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卷第四
启玄子次注林亿孙奇高保衡等奉敕校正孙兆重改误 异法方宜论 移精变气论 汤液醪醴论 玉版论要篇 诊要经终论
异法方宜论篇第十二
[一]
按:本篇主要论述因地治疗思想,包括以下内容:五方地域不同,因之生活环境、物产种类、生活习惯等也相应不同,这就决定了一方之人的体质状况、疾病发生种类、趋向不一样,因而应当采取不同的治疗手段与方法。针灸石焫毒药导引按跷等不同的治疗手段与方法产生于不同的地势。
全篇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九《知方地》。
黄帝问曰:医之治病也,一病而治各不同,皆愈,何也[二]?岐伯对曰:地势使然也[三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九卷。
[二]不同,谓针石灸焫毒药导引按跷也。
[三]谓法天地生长收藏及高下燥湿之势。
故东方之域,天地之所始生也[四],鱼盐之地,海滨[五]傍水[六],其民食鱼而嗜咸,皆安其处,美其食[七]。鱼者使人热中,盐[八]者胜血[九],故其民皆黑色疏理,其病皆为[十]痈疡[重订]。其治宜砭石[十一]。故砭石者,亦从东方来[十二]。
西方者,金玉之域,沙石之处,天地之所收引也[十三],其民陵居而多风,水土刚强[十四],其民不衣而褐荐,其民华食而脂肥[十五],故邪不能伤其形体,其病[十六]生于内[十七]。其治宜毒药[十八]。故毒药者,亦从西方来[十九]。
北方者,天地所闭藏之域也,其地高陵居,风寒冰冽[二十],其民乐野处而乳食。藏寒生满[二十一]病[二十二]。其治宜灸焫[二十三]。故灸焫者,亦从北方来[二十四]。
南方者,天地所长养,阳[二十五]之所盛处也,其地下,水土弱,雾露之所聚也[二十六],其民嗜酸而食胕[二十七][3],故其民皆致理而赤色,其病挛痹[二十八]。其治宜微针[二十九]。故九针者,亦从南方来[三十]。
中央者,其地平以湿,天地所以生万物也众[三十一][3],其民食杂而不劳[三十二],故其病多痿厥寒热[二十五]。其治宜导引按跷[二十六][正]。故导引[1]按跷者,亦从中央出也[二十七]。
故圣人杂合以治,各得其所宜[二十八]。故治所以异而病皆愈者,得得病之情,知治之大体也[二十九]。
【原注】
[一]法春气也。
[二]鱼盐之地,海之利也。滨,水际也。随业近之。
[三]丰其利,故居安。恣其味,故食美。
[四]鱼发疮,则热中之信。盐发渴,则胜血之征。
[五]血弱而热,故喜为痈疡。
[六]砭石,谓以石为针也。《山海经》曰:“高氏之山,有石如玉,可以为针。”则砭石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“氏”一作“伐”。
[七]东人今用之。
[八]法秋气也。引,谓牵引使收敛也。
[九]居室如陵,故曰陵居。金气肃杀,故水土刚强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大抵西方地高,民居高陵,故多风也,不必室如陵矣。
[十]不衣丝绵,故曰不衣。褐,谓毛布也。荐,谓细草也。华,谓鲜美,酥酪骨肉之类也。以食鲜美,故人体脂肥。
[十一]水土刚强,饮食脂肥,肤腠闭封,血气充实,故邪不能伤也。内,谓喜怒悲忧恐及饮食男女之过甚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“悲”一作“思”,当作“思”,已具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注中。
[十二]能攻其病,则谓之毒药。以其血气盛,肌肉坚,饮食华,水土强,故病宜毒药方制御之。药,谓草木虫鱼鸟兽之类,皆能除病者也。
[十三]西人方术今奉之。
[十四]法冬气也。
[十五]水寒冰冽,故生病于藏寒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无“满”字。
[十六]火艾灸灼谓之灸焫。
[十七]北人正行其法。
[十八]法夏气也。地下,则水流归之。水多,故土弱而雾露聚。
[十九]言其所食不芬香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云“食鱼也”。
[二十]酸束收敛,故人皆肉理密致。阳盛之处,故色赤。湿气内满,热气内[12]薄,故筋挛脉痹也。
[二十一]微,细小也。细小之针,调脉衰盛也。
[二十二]南人盛崇之。
[二十三]法土德之用,故生物众。然东方海,南方下,西方北方高,中央之地平以湿,则地形斯异,生病殊焉。
[二十四]四方辐辏而万物交归,故人食杂而不劳也。
[二十五]湿气在下,故多病瘘弱、气逆及寒热也。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:“地之湿气,感则害皮肉筋脉。”居近于湿故尔。
[二十六]导引,谓摇筋骨,动支节。按,谓抑按皮肉。跷,谓捷举手足。
[二十七]中人[13]用为养神调气之正道也。
[二十八]随方而用,各得其宜,唯[14]圣人法乃能然矣。
[二十九]达性怀欣然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“海滨”作“滨海”。
[2]《甲乙经》“盐”作“咸”。
[3]《甲乙经》“皆为”作“多”。
[4]《甲乙经》“痛疡”作“壅肿”。
[5]《太素》“病”下有“皆”字。
[6]《太素》无“满”字。
[7]《太素》“阳”作“阳气”二字。
[8]《甲乙经》“腑”作“脏”。
[9]周本、朝鲜活字本“地”下有“之”字,《太素》“天地所以生万物也众”作“天地所生色者众”七字。按:色,物也。
[10]《太素》“跷”作“鞒”,盖“挢”之俗。余或同,不复出校。
[11]《太素》无“导引”二字。
[12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内’作‘外’。”金本同。
[13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人’作‘央’。”
[14]元本“唯”作“惟”。
移精变气论篇第十三
[一]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上古之人顺应四时而动,世风淳朴,内无思念欲望之损,外无劳累过度之伤,故少疾病。上古之人思想单纯,所以可以运用祝由之术移精变气治愈疾病。后世之人不能顺应四时而动,虚邪贼风不能避之以时,则多外感;世风浇漓,内心充满思念欲望,则难免七情之伤;外则难免劳累过度之伤;故多疾病。当今之人思想复杂,所以不能运用祝由之术移精变气治愈疾病。善摄生者,应顺应四时而动,虚邪贼风,避之以时;内心少些七情六欲,外面不要劳累过度,以减少疾病。建立恢复淳朴的社会风气,有利于全民身心健康。观死生、决嫌疑之要在“色脉”二字。色、脉与五行、四时、八节之风、四方、天之五星、二十八宿、五脏、六腑、阴阳相合,其中有生我、我生、克我、我克、逆顺死生等关系,诊病者当探求其道,并正确掌握运用。批评后世但知治已病,不知治未病,强调治未病。治已病者,又当本四时,知日月,审逆从,标本相得(医者与病人之神相得;疾病病情与诊断、治疗相合)。治病之要在得神:“得神者昌,失神者亡。
自“黄帝问曰余闻古之治病”至“祝由不能已也帝曰善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九《知祝由》;自“余欲临病人观死生”至“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帝曰善”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五《色脉诊》。
黄帝问曰:余闻古之治病,惟[1]其移精变气,可[2]祝由而已。今世治病,毒药治其内,针石治其外,或愈或不愈,何也[二]?
