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心开卷 · 细读经典
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

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卷第七

读

启玄子次注林亿孙奇高保衡等奉敕校正孙兆重改误

经脉别论 藏气法时论 宣明五气篇 血气形志篇

经脉别论篇第二十一

[一]
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凡人之惊恐恚劳动静,脉皆为变,并举喘、汗之例以说明之。生病与否与个人体质、心理素质密切相关:“勇者气行则已,怯者则著而为病”。诊病之道,当全面了解病人的真实情况:“观人勇怯、骨肉、皮肤,能(而)知其情,以为诊法也。”食气在体内的化生运行正常状态。水饮在体内的化生运行正常状态。一藏之气独至为病及针刺治疗方法。六经之脉独至之象。

全篇见于《太素》卷十六《脉论》。

黄帝问曰:人之居处动静勇怯,脉亦为之变乎?岐伯对曰:凡人之惊恐恚劳动静,皆为[1]变也[二]。是以夜行则喘[2]出于肾[三],淫气病肺[四];有所堕恐,喘出于肝[五],淫气害[3]脾[六];有所惊恐[4],喘出于肺[七],淫气[5]伤心[八];度[6]水跌仆,喘出于肾与骨[九]。当是之时,勇者气行则[7]已,怯者则著而为病也[十]。故曰:诊病之道,观人勇怯、骨[8]肉、皮肤能知其情[9],以为诊法也[十一]。故饮食饱甚[10],汗出于胃[十二];惊而夺精,汗出于心[十三];持重远行,汗出于肾[十四];疾走恐惧,汗出于肝[十五];摇[11]体劳苦,汗出于脾[十六]。故春秋冬夏四时阴阳,生病起于过用。此为常也[十七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四卷中[12]。

[二]变,谓变易常候。

[三]肾王[13]于夜,气合幽冥,故夜行则喘息内从肾出也。

[四]夜行肾[14]劳,因而喘息,气淫不次,则病肺也。

[五]恐生于肝,堕损筋血,因而奔喘,故出于肝也。

[六]肝木妄淫,害脾土也。

[七]惊则心无所倚[15],神无所归,气乱胸中,故喘出于肺也。

[八]惊则神越,故气淫反伤心矣。

[九]湿气通肾。骨,肾主之。故度水跌仆,喘出肾骨矣。跌,谓足跌。仆,谓身倒也。

[十]气有强弱,神有壮懦,故殊状也。

[十一]通达性怀,得其情状,乃为深识,诊契物宜也。

[十二]饱甚胃满,故汗出于胃也。

[十三]惊夺心精,神气浮越,阳内薄之,故汗出于心也。

[十四]肾劳气越,肾复过疲,故持重远行,汗出于肾也。

[十五]暴役于筋,肝气罢极,故疾走恐惧,汗出于肝也。

[十六]摇体劳苦,谓动作施力,非疾走远行也。然动作用力则谷精四布,脾化水谷,故汗出于脾也。

[十七]不适其性而强云为过[16],即病生,此其常理。五脏[17]受气盖有常分,用而过耗,是以病生,故下文曰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为”作“以为”。

[2]《太素》“喘”下有重文符。

[3]《太素》杨注“害”作“客”。

[4]《太素》“恐”作“骇”。

[5]朝鲜小字本“气”作“风”。

[6]詹本“度”作“渡”。

[7]《太素》无“则”字。

[8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骨’作‘肌’。”

[9]“能”,而。《太素》“情”下有“者”字。

[10]《太素》无上“饮食”二字,“甚”上有“则”字。

[11]“摇”,读若“傜”,役使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
[12]元本、元残本均无“中”字。

[13]元残本“王”作“主”。

[14]《素问校讹》:“周本‘肾’作‘甚’。”

[15]元本、元残本“修”作“依”。

[16]“云”盖“之”字之误,“过”下疑夺重文符号,属下读。

[17]元本、元残本“脏”作“藏”。

食气入胃,散精于肝,淫气于筋[1]。食气入胃,浊气归心,淫精于脉[2];脉气流经,经气归于肺;肺朝百脉,输精于皮毛[3]。毛脉合精,行气于府[4];府精神明,留于四脏;气归于权衡[5]。权衡以平,气口成;寸,以决死生[6]。

饮[1]入于胃,游溢精气,上输于脾[2];脾气散精,上归于肺;通调水道,下输膀胱[3]。水精四布,五经并行,合于四时五脏[2]阴阳,揆度[3]以[4]为常也[5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肝养筋,故胃散谷精之气入于肝,则浸淫滋养于筋络矣。

[二]浊气,谷气也。心居胃上,故谷气归心,淫溢精微入于脉也。何者?心主脉故。

[三]言脉气流运,乃为大经;经气归宗,上朝于肺;肺为华盖,位复居高,治节由之,故受百脉之朝会也。《平人气象论》曰:“藏真高于肺,以行荣卫阴阳。”由此,故肺朝百脉,然乃布化精气,输于皮毛矣。

[四]府,谓气之所聚处也,是谓气海,在两乳间,名曰膻中也。

[五]膻中之布气者分为三隧:其下者,走于气街;上者,走于息道;宗气,留于海,积于胸中,命曰气海也。如是分化,乃四藏安定,三焦平均,中外上下各得其所也。

[六]三世脉法皆以三寸为寸关尺之分,故中外高下气绪平均,则气口之脉而成寸也。夫气口者,脉之大要会也,百脉尽朝,故以其分决死生也。

[七]水饮流下,至于中焦。水化精微,上为云雾。云雾散变,乃注于脾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上焦如雾,中焦如沤[5]。”[6]此之谓也。

[八]水土合化,上滋肺金,金气通肾,故调水道转注下焦,膀胱禀化,乃为渡矣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下焦如渎。”[7]此之谓也。

[九]从是水精布,经气行,筋骨成,血气顺,配合四时寒暑,证符五藏阴阳,揆度盈虚,用为常道。度,量也。以,用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一本云“阴阳动静”[8]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饮”作“饮食”。

[2]元本、元残本、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詹本、周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、《太素》“脏”作“藏”。馀或同,不复出校。

[3]《太素》“揆度”属上读,义长。此据王注断句。

[4]《太素》“以”上有“此”字。

[5]元本、元残本“沤”作“枢”。

[6]见《灵枢·营卫生会篇第十八》。

[7]亦见《灵枢·营卫生会篇第十八》。

[8]《太素》“阴阳”作“阴阳动静”。

太阳藏独至,厥、喘、虚、气逆,是阴不足阳有馀也[一],表里当俱写,取之下俞[二][11]。

阳明藏独至,是阳气重并也,当写阳补阴,取之下俞[三]。

少阳藏[2]独至,是厥气也,跷[3]前卒大,取之下俞[四]。

少阳独至者,一阳之过也[五]。

太阴藏搏者,用心省真[六],五脉气少,胃气不平,三阴也[七],宜治其下俞,补阳写阴[八]。

一阳独啸,少阳厥也[九][4]。阳并于上,[5]脉争张,气[6]归于肾[7],宜治其[7]经络,写阳补阴[十一]。

—[8]阴至,厥阴之治也,真虚,疭[9]心,厥气留薄,发为白汗[10]。调食和药,治在下俞[11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阴,谓肾。阳,谓膀胱也。故下文曰。

[二]阳独至,谓阳气盛至也。阳独至,为阳有余。阴不足,则阳邪入,故表里俱写,取足六俞也。下俞,足俞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“六”当为“穴”,字之误也。按:府有六俞,藏止五俞,今藏府俱写,不当言六俞,“六俞”则不能兼藏言,“穴俞”则藏府兼举。

