息,因循呼吸之往来,但形状或异耳。“循循”,一为“辚辚”。
[五]大,谓大常平之形诊。小者,非细小之谓也,以其比大,则谓之小,若无大以比,则自是平常之经气尔[14]。然邪气者,因其阴气则入阴经,因其阳气则入阳脉,故其行无常处也。
[六]以随经脉之流运也。
[七]逢,谓逢遇。遏,谓遏绝。三部之中,九候之位,卒然逢遇,当按而止之,即而写之,径路既绝,则大邪之气无能为也。所谓写者,如下文云。
[八]按经之旨,先补真气,乃写其邪也。何以言之?下文补法:呼尽内针,静以久留。此段写法:吸则内针,又静以久留。然呼尽则次其吸,吸至则不兼呼,内针之候既同,久留之理复一,则先补之义,昭然可知。《针经》云:“写曰迎之。迎之意,必持而内之,放而出之。排阳出针,疾气得泄。补曰随之。随之意,若忘[15]之,若行若悔,如蚊虻止,如留如还。”则补之必久留也。所以先补者,真气不足,针乃写之,则经脉不满,邪气无所排遣,故先补真气令足,后乃写出其邪矣。引,谓引出。去,谓离穴。候呼而写;至其门,呼尽而乃离穴户,则经气审以平定,邪气无所勾[16]留,故大邪之气随针而出也。呼,谓气出。吸,谓气入。转,谓转动也。大气,谓大邪之气,错乱阴阳者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荣”作“荣”,据改。
[2]《太素》“余”下有“皆以”二字。
[3]《太素》无“溢”字。
[4]《太素》“气”下有“血”字。
[5]《太素》“循循然”下有“辚”字。辚音逴。
[6]赵本“其至”二字互乙。
[7]《太素》无“中手”二字。
[8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“从”作“循”。
[9]《太素》“早”作“蚤”。
[10]“故”,法度。
[11]《甲乙经》“命”作“名”。
[12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渎’作‘清’、元椠本作‘泾’。”元残本同。
[13]元本、元残本“渎”作“泾”。
[14]元本、元残本“尔”作“耳”。
[15]“忘”,读若“妄”,放纵也。
[16]元本、元残本“勾”作“拘”。
帝曰:不足者补之,奈何?岐伯曰:必先扪而循之,切而散之,推而按之,弹而怒之,抓[1]而下之,通而取之,外引其门,以闭其神[一]。呼尽内针,静以久留,以气至为故[二]。如待所贵,不知日暮[三][2]。其气以[3]至,适而[4]自护[四][5]。候吸引针,气不得出。各在[5]其处,推阖其门,令神[6]气存。大气留止[7],故命曰补[五]。
【原注】
[一]扪循,谓手摸。切,谓指按也。扪而循之,欲气舒缓;切而散之,使经脉宣散;推而按之,排蹙其皮也;弹而怒之,使脉气膜满也;抓而之下,置针准也;通而取之,以常法也。外引其门,以闭其神,则推而按之者也,谓蹙按穴外之皮,令当应针之处,针已放去,则不破之皮。盖其所刺之门,门[8]不开,则神气内守,故云以闭其神也。《经调论》曰[9]:“外引其皮,令当其门户。”又曰:“推阖其门,令神气存。”[10]此之谓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王引《调经论》文,今详非本论之文,傍见《甲乙经·针道》篇。“又曰”已下,乃当篇之文也。
[二]呼尽内针,亦同吸也。言必以气至而为去针之故,不以息之多数而便去针也。《针经》曰:“刺之而气不至,无问其数;刺之气至,去之勿复针。”此之谓也。无问息数以为迟速之约,要当以气至而去针,不当以针下气未至而针出乃更为也。
[三]喻人事于候气也。暮,晚也。
[四]适,调适也。护,慎守也。言气已平调,则当慎守,勿令改变使疾更生也。《针经》曰:“经气已至,慎守勿失。”此其义也。所谓慎守,当如下说。○新校正云:详王引《针经》之言,乃《素问·宝命全形论》文,兼见于《针解论》耳。
[五]正言也。外门已闭,神气复存,候吸引针,大气不泄,补之为义,断可知焉。然此大气,谓大经之气流行荣卫者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抓”作“搔”。
[2]《太素》“暮”作“莫”。莫、暮古今字。
[3]《甲乙经》“以”作“已”。
[4]《太素》“而”作“人”,盖因唐五代西北方音故。《甲乙经》“而”作“以”。
[5]“在”,察也。
[6]《甲乙经》“神”作“真”。
[7]《太素》无“大气留止”句。
[8]元本、元残本“门”下有“户”字。
[9]《素问校讹》补校:“元椠本作‘《调经论》曰’,然引文乃《灵枢·官能》文。”元残本亦作“调经”。当据改。
[10]顾校:“‘外引’二句见《灵枢·官能》,惟少一‘户’字耳。彼篇又云:‘盖其外门,真气乃存’,与‘又曰’以下亦相似,王氏盖误引。”