岐伯对曰:往古人[3]居禽兽之间,动作以避寒,阴居以避暑,内无眷慕之累,外无(伸)[臾]官[4]之形[三],此恬憺[5]之世,邪不能深入也。故毒药不能[6]治其内,针石不能治其外,故可移精[7]祝由而已[四]。当[8]今之世不然[五],忧患缘[9]其内,苦形伤其外,又失四时之从,逆寒暑之宜[10],贼风数至,虚邪朝夕,内至五藏骨髓,外伤空窍肌肤,所以小病必甚,大病必死,故祝由不能已也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二卷。
[二]移,谓移易。变,谓变改。皆使邪不伤正,精神复强而内守也。《生气通天论》曰:“圣人传精神,服天气。”《上古天真论》曰:“精神内守,病安从来?”
[三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“伸”作“臾”。
[四]古者巢居穴处,夕隐朝游禽兽之间断可知矣。然动躁阳虚,故身热足以御寒;凉气生寒,故阴居可以避暑矣。夫志捐思想,则内无眷慕之累;心亡愿欲,故外无(伸)[臾]官之形。静保天真,自无邪胜,是以移精变气,无假毒药,祝说病由,不劳针石而已。○新校正(本)云[11]:按:全元起云:“祝由,南方神。”
[五]情慕云为,远于道也。
【校注】
[1]金本“惟”作“唯”,《太素》同。
[2]金本、《太素》无“可”字。
[3]《太素》“人”作“民人”。
[4]“臾”,据新校正所引全元起本改。《太素》“伸”作“申”,为“臾”之俗误。“臾官”,读若“痰疟”,痰病。《尔雅·释训》:“疟、痰痰,病也。”说详《校补》。
[5]《太素》“憺”作“惔”。
[6]《太素》无“能”字。下句“不能”同。
[7]朝鲜活字本“精”作“情”。
[8]《<素问>校讹》校补:“古钞本、元黎本无‘当’字。”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朝鲜小字本同。
[9]“缘”,读若“縁”,损伤。俗书豸旁、矛旁混用不别,《太素》“缘”作“琢”。“琢”盖“縁”之俗讹字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10]《太素》"又失四时之从,逆寒暑之宜”作“又失四时之逆顺寒暑之宜"。
[11]《素问校讹》补校:"元蔡本作'新校正云'。"金本、元本同。镕改。
帝曰:善。余欲临病人观死生、决嫌疑,欲知其要,如日月[光],可得闻乎?
岐伯曰:色脉者,上帝之所贵也,先师之所传也[一]。上古使僦贷季理色脉而通神明,合之金木水火土、四时[2]八风六合,不离其常[二],变化相移,以观其妙,以知其要。欲知其要,则色脉是矣[三]。色以应日,脉以应月。常求其要,则其要也[四][3]。夫色[4]之变化,以应四时之脉[5],此上帝之所贵,以合于神明也,所以远死而[5]近生[五]。生道以长,命曰圣王[六]。
中古之治病[7],至而治之。汤液十日,以去八风五痹之病[十];十日不已,治以草苏[8]草荄之枝,本末为助。标本已得,邪气乃服[八]。
暮世[9]之治病也则不然,治不本四时,不知日月,不审逆从[九],病形已成,乃欲微针治其外,汤液治其内[十]。粗工凶凶,以为可攻,故病未已,新病复起[十一]。
【原注】
[一]上帝,谓上古之帝。先师,谓岐伯祖世之师僦贷季也。
[二]先师以色白脉毛而合金应秋,以色青脉弦而合木应春,以色黑脉石而合水应冬,以色赤脉洪而合火应夏,以色黄脉代而合土应长夏及四季,然以色脉下合五行之休王,上副四时之往来,故六合之间,八风鼓拆不常离候,尽可与期。何者?以其见变悟而知之也,故下文曰。
[三]言所以知四时五行之气变化相移之要妙者何?以色脉故也。
[四]言脉应月、色应日者,占候之期准也。常求色脉之差忒,是则治人之诊要也。
[五]观色脉之臧否,晓死生之征兆,故能常远于死而近于生也。
[六]上帝同道,勤而行之,生道以长,惟圣王乃尔而常用也。
[七]八风,谓八方之风。五痹,谓皮肉筋骨脉之痹也。《灵枢经》曰"风从东方来,名曰婴[十]儿风,其伤人也,外在[10]筋纽,内舍于肝。风从东南来者[11],名曰弱风,其伤人也,外在干肌,内舍于胃。风从南方来,名曰大弱风,其伤人也,外在干脉,内舍于心。风从西南来,名曰谋风,其伤人也,外在于肉,内舍于脾。风从西方来,名曰刚风,其伤人也,外在于皮,内舍于肺。风从西北来,名曰折风,其伤人也,外在于手太阳之脉,内舍于小肠。风从北方来,名曰大刚风,其伤人也,外在于骨,内舍于肾。风从东北来,名曰凶风,其伤人也,外在于掖胁,内舍于大肠。"[12]又,《痹论》曰:"以春甲乙伤于风者,为筋痹。以夏丙丁伤于风者,为脉痹。以秋庚辛伤于风者,为皮痹。以冬壬癸伤于邪者,为骨痹。以至阴遇此者,为内痹。"是所谓八风五痹之病也。◎新校正云:按:此注引《痹论》,今经中《痹论》不如是,当云:《风论》曰:"以春甲乙伤于风者,为肝风。以夏丙丁伤于风者,为心风。季夏[13]戊己伤于邪者,为脾风。以秋庚辛中于邪者,为肺风。以冬壬癸中于邪者,为肾风。"《痹论》曰:"风寒湿三气杂至,合而为痹。以冬遇此者,为骨痹。以春遇此者,为筋痹。以夏遇此者,为脉痹。以至阴遇此者,为肌痹。以秋遇此者,为皮痹。"
[八]草苏,谓药煎也。草荄,谓草根也。枝,谓茎也。言以诸药根苗合成其煎,俾相佐助而以服之。凡药有用根者,有用茎者,有用枝者,有用华实者,有用根茎枝[14]华实者。汤液不去,则尽用之,故云本末为助也。标本已得邪气乃服者,言工人与病主疗相应,则邪气率服而随顺也。《汤液醪醴论》曰:"病为本,工为标。标本不得,邪气不服。"此之谓主疗不相应也。或谓取《标本论》未云针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又云:"得其标本,邪气乃散矣[15]。"
[九]四时之气各有所在,不本其处而即妄攻,是反古也。《四时刺逆从论》曰:"春,气在经脉。夏,气在孙络。长夏,气在肌肉。秋,气在皮肤。冬,气在骨髓。"[工[16]当各随所在而辟伏其邪尔。不知日月者,谓日有寒温明暗,月有空满亏盈也。《八正神明论》曰:"凡刺之法,必候日月星辰四时八正之气,气定乃刺之。是故天温日明,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,故血易写,气易行;天寒日阴,则人血凝[泣]〔涩〕而卫气沈。月始生,则血气始精,卫气始行;月郭满,则血气盛,肌肉坚;月郭空,则肌肉减,经络虚,卫气去,形独居。是以因天时而调血气也。是故天寒无刺,天温无疑[17],月生无写,月满无补,月郭空无治,是谓得时而调之。因天之序,盛虚之时,移光定位,正立而待之。故曰:月生而写,是谓藏虚;月满而补,血气盈溢,络有留[18]血,命曰重实;月郭空而治,是谓乱经。阴阳相错,真邪不别,沈以留止,外虚内乱,淫邪乃起。"此之谓也。不审逆从者,谓不审量其病可治与不可治,故下文曰。