[三]阳气重并,故写阳补阴。

[四]跷,谓阳跷脉,在足外踝下。足少阳脉行抵绝骨之端,下出外踝之前,循足跗。然跷前卒大,则少阳之气[11]盛也,故取足俞少阳也。

[五]一阳,少阳也。过,谓太过也。以其太过,故跷前卒大焉。

[六]见太阴之脉伏鼓,则当用心省察之,若是真藏之脉,不当治也。

[七]三阴,太阴脾之脉也。五藏脉少,胃气不调,是亦太阴之过也。

[八]以阴气太过故。

[九]疭,谓耳中鸣如啸声也。胆及三焦脉皆入耳,故气逆上则耳中鸣。○新校正云:详此上明三阳,此言三阴,今此再言少阳而不及少阴者,疑此“一阳”乃“二阴”之误也。又按:全元起本此为“少阴厥”,显知此即二阴也。

[十]心脾肝肺四脉争张,阳并于上者,是肾气不足,故气归于肾也。

[十一]阴气足,则阳气不复并于上矣。

[十二]“一”或作“二”,误也。厥阴,一阴也。上言二阴至则当少阴治,下言厥阴治则当一阴至也。然三坟之经,俗久沦坠,人少披习,字多传写误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俞”作“输”。下同。

[2]《太素》无“藏”字。

[3]《太素》“跷”作“乔”。

[4]《太素》“一阳独啸,少阳厥也”作“一阴独啸,独啸,少阴之厥也”。

[5]《太素》“四”作“血”。

[6]《太素》“气”作“阴气”。

[7]《太素》无“其”字。

[8]《太素》“一”作“二”。

[9]《太素》“疭”作“痟”。

[10]“白汗”即大汗,多因劳累、剧痛、恐惧及天热等引起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
[11]元本、元残本“气”作“前”。

帝曰:太阳藏何象?歧伯曰:象三阳而浮也。

帝曰:少阳藏何象?岐伯曰:象一阳也[1]。一阳藏者[2],滑而不实也。

帝曰:阳明藏何象?岐伯曰:象大浮也[一]。太阴藏搏,言[3]伏[4]鼓也。二阴搏至,肾沉不浮也[一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新校正云:按:《太素》及全元起本云“象心之大浮也”。

[一]明前独至之脉状也。○新校正云:前详脱“三阴”,此无“一阴”,阙文可知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无“岐伯曰象一阳也”七字。

[2]《太素》无“藏者”二字。

[3]《太素》“言”下有“其”字。

[4]朝鲜活字本“伏”作“伏”,《太素》作“状”。

藏气法时论篇第二十二

[一]
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人身五脏与天之四时五行相通,医者当根据四时五行生克制化的关系来诊治疾病,判断疾病的预后:“合人形以法四时五行而治,以知死生,以决成败,而定五藏之气间甚之时、死生之期也”。五脏系统与四时、五行的联系规律;五脏系统所患之病各有虚实之证,各有针刺、食宜之法;五脏系统之德性,所苦,所欲,以及用来调治(补泻)其病的五味使用原则:“肝苦急,急食甘以缓之”,“肝欲散,急食辛以散之,用辛补之,酸泻之”;“心苦缓,急食酸以收之”,“心欲耍,急食咸以耍之,用咸补之,甘泻之”;“脾苦湿,急食苦以燥之”,“脾欲缓,急食甘以缓之,用苦泻之,甘补之”;“肺苦气上逆,急食苦以泄之”,“肺欲收,急食酸以收之,用酸补之,辛泻之”;“肾苦燥,急食辛以润之”,“肾欲坚,急食苦以坚之,用苦补之,咸泻之”。五脏系统之病,各有间甚之时、死生之期。五味各具其德:“辛散,酸收,甘缓,苦坚,咸耍”,“辛酸甘苦咸,各有所利,或散或收,或缓或急,或坚或耍”,“四时五藏病,随五味所宜也”。“毒药攻邪,五谷为养,五果为助,五畜为益,五菜为充,气味合而服之,以补精益气”。

自“肝色青宜食甘”至“病随五味所宜也”见于《太素》卷二《调食》。本篇又分别见于《甲乙经》卷六第九、卷六第十。《脉经》6-1-2、6-1-15、6-1-16、6-3-2、6-3-18、6-5-3、6-5-23、6-7-2、6-7-15、6-9-2、6-9-13有与本篇相关内容。本篇部分内容又见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。

黄帝问曰:合人形以法四时五行而治,何如而从?何如而逆?得失之意,愿闻其事。岐伯对曰:五行者,金木水火土也,更贵更贱,以知死生,以决成败,而定五藏之气间甚之时、死生之期也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一卷,又于第六卷《脉要篇》末重出。

帝曰:愿卒闻之。

岐伯曰:肝主春[一],足厥阴、少阳主治[一],其日甲乙[三]。肝苦急,急食甘以缓之[四]。

心主夏[五],手少阴、太阳主治[六],其日丙丁[七]。心苦缓,急食酸以收之[八]。

脾主长夏[九],足太阴、阳明主治[十],其日戊己[十一]。脾苦湿,急食苦以燥之[十二]。

肺主秋[十三],手太阴、阳明主治[十四],其日庚辛[十五]。肺苦气上逆,急食苦以泄之[十六][1]。

肾主冬[十七],足少阴、太阳主治[十八],其日壬癸[十九]。肾苦燥,急食辛[2]以润之。开腠理,致津液,通气也[二十][3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以应木也。

[一]厥阴,肝脉。少阳,胆脉。肝与胆合,故治同。

[三]甲乙为木,东方干也。

[四]甘性和缓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云:“肝苦急,是其气有馀。”

[五]以应火也。

[六]少阴,心脉。太阳,小肠脉。心与小肠合,故治同。

[七]丙丁为火,南方干也。

[八]酸性收敛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云:“心苦缓,是心气虚。”

[九]长夏,谓六月也。夏为土母,土长于中,以长而治,故云长夏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云:“脾王四季,六月是火王之处。盖以脾主中央,六月是十二月之中,一年之半,故脾主[4]六月也。”

[十]太阴,脾脉。阳明,胃脉。脾与胃合,故治同。

[十一]戊己为土,中央干也。

[十二]苦性干燥。

[十三]以应金也。

[十四]太阴,肺脉。阳明,大肠脉。肺与大肠合,故治同。

[十五]庚辛为金,西方干也。

[十六]苦性宣泄,故肺用之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云:“肺气上逆,是其气有馀。”

[十七]以应水也。

[十八]少阴,肾脉。太阳,膀胱脉。肾与膀胱合,故治同。

[十九]壬癸为水,北方干也。

[二十]辛性津液也。然腠理开,津液达,则肺气下流,肾与肺通,故云通气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乙本作“肺苦气上逆,急食辛以散之,开腠理以通气也。”

[2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“辛”作“咸”。

[3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甲本“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”作“致津液也”四字,“开腠理通气”也”在上“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”之下。

[4]元本、元残本“主”作“王”。

病在肝,愈于夏[一];夏不愈,甚于秋[二];秋不死,持于冬[三],起于春[四]。禁当风[五]。

肝病者[1]愈在丙丁[六];丙丁不愈,加于庚辛[七];庚辛不死,持于壬癸[八],起于甲乙[九]。

肝病者,平旦慧,下晡甚,夜半静[十]。

肝欲散,急食辛以散之[十一],用辛补之,酸写之[十二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子制其鬼也。馀愈同。