帝曰:候气奈何[一]? 岐伯曰:夫邪去络入于经也,舍于血脉之中[二],其寒温未相得[1],如涌波之起也,时来时去,故不常在[三]。故曰:方其来也,必按而止之,止而取之,无逢其冲而写之[四]。真气者,经气也。经气太虚,故曰其来不可逢。此之谓也[五]。故曰:候邪不审,大气已过,写之则真气脱,脱则不复,邪气复至,而病益蓄[六][七]。故曰其往不可追。此之谓也[七]。不可挂以发者,待邪之至时而发针写矣[八]。若先若后者,血气已尽,其病不可[3][九]。故曰:知其可取如发机,不知其[4]取如扣[5]椎。故曰:知机[6]道者,不可挂以发;不知机者,扣之不发。此之谓也[十[10]]。
【原注】
[一]谓候可取之气也。
[二]《缪刺论》曰:“邪之客于形也,必先舍于皮毛;留而不去,入舍于孙脉;留而不去,入舍于络脉;留而不去,入舍于经脉。”故云去络入于经也。
[三]以周游于十六大二经经脉之分,故不常在所候之处[8]。
[四]冲,谓应水刻数之平气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水下一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二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三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四刻,人气在阴分。”然气在太阳,则太阳独盛;气在少阳,则少阳独盛。夫见独盛者,便谓邪来,以针写之,则反伤真气。故下文曰。
[五]经气应刻,乃谓为邪,工若写之,则深误也。故曰其来不可逢。
[六]不悟其邪,反诛无罪,则真气泄脱,邪气复侵,经气太虚,故病弥蓄积。
[七]已随经脉之流去,不可复追召使还。
[八]言轻微而有尚且知之,况若涌波,不知其至也?
[九]言不可取而取,失时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作“血气已虚”。“尽”字当作“虚”字,此字[9]之误也。
[十]机者,动之微。言贵知其微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未相得”作“未和”。
[2]唐本“蓄”作“畜”,《甲乙经》同。
[3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无“可”字。
[4]《太素》“其”下有“可”字。
[5]《甲乙经》“扣”作“叩”,“下”“扣”字同。
[6]《太素》“机”下有“之”字。
[7]顾校:“自‘方其来也’至此,并释《灵枢·九针十二原》之文。”
[8]元本、元残本“处”下有“也”字。
[9]元残本无“此字”二字,下“之误也”连上“字”读。
帝曰:补写奈何? 岐伯曰:此攻邪也,疾出以去盛血,而复其真气[一],此邪新客,溶溶[1]未有定处也,推之则前,引之则止,逆而刺之[2]温[3]血也[一],刺出其血,其病[4]立已。
【原注】
[一]视有血者乃取之。
[二]言邪之新客,未有定居,推针补之,则随补而前进,若引针致之,则随引而留止也。若不出盛血而反温之,则邪气内胜,反增其害。故下文曰。
【校注】
[1]“溶溶”,周流的样子。《太素》无“溶溶”二字。
[2]《太素》无“逆而刺之”句。
[3]“温”,读若“蕴”。
[4]《太素》“病”作“痛”。
帝曰:善。然[1]真邪以合,波陇不起,候之奈何?岐伯曰:审扪循三部九候之盛虚而调之[一],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减者,审其病藏以期之[二]。不知三部者,阴阳不别,天地不分。地以候地,天以候天,人以候人。调之中府,以定三部。故曰: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脉之处,虽有大过且至,工不能[2]禁也[三]。诛罚无过[3],命曰大惑,反乱大经,真不可复。用实为虚,以邪为真[4],用针无义,反为气贼,夺人正气。以从为逆,荣卫散乱,真气已失,邪独内著,绝人长命,予人(夭)[天][5]殃。不知三部九候,故不能久长[6]。因不知合之四时五行,因加相胜,释邪攻正,绝[6]人长命[五]。邪之新客来也,未有定处,推之则前,引之则止,逢而写之,其病立已[六]。
【原注】
[一]盛者写之,虚者补之,不盛不虚,以经取之,则其法也。
[二]气之在阴,则候其气之在于阴分而刺之;气之在阳,则候其气之在于阳分而刺之。是谓逢时。《灵枢经》曰:水下一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四刻,人气在阴分也[7]。积刻不已,气亦随在,周而复始。故审其病藏,以期其气而刺之。
[三]禁,谓禁止也。然候邪之处尚未能知,岂[8]复能禁止其邪气耶!
[四]识非精辨,学未该明,且乱大经,又为气贼。动为残害,安可久(平)[乎][9]?