[十]言心意粗略不精审也。
[十一]粗,谓粗略也。凶凶,谓不料[19]事宜之可否也。何以言之?假令饥人形气赢劣,食令饱极,能不寤乎?岂其与食而为恶邪?盖为失时复过节也。非病逆,针石汤液失时过节,则其害反增矣。○新校正云:按:别本"寤"一作"害"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"日月"下有"之"字。
[2]《太素》"四时"下有"阴阳"二字。
[3]《太素》"也”作“已"。
[4]《太素》"色”作“色脉"二字。
[5]《太素》"脉”作“胜"。
[6]元本、藏本、熊本、赵本、吴本、詹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并无"而"字。
[7]《太素》"病"下有重文符,属下读。
[8]《太素》"苏”作“荽"。
[9]《太素》"世”作“代",盖避讳易字。
[10]元本"在"下有"于"字。
[11]金本、元本无"者"字。
[12]按:《灵枢·九宫八风篇第七十七》云:"风从南方来,名曰大弱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心,外在于脉,气主热;风从西南方来,名曰谋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脾,外在于肌,其气主为弱;风从西方来,名曰刚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肺,外在于皮肤,其气主为燥;风从西北方来,名曰折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小肠,外在于手太阳脉,脉绝则溢,脉闭则结不通,善暴死;风从北方来,名曰大刚风,其伤人也,内舍于肾,外在于骨与肩背之膂筋,其气主为寒也;风从东北方来,名曰凶风,其伤人也,内含于大肠,外在于两胁腋骨,下及肢节;风从东方来,名曰婴儿风,其伤人也,内含于肝,外在于筋纽,其气主为身湿;风从东南方来,名曰弱风,其伤人也,内含于胃,外在肌肉,其气主体重。
[13]全本“季夏”上有“以”字。
[14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枝’下有‘叶’字。”
[15]全本无“矣”字。
[16]全本“工”作“中”。
[17]顾校:“《八正神明论》‘凝’作‘疑’。”
[18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元聚本‘留’作‘流’。”
[19]周本“料”作“量”。
帝曰:愿闻要道。岐伯曰:治之要极,无失色脉,用之不惑,治之大则[一]。逆从到[1]行,标本不得,亡神失国[一];去故就新,乃得真人[三]。
【原注】
[一]惑,谓惑乱。则,谓法则也。言色脉之应昭然不欺,但顺用而不乱纪纲,则治病审当之大法也。
[一]逆从到行,谓反顺为逆。标本不得,谓工病失宜。夫以反理到行,所为非顺,岂唯治人而神气受害,若使之辅佐君王主,亦令国祚不保康宁矣。
[三]标本不得,工病失宜,则当去故逆理之人,就新明悟之士,乃得至真精晓之人以全已也。
【校注】
[1]吴悌本“到”作“倒”。
帝曰:余闻其要于夫子矣。夫子言不离色脉[1],此余之所知也。岐伯曰:治之极于一。帝曰:何谓一?岐伯曰:一者,因得之[一]。帝曰:奈何?岐伯曰:闭户塞牖,系之病者,数问其情,以从其意[一]。得神者昌,失神者亡。帝曰:善。
【原注】
[一]因问而得之也。
[一]问[2]其所欲而察是非也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色脉”作“脉。色。”,当读作“脉色脉色”,下“脉色”单独为句。
[2]全本“问”作“伺”。
汤液醪醴论篇第十四
[一]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如何制作五谷汤液及醪醴;为什么必须使用稻米、稻薪。通过论上古圣人作汤液醪醴,"为而不用","中古之世,道德稍衰,邪气时至,服之万全","当今之世,必齐、毒药攻其中,镵石、针艾治其外",强调养生防病重于治病,淳朴的社会风气("道德")有益于身心健康与疾病康复,疾病种类、治病方法随时势转移。论后世治疗疾病效果不好的原因是"神不使",强调养病必须辅以养神,治病必先治神,即必须得到病人神的配合;"病为本,工为标","标本不得,邪气不服","得神者昌,失神者亡"。举阳气虚衰,内生水肿为例,论其治疗原则与方法:"平治于权衡","去宛陈莝";"微动四极,温衣,缪刺其处,以复其形";"开鬼门,洁净府","疏涤五藏";即根据病情变化而用适宜的治疗措施治疗,去除蓄积的血、水等病邪;并采取"缪刺"之法刺络放血以疏通络脉,缓缓活动四肢以运脾阳,温衣暖肺以防感受外邪;通利小便,疏通涤除五脏的秽浊,使升降严重失调的逆行之气恢复正常。
自"黄帝问曰为五藏汤液"至"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"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九《知古今》;自"帝曰夫病之始生也"至"巨气乃平帝曰善"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九《知汤药》。
黄帝问曰:为五谷汤液及醪醴奈何[二]? 歧伯对曰:必以稻米,炊之[1]稻薪。稻米者完,稻薪者坚[三]。
帝曰:何以然[四]? 歧伯曰:此得天地之和,高下之宜,故能至完;伐取得时,故能至坚也[五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五卷。
[二]液,谓清液。醪醴,谓酒之属也。
[三]坚,谓资其坚劲。完,谓取其完全。完全则酒清冷,坚劲则气迅疾而效速也。
[四]言何以能完坚邪?