[二]子休,鬼复王也。馀甚同。

[三]鬼休而母养,故气执持于父母之乡也。馀持同。

[四]自得其位,故复起。馀起同。

[五]以风气通于肝,故禁而勿犯。

[六]丙丁应夏。

[七]庚辛应秋。

[八]壬癸应冬。

[九]应春木也。

[十]木王之时,故爽慧也;金王之时,故加甚也;水王之时,故静退也。馀慧、甚同,其[2]静小异。

[十一]以藏气常[3]散,故以辛发散也。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:辛甘发散为阳也。《平人气象论》曰:“藏真散于肝。”言其常发散也。

[十二]辛味散,故补。酸味收,故写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云:“用酸补之,辛写之。”自为一义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肝病者’作‘病在肝’,与《甲乙经》合,下同。”

[2]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“古钞本‘其’作‘甚’。”

[3]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“元椠本‘常’作‘当’。”

病在心,愈在长夏;长夏不愈,甚于冬;冬不死,持于春,起于夏[一]。禁温食热衣[二]。

心病者,愈在戊己[三];戊己不愈,加于壬癸[四];壬癸不死,持于甲乙[五],起于丙丁[六]。

心病者,日中慧,夜半甚,平旦静[七]。

心欲软,急食咸以耎之[一八],用咸补之,甘[一九]写之[二〇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如肝例也。

[二]热则心躁,故禁止之。

[三]戊己应长夏也。

[四]壬癸应冬。

[五]甲乙应春。

[六]应夏火也。

[七]亦休王之义也。

[八]以藏气好柔,故以咸柔栗也。《平人气象论》曰:"藏真通于心。"言其常欲柔栗也。

[九]咸补,取其柔栗。甘写,取其舒缓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"甘”作“苦"。

病在脾,愈在秋;秋不愈,甚于春;春不死,持于夏,起于长夏。禁温食饱食、湿地濡衣[一][1]。

脾病者,愈在庚辛[二];庚辛不愈,加于甲乙[三];甲乙不死,持于丙丁[四],起于戊己[五]。

脾病者,日昳慧,日出甚[六],下晡静[七]。

脾欲缓,急食甘以缓之[八],用苦[九]写之,甘补之[九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温湿及饱,并伤脾气,故禁止之。

[二]应秋气也。

[三]应春气也。

[四]应夏气也。

[五]应长夏也。

[六]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"日出”作“平旦"。虽"日出"与"平旦"时等,按前文言木王之时皆云"平旦"而不云"日出",盖"日出"于冬夏之期有早晚,不若"平旦"之为得也。

[七]土王则夷惠,木克则增甚,金扶则静退,亦休王之义也。一本或云"日中持"者,谬也。爱五藏之病皆以胜相加,至其所生而愈,至其所不胜而甚,至于所生而持,自得其位而起。由是故皆有间甚之时、死生之期也。

[八]甘性和缓,顺其缓[十三]也。

[九]苦写,取其坚燥。甘补,取其安缓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甲乙经》"禁温食饱食湿地濡衣”作“禁温衣湿地"。

[2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“苦”作“辛”。

[3]元残本“缀”作“静”。

病在肺,愈在冬;冬不愈,甚于夏;夏不死,持于长夏,起于秋[一]。禁寒饮食寒衣[二][1]。

肺病者,愈在壬癸[三];壬癸不愈,加于丙丁[四];丙丁不死,持于戊己[五],起于庚辛[六]。

肺病者,下晡慧,日中甚,夜半静[七]。

肺欲收,急食酸以收之[八],用酸补之,辛[2]写之[九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例如肝也。

[二]肺恶寒气,故衣食禁之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形寒寒饮则伤肺。”[3]饮尚伤肺,其食甚焉。肺不独恶寒,亦畏热也。

[三]应冬水也。

[四]应夏火也。

[五]长夏土也。

[六]应秋金也。

[七]金王则慧,水王则静,火王则甚。

[八]以酸性收敛故也。

[九]酸收敛,故补。辛发散,故写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甲乙经》“禁寒饮食寒衣”作“禁寒衣冷饮食”。

[2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“辛”作“咸”。

[3]见《灵枢·邪气藏府病形篇第四》。

病在肾,愈在春;春不愈,甚于长夏;长夏不死,持于秋,起于冬[一]。禁犯焠焕热食温灸衣[二][1]。

肾病者,愈在甲乙[三];甲乙不愈,甚于戊己[四];戊己不死,持于庚辛[五],起于壬癸[六]。

肾病者,夜半慧,四季[2]甚,下晡静[七]。

肾欲坚,急食苦以坚之[八],用苦补之,咸[3]写之[九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例如肝也。

[二]肾性恶燥,故此禁之。○新校正云:按:别本“焠”作“淬”[4]。

[三]应春木也。

[四]长夏土也。

[五]应秋金也。

[六]应冬水也。

[七]水王则慧,土王则甚,金王则静。

[八]以苦性坚燥也。

[九]苦补,取其坚也。咸写,取其耎也。耎,湿土制也,故用写之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甲乙经》“禁犯碎块热食温炙衣”作“禁犯碎块,无食热无温衣”。

[2]《甲乙经》“四季”上有“日乘”二字。

[3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“咸”作“甘”。

[4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悴’作‘碎’。”

夫邪气之客于身也,以胜相加[一],至其所生而愈[二],至其所不胜而甚[三],至于,所生而持[四],自得其位而起[五]。必先定五藏之脉,乃可言间甚之时、死生之期也[六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邪者,不正之目。风寒暑湿饥饱劳逸皆是邪也[1],非唯鬼毒疫病也。

[二]谓至已所生也。

[三]谓至克已之气也。

[四]谓至生已之气也。

[五]居所王[2]处,谓自得其位也。

[六]五藏之脉者,谓肝弦、心钩、肺浮、肾营、脾代,知是,则可言死生间甚矣。《三部九候论》曰:“必先知经脉,然后知病脉。”此之谓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素问校讹》:“‘皆是邪也’,古钞本作‘是八邪也’。”

[2]元本、元残本“王”作“主”。

肝病者[1]:两胁下痛,引少腹,令人善怒[一];虚,则目䀮䀮[2]无所见,耳无[3]所闻,善恐,如人将捕之[二]。取其经厥阴与少阳[三][4]。气逆,则头痛[,5],耳聋不聪,颊肿[四]。取血者[五]。

心病者:胸中痛,胁支满,胁[6]下痛,膺背肩胛[,7]间痛,两臂内痛[8];虚,则胸腹大[9],胁下与腰相引而痛[七]。取其经少阴、太阳、,舌下血者[八]。其变病[9],刺�,中血者[九]。

脾病者:身重,善肌肉痿,足不收[10],行善瘛[11],脚下痛[十];虚,则腹满,肠鸣,飮[12]泄,食不化[十一]。取其经太阴、阳明、少阴血者[十二]。

肺病者:喘咳逆气,肩背痛[十三],汗出[13],尻[14],阴、股、膝[十四][15]、髀、腨、胻、足皆痛[十五][16];虚,则少气不能报息,耳聋嗌[17]干[十六]。取其经太阴、足太阳之外、厥阴内血者[十七][18]。

肾病者:腹大,胫肿[十八],喘咳,身重,寝汗出,憎风[十九][19];虚,则胸[20]中痛,大腹小腹痛,清,厥,意不乐[二十一]。取其经少阴、太阳血者[二十二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肝厥阴脉自足而上,环阴器,抵少腹,又上贯肝鬲,布胁肋,故两胁下痛引少腹也。其气实则善怒。《灵枢经》曰:"肝气实则怒。"

[二]肝厥阴脉自胁肋循喉咙入颃颡,连目系。胆少阳脉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,出走耳前,至目锐眦后。故病如是也。恐,谓恐惧,魂不安也。