[五]非惟昧三部九候之为弊,若不知四时五行之气序,亦足以殒绝其生灵也。
[六]再言之者,其法必然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无“然”字。
[2]《太素》“能”下有“得”字。
[3]《太素》“无过”作“毋罪”。
[4]《甲乙经》“真”作“正”。
[5]《素问校讹》:"元椠本‘天’作‘天’。"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、明蓝钞秒本《甲乙经》并作"天"。据改。
[6]《太素》"绝"上有"故"字。
[7]见《灵枢·卫气行篇第七十六》。
[8]元本"岂”作“病"。
[9]"乎",据元本、元残本改。
通评虚实论篇第二十八
[一]
按:本篇主要论述虚实及诸病虚实死生之候,包括以下内容:阐明虚实之义:"邪气盛则实,精气夺则虚"。举肺虚一脏的表现与预后以例诸脏虚实。论重实、经络俱实、经虚络满实、络满经虚、重虚诸证之脉象、尺候、症状及其治法、死生之分。论气寒而脉实,脉实满、手足寒、头热,脉浮而涩、涩而身有热者诸脉象、尺候死生之分。形满,乳子而病热,乳子中风热喘鸣肩息,肠澼诸证,癫疾,消瘅诸病脉象、尺候、症状及其死生之分。春、夏、秋三时治病各有所宜。治痈之法有三。治腹暴满、霍乱、痫惊诸病针刺之法。凡消瘅,仆击,偏枯,痿厥,气满发逆,隔塞闭绝、上下不通,暴厥而聋、偏塞闭不通,不从内外中风之病及跖跛诸病各有所由,治之皆当知病所由起。黄疸,暴痛,癫疾,厥,狂,五脏不平,头痛、耳鸣、九窍不利诸病皆从内而生,治之亦当知其病所由生者。
自"黄帝问曰何谓虚实"至"可以长久也"见于《太素》卷十六《虚实脉诊》;自"帝曰络气不足"至"刺阴交阳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经络虚实》;自"帝曰何谓重虚"至"冬夏则死"见于《太素》卷十六《虚实脉诊》;"脉浮而涩涩而身有热者死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身度》;自"帝曰其形尽满何如"至"病久不可治"见于《太素》卷十六《虚实脉诊》;"帝曰形度骨度脉度筋度何以知其度也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身度》;自"帝曰春亟治经络"至"与缨脉各二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顺时》;自"掖痈大热"至"大骨之会各三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刺腋痈数》;自"暴痈筋硬"至"治在经俞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经俞所疗》;自"腹暴满按之不下"至"五用员利针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刺腹满数》;"霍乱刺俞傍五足阳明及上傍三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刺霍乱数》;自"刺痫惊脉五"至"上踝五寸刺三针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刺痫惊数》;自"凡治消瘅"至"跖跛寒风湿之病也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病解》;"黄疸暴痛癫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久逆生病》;"五脏不平六府闭塞之所生也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六府生病》;"头痛耳鸣九窍不利肠胃之所生也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十《肠胃生病》。
本篇又分别见于《甲乙经》卷七第一中、卷九第七、卷十一第二、卷十一第四、卷十一第五、卷十一第六、卷十一第九下、卷十二第五、卷十二第十、卷十二第十一。《脉经》1-10-2、1-10-3、4-7-16、4-7-18、4-7-22、4-7-23、4-7-24、4-7-44、4-7-63、7-19-1、7-19-2有与本篇相关内容。
黄帝问曰:何谓虚实?歧伯对曰:邪气盛则实,精气夺则虚[二]。
帝曰:虚实何如[三]?歧伯曰:气虚者,肺虚也;气逆者,足寒也。非其时则生,当其时则死[四]。余藏皆如此[五]。
帝曰:何谓重实?歧伯曰:所谓重实者,言大热病气热、脉满,是谓重实。
帝曰:经、络俱实何如?何以治之?歧伯曰:经、络皆实,是寸脉急而尺缓也,皆当[1]治之。故曰滑则从、濇则逆也[六]。夫虚实者,皆从其物类始[2],故[3]五脏骨肉滑利,可以长久也[七]。
帝曰:络气不足、经气有馀,何如?歧伯曰:络气不足、经气有馀者,脉口[4]热而尺寒也。秋冬为逆,春夏为从。治主病者[八]。
帝曰:经虚络满,何如?歧伯曰:经虚络满者,尺热满,脉口寒濇也。此春夏死[5],秋冬生也[九]。
帝曰:治[6]者奈何?歧伯曰:络满经虚,灸阴刺阳;经满络虚,刺阴灸阳[十]。
帝曰:何谓重虚[十一]?歧伯曰:脉气上[8]虚尺虚,是谓重虚[十二]。
帝曰:何以治[7]之?歧伯曰:所谓气虚者,言无常也;尺虚者,行步怛然[十三];脉虚者,不象阴也[十四]。如此者,滑则生,濇则死也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四卷。
[二]夺,谓精气减少,如夺去也。
[三]言五脏虚实之大体也。
[四]非时,谓年直之前后也。当时,谓正直之年也。
[五]五脏同。
[六]脉急,谓脉口也。
[七]物之生,则滑利;物之死,则枯濇。故濇为逆,滑为从。从,谓顺也。
[八]春夏阳气高,故脉口热、尺中寒为顺也。十二经、十五络各随左右而有太过不足,工当寻其至应施以针艾,故云治主病者也。
[九]秋冬阳气下,故尺中热、脉口寒为顺也。
[十]以阴分主络,阳分主经故尔[8]。