[五]夫稻者,生于阴水之精,首戴天阳之气,二者和合,然乃化成,故云得天地之和而能至完。秋气劲切,霜露凝结,稻以冬采,故云伐取得时而能至坚。
【校注】
[1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"元黎本'之'作'以'。"
帝曰:上古圣人作汤液醪醴,为而不用,何也? 歧伯曰:自古圣人之作汤液醪醴者[1],以为备耳[二]。夫上古作汤液,故为而弗服也[三]。中古之世,道德稍衰[四],邪气时至,服之万全[五]。
帝曰:今之世不必已,何也[四]? 歧伯曰:当今之世,必齐、毒药攻其中,镵石、针艾治其外也[五]。
帝曰:形弊血尽而功不立者何[3]?岐伯曰:神不使也。
帝曰:何谓神不使?岐伯曰:针石[4],道也[六]。精神不进,志意不治,故病不可愈[七]。今精坏神去,荣[5]卫不可复收。何者?嗜欲无穷,而忧患不止,精[6]气驰坏,荣[校]卫[卫]卫除[7],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[八][8]。
【原注】
[一] 至圣人愍念生灵,先防萌渐,陈其法制,以备不虞耳。
[二] 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,故但为备用而不服也。
[三] 虽道德稍衰,邪气时至,以心犹近道,故服用万全也。
[四] 言不必如中古之世何也?
[五] 言法殊于往古也。
[六] 言神不能使针石之妙用也何者?志意违背于师示故也。
[七] 动离于道,耗散天真故尔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云:"精神进,志意定,故病可愈。"《太素》云:"精神越,志意散,故病不可愈。"[9]
[八] 精神者,生之源。荣卫者,气之主。气主不辅,生源复消,神不内居,病何能愈哉!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"自古”作“上古",”作“作"作为"。
[2]《太素》"道德稍衰”作“德稍衰也"。
[3]《太素》"何"下有"也"字。
[4]《太素》"针石"下有"者"字。
[5]《太素》"荣”作“营"。馀或同,不复出校。
[6]《太素》"精"上有"故"字。
[7]"除",读若"莹",堵塞。
[8]《太素》"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”作“故神去之而病之所以不愈者也。"
[9]俞樾:"此当以全本为长。"
帝曰:夫病之始生也,极微极精,必先入结[1]于皮肤。今良工皆称曰:病成名曰逆,则针石不能治,良乐不能及也。今良工皆得其法[2],守其数,亲戚兄弟远近声音日闻于耳,五色日见于目,而病不愈者,亦何暇不早乎[一][3]?岐伯曰:病为本,工为标。标本不得,邪气不服,此之谓也[二]。
【原注】
[一] 新校正云:按:别本"暇"一作"谓"。
[二] 官医与病不相得也。然工人或亲戚兄弟该明,情[4]疑勿用,工先备识,不谓知方,针艾之妙靡容,药石之攻匪预,如是,则道虽昭著、万举万全,病不许治,欲奚为疗?《五藏别论》曰:“拘于鬼神者,不可与言至德;恶于针石者,不可与言至巧;病不许治者,病必不治,治之无功。”此皆谓工病不相得,邪气不宾服也。岂惟针艾之有恶哉,药石亦有之矣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移精变气论》曰:“标本已得,邪气乃服。”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入结”作“合”一字。
[2]《太素》“今良工皆得其法”作“今良工皆持法”。
[3]《太素》“亦何暇不早乎”作“亦可谓不蚤乎”。
[4]《〈素问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情’作‘猪’。”
帝曰:其[1]有不从毫[2]毛(而生)[生而][3]五藏阳以[4]竭也[一],津液充郭[5],其魄独居[6],孤精于内,气耗于外,形不可[7]与衣相保,此四极[8]急而动中,是气拒[9]于内而形施于外,治之奈何[二]?
岐伯曰:平治于权衡:去宛陈莝[三][10],微动四极[11],温衣,缪刺其处,以复其形。开鬼门[12],洁净[13]府,精以时服。五阳已布,疏涤五藏。故精自生,形自盛,骨肉相保,巨[14]气乃平[四]。
帝曰:善[14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及《太素》“阳”作“伤”,义亦通。
[二]不从毫毛,言生于内也。阴气内[15]盛,阳气竭绝,不得入于腹中,故言五藏阳以竭也。津液者,水也。充,满也。郭,皮也。阴积于中,水气胀满,上攻于肺,肺气孤危。魄者,肺神,肾为水害,子不救母,故云其魄独居也。夫阴精损削于内,阳气耗减于外,则三焦闭溢,水道不通,水满皮肤,身体浮肿,故云形不可与衣相保也。凡此之类,皆四支脉数急而内鼓动于肺中也。肺动者,谓气急而咳也。言如是者,皆水气格拒于腹膜之内,浮肿施张于身形之外,欲穷标本,其可得乎?四极,言四末,则四支也。《左传》曰:“风淫末疾。”《灵枢经》曰:“阳受气于四末。”[16]○新校正云:详“形施于外”,“施”字疑误。
[三]新校正云:按:《〈太〉[太][17]素》“莝”作“荃”。
[四]平治权衡,谓察脉浮沉也。脉浮,为在表;脉沉,为在里。在里者,泄之;在外者,汗之。故下次[18]云开鬼门洁净府也。去宛陈莝,谓去积久之水物,犹如草莝[19]之不可久留于身中也。全本作草荃。微动四极,谓微动四支,令阳气渐以宣行,故又曰温衣也。经脉满,则络脉溢;络脉溢,则缪刺之以调其络脉,使形容如旧而不肿,故云缪刺其处以复其形也。开鬼门,是启玄府遣气也。五阳,是五藏之阳气也。洁净府,谓写膀胱水去也。脉和,则五精之气以时宾服于肾藏也。然五藏之阳渐以宣布,五藏之外气[20]秽复除也。如是,故精髓自生,形肉自盛,藏府既和,则骨肉之气更相保抱,大经脉气然乃平复尔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其”下有“病”字。
[2]《太素》“毫”作“豪”。馀或同,不复出校。
[3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而生’乙。”金本、藏本、熊本、赵本、《太素》同。据改。
[4]周本“以”作“已”。
[5]《太素》“充郭”作“虚廓”。
[6]《太素》“其魄独居”作“其魂独驰”。
[7]《太素》无“可”字。
[8]《太素》“极”作“亟”。
[9]《太素》“拒”作“巨”。
[10]《校注》引沈祖绵曰:“此句当作‘去宛莝陈’。去、莝相对为文,宛、陈亦相对为文。”作“莝陈”义长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11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微动四极’上有‘是以’二字。”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同。《太素》“极”作“亟”。
[12]“鬼门”,排泄秽浊水液之门;尿窍。水最终流聚之处曰“委”,字亦作“洿”、作“浍”、作“泪”。“魄”为阴窍,故字从“鬼”。《礼记·内则》:“鳖去魄。”郑玄注:“魄,谓鳖窍也。”《字诂·魄》:“男女所出处亦曰魄。”“委”、“洿”、“浍”、“泪”、“鬼”音同义通。地有“归墟”(《列子·汤问》)、“尾闾”(《庄子·秋水》),人有“鬼门”,其义一也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13]《太素》“净”作“静”。