[三]经,谓经脉也。非其络病,故取其经也。取厥阴以治肝气,取少阳以调气逆也。故下文曰。

[四]肝厥阴脉自目系上出额,与督脉会于巅,故头痛。胆少阳脉支别者从耳中出走耳前;又支别者,加颊车。又厥阴之脉支别者从目系下颊里。故耳聋不聪、颊肿也。是以上文兼取少阳也。

[五]脉中血满,独异于常,乃气逆之诊,随其左右,有则刺之。

[六]心少阴脉支别者循胸出胁。(八)[又[21]]手心主厥阴之脉起于胸中;其支别者,亦循胸出胁,下掖三寸,上抵掖下,下循臑内,行太阴、少阴之间,入肘中,下循臂行两筋之间。又心少阴之脉直行者复从心系却上肺,上出掖下,下循臑内后廉,行太阴、心主之后,下肘内,循臂内后廉抵掌后锐骨之端。又小肠太阳之脉自臂臑上绕肩胛,交肩上。故病如是。

[七]手心主厥阴之脉从胸中出属心包,下鬲,历络三焦;其支别者,循胸出胁。心少阴之脉自心系下络小肠。故病如是也。

[八]少阴之脉从心系上侠咽喉,故取舌本下及经脉血也。

[九]其或呕变,则刺少阴之郄血满者也。手少阴之郄在掌后脉中,去腕半寸,当小指之后。

[十]脾象土而主肉,故身重肉痿也。痿,谓萎无力也。脾太阴之脉起于足大指之端[22],循指内侧上内踝前廉,上腨内。肾少阴之脉起于足小指之下,斜趣[23]足心,上腨内,出腘内廉。故病则足不收、行善瘛、脚下痛也,故下取少阴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作"善饥[24],肌肉痿。"《千金方》云:"善饥,足痿不收。"《气交变大论》云:"肌肉萎,足痿不收,行善瘛。"

[十一]脾太阴脉从股内前廉入腹,属脾络胃,故病如是。《灵枢经》曰:中气不足,则腹为之善满,肠为之善鸣[25]。

[十二]少阴,肾脉也。以前病行善瘛、脚下痛,故取之而出血。血满者出之。

[十三]新校正云:按:《千金方》作"肩息背痛。"

[十四]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、《脉经》作"膝挛"。

[十五]肺藏气而主喘息,在变动为咳,故病则喘咳逆气也。背为胸中之府,肩接近之,故肩背痛也。肺养皮毛,邪盛则心液外泄,故汗出也。肾少阴之脉从足上下循腨内出腘内廉,上肢内后廉,贯脊属肾络膀胱。今肺病,则肾脉受邪,故尻、阴、股、膝、脾[26]、腨、胻、足背痛,故下取少阴也。

[十六]气虚少,故不足以报入息也。肺太阴之络会于耳中,故聋也。肾少阴之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,循喉咙侠舌本,今肺虚,则肾气不足以上润于嗌,故嗌干也。是以下文兼取少阴也。

[十七]足太阳之外、厥阴内者,正谓腨内侧内踝之后直上,则少阴脉也。视左右足脉少阴部分有血满异于常者,即而取之。

[十八]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云“胫肿痛”。

[十九]肾少阴脉起于足而上循腨,复从横骨中侠脐循腹里上行而入肺,故腹大、胫肿而喘咳也。肾病则肾不能用,故身重也。肾邪攻脾,心气内微,心液为汗,故寝汗出也。胫既肿矣,汗复津泄,阴凝玄府,阳烁上焦,内热外寒,故憎风也。憎风,谓深恶之也。

[二十]肾少阴脉从肺出络心,注胸中。然肾气既虚,心无所制,心气熏肺,故痛聚胸中也。足太阳脉从项下行而至足,肾虚,则太阳之气不能盛行于足,故足冷而气逆也。清,谓气清冷。厥,谓气逆也。以清冷气逆,故大腹小腹痛。志不足则神躁扰,故不乐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“大腹小腹”作“大肠小肠”。

[二十一]凡刺之道,虚则补之,实则泻之,不虚不实,以经取之,是谓得道。经络有血,刺而去之,是谓守法。犹当揣形定气,先去血脉,而后乃平有余不足焉。《三部九候论》曰:“必先度其形之肥瘦,以调其气之虚实。实则泻之,虚则补之,必先去其血脉,而后调之。”此之谓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以下五脏病之文又见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。

[2]明蓝格钞本《甲乙经》“䆫䆫”作“疏疏”。从“亡”得声之字多有“迷覆”、“不明”的意思。盲、茫、忙、荒、慌、疏、䆫、䁈、瞙、芒并声同义通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
[3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“无”作“有”。

[4]《甲乙经》“少阳”下有“血者”二字。

[5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无“头痛”二字。

[6]《甲乙经》“胁”作“两胠”。

[7]朝鲜活字本“甲”作“胛”。

[8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无“大”字,连下读。

[9]明蓝格钞本《甲乙经》“病”作“痛”。《说文·疒部》:“痛,病也。”

[10]《素问校讹》:“周本‘肌’作‘饥’。”朝鲜活字本同。《甲乙经》作“善饥,肌肉痿”。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作“虚则身重,苦饥,肉痛,足痿不收。”

[11]《甲乙经》“痿”下有“㦯”字。

[12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“飮”作“溏”。

[13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“汗出”下有“憎风”二字。

[14]“尻”盖“䯗”之俗省。俗书上下结构的字往往省书中间部分。“䯗”同“臀”。《说文·尸部》:“尻,臀也。从尸下丌居几。脾,尻或从肉、隼。臀,尻或从骨,殿声。”“脾”字亦作“䯗”。《广雅·释亲》:“臀谓之䯗。”《马王堆汉墓帛书·足臂十一脉灸经》“足泰阳脉”:“䯗”痛……要(腰)痛,夹(挟)脊痛。”训“髀”之“尻”或书作“尻”,盖欲与训“居”之“尻”相别。《说文·肉部》:“髀,尻也。从肉,隹声。”《马王堆汉墓帛书·阴阳十一脉灸经甲本》“钜阳脉”:“其所产病……北(背)痛,要(腰)痛,尻痛。”《张家山汉墓竹简[二四七号墓]·脉书》“钜阳之脉”亦作“尻痛”。《灵枢·经脉》“膀胱足太阳之脉”作“是动则病脊痛腰似折……项背腰尻腘踹脚皆痛。”“尻”之部位并与“髀”相当。“尻”之省形“尻”既改书作“尻”,俗遂误读为从“九”之声(苦刀切)。元本、元残本、藏本、赵本、詹本、《甲乙经》作“尻”。馀同,不复出校。

[15]《甲乙经》“尻阴股膝”下有“挛”字。

[16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“尻阴股膝髀腨胻足皆痛”句在下“肾病者”条,作“尻阴股膝挛髀腨胻足皆痛”。

[17]《甲乙经》“嗌”作“喉咙”。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“嗌”作“咽”。

[18]《甲乙经》“太阴”作“手太阴”,“厥阴内”下有“少阴”二字。

[19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“寝汗出,憎风”作“嗜寝”,“汗出憎风”在上“肺病者”条。

[20]《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》“胸”作“腰”。

[21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元椠本‘入’作‘又’。”作“又”义长,据改。

[22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足大指之端’下有‘过足上下’四字。”

[23]元本、元残本“趣”作“趍”。按:“趍”同“趋”。

[24]元本、元残本“饥”作“肌”。

[25]元本、元残本“鸣”下有“也”字。《灵枢·口问篇第二十八》云:“中气不足,溲便为之变,肠为之苦鸣。”