[十一]此反问前重实也。
[十二]言尺寸脉俱虚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作“脉虚气虚尺虚是谓重虚”,此少一“虚”字,多一“上”字。王注言尺寸脉俱虚,则不兼气虚也。详前“热病气热脉满”为重实,此“脉虚气虚尺虚”为重虚,是脉与气俱实为重实,俱虚为重虚,不但尺寸俱虚为重虚也。
[十三]寸虚,则脉动无常[9];尺虚,则行步怛然不足。○新校正云:按:杨上善云:“气虚者,腹中气不[饱]足[10]也。”王谓“寸虚则脉动无常”,非也。
[十四]不象太阴之候也。何以言之?气口者,脉之要会,手太阴之动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“当”下有“俱”字。
[2]《太素》“始”作“终始”。《甲乙经》“始”作“治”。
[3]《太素》无“故”字。
[4]《太素》无“口”字。下“脉口”同。
[5]《甲乙经》无“此”字。《太素》“死”上有“则”字,下“秋冬”同。
[6]《太素》无“上”字。
[7]《太素》“治”作“知”。
[8]元本、元残本“尔”作“耳”。
[9]张文虎案:“经文明云‘言无常’,何得以‘脉动’解之?‘言无常’谓言语不属,正与下‘行步恒然’相对。”
[10]《太素》卷第十六《诊候之三·虚实脉诊》“定”作“足”,义长,据改。
帝曰:寒气暴上,脉满而实,何如[一]?歧伯曰:实而滑,则生[1];实而逆,则死[二]。
帝曰:脉实满、手足寒、头热,何如?歧伯曰:春秋则生,冬夏则死[三]。脉浮而濇,濇而身有热者,死[四]。
帝曰[2]:其形尽满,何如?歧伯曰:其[3]形尽满者,脉急大坚,尺濇而不应也[五]。如是者,故从则生,逆则死。
帝曰:何谓从则生、逆则死?歧伯曰:所谓从者,手足温也;所谓逆者,手足寒也。
【原注】
[一]言气热脉满,已谓重实,滑则从,濇则逆。今气寒脉满,亦可谓重实乎?其于滑濇生死逆从何如?
[二]逆,谓濇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王氏以逆为濇,大非。古文简略,辞多互文。上官滑而下言逆,举滑则从可知,言逆则濇可见,非谓逆为濇也。
[三]大略言之:夏手足寒,非病也,是夏行冬令,夏得则冬死;冬脉实满,头热,亦非病也,是冬行夏令,冬得则夏亡。反冬夏以言之,则皆不死。春秋得之是病,故生死皆在时之孟月也。
[四]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移续于此,旧在后“帝曰形度骨度脉度筋度何以知其度也”下,对问义不相类,王氏颇知其错简,而不知皇甫士安尝移附[4]此也。今去后条,移从于此。
[五]形尽满,谓四形藏尽满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、《太素》“濇”作“满”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而”作“如”。下“而”字同。《甲乙经》“滑”作“滑顺”。
[2]《太素》此节在“实而滑则生,实而逆则死”句下。
[3]《太素》“其”作“举”。
[4]元本“附”下有“于”字。
帝曰:乳子[1]而病热,脉悬[2]小者,何如[一]?歧伯曰:手足温则生,寒则死[二]。
帝曰:乳子中风,热[3],喘鸣[4]肩息者,脉[5]何如?岐伯曰:喘鸣肩息者,脉实[6]大也。缓则生,急则死[三]。
帝曰:肠澼[7]便血,何如?岐伯曰:身热则死,寒则生[四]。
帝曰:肠澼下白[沫][8],何如?岐伯曰:脉沈则生,脉浮则死[五]。
帝曰:肠澼下脓血,何如?岐伯曰:脉悬绝则死,滑大则生。帝曰:肠澼之属,身不热[10],脉不悬绝,何如?岐伯曰:滑大者曰生,悬濇者曰死。以藏期之[六]。
帝曰:癫[11]疾何如?岐伯曰:脉搏大滑,久自已;脉小坚急,死,不治[七]。
帝曰:癫疾之脉,虚实何如?岐伯曰:虚则可治,实则死[八]。
帝曰:消瘅,虚实何如?岐伯曰:脉实大,病久,可治[12];脉悬[13]小坚,病久,不可治[九][14]。
【原注】
[一]悬,谓如悬物之动也。
[二]新校正云:按:《太素》无“手”字,杨上善云:“足温气下,故生;足[15]寒气不下者,逆而致死。”
[三]缓,谓如纵缓。急,谓如弦张之息,非往来之缓急也。《正理伤寒论》曰:“缓则中风。”故乳子中风,脉缓则生,急则死。
[四]热为血败,故死;寒为荣气在,故生也。
[五]阴病而见阳脉,与证相反,故死。
[六]肝见,庚辛死;心见,壬癸死;肺见,丙丁死;肾见,戊己死;脾见,甲乙死。是谓以藏期之。
[七]脉小坚急为阴,阳病而见阴脉,故死不治。○新校正云:按:巢元方云:“脉沈小急实,死,不治;小牢急,亦不可治。”
[八]以反证故。
[九]久病血气衰,脉不当实大,故不可治。○新校正云:详经言“实大病久可治”,注意以为“不可治”。按:《甲乙经》、《太素》、全元起本并云“可治”。又按:巢元方云:“脉数大者,生;细小浮者,死。”又云:“沈小者,生;实牢大者,死。”
【校注】
[1]“乳”,产。顾校:“乳子,言产后以乳哺子之时也。故《甲乙经》以此二条入《妇人杂病篇》中,《脉经》亦云:‘妇人新生,乳子,因得热病’。”
[2]顾校:《脉经》“悬”作“弦”。
[3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“热”上有“病”字,《太素》“热”下有“者”字。
[4]《甲乙经》“鸣”作“喝”。按:“喝”、“喝”、“呀”音同义通。
[5]《太素》无“脉”字。
[6]《甲乙经》“实”作“急”。
[7]《太素》“澼”作“辟”。馀“肠澼”同,不复出校。
[8]“沫”,据元本、《太素》改。
[9]《太素》“属”作“病”。
[10]明蓝格钞本《甲乙经》注云:“《素问》作‘身热’”。
[11]吴悌本“癫”作“瘳”。
[12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病久可治’作‘病不可治’。”
[13]《甲乙经》“悬”作“悬绝”。
[14]《太素》“治”下有“死”字。
[15]元本、元残本“足”作“脉”。
帝曰:形度、骨度、脉度、筋度,何以知其度也[一]?