[14]《太素》“善”下有“哉”字。
[15]金本“内”作“中”。
[16]见《终始第九》。
[17]“太”,据金本、元本录正。
[18]金本、赵本“次”作“文”。
[19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茎’作‘筌’。”金本同。
[20]金本“气”作“气”。
玉版论要篇第十五
[一]
按:本篇论揆度、奇恒,包括以下内容:“揆度”是全面诊察各部脉候以判断某病的逆从;“奇”是奇异之病,不依照脉候所作出的逆从判断,或生而死,或死而生,以其异于常诊,故谓之“奇”;“恒”是依照脉候所作出的逆从判断,或生或死,无有异常,故谓之“恒”;“揆度者,度病之浅深也;奇恒者,奇病也。”诊色、脉之道,贵在用神专一,如此方能根据色、脉之候做出正确诊断。根据面部之色上下左右的分布与变化,可以确定病位与逆从。望诊面部之色当察其色之异常变化,以定其病位、逆从、相应的治法。举搏、孤、虚等脉为例,以示揆度之法。论行奇恒之法。
全篇见于《太素》卷十五《色诊》。
黄帝问曰:余闻揆度、奇恒,所指不同,用之奈何?岐伯对曰:揆度者,度病之浅深也。奇恒者,言奇[1]病也。请言道之至数。五色、脉变,揆度、奇恒,道在于一[二]。神转不回,则回不转,乃失其机[三]。至数之要,迫近以微[四][2]。著之玉版,命曰合玉[3][五]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二卷。
[二]一,谓色脉之应也。知色脉之应,则可以揆度奇恒矣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“请”作“谓”。
[三]血气者,神气也。《八正神明论》曰:“血气者,人之神,不可不谨养也。”夫血气应顺四时,递迁四王,循环五气,无相夺伦,是则神转不回也。回,谓却行也。然血气随王,不合却行,却行则反常,反常则回而不转也。回而不转,乃失生气之机矣。何以明之?夫木衰则火王,火衰则土王,土衰则金王,金衰则水王,水衰则木王,终而复始循环,此之谓神转不回也。若木衰水王,水衰金王,金衰土王,土衰火王,火衰木王,此之谓回而不转也。然反天常轨,生之何有耶!
[四]言五色五脉变化之要道迫近于天常而又微妙。
[五]《玉机》,篇名也。言以此回转之要自著之玉版,合同于《玉机论》文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“道之至数”至此与《玉机真藏论》文相重,注颇不同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奇”下有“恒”字。
[2]《天元纪大论第六十六》:“至数之机,迫连以微。”
[3]《太素》“玉”作“生”。
容[1]色见上下左右,各在其要[一];其色见浅者,汤液[2]主治,十日已[三];其见深者,必齐主治,二十一日已[三];其见大深者,醪酒主治,百日已[四]。色[3]天[4]面脱[5],不[6]治[五],百日尽已[六];脉[7]短气绝,死[七];病温,虚[8]甚死[八]。色见上下左右,各在其要:上为逆,下为从[九]。女子右为逆,左为从;男子左为逆,右为从[十]。易,重阳死,重阴死[十一]。阴阳反他[十二][9],治在权衡相夺[10]。奇恒事也,揆度事也[十三]。
【原注】
[一]容[11]色者,他气也,如肝木部内见赤黄白黑色,皆谓他气也。馀藏率如此例。所见皆在明堂上下左右要紧候处,故云各在其要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“容[12]”作“客”。视色之法,具[13]《甲乙经》中。
[二]色浅则病轻[14],故十日乃已。
[三]色深则病甚,故必终齐乃已。
[四]病深甚,故日多。
[五]色见大深,兼之天恶、面肉又脱,不可治也。
[六]色不天,面不脱,治之百日尽可已。○新校正云:详“色天面[15]脱”虽不治,然期当百日乃已尽也。
[七]脉短已虚,加之渐绝,真气将竭,故必死。
[八]虚甚而病温,温气内涸其精血,故死。
[九]色见于下者,病生之气也,故从。色见于上者,伤神之兆也,故逆。
[十]左为阳,故男子右为从而左为逆。右为阴,故女子右为逆而左为从。
[十一]女子色见于左,男子色见于右,是变易也。男子色见于左,是曰重阳。女子色见于右,是曰重阴。气极则反,故皆死也。
[十二]新校正云:按:《阴阳应象大论》云“阴阳反作。”
[十三]权衡相夺,谓阴阳二气不得高下之宜,是奇于恒常之事,当揆度其气,随宜而处疗之。
【校注】
[1]《太素》“容”作“客”。
[2]顾校:“谓五谷之汤液,非药饵也。上篇甚明。”
[3]《太素》“色”上有“其”字。
[4]“天”,读若“锃”(音恬)。“色天”,等于说面色胱白。《说文·金部》:“锃,白金也。”《灵枢·五禁篇第六十一》:“色天然白。”
[5]《太素》“脱”作“兑”。
[6]《太素》“不”下有“为”字。
[7]《太素》“脉”上有“然”字。
[8]《太素》“虚”作“骇”。
[9]“他”,读若“易”。从“也”从“易”之字往往通用。“反易”同义连用,谓相反也。《吕氏春秋四·孟夏纪第四·四月纪·诬徒》:“以简则有相反。”高诱注:“反,易。”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:“是以政成而民听,易则生乱。”杜注:“反易礼义,则乱生也。”
[10]《说文·目部》:“相,省视也。”去声。这里指诊察。《玉篇·奢部》:“夺,取也。”这里指决定。
[11]据文意,“容”当作“客”。
[12]顾本“容”下空一字位,《素问校讹》补:“古钞本作‘色’字。”
[13]元本“具”下有“在”字。
[14]赵本“轻”作“微”。
[15]全本“面”作“脉”。
诊要经终论篇第十六
[一]
搏脉:痹、蹙、寒热之交[一]。
脉孤[1]:为消、气[2]虚、泄[3],为夺血[二]。
孤为逆,虚为从[三]。
行奇恒之法,以太阴始[四][4]。行所不胜曰逆,逆则死[五];行所胜曰从,从则活[六]。八风四时之胜,终而复始[七]。逆行一过,不复可数。论[5]要毕矣[八]。
【原注】
[一]脉击搏于手,而病癣[6]痹及挛蹙者,皆寒热之气交合所为,非邪气虚实之所生也。
[二]夫脉有表无里,有里无表,皆曰孤亡之气也。若有表有里,而气不足者,皆曰虚衰之气也。
[三]孤无所依,故曰逆。虚衰可复,故曰从。
[四]凡揆度奇恒之法,先以气口太阴之脉定四时之正气,然后度量奇恒之气也。
[五]木见金脉,金见火脉,火见水脉,水见土脉,土见木脉,如是皆行所不胜也,故曰逆。贼胜不已,故逆则死焉。
[六]木见水火土脉,火见金土木脉,土见金水火脉,金见土木水脉,水见金火木脉,如是者,皆可胜之脉,故曰从。从则无所克杀伤败,故从则活也。
[七]以不越于五行,故虽相胜,犹循环终而复始也。
[八]过,谓遇也。然逆行一过遍于五气者,不复可数为平和矣。
【校注】
[1]"孤",疑读若"空",字亦作"窳"。《玉篇·穴部》:"窳,器空中。"说详《校补》。
[2]《太素》无"气"字。
[3]《太素》"泄"上有"为"字。
[4]《太素》"始"上有"为"字。
[5]《太素》"论”作“诊"。
[6]《素问校讹》:"古钞本'癣'作'顽',后皆同。"
按:本篇论治之枢要,包括以下内容:人身之气所在分为六部,与一年的六个时段阴阳之气的升降开阖相应。春夏秋冬,各有所刺,法其所在:"春刺散俞及与分理","夏刺络俞","秋刺皮肤","冬刺俞窍于分理"。逆四时之刺所生乱气。针刺时的注意事项,刺不避五脏,各有死期。十二经脉之死证各有其征。
本篇分别见于《甲乙经》卷二第一上、卷五第一上、卷五第四。
黄帝问曰:诊要何如?