[26]《素问校讹》:“各本‘脾’作‘髀’。”按:“脾”、“髀”古今字。

肝色青,宜食甘,粳米、牛肉、枣、葵[1]皆甘[一]。

心色赤,宜食酸,小豆[二][2]、犬肉、李、韭[3]皆酸[三]。

肺色白,宜食苦,麦、羊肉、杏、薤[4]皆苦[四]。

脾色黄,宜食咸[5],大豆、豕肉、栗、藿[6]皆咸[五]。

肾色黑,宜食辛,黄黍、鸡肉、桃、葱[7]皆辛[六]。

辛散,酸收,甘缓,苦坚,咸耎[±[8]]。

毒药攻邪[八],五谷为养[九],五果为助[十],五畜为益[十一],五菜为充[十二][9],气味合而服之,以补[10]精益气[十三]。

此五[11]者,有辛酸甘苦咸[12],各有所利,或散或收,或缓或急,或坚或耎[13],四时五藏,病随五味所宜也[十四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肝性喜急,故食甘物而取其宽缓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“肝色青”至篇末,全元起本在第六卷,王氏移于此。

[二]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、《太素》“小豆”作“麻”。

[三]心性喜缓,故食酸物而取其收敛也。

[四]肺喜气逆,故食苦物而取其宣泄也。

[五]究斯宜食,乃调利机关之义也。肾为胃关,脾与胃合,故假咸柔栗以利其关,关利而胃气乃行,胃行而脾气方化,故应脾宜味与众不同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上文曰:"肝苦急,急食甘以缓之;心苦缓,急食酸以收之;脾苦湿,急食苦以燥之;肺苦气上逆,急食苦以泄之;肾苦燥,急食辛以润之。"此肝心脾肺肾食宜皆与前文合,独脾食咸宜[14]不用苦,故王氏特注其义。

[六]肾性喜燥,故食辛物而取其津润也。

[七]皆自然之气也。然辛味苦味匪唯坚散而已,辛亦能润能散,苦亦能燥能泄,故上文曰:"脾苦湿,急食苦以燥之;肺苦气上逆,急食苦以泄之。"则其谓苦之燥泄也。又曰:"肾苦燥,急食辛以润之。"则其谓辛之濡润也。

[八]药,谓金玉土石、草木菜果、虫鱼鸟兽之类,皆可以祛邪养正者也。然辟邪安正,惟毒乃能,以其能然,故通谓之毒药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本草》云:"下药为佐使,主治病以应地,多毒,不可久服。欲除寒热邪气、破积聚、愈疾者,本下经。"故云毒药攻邪。

[九]谓粳米、小豆、麦、大豆、黄黍也。

[十]谓桃、李、杏、栗也。

[十一]谓牛、羊、豕、犬、鸡也。

[十二]谓葵、藿、薤、葱、韭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五常政大论》曰:"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;无毒治病,十去其九;谷肉果菜,食养尽之。无使过之,伤其正也。"

[十三]气为阳化,味曰阴施,气味合和,则补益精气矣。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:"阳为气,阴为味。味归形,形归气。气归精,精归化。精食气,形食味。"又曰:"形不足者,温之以气;精不足者,补之以味。"由是,则补精益气其义可知。○新校正云:按:孙思邈云:"精以食气,气养精以荣色;形以食味,味养形以生力。精顺五气以为灵也,若食气相恶,则伤精也。形受味以成也,若食味不调,则损形也。是以圣人先用食禁以存性,后制药以防命,气味温补以存精形。"此之谓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也。

[十四]用五味而调五脏,配肝以甘、心以酸、脾以咸、肺以苦、肾以辛者,各随其宜,欲缓欲收、欲耎欲泄、欲散欲坚而为用,非以相生相养而为义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无"葵"字。

[2]《太素》无"小豆"二字。

[3]《太素》无"韭"字。

[4]《太素》无"薤"字。

[5]上文云:"脾苦湿,急食苦以燥之。"

[6]《太素》无"藿"字。

[7]《太素》无"恶"字。

[8]《太素》“耍”作“濡”。

[9]《太素》“充”作“神”,“神”“神”声同通用。

[10]《太素》“补”作“养”。

[11]《太素》“五”下有“味”字。

[12]《甲乙经》无“有辛酸甘苦咸”六字。

[13]《甲乙经》“或散”作“辛散”,“或收”作“酸收”,“或缓”作“甘缓”,“或坚”作“苦坚”,“或耍”作“咸耍”;《太素》“耍”作“濡”;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并无“或急”二字。

[14]顾校:“‘咸宜’二字似倒。”

宣明五气篇第二十三

[一]
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五味所入之脏;五脏之气所为病;五精所并之病;五脏所恶四时之气;五脏所化之液;五味所禁;五病所发部位;五邪之乱所生之病(五邪所乱);五邪所见之脉;五脏所藏之神;五脏所主之体;五劳所伤;五脏应四时之象。

自“五味所入”至“是谓五入”见于《太素》卷二《调食》;自“五气所病”至“是谓五液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六《藏府气液》;自“五病所发”至“阴出之阳则怒”见于《太素》卷二十七《邪传》;自“春得秋脉”至“是谓五邪皆同命死不治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四《四时脉诊》;自“五藏所藏”至“是谓五主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六《藏府气液》;自“久视伤血”至“久行伤筋”见于《太素》卷二《顺养》;自“肝脉弦”至“是谓五藏之脉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五《五藏脉诊》。

本篇又分别见于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、《甲乙经》卷一第一、卷四第一上、卷四第一中、卷六第九、卷十一第七。

五味所入:酸入肝[二],辛入肺[三],苦入心[四],咸入肾[五],甘入脾[六]。是谓五入[七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一卷。

[二]肝合木而味酸也。

[三]肺合金而味辛也。

[四]心合火而味苦也。

[五]肾合水而味咸也。

[六]脾合土而味甘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太素》又云“淡入胃”[1]。

[七]新校正云:按:《至真要大论》云:“夫五味入胃,各归所喜,故[2]酸先入肝,苦先入心,甘先入脾,辛先入肺,咸先入肾。”

【校注】

[1]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此节作“五味:酸入肝,辛入肺,苦入心,甘入脾,咸入肾,淡入胃。是谓五味。“淡入胃”与《太素》同,并在“咸入肾”下。

[2]元本“故”作“攻”。

五气所病[1]:心为[2]噫[一];肺为咳[二];肝为语[三];脾为吞[四][3];肾为欠,为嚏[五][4];胃为气逆,为哕,为恐[六][5];大肠小肠为泄;下焦溢为水[七][6];膀胱不利为癃[7],不约为遗溺[八][8];胆为怒[九][8]。是谓五病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象火炎上,烟随焰出,心不受秽,故噫出之。

[二]象金坚劲,叩之有声,邪击于肺,故为咳也。

[三]象木枝条,而形支别,语宣委曲,故出于肝。

[四]象土包容,物归于内,喻如皆受,故为吞也。

[五]象水下流,上生云雾,气郁于胃,故欠生焉。太阳之气和利而满于心,出于鼻,则生嚏也。

[六]以[9]为水谷之海,肾与为关,关闭不利,则气逆而上行也。以包容水谷,性喜受寒,寒谷相薄,故为哕也。寒盛则哕起,热盛则恐生,何者?胃热则肾气微弱,故为恐也。下文曰:精气并于肾则恐也。

[七]大肠为传道之府,小肠为受盛之府,受盛之气既虚,传道之司不禁,故为泄利也。下焦为分注之所,气窒不写,则溢而为水。

[八]膀胱为津液之府,水注由之。然足三焦脉实,约下焦而不通,则不得小便;足三焦脉虚,不约下焦,则遗溺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足三焦者,太阳之别也,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,约下焦,实则闭癃,虚则遗溺[10]。