帝曰:春,亟[1]治经络;夏,亟治经俞;秋,亟治六府;冬,则闭塞。闭塞者,用药而少针石[2]也[二]。所谓少针石[3]者,非痈疽之谓也[三],痈疽不得顷时间[四][4]。
痈不知所,按之不应手,乍来乍已,刺手太阴傍三与缨脉[5]各一[五]。
掖痈[6]大[7]热,刺足少阳五。刺[8]而热不止,刺手心主三,刺手太阴经络者大骨之会各三[六]。
暴痈筋緛[9],随分而痛,魄汗不尽,胞气不足,治在经俞[七]。
【原注】
[一]形度,具《三备经》。筋度、脉度、骨度,并具在《灵枢经》中[10]。此问亦合在彼经篇首,错简也。一经以此问为《逆从论》首,非也。
[二]亟,犹急也。闭塞,谓气之门闭塞也。
[三]冬月虽气门闭塞,然痈疽气烈,内作大脓,不急写之,则烂筋腐骨,故冬月,亦宜针石以开除之。
[四]所以痈疽之病冬月犹得用针石者何?此病顷时回转之间,过而不写,则内烂筋骨,穿通藏府。
[五]但觉似有痈疽之候,不知发在何处,故按之不应手也。乍来乍已,言不定痛于一处也。手太阴傍,足阳明脉。谓《胃》[腕][11]部气户等六穴之分也。缨脉,亦足阳明脉也,近缨之脉,故曰缨脉。缨,谓冠带也,以有左右,故云各二。
[六]大骨会,肩也,谓肩贞穴,在肩髆后骨解间陷者中。
[七]痈若暴发,随脉所过筋怒緛急,肉分中痛,汗波渗泄如不尽,兼胞气不足者,悉可以本经脉穴俞补写之。○新校正云:按:此二条旧散在篇中,今移使相从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亟”作“极”。下二“亟”同。
[2]明蓝格钞本《甲乙经》“针石”上有“用”字。
[3]《太素》、明蓝格钞本《甲乙经》“针石”上并有“用”字。
[4]"回",何也,彷徨犹豫。《太素》"痈疽不得项时回”作“痈疽不得须时"。
[5]《太素》无"病"字,"缨脉”作“婴胳"。《甲乙经》亦无"病"字。
[6]朝鲜活字本"椒”作“脓",《甲乙经》同。馀或同,不复出校。《太素》"痈”作“瘫"。馀或同,不复出校。
[7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"古钞本'大'作'而'。"
[8]《太素》"刺"下有"瘫"字。
[9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"锲”作“濡"。
[10]《灵枢》有《脉度》、《骨度》、《经筋》,"经筋"盖即"筋度"乎?