岐伯对曰:正月二月,天气始方,地气始发,人气在肝[一]。
三四月,天气正方,地气定|发,人气在脾[二]。
五六月,天气盛,地气高,人气在头[四]。
七八月,阴气始杀[五],人气在肺[五]。
九十月,阴气始冰,地气始闭,人气在心[六]。
十一月十二月,冰复,地气合,人气在肾[七]。
故春刺散俞及与分理,血出而止[八]。甚者传气,间者环(也)[已][九][九]。
夏刺络俞,见血而止。尽气闭环,痛病必下[|]。
秋刺皮肤,循理,上下同法,神变而止[十一]。
冬刺[3]俞窍于[3]分理。甚者直下,间者散|下[十二]。
春夏秋冬,各有所刺,法其所在。
【原注】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二卷。
[二]方,正也。言天地气正发生其万物也。木治东方,王[5]七十二日,犹当三月节后一十二日,是木之用事|以月而取,则正月二月人气在肝。
[三]天气正方,以阳气明盛,地气定发,为万物华而欲实也。然季终土寄而王,土又生于丙,故|气|在脾。
[四]天阳赫盛,地焰高升,故|天气盛,地气高。火性炎上,故人气在头也。
[五]七月三阴支[6]生,八月阴始肃杀,故云阴气始杀也。然阴气肃杀,类合于金,肺气象金,故人气在肺也。
[六]阴气始凝,地气始闭,随阳|入,故|气在心。
[七]阳气深复[7],故气|肾也。夫气之变也,故发生于木,长茂于土,盛高而上,肃杀于金,避寒于||伏藏于水,斯皆随顺阴阳|气升沈也。《五脏生成论[8]》曰:"五脏之象,可以类推。"此之谓气类也。
[八]散俞,谓间穴。分理,谓肌肉分理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"春气在经脉。"此散俞即经脉之俞也。又,《水热穴论》云:"春取络脉分肉。"
[九]辨[9]疾气之间甚也。传,谓相传。环,谓循环也。相传则传所||,循环则周回于五气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太素》"环也”作“环已"。
[十]尽气,谓出血而尽针下所取病脉盛邪之气也。邪气尽已,穴俞闭密,则经脉循环,而痛病之气必下去矣。以阳气大盛,故为是法刺之。○新校正云:按||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"夏气在孙络。"此络俞即孙络之俞也。又,《水热||论》云:"夏取盛经分腠。"
[十一]循理,谓循||之分理也。上,谓手脉。下,谓足脉。神变,谓脉气变易,与未刺时异也。脉者,神之用,故尔言之。○新校正云||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"秋气在皮肤。"义||此合。又,《水热穴论》云:"取俞以泻阴邪,取合以虚阳邪。"皇甫士安云是始秋之治变。
[十二]直下,谓直尔下之。散下,谓散布下之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"冬气在骨髓。此俞窍即骨髓之俞窍也。又,《水热穴论》云:“冬取井(荣)[荥]”皇甫士安云是未冬之治变也。
【校注】
[1]“杀”,音晒。减少。
[2]据新校正按,《太素》“也”作“已”。按:作“已”义长,据改。
[3]《甲乙经》“刺”作“取”。余或同,不复出校。
[4]《甲乙经》“于”上有“及”字。
[5]金本“王”作“正”。
[6]《素问校讹》:“元椠本‘支’作‘支’。”金本同。
[7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复’作‘伏’。”
[8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论’作‘篇’。”
[9]金本“辨”作“辨”。
[10]金本、元本“荣”作“荥”,据改。
春刺夏分,脉乱,气微,入骨骨髓,病不能愈,令人不嗜食,又且少气[一]。
春刺秋分,筋挛,逆气,环为咳嗽,病不愈,令人时惊,又且哭[二]。
春刺冬分,邪气著藏,令人胀[1],病不愈,又且欲言语[三]。
夏刺春分,病不愈,令人解堕[四]。
夏刺秋分,病不愈,令人心中欲[5]无言,(惕惕)[惕惕][3]如人将捕之[五]。
夏刺冬分,病不愈,令人少气,时欲怒[六]。
秋刺春分,病不已,令人(惕)[惕]然,欲有所为,起而忘之[七]。
秋刺夏分,病不已,令人益嗜卧,又且善梦[八]。
秋刺冬分,病不已,令人洒洒[5]时寒[九]。
冬刺春分,病不已,令人欲卧不能眠,眠而有见[十]。
冬刺夏分,病不愈,气上,发为诸痹[十一]。
冬刺秋分,病不已,令人善渴[十二]。
【原注】
[一]心主脉,故脉乱气微。水受气于夏,肾主骨,故入淫于骨髓也。心火微则胃土不足,故不嗜食而少气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“春刺络脉,血气外溢,令人少气。”
[二]木受气于秋,肝主筋,故刺秋分则筋挛也。若气逆环周,则为咳嗽。肝主惊,故时惊。肺主气,故气逆又且哭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“春刺肌肉,血气环逆,令人上气”也。
[三]冬主阳气伏藏,故邪气著藏。肾实则胀,故刺冬分则令人胀也。火受气于冬,心主言,故欲言语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“春刺筋骨,血气内著,令人腹胀[15]。”
[四]肝养筋。肝气不足,故筋力解堕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“夏刺经脉,血气乃竭,令人解堕[7]。”
[五]肝木为语。伤秋分则肝木虚,故恐如人将捕之。肝不足,故欲无言而复恐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“夏刺肌肉,血气内却,令人善恐。”《甲乙|经》“[欲]”[8]作“闷”。