[九]中正决断,无私无偏,其性刚决,故为怒也。《六节藏象论》曰:“凡十一藏取决于胆也。”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、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“五气所病”作“五藏气”。

[2]《太素》“为”作“主”。下四“为”同,不复出校。

[3]“吞”,读若“涒”(tūn)。《说文·水部》:“涒,食已而复吐之。”

[4]《太素》、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此节作“五藏气:心主噫,肺主咳,肝主语,脾主吞,肾主欠。”无“为嚏”二字。杨上善注:“《素问》‘肾主嚏’,不同也。”则《素问》原本无“为欠”二字。

[5]《太素》此节作“六府气:胆为怒,胃为气逆、为哕,小肠大肠为泄,膀胱不约为遗溺,下焦溢为水。”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作“六府气:胆为怒,胃为气逆、哕,大肠小肠为泄,膀胱不约为遗溺,下焦溢为水。”杨注:“《素问》‘胃为气逆,为恐。’”则《素问》原本无“为哕”二字。

[6]《太素》“下焦溢为水”在“不约为遗溺”句下。

[7]《太素》、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无"不利为痈"四字。

[8]《太素》"胆为怒"在上"胃为气逆"句上。

[9]《素问校讹》:"周本'以'作'胃'。"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"古钞本亦作'胃'。"

[10]《灵枢·本输篇第二》云:"三焦者,足少阳太阴之所将,太阳之别也,上踝五寸,别入,贯腨肠,出于委阳,并太阳之正,入络膀胱,约下焦。实则闭癃,虚则遗溺。"

五精所并[1]:精气并于心,则喜[一];并于肺,则悲[二];并于肝,则忧[三];并于脾,则畏[四];并于肾,则恐[五]。是谓五并。虚而相并者也[2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精气,谓火之精气也。肺虚而心精并之,则为喜。《灵枢经》曰:"喜乐无极则伤魄。"[3]魄为肺神,明心火并于肺金也。

[二]肝虚而肺气并之,则为悲。《灵枢经》曰:"悲哀动中则伤魂。"[4]魂为肝神,明肺金并于肝木也。

[三]脾虚而肝气并之,则为忧。《灵枢经》曰:"愁忧不解则伤意。"[5]意为脾神,明肝木并于脾土也。

[四]一经云饥也。肾虚而脾气并之,则为畏。畏,谓[6]畏惧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"恐惧而不解则伤精。"[7]精为肾神,明脾土并于肾水也。

[五]心虚而肾气并之,则为恐。《灵枢经》曰:"怵惕思虑则伤神。"[8]神为心主,明肾水并于心火也。怵惕,惊惧也。此皆正气不足而胜气并之乃为是矣,故下文曰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、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"五精所并”作“五并"二字。

[2]《太素》"是谓五并虚而相并者也”作“是谓精气并于藏也"八字。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作"是谓五精之气并于藏也"十字。

[3]《灵枢·本神篇第八》云:"肺,喜乐无极则伤魄。"

[4]《灵枢·本神篇第八》云:"肝,悲哀动中则伤魂。"

[5]《灵枢·本神篇第八》云:"脾,愁忧而不解则伤意。"

[6]元本"谓”作“为"。

[7]见《灵枢·本神篇第八》。

[8]《灵枢·本神篇第八》云:"是故怵惕思虑者,则伤神。""心,怵惕思虑则伤神。"

五藏所恶[1]:心恶热[一],肺恶寒[二],肝恶风[三],脾恶湿[四],肾恶燥[五]。是谓五恶[2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热则脉溃浊。

[二]寒则气留滞。

[三]风则筋燥急。

[四]湿则肉痿肿。

[五]燥则精竭涸。○新校正云:按:杨上善云:“若余[3]则云‘肺恶燥’。今此‘肺恶寒’、‘肾恶燥’者,燥在于秋,寒之始也;寒在于冬,燥之终也。肺在于秋,以肺恶寒之甚,故言其终;肾在于冬,肾恶不甚,故言其始也。”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、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“五脏所恶”作“五恶”二字。

[2]《太素》“是谓五恶”作“此五脏气所恶”六字。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作“此五脏气所恶也”七字。

[3]元残本“余”作“今”。

五脏化液[1]:心为汗[二],肺为涕[三],肝为泪[四],脾为涎[五],肾为唾[五]。是谓五液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泄于皮腠也。

[二]润于鼻窍也。

[三]注于眼目也。

[四]溢于唇口也。

[五]生于牙齿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此节作:“五液:心主汗,肝主泪,肺主涕,肾主唾,脾主涎。此五液所主。”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作:“五液:心主汗,肝主泣,肺主涕,肾主唾,脾主涎。此五液所出也。”

五味所禁[1]:辛走气,气病无多食辛[二];咸走血,血病无多食咸;苦走骨,骨病无多食苦[三];甘走肉,肉病无多食甘;酸走筋,筋病无多食酸[三]。是谓五禁。无令多食[四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病,谓力少不自胜也。

[二]新校正云:按:皇甫士安云“咸先走肾”,此云“走血”者,肾合三焦,血脉属肝心,而为中焦之道,故咸入而走血也。苦走心,此云“走骨”者,水火相济,肾气通于心也。

[三]是皆为行其气速,故不欲多食,多食则病甚[2],故病者无多食也。

[四]新校正云:按:《太素》“五禁”云:“肝病禁辛,心病禁咸,脾病禁酸,肺病禁苦,肾病禁甘,名此为五裁。”杨上善云:“口嗜而欲食之,不可多也,必自裁之,命曰五裁。”

【校注】

[1]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此节作:"五裁:病在筋,无食酸;病在气,无食辛;病在骨,无食咸;病在血,无食苦;病在肉,无食甘。口嗜而欲食之,不可多也,必自裁也,命曰五裁。"

[2]《素问校讹》:"古钞本'病甚'作'气赢'。"

五病所发[1]:阴病发于骨,阳病发于血;阴病发于肉[一],阳病发于冬,阴病发于夏[二]。是谓五发。

【原注】

[一]骨肉阴静,故阳气从之。血脉阳动,故阴气乘之。

[二]夏阳气盛,故阴病发于夏。冬阴气盛,故阳病发于冬。各随其少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此节作:"五发:阴病发于骨,阳病发于血,以味病发于气,阳病发于冬,阴病发于夏。"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除"以味病发于气"句无"病"字外,馀同《太素》。

五邪所乱[1]:邪入于阳,则狂;邪入于阴,则痹[一]。搏阳,则为巅疾[二][12];搏阴,则为瘖[三]。阳入之阴,则静;阴出之阳,则怒[四]。是谓五乱。

【原注】

[一]邪居于阳脉之中,则四支热盛,故为狂。邪入于阴脉之内,则六经凝(泣)[冱]而不通,故为痹。

[二]邪内搏于阳,则脉流薄疾,故为上巅之疾。

[三]邪内搏于阴,则脉不流,故令瘖不能言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难经》云:"重阳者狂,重阴者癫。"巢元方云:"邪入于阴则为癫。"《脉经》云:"阴附阳则狂,阳附阴则癫。"孙思邈云:"邪入于阳,则为狂。邪入于阴,则为血痹。邪入于阳,传则为癫疾。邪入于阴,传则为痛瘖。"全元起云:"邪已入阴,复传于阳,邪气盛,腑藏受邪,使其气不朝,荣气不复周身,邪与正气相击,发动为癫疾。邪已入阳,阳今复传于阴,藏府受邪,故不能言,是胜正也。"诸家之论不同,今具载之。