[11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"古钞本、元椠本'胃'作'胸'。"据改。
腹暴满,按之不下,取手[1]太阳经络者胃之募也[一][2];少阴俞,去脊椎三寸傍,五。用员利针[二]。
霍乱,刺俞傍五[三]、足阳明及上傍三[四]。
刺痫惊脉五[五]:针手[5]太阴各五,刺经太阳[4]五,刺手少阴经络傍者[5],足阳明一,上踝五寸刺三针[六]。
【原注】
[一]太阳,为手太阳也。手太阳(太阳)[6]经络之所生,故取中脘穴,即胃之募也。《中诰》曰:"中脘,胃募也,居蔽骨与齐[7]中,手太阳少阳足阳明脉所生。"故云经络者胃募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云"取太阳经络血者则已",无"胃之募也"等字。又,杨上善注云"足太阳"。其说各不同,未知孰是。
[二]谓取足少阴俞,外去脊椎三寸两傍穴各五痛也。少阴俞,谓第十四椎下两傍肾之俞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云:"用员利针,刺已如食顷久,立已。必视其经之过于阳者数刺之。"
[三]霍乱者,取少阴俞傍志室穴。○新校正云:按:杨上善云:"刺主霍乱输[8]傍五取之。"
[四]足阳明,言胃俞也。取胃俞,兼取少阴俞外两傍向上第三穴,则胃仓穴也。
[五]谓阳陵泉,在膝上外陷者中也。
[六]经太阳,谓足太阳也。手太阴五,谓鱼际穴,在手大指本节后内侧散脉。经太阳五,谓承山穴,在足腨肠下分肉间陷者中也。手少阴经络傍者,谓支正穴,在腕后同身寸之五寸,骨上廉肉分间,手太阳络别走少阴者。足阳明一者,谓解溪穴,在足腕上陷者中也。上踝五寸,谓足少阳络光明穴。按:《内经明堂》、《中诰图经》悉主霍乱,各具明文。○新校正云:按:别本注云"悉不主霍乱",未详所谓。又按:《甲乙经》、《太素》"刺痫惊脉五"至此为刺惊痫,王注为刺霍乱者,王注非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素问校讹》:"古钞本、元椠本无'手'字。"元残本、詹本、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并无"手"字。
[2]自"腹暴满"至此,《太素》作"腹暴满,按之不下,取太阳经路。经路者,则人裹者也。"
《甲乙经》作"腹暴痛满,按之不下,取太阳经经者则已。"
[3]《甲乙经》"手”作“手足"。
[4]明蓝格钞本《甲乙经》"刺”作“针","太阳”作“太阴"。
[5]《甲乙经》"手”作“手足",《太素》、明蓝格钞本《甲乙经》"少阴”作“少阳",《太素》"傍者一”作“者傍一寸",下"足阳明一”作“足阳明一寸"。
[6]《素问校讹》:"古钞本、元椠本无下‘太阳’二字。"元残本同。据删。
[7]《素问校讹》:"古钞本、元椠本‘齐’下有‘之’字。"
[8]元本、元残本"输”作“俞"。
凡治:消瘅、仆击、偏枯、痿厥、气满发逆,肥贵人,则高梁[1]之疾也;隔塞[2]闭绝,上下不通,则暴忧之病也;暴厥而聋,偏塞闭不通,内气暴薄也;不从内,外中风之病,故(癀)[廋]留著也[3];跖跛,寒风湿之病也[4]。
【原注】
[一]消,谓内消。瘅,谓伏热。厥,谓气逆。高,膏也。梁,粱字[4]也。跖,谓足也。夫肥者令人热中,甘者令人中满,故热气内薄,发为消瘅偏枯气满逆也。逆者,谓违背常候,与平人异也。然愁忧者,气闭塞而不行,故隔塞闭、气脉断绝而上下不通也。气固于内,则大小便道偏不得通泄也,何者?藏府气不化,禁固而不宣散故尔也[5]。外风中人,伏藏不去,则阳气内受,为热外燔,肌肉消烁,故留薄肉分,消瘦而皮肤著于筋骨也。湿胜于足,则筋不利;寒胜于足,则挛急。风湿寒胜,则卫气结聚;卫气结聚则肉痛,故足跛而不可履也。
【校注】
[1]潘本"梁”作“粱",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"高梁”作“膏粱"。
[2]元本、元残本、藏本、熊本、吴保本、赵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"塞”作“则"。
[3]"廋",据文意改。俗书广、广相乱。按:自"隔塞闭绝,上下不通"至"故留著也",《太素》作"鬲塞闭绝,上下不通,暴忧之病。暴厥而聋不通,偏塞也,闭内=不通,风也,内留著也。"
[4]元本、元残本无"字"字。
[5]元本、元残本无"也"字。
黄帝曰:黄疸、暴痛[1]、癫疾、狂、衄[2],久逆之所生也;五脏不平,六腑闭塞之所生也;头痛、耳鸣、九窍不利,肠胃之所生也[一]。
【原注】
[一]足之三阳从头走足,然久厥逆而不下行,则气拂积于上焦,故为黄疸、暴痛、癫狂气逆矣。食饮失宜,吐利过节,故六府闭塞,而令五藏之气不平也。肠胃否塞,则气不顺序;气不顺序,则上中下外互相胜负,故头痛耳鸣,九窍不利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甲乙经》“病”作“病”。
[2]《甲乙经》“癫疾狂”作“厥癫疾狂”。
太阴阳明论篇第二十九
[一]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足太阴脾经与足阳明胃为表里。阴阳异位,性质不同,其经脉起止、为病性质及所伤部位、临床表现各不相同,各具特点:"阳者,天气也,主外","阴者,地气也,主内";"阳道实","阴道虚";"犯贼风虚邪者,阳受之","阳受之,则入六府","入六府,则身热,不时卧,上为喘呼";"食饮不节,起居不时者,阴受之","阴受之,则入五藏","入五藏,则膜满闭塞,下为飧泄,久为肠澼";"阳受风气","阴受湿气";"阳气从手上行至头,而下行至足","阴气从足上行至头,而下行循臂至指端";"阳病者,上行极而下","阴病者,下行极而上";"伤于风者,上先受之","伤于湿者,下先受之"。论"脾病而四支不用"。论"脾不主时"。"脾与胃以膜相连",能"为胃行其津液"、"行气于三阴","藏府各因其经而受气于阳明";足阳明胃为"五藏六府之海","亦为之行气于三阳"。