[六]夏伤于肾,肝肺软[9]之,志内不足,故令人少气,时欲怒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“夏刺筋骨,血气上逆,令人善怒。”
[七]肝虚故也。刺不当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“秋刺经脉,血气上逆,令人善忘。”
[八]心气少则脾气孤,故令嗜卧。心主痹,神为之,故令善痹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“秋刺络脉,气不外行,令人卧不能[10]动。”
[九]阴气上干,故时寒也。洒洒,寒貌[11]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“秋刺筋骨,血气内[散][12],令人寒栗。”
[十]肝气少,故令欲卧不能眠|。肝主目,故眠而如见有物之形状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“冬刺经脉,血气皆脱,令人目不明。”
[十一]泄脉气故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“冬刺络脉,血气外泄,留为大痹。”
[十二]肺气不足,故发渴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“冬刺肌肉,阳气竭绝,令人善渴[13]。”
【校注】
[1]《甲乙经》“胀”上有“腹”字。
[2]《甲乙经》“欲”作“闷”。
[3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惕惕’作‘惕惕’,下‘惕’亦同。”按:俗书“易”、“昜”二旁混用不别,此据古钞本录正。下“令人惕然”句“惕”字同,不复出校。
[4]元本、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、《甲乙经》“痹”作“梦”,下注同。
[5]《甲乙经》“洒洒”作“凄凄”。
[6]元本“胀”作“痛”。
[7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堕’作‘你’。”金本同。
[8]顾校:“《甲乙经》下当有‘欲’字。”据补。
[9]“软”,乱。金|本“软”作“敏”,元本作“勃”。
[10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元椠本‘能’作‘欲’。”藏本同,金本作“用”。
[11]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第七篇下“痒,寒病也”条下说:“古多借洒为痒……凡《素问》、《灵枢》、《本帅》言‘洒洒’、‘洗洗’者,其训皆寒,皆‘痒’之叚借。”
[12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内’下有‘散’字。”金本同。据补。
[13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渴’作‘忘’。”金本同。
凡刺胸腹者,必避五藏[一]。中心者,环死[二];中脾者,五日死[三];中肾者,七日死[四];中肺者,五日死[五];中鬲者,皆为伤中,其病虽愈,不过一岁必死[六]。刺避五藏者,知逆从也。所谓从者,鬲与脾肾之处。不知者反之[七]。刺胸腹者,必以布微[1]著之,乃从单布上刺[八]。刺之不愈,复刺[九]。刺针必肃[十]。刺肿,摇针[十一];经刺,勿摇[十二]。此刺之道也。
【原注】
[一]心肺在鬲上,肝肾在鬲下,脾象土而居中,故刺胸腹必避之。五藏者,所以藏精神魂魄意志,损之则五神去,神去则至死,故不可不慎也。
[二]气行如环之一周则死也,正谓周十二辰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刺禁论》云:“一日死,其动为噫。”《四时刺逆从论》同。此经阙刺中肝死日,《刺禁论》云:“中肝,五日死,其动为语。”《四时刺逆从论》同也。
[三]土数五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刺禁论》云:“中脾,十日死,其动为吞。”《四时刺逆从论》同。
[四]水成数六,水数毕,当至七日而死。一云十日死,字之误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刺禁论》云:“中肾,六日死,其动为嚏。”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“中肾,六日死,其动为嚏欠。”
[五]金生数[2]四,金数毕,当至五日而死。一云三日死,亦字误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刺禁论》云:“中肺,三日死,其动为咳。”《四时刺逆从论》同。王注《四时刺逆从论》云:“此三论皆岐伯之言,而不同者,传之误也。”
[六]五藏之气同主一年,鬲伤,则五藏之气互相克伐,故不过一岁必死。
[七]肾著于脊,脾藏居中,鬲连于胁际,知者为顺,不知者反伤其藏。
[八]形定,则不误中于五藏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别本“微”一作“傲”,又作“缴”。
[九]要以气至为效[3]也。《针经》曰:“刺之气不至,无问其数;刺之气至,去之勿复针。”此之谓也。
[十]肃,谓静肃,所以候气之存亡。
[十一]以出大脓血故。
[十二]经气不欲泄故。
【校注】
[1]俗书忄旁、中旁混用不分,“微”即“傲”之俗,字或作“缴”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2]顾本“数”下空一字位,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藁本无空格。”金本同。据录正。
[3]金本、元本“效”作“故”。
帝曰:愿闻十二经脉之终奈何[一]?