[四]随所之而为疾也。之,往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云:"阳入阴,则为静;出,则为恐。"《千金方》云:"阳入于阴,病静;阴出于阳,病怒。"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此节作"五邪入:邪入于阳,则为狂;邪入于阴,则为血痹。邪入于阳,搏则为癫疾;邪入于阴,搏则为瘖。阳入之于阴,病静;阴出之于阳,病喜怒。"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作:"五邪:邪入于阳,则为狂;邪入于阴,则为血痹。邪入于阳,转则为癫疾;邪入于阴,转则为痛瘖。"

则为痛。阳入之于阴,病静;阴出之于阳,病喜怒。

[2]詹本“巅”作“癫”。

五邪所见[1]:春得秋脉,夏得冬脉,长夏得春脉,秋得夏脉,冬得长夏脉,名曰阴出之阳,病善怒,不治。是谓五邪。皆同命,死,不治[一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新校正云:按:“阴出之阳病善怒”已见前条,此再言之,文义不伦,必古文错简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此节作:“五邪所见:春得秋脉,夏得冬脉,秋得春脉,冬得夏脉,阴出之阳,阳病善怒,不治。是谓五邪。皆同命,死,不治。”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无此节。

五藏所藏[1]:心藏神[一],肺藏魄[一],肝藏魂[三],脾藏意[四],肾藏志[五]。是谓五藏所藏。

【原注】

[一]精气之化成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两精相薄谓之神。”[2]

[一]精气之匡佐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。”[3]

[三]神气之辅弼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随神而往来者谓之魂。”

[四]记而不忘者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心有所忆谓之意。”

[五]专意而不移者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意之所存谓之志。”肾受五脏六腑之精[4],元气之本,生成之根,为胃之关,是以志能则命通。○新校正云:按:杨上善云:“肾有二枚,左为肾,藏志;右为命门,藏精也。”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此节作:“五藏:心藏神,肺藏魄,肝藏魂,脾藏意,肾藏志。”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除“肾藏志”作“肾藏精、志也”外,馀同《太素》。

[2]《灵枢·本神篇第八》作“两精相搏谓之神”。

[3]见《灵枢·本神篇第八》。下所引三条《灵枢经》文同。

[4]元本、元残本“脏”、“腑”作“藏”、“府”。馀或同,不复出校。

五藏所主[1]:心主脉[一],肺主皮[一],肝主筋[三],脾主肉[四],肾主骨[五]。是谓五主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壅遏荣气,应息而动也。

[二]包(裹)[裹]筋肉,间[3]拒诸邪也。

[三]束络机关,随神而运也。

[四]覆脏[4]筋骨,通行卫气也。

[五]张筋化髓,干以立身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此节作:"五主:心主脉,肺主皮,肝主筋,脾主肌,肾主骨。"

[2]"裹",据元本、元残本改。

[3]"间",读若"闲"。《说文·门部》:"闲,阑也。从门中有木。"《系传》:"止也。"段玉裁注:"引申为防闲。""闲拒"同义连用。《素问校讹》:"古钞本、元黎本'间'作'闲'。"元残本亦作"闲"。

[4]元本、元残本"脏”作“藏"。

五劳所伤[1]:久视伤血[一],久卧伤气[二],久坐伤肉[三],久立伤骨[四],久行伤筋[五]。是谓五劳所伤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劳于心也。

[二]劳于肺也。

[三]劳于脾也。

[四]劳于肾也。

[五]劳于肝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此节作:"久视伤血,久卧伤气,久坐伤肉,久立伤骨,久行伤筋。此久所病也。"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作:"五劳:久视伤血,久卧伤气,久坐伤肉,久立伤骨,久行伤筋。此五久劳所病也。"无"五劳所伤"四字。

五脉应象[1]:肝脉弦[一],心脉钩[二],脾脉代[三][12],肺脉毛[四],肾脉石[五]。是谓五藏之脉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耍虚而滑,端直以长也。

[二]如钩之偃,来盛去衰也。

[三]耍而弱也。

[四]轻浮而虚,如毛羽也。

[五]沈坚而搏,如石之投[13]也。

血气形志篇第二十四

[一]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无“五脉应象”四字。

[2]“代”,顺着四时阴阳之气的升降开阖而逐渐变化。脉象变化由“钩”至“毛”,前后相续更代,和缓以次,乃有胃气之象。《说文·人部》:“代,更也。”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》:“凡以此易彼,以后续前皆曰代。”《广雅·释诂三》:“迭,代也。”王念孙《疏证》:“凡更代作必以其次。”

[3]《素问校讹》:“活字刊本‘投’作‘没’。”
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六经血气多少。六经表里相属。虚实补泻之法:“凡治病,必先去其血[脉],乃去其所苦,伺之所欲,然后写有馀,补不足。”取背俞之法。形志苦乐所生疾病及治疗方法。三阴三阳血气有多少,刺之者出血出气当知其约。

自“夫人之常数”至“此天之常数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《任脉》,部分内容又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九《知形志所宜》;自“足太阳与少阴为表里”至“然后写有馀补不足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九《知形志所宜》;自“欲知背俞”至“灸刺之度也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一《气穴》;自“形乐志苦”至“刺厥阴出血恶气也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九《知形志所宜》。又,自“太阳常多血少气”至“为手之阴阳也”、自“形乐志苦”至“是谓形”、自“刺阳明出血气”至“刺厥阴出血恶气也”,见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。

夫人之常数:太阳常多血少气,少阳常少血多气,阳明常多气多血,少阴常少血多气,厥阴常多血少气,太阴常多气少血[1]。此天之常数[二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此篇并在前篇,王氏分出为别篇。

[二]血气多少,此天之常数。故用针之道,常写其多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·十二经水篇》云:“阳明多血多气,刺深六[2]分,留十呼;太阳多血多气,刺深五分,留七呼;少阳少血多气,刺深四分,留五呼;太阴多血少气,刺深三分,留四呼;少阴少血多气,刺深二分,留三呼;厥阴多血少气,刺深一分,留二呼。”太阳太阴血气多少与《素问》不同。又,《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篇》与《素问》同。盖皇甫疑而两存之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此节作:“阳明,多血多气;太阳,多血少气;少阳,多气少血;太阴,多血少气;厥阴,多血少气;少阴,多气少血。”

[2]元残本“六”作“四”,有挖改痕迹。

足太阳与少阴为表里,少阳与厥阴为表里,阳明与太阴为表里。是为足[1]阴阳也。

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

手太阳与少阴为表里[2],少阳与心主为表里,阳明与太阴为表里。是为手之阴阳也[3]。

今知手足阴阳所苦[4],凡治病必先去其血[脉][5],乃[6]去其所苦,伺之所欲,然后写有馀,补不足[一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先去其血,谓见血脉盛满独异于常者乃去之,不谓常刺则先去其血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足”下有“之”字。

[2]《灵枢·本输篇第二》:“肾合三焦膀胱。”

[3]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此节作:“足阳明、太阴为表里,少阳、厥阴为表里,太阳、少阴为表里,是谓足之阴阳也;手阳明、太阴为表里,少阳、心主为表里,太阳、少阴为表里,是谓手之阴阳也。”

[4]《太素》无“今知手足阴阳所苦”句。

[5]《三部九候论篇第二十》:“必先度其形之肥瘦,以调其气之虚实。实则写之,虚则补之。必先去其血脉,而后调之。无问其病,以平为期。”据补“脉”字。“去”,“盖”之古字,读若“合”,占视;诊视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
[6]《太素》无“乃”字。