全篇见于《太素》卷六《藏府气液》,又分别见于《甲乙经》卷七第一上、卷九第六。
黄帝问曰:太阴阳明为表里,脾胃脉也,生病而异者,何也[二]?歧伯对曰:阴阳异位,更虚更实,更逆更从,或从内,或从外,所从不同,故病异名也[三]。
帝曰:愿闻其异状也。歧伯曰:阳者,天气也,主外;阴者,地气也,主内[四]。故阳道实,阴道虚[五]。故犯贼风虚邪者,阳受之;食饮不节,起居不时者,阴受之[六]。阳受之,则入六府;阴受之,则入五藏。入六府,则身热,不时卧[七],上为喘呼;入五藏,则膜满闭塞,下为飧泄,久为肠澼[七]。故喉主天气,咽主地气。故阳受风气,阴受湿气[八]。故阴气从足上行至头,而下行[九]循臂至指端;阳气从手上行至头,而下行至足[十]。故曰:阳病者,上行极而下;阴病者,下行极而上[十一]。故伤于风者,上先受之;伤于湿者,下先受之[十二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四卷。
[二]脾胃藏府皆合于土,病生而异,故问不同。
[三]脾藏为阴,胃府为阳。阳脉下行,阴脉上行。阳脉从外,阴脉从内。故言所从不同,病异名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杨上善云:"春夏阳明为实,太阴为虚;秋冬太阴为实,阳明为虚。即更实更虚也。春夏太阴为逆,阳明为从;秋冬阳明为逆,太阴为从。即更逆更从也。"
[四]是所谓阴阳异位也。
[五]是所谓更实更虚也。
[六]是所谓或从内或从外也。
[七]是所谓所从不同,病异名也。
[八]同气相求尔。
[九]是所谓更逆更从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手之三阴,从藏走手;手之三阳,从手走头;足之三阳,从头走足;足之三阴,从足走腹。”[3]所行而异,故更逆更从也。
[十]此言其大凡尔。然足少阴脉下行,则不同诸阴之气也。
[十一]阳气炎上,故受风。阴气润下,故受湿。盖同气相合[4]尔。
【校注】
[1]《甲乙经》“不时卧”作“不得眠”,明蓝格钞本《甲乙经》作“不时眠”。
[2]《太素》无“行”字。下“下行”同,不复出校。
[3]见《灵枢·逆顺肥瘦篇第三十八》。
[4]《素问校讹》:“元椠本‘合’下有‘故’字。”元残本同。
帝曰:脾病而四支不用,何也?岐伯曰:四支禀气于胃,而不得至经[一],必因于脾,乃得禀也[二]。今脾病不能为胃行其津[1]液,四支不得禀水谷气[2]日以衰,脉道不利[3],筋骨肌肉皆无气以生,故不用焉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《太素》“至经”作“径至”。杨上善云:“胃以水谷资四支,不能径至四支,要因于脾得水谷津脓[4]营卫于四支。”
[二]脾气布化水谷精液,四支乃得[5]以禀受也。
【校注】
[1]元本、元残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“津”作“精”。
[2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无下‘气’字。”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朝鲜小字本并无下“气”字,上“水谷气”之“气”属下读。
[3]《甲乙经》“利”作“通”。
[4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脓’作‘液’。”元残本同。
[5]元本、元残本“得”作“可”。
帝曰:脾不主时,何也[一]?岐伯曰:脾者,土也,治中央[1],常以四时长四藏,各十八日寄治,不得独主于时也。脾藏[2]者,常著胃[3]土之精也。土者,生万物而法天地,故上下至头足,不得主时也[二]。
【原注】
[一]肝主春,心主夏,肺主秋,肾主冬,四藏皆有正应,而脾无正主也。
[二]治,主也。著,谓常约著于胃也。土气于四时之中各于季终寄王十八日,则五行之气各王七十二日,以终一岁之日矣。外主四季,则在人内应于手足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甲乙经》“治中央”作“土者中央”。
[2]《甲乙经》无“藏”字。
[3]《太素》无“胃”字。
帝曰:脾与胃[1]以膜相连耳[一],而能为之行其[2]津液,何也?岐伯曰:足太阴者,三阴也,其脉贯胃属脾络嗌,故太阴为之行气于三阴;阳明者,表也[二],五藏六府之海也,亦为之行气于三阳。藏府各因其经而受气于阳明,故为胃行其[3]津液。四支不得禀水谷[4]气,日以益[5]衰,阴道不利,筋骨肌肉无[6]气以生,故不用焉[三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《太素》作“以募相逆”。杨上善云:“脾阴胃阳,脾内胃外,其位各异,故相逆也。”
[二]胃是脾之表也。
[三]又复[7]明脾主四支之义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胃”下有“也”字。《甲乙经》“膜”作“募”。
[2]《甲乙经》无“其”字。
[3]《甲乙经》无“其”字。
[4]《太素》“水谷”下有“之”字。
[5]《甲乙经》“日”上重“气”,无“益”字。
[6]《太素》“无”作“皆毋”二字。
[7]元本、元残本、藏本“复”作“覆”。
阳明脉解篇第三十
解[1]
[一]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足阳明脉之病状及各种病状发生原由。阳明脉的生理特点:“阳明者,胃脉也”,“阳明主肉”,“血气盛”。“四支者,诸阳之本”。