岐伯曰:太阳之脉,其终[1]也,戴眼反折,瘛疭,其色白,绝汗乃出,出则死矣[二]。
少阳终者,耳聋,百节皆纵,目瞚[2]绝系[3]。绝系,一日半死。其死也,色先青,白,乃死矣[三]。
阳明终者,口目动作,善惊,妄言,色黄。其上下经盛,不仁,则终矣[四]。
少阴终者,面黑,齿长而垢,腹胀闭,上下不通而终矣[五]。
太阴终者,腹胀闭,不得息,善噫,善呕[六],呕则逆,逆则面赤[七],不逆则上下不通,不通[八]则面黑、皮毛焦而终矣[九]。
厥阴终者,中热,嗌干,善溺,心烦[十],甚则舌卷、卵上缩而终矣[十一]。
此十二经之所败也[十二]。
【原注】
[一]终,谓尽也。
[二]戴眼,谓睛不转而仰视也。然足太阳脉起于目内眦,上额,交巅上,从巅入络脑,还出别下项,循肩髆内侠脊抵腰中;其支别者,下循足至小指外侧。手太阳脉,起于小指之端,循臂上肩,入缺盆;其支别者,上颊,至目内眦,抵足太阳(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作“斜络于颧”);又其支别者,从缺盆循颈上颊,至目外眦(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“外”作“兑”),故戴眼反折瘈疭[十三],色白,绝汗乃出也。绝汗,谓汗暴出如珠而不流,复旋干也。太阳极则汗出,故出则死。
[三]足少阳脉,起于目锐眦,上抵头角,下耳后;其支别者,从耳后入耳中,出走耳前。手少阳脉,其支别者,从耳后亦入耳中,出走耳前。故终则耳聋、目𥆧、绝系也。少阳主骨,故气终则百节纵缓。色青白者,金木相薄也,故见死矣。𥆧,谓直视如惊貌。
[四]足阳明脉起于鼻,交頞中,下循鼻外入上齿缝中,还出侠口环唇,下交承浆,却循颐后下廉出大迎,循颊车上耳前,过客主人,循发际至额颅;其支别者,从大迎前下人迎,循喉咙入缺盆,下鬲。手阳明脉起于手,循臂至肩,上出于柱骨之会上,下入缺盆,络肺;其支别者,从缺盆上颈,贯颊,下入[十四]齿中,还出侠口,交人中,左之右,右之左,上侠鼻鼽[十五],抵足阳明(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“鼽”作“孔”,无“抵足阳明”四字[十六])。故终则口目动作也[十七]。口(自)[目][十八]动作,谓目睚𥆧而鼓颔也。胃病则恶人与火,闻木音则惕然而惊,又骂詈[十九],骂詈而不避亲疏,故善惊妄言也。黄者,土色。上,谓手脉。下,谓足脉。经盛,谓面目颈额足附脘胫皆躁盛而动也。不仁,谓不知善恶。如是者,皆气竭之征也,故终矣。
[五]手少阴气绝则血不流,足少阴气绝则骨不耎,骨耎[二十]则断上宣,故齿长而积垢污。血坏则皮色死,故面色如漆而不赤也。足少阴脉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,手少阴脉起于心中,出属心系,下鬲络小腹。故其终,则腹胀闭、上下不通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王注云“骨不耎,骨耎”。按:《难经》及《甲乙经》云“骨不濡,则肉弗能著”。当作“骨不濡”。手少阴“脉络小腹”,《甲乙经》作“脉络小肠”。
[六]足太阴脉行从股内廉入腹,属脾络胃,上鬲。手太阴脉起于中焦,下络大肠,还循胃口,上鬲属肺。故终则如是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足太阴之脉动则病“食则呕”、“腹胀善噫”也[二十一]。
[七]呕则气逆,故面赤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灵枢经》作“善噫,噫则呕,呕则逆”。
[八]呕则上通,故但面赤。不呕则下已闭,上复不通,心气外燔,故皮毛焦而终矣。何者?足太阴脉支别者复从胃别上鬲注心中。由是,则皮毛焦乃心气外燔而生[二十二]也。
[九]足厥阴络循胫上睾,结于茎;其正经入毛中,下过阴器,上抵小[16]腹,侠胃,上循喉咙之后入颃颡。手厥阴脉起于胸中,出属心包。故终则中热、嗌干、善溺、心烦矣。《灵枢经》曰:"肝者,筋之合也。筋者,聚于阴器,而脉络于舌本。"[17]故甚则舌卷卵上缩也。又以厥阴之脉过阴器故尔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"睾”作“睾","过”作“环"。
[十]手三阴三阳、足三阴三阳,则十二经也。败,谓气终尽而败坏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十二经[18]又出《灵枢经》,与《素问》[重][19]。
【校注】
[1]明蓝格钞本《甲乙经》"终”作“绝"。下诸"其终也"同。
[2]"瞬",同"衄"。《说文·目部》:"衄,目惊视也。"亦作"目环"、"目瞬"。王注不误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[3]《甲乙经》"绝系”作“系绝",下"绝系"同。
[4]《甲乙经》"不通"上有"上下"二字。
[5]《甲乙经》"心烦”作“烦心"。
[6]顾本"故戴眼反折瘈疭"之上与上文紧接,无空字位;金本、元本句上空一字位。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"据元椠本,这句以下是王注。"
[7]顾校:"‘下入’二字误倒,当依《灵枢·经脉篇》乙转。"
[8]顾校:"‘轨’字误,当依《甲乙经》改。"
[9]顾校:"‘抵足阳明’四字参用《灵枢·营气篇》文。"
[10]顾本"故终则目动作也"与上文紧接,金本、元本句上空一字格。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"据古钞本、元椠本,此句之下是王注。"
[11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"古钞本、元椠本‘自’作‘目’。"据改。
[12]《〈素问校讹〉》:"‘又骂詈’,当作‘又妄言’。"
[13]金本"硬”作“梗"。
[14]《灵枢·经脉篇第十》云:"脾足太阴之脉……是动,则病舌本强,食则呕,胃脘痛,腹胀,善噫,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,身体皆重。"
[15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"元椠本‘生’作‘然’。"
[16]元本"小”作“少"。
[17]《灵枢·经脉篇第十》云:"肝者,筋之合也。筋者,聚于阴气,而脉络于舌本也。"
[18]金本、元本"经"下有"终"字。
[19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"《与〈素问〉》,古钞本、元椠本下有‘重’字。"金本同。据补。
异法方宜论 跷巨娇切[1]。砭音廉切[2]。致直利切[3]。痿于危切,又音萎。杼必尧切[4]。
移精变气论 荄古哀切,草根也[5]。
汤液醪醴论 醪音劳[6]。莝音到,斩也[7]。涤音通[8]。音悭[9]。
玉版论 度徒各切[10]。躄必益切[11]。
诊要经终论 儆古尧切[12]。瘾音敛[13]。戢音[14]。睒音闪。跗音附[15]。
【校注】
[1]金本作“跣去夭切,举足高也”。元本无此条。
[2]金本作“砭补蒹切,古者以石为针刺病”,下有“灸九救二音”、“焫如劣切,𦶟也”、“长上声”、“肘音附”四条音释。元本无此条。
[3]金本作“致持二切,密也”,下有“痹音闭”、“痿于危切又音萎”条音释。元本无此条。
[4]顾校:“此条当在《移精变气论》‘䙚’字条后。”按:金本作“标必雕切”,元本无此条。
[5]金本无“草根也”三字。元本无此条。金本“䔄古哀切,草根也”条上有“儗即就切”、“凶音凶”二条。
[6]金本作“醪力刀切,汁滓酒也”,下有“醴音礼,薄酒也”、“镵仕衫切,《说文》云:锐也。镵石,石之镵者,古人以刺病”二条音释。元本无此条。
[7]顾校:“与王注不合。”按:金本作“莝音刼,斩草也”。元本无此条。
[8]元本无此条。
[9]元本无此条。
[10]金本作“度入声”,上有“著知去切”条,下有“痹音闭”条。元本无此条。
[11]金本作“躄必亦切,《说文》作躄,人不能行也,故曰跛躄”。元本无此条。
[12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音‘行了切’。”金本“儆古尧切”条上有“俞音庶,本作腧”,“间音谏”,“分音忿,下同”,“欻口亥切”,“著直略切,下同”,“寤梦同”,“洒所卖切”,“中去声”,“伤中如字”九条音释,下有“瘛尺至切”条音释。元本下有“著直略反”条音切。
[13]元本无此条。
[14]金本作“戢音琼,惊视也”,下有“噫乙介切”,“嗌于普切,咽也”二条音释。
[15]金本作“跗方无切,足上也”。元本无此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