欲知背俞:先度其两乳间,中折之;更以他草度,去半[1];已,即以两隅相拄也;乃举以度其背,令其一隅居上,齐脊大椎,两隅在下;当其下隅者,肺之俞也[一][2]。复下一度,心之俞也[一]。复下一度:左角,肝之俞也;右角,脾之俞也[3]。复下一度,肾之俞也。是谓五脏之俞,灸刺之度也[三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度,谓度量也。言以草量其乳间,四分去一,使斜与横等,折为三隅,以上隅齐脊大椎,则两隅下当肺俞也。

[二]谓以上隅齐脊三椎也。

[三]《灵枢经》及《中诰》咸云:肺俞在三椎之傍,心俞在五椎之傍,肝俞在九椎之傍,脾俞在十一椎之傍,肾俞在十四椎之傍[4]。寻此经草量之法,则合度之人,其初度两隅之下,约当肺俞;再度两隅之下,约当心俞;三度两隅之下,约当七椎。七椎之傍,乃膈俞之位,此经云“左角肝之俞,右角脾之俞”,殊与《中诰》等经不同。又四度则两隅之下约当九椎,九椎之傍乃肝俞也,经云肾俞,未究其源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半”上有“其”字。

[2]以上言取背俞之法:先用一草度两乳间,取与两乳间距离相等长度,对折之,形成等边三角形的两边一角;再用一草取与两乳间距离相等长度,去掉一半,形成等边三角形的另外一边;然后用另一边与上两边之外端相对合,形成一等边三角形;举三角形的一角向上,正对着大椎,另外两角居背部之下;则下面两角所对着的,就是肺俞。将顶角沿大椎下移一度(等于该三角形的高),下面两角所对着的就是心俞。

[3]《太素》“左”、“右”互乙。

[4]《灵枢·背腧篇第五十一》云:“肺腧,在三(焦)[椎]之间;心腧,在五(焦)[椎]之间;膈腧,在七(焦)[椎]之间;肝腧,在九(焦)[椎]之间;脾腧,在十一(焦)[椎]之间;肾腧,在十四(焦)[椎]之间:皆挟脊相去三寸所。”

形乐志苦[1],病生于脉,治之以灸刺[一]。形乐志乐,病生于肉,治之以针石[二]。形苦志乐,病生于筋,治之以熨引[三]。形苦志苦,病生于咽嗌[2],治之以百药[四]。形数惊恐,经络[3]不通,病生于不仁,治之以按摩醪药[五][4]。是谓五形志也[5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形,谓身形。志,谓心志[6]。细而言之,则七神殊守;通而论之,则约形志以为中外尔。然形乐,谓不甚劳役;志苦,谓结虑深思。不甚劳役,则筋骨平调;结虑深思,则荣卫乖否,气血不顺,故病生于脉焉。夫盛写虚补,是灸刺之道,犹当去其血络而后调之,故上文曰:“凡治病必先去其血,乃去其所苦;伺之所欲,然后写有馀,补不足。”则其义也。

[二]志乐,谓悦怿忘忧也。然筋骨不劳,心神悦怿,则肉理相比,气道满填,卫气拂结,故病生于肉也。夫卫气留满,以针写之;结聚脓血,石而破之。石,谓石针,则砭石也,今亦以铍针代之。

[三]形苦,谓修业就役也。然修业以为,就役而作,一过其用,则致劳伤。劳用以伤,故病生于筋。熨,谓药熨。引,谓导引。

[四]修业就役,结虑深思,忧则肝气并于脾。肝与胆合,嗌为之使,故病生于嗌也。《宣明五气篇》曰:“精气并于肝则忧。”《奇病论》曰:“肝者中之将也,取决于胆,咽为之使也。”○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“咽嗌”作“困竭”,“百药”作“甘药”。

[五]惊则脉气并,恐则神不收,脉并神游,故经络不通而为不仁之病矣。夫按摩者,所以开通闭塞,导引阴阳;醪药者,所以养正祛邪,调理理气。故方之为用,宜以此焉。醪药,谓酒药也。不仁,谓不应其用,则痹痹矣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此节作:“形乐志苦,病生于脉,治之以灸刺;形苦志乐,病生于筋,治之以熨引;形乐志乐,病生于肉,治之以针石;形苦志苦,病生于咽嗌,治之以甘药;形数惊恐,筋脉不通,病生于不仁,治之以按摩醪药。是谓形。”

[2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“嗌”作“喝”。

[3]《太素》"经络”作“筋脉",《灵枢》同。

[4]《甲乙经》"髀䯒”作“髀髋"。

[5]《太素》无"志也"二字。《甲乙经》"是谓五形志也”作“是谓形"三字。

[6]顾本"志"下原空三字位。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"古钞本、元椠本无空格。"据删。

刺[1]阳明,出血气[2];刺太阳,出血,恶气;刺少阳,出气,恶血;刺太阴,出气,恶血;刺少阴,出气,恶血;刺厥阴,出血,恶气也[一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明前三阳三阴血气多少之刺约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太素》云:"刺阳明出血气,刺太阴出血气。"杨上善注云:"阳明太阴虽为表里,其血气俱盛,故并写血气。"如是,则太阴与阳明等,俱为多血多气。前文太阴一云多血少气,(二)[一~[3]]云气多血少,莫可的知。详《太素》血气并写之旨,则二说俱未为得,自与阳明同尔。又,此刺阳明一节,宜续前写有余补不足下,不当隔在草度法五形志后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"刺"上有"故曰"二字。

[2]《灵枢·九针论篇第七十八》此节作:"故曰:刺阳明,出血气;刺太阳,出血恶气;刺少阳,出气恶血;刺太阴,出血恶气;刺厥阴,出血恶气;刺少阴,出气恶血也。"又,《灵枢·寿夭刚柔篇第六》:"在内者,五脏为阴,六腑为阳;在外者,筋骨为阴,皮肤为阳。故曰:病在阴之阴者,刺阴之荥、输;病在阳之阳者,刺阳之合。病在阳之阴者,刺阴之经;病在阴之阳者,刺络脉。""刺营者,出血;刺卫者,出气。"

[3]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"古钞本、元椠本‘二’作‘一’。"元残本同。据改。

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卷第七

(玉机真藏论 溉古代切。廮音愈。(腘)[腘]渠殒切。瞀莫候切。三部九候论 歃所甲切,饮血也。坰古萤切。蠕而勾切。)[1]

经脉别论 跌仆音赴[2]。罢极上音疲[3]。如沤下音瓯[4]。

脏气法时论 慧音惠[5]。猝七内切[6]。烄乌开切[7]。肮肮音荒[8]。臑内人朱切[9]。

宣明五气论[10] 翕音吸。睫音帝[11]。窒眇栗切[12]。凝泣涩。潸读作音[13]。

血气形志论[14] 相柱知庾切[15]。铍音披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素问校讹》:"《玉机真藏论》、《三部九候论》二节与前卷重,宜删。"据删。

[2]元本、元残本作"跌音迭,仆音付",下有:"痛乌玄反。骨节疼也"条。

[3]元本无此条。

[4]元本无此条。

[5]元本无此条。

[6]元本作“姅音对反”。

[7]元本、元残本作“乌来反,烦热也”。

[8]元本无此条。

[9]元本、元残本“臑内”条下有“痿于危反,湿病也,足不能行也”,“瘘音系,小儿病。又尺制反”,“尻苦刀反”,“腨时转反,跟也”,“胻胡郎反,胫也”,“耎音软”诸条。

[10]顾校:“‘论’当作‘篇’。”

[11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啑’作‘嚏’。”元本、元残本“啑音帝”条上有“欻苦盖反”条,下有“哕呼会反,鸟声也”条。

[12]元本作“涉栗反”。

[13]元本无此条。

[14]顾校:“‘论’当作‘篇’。”

[15]元本、元残本作“知俞反”。

本章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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