全篇见于《太素》卷八《阳明脉病》,又见于《甲乙经》卷七第二。
黄帝问曰:足阳明之脉病,恶人与火,闻木音则惕然而惊[2]。钟[3]鼓不为动,闻木音而惊,何也?愿闻其故[一]。岐伯对曰:阳明者,胃脉也;胃者,土也。故[4]闻木音而惊者,土恶木也[三]。
帝曰:善。其恶火何也?岐伯曰:阳明主肉,其脉[四][5]血气[6]盛,邪客之则热,热甚则恶火。帝曰:其恶人何也?岐伯曰:阳明厥,则喘而惋,惋[7]则恶人[五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三卷。
[二]前篇言入六腑则身热,不时卧,上为喘呼,然阳明者,胃脉也,今病不如前篇之旨,而反闻木音而惊,故问其异也。
[三]阴阳书曰:木克土。故土恶木也。
[四]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“脉”作“肌”。
[五]惋然内郁,故恶人耳[8]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脉解》云:“欲独闭户牖而处,何也?阴阳相搏,阳尽阴盛,故独闭户牖而处。”
【校注】
[1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解’下有‘论’字。”
[2]《甲乙经》“闻木音则惕然而惊”下有“欲闭户牖而处”六字。
[3]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、《太素》“钟”作“锺”。
[4]《甲乙经》无“故”字。
[5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无“脉”字,明蓝格钞本《甲乙经》“脉”作“肌”字。
[6]《太素》无“气”字。
[7]《太素》“惋”作“悗”,《甲乙经》作“闷”。
[8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耳’作‘烦’。”元残本同。
帝曰:或喘而死者,或喘而生者,何也?岐伯曰:厥逆连藏则死,连经则生[一]。
【原注】
[一]经,谓经脉。藏,谓五神藏。所以连藏则死者,神去故也。
帝曰:善。病[1]甚则弃衣而走,登高而歌,或至不食数日,逾垣上屋,所上之处,皆非其素所能也,病反能者,何也[一]?岐伯曰:四支者,诸阳之本也。阳[2]盛则四支实,实则能登高也[三]。
帝曰:其弃衣而走者,何也[三]?岐伯曰:热盛于身,故弃衣欲[3]走也。
帝曰:其妄言[4]骂詈不避亲疏而歌者,何也?岐伯曰:阳盛,则使人妄言骂詈不避亲疏而不欲食[5];不欲食,故妄走也[四][6]。
【原注】
[一]素,本也。逾垣,谓蓦墙也。怪其稍异于常。
[二]阳受气于四支,故四支为诸阳之本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脉解》云:"阴阳争而外并于阳。"[7]
[三]弃,不用也。
[四]足阳明胃脉下隔[8]属胃络脾,足太阴脾脉入腹属脾络胃,上隔侠咽,连舌本,散舌下。故病如是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"病"上有"阳明"二字。
[2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"阳”作“邪"。
[3]《太素》"欲”作“而"。
[4]《太素》无"言"字。
[5]《太素》无"妄言骂詈不避亲疏而不欲食"十二字。
[6]《太素》"妄走也”作“妄言",《甲乙经》无"而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也"十一字。
[7]元本、元残本上十六字在上文"歧伯曰四支者诸阳之本也"下。
[8]元本、元残本"隔”作“鬲",下"隔"字同。
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卷第八
宝命全形论篇第二十五
嘎所嫁切[1]。呿吟丘伽切[2]。黔音钳[3]。弃蔑音灭[4]。容(黖)[瞚]音寅[5]
八正神明论篇第二十六
髣髴上音(微)[微],下音弗[6]。
离合真邪论篇第二十七
黼伦伦切[7]。蚊虻武庚切[8]。扪音门。抓侧交切[9]。淬音谇[10]。
通评虚实论篇第二十八
悱去王切[11]。痟羡夷切[12]。跖之石切。
太阴阳明论篇第二十九
闭塞苏刼切[13]。
阴阳脉解论篇第三十
惋乌贯切。逾音于[14]。
【校注】
[1]唐本"嘎所嫁切"上有"嘶音西,马叫声"条。
[2]元本、元残本作"呿祛虚反"。
[3]元本、元残本作"音衿"。
[4]元本无此条。
[5]《素问校讹》:"‘瞚音寅’,元椠本‘寅’作‘舜’。"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"按:本书所收的顾本《释音》‘瞚’作‘肤’,元椠本此字作‘瞚’。"按:本次所用元本作"瞚音舜",元残本同。
[6]元本、元残本作"髣音仿,髴音弗"。又,元本、元残本"髣髴"条上有"淖奴教反,多也"条。
[7]元本、元残本作"黼数伦反"。
[8]元本无此条。
[9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“‘孤’,古钞本、元椠本作‘抓’。”元残本同。
[10]元本无此条。
[11]元本无此条,但元本、元残本下有“痒徒丹反,劳病也”条。
[12]元本无此条。
[13]元本无此条。
[14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于’作‘予’。”元残本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