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心开卷 · 细读经典
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

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卷第二

读

启玄子次注林亿孙奇高保衡等奉敕校正孙兆重改误

阴阳应象大论 阴阳离合论 阴阳别论

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

[一]
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四时阴阳有规律的升降开阖,是天地的总规律,万物赖之以为主。治病必求其阴阳所属,"治病必求于本"。阴阳所具特性、正常变化运动特点与异常变化所生疾病。天地阴阳升降运动与人身阴阳升降运动特点。举水火为例,以喻阴阳特性,因论气、味属性、所养及人身形与气、精与气互相转化的运动变化规律,以及饮食气味过度之害。物之气味有厚薄之阴阳属性,气味厚薄的升降运动特点,以及人身之气盛衰的原因。气味太过,必有所伤。形气受伤于寒热,其病各不相同。天有六气,人体之内亦有内生五邪,皆能致人疾病,不只寒热二气。天有四时五行,以生寒暑燥湿风;人有五藏,以生喜怒悲忧恐;六气、五志过度,则伤人致病。病之寒热阴阳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转化:"重阴必阳,重阳必阴。"四时养生不慎,导致人体阳气升降开阖不能与天地阴阳升降开阖协调,到下一时节,因而发病,"冬伤于寒,春必温病;春伤于风,夏生飧泄;夏伤于暑,秋必痎疟;秋伤于湿,冬生咳嗽"。人之脏腑、经脉阴阳表里配合,经络分部及循行、气穴位置各有分布规律,并与四时阴阳运行之节外内相应。四时五藏阴阳系统。阴阳升降出入互更。如何法阴阳、调阴阳。人身之阴阳合于天地之阴阳,若阴阳偏盛偏衰,开阖升降失调,则各生疾病。举"七损八益"为例,言调阴阳当依道而行,未病先防。人身形体法象乎天地。凡养生、诊断、治疗,当法天之纪(时间),用地之理(空间),否则灾害至矣。善治者,治未病。天地不正之气,感人各伤其所。善治病者,当取法乎阴阳,见微得过,用之不殆。善诊者,当穷其所诊,以知疾病阴阳、部分、所苦、所在脏腑经络、产生原因,并据此施治,方能无误。论治病之法:治病当循其序;治病当因势利导;治病当分形之不足、精之不足,"形之不足者,温之以气","精之不足者,补之以味";治病当审其阴阳气血,别其柔刚,因势而利导之。

自"黄帝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"至"冬生咳嗽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《阴阳大论》,部分内容又见于卷三十四《四时之变》;自"帝曰法阴阳奈何"至"气虚则掣引之"见于《太素》卷三《阴阳大论》。本篇又分别见于《甲乙经》卷一第一、卷一第四、卷六第七、卷七第一上、卷九第三、卷十一第五。《脉经》6-1-5有与本篇相关内容。

黄帝曰:阴阳者,天地之道也[一],万物之纲纪[一],变化之父母[四],生杀之本始[五],神明之府也[六]。治病[1]必求于本[七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九卷。

[二]谓变化生成之道也。《老子》曰:“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。”《易·系辞》曰:“一阴一阳之谓道。”此之谓也。

[三]滋生之用也。阳与之正气以生,阴为之主持以立,故为万物之纲纪也。《阴阳离合论》曰:“阳与之正,阴为之主。”则谓此也。

[四]异类之用也。何者?然:鹰化为鸠,田鼠化为𫛪,腐草化为萤,雀入大水为蛤,雉入大水为蜃,如此皆异类因变化而成有[2]也。

[五]寒暑之用也。万物假阳气温而生,因阴气寒而死,故知生杀本始是阴阳之所运为也。

[六]府,宫[3]府也。言所以生杀变化之多端者何哉?以神明居其中也。下文曰:“天地之动静,神明为之纲纪。”故《易·系辞》曰:“阴阳不测之谓神。”亦谓居其中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“阴阳”至“神明之府”与《天元纪大论》同,注颇异。

[七]阴阳与万类生杀变化犹然在于人身,同相参合,故治病之道必先求之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病”下有“者”字。

[2]《素问校讹》:“元黎本‘有’作‘者’。”

[3]元本“宫”作“官”。

故积阳为天,积阴为地[一]。阴静阳躁[二]。阳生阴长,阳杀阴藏[三][1]。阳化气,阴成形[四]。寒极生热,热极生寒[五]。寒气生浊,热气生清[六]。清气在下,则生飧泄;浊气在上,则生䐜胀[七]。此阴阳反作[2],病之逆从也[八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言阴阳为天地之道者何?以此。

[二]言应物类运用之标格也。

[三]明前天地杀生[3]之殊用也。神农曰:“天以阳生阴长,地以阳杀阴藏。”○新校正云:详阴长阳杀之义,或者疑之,按《周易》八卦布四方之义,则可见矣。坤者,阴也,位西南隅,时在六月七月之交,万物之所盛长也,安谓阴无长之理?干者,阳也,位戌亥之分,时在九月十月之交,万物之所收杀也,孰谓阳无杀之理?以是明之,阴长阳杀之理可见矣。此语又见《天元纪大论》,其说自异[4]。

[四]明前万物滋生之纲纪也。

[五]明前[5]之大体也。

[六]言正气也。

[七]热气在下,则谷不化,故飧泄;寒气在上,则气不散,故䐜胀。何者?以阴静而阳躁也。

[八]反,谓反复。作,谓作务。反复作务,则病如是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阳杀阴藏”作“阴杀阳藏”。

[2]“反作”者,不当作而作,所谓违反常度也。说详《校补》。《太素》“反作”作“作之诈也”。

[3]元本“杀生”二字互乙。

[4]元本“异”下有“矣”字。

[5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前’下有‘变化’二字”。

故清阳为天,浊阴为地。地气上为云,天气下为雨。雨出地气,云出天气[一]。故清阳出上窍,浊阴出下窍[二];清阳发腠理,浊阴走五藏[三];清阳实四支,浊阴归[二]六府[四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阴凝上结,则合以成云;阳散下流,则注而为雨。雨从云以施化,故言雨出地;云凭气以交合,故言云出天。天地之理且然,人身清浊亦如是也。

[二]气本乎天者,亲上;气本乎地者,亲下,各从其类也。上窍,谓耳目鼻口。下窍,谓前阴后阴。

[三]腠理,谓渗泄之门,故清阳可以散发。五藏为包藏之所,故浊阴可以走之。

[四]四支外动,故清阳实之。六府内化,故浊阴归之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雨出地气,云出天气”作“雨出地,气出天”六字。

[2]《太素》“归”作“实”。

水为阴,火为阳[一]。阳为气,阴为味[二]。味归形,形归气。气归精,精归化[三][四]。精食气,形食味[四]。化生精,气生形[五][六]。味伤形,气伤精[六]。精化为[五]气,气伤于味[七]。阴味出下窍,阳气出上窍[八][九]。味厚者为阴,薄为阴之阳。气厚者为阳,薄为阳之阴[十]。味厚则泄,薄则通。气薄则发[五]泄,厚则发热[十一][十二]。壮火之气衰,少火之气壮[十三]。壮火食气,气食少火。壮火散气,少火生气[十四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水寒而静,故为阴。火热而躁,故为阳。

[二]气惟散布,故阳为之。味曰从形,故阴为之。

[三]形食味,故味归形。气养形,故形归气。精食气,故气[七]归精。化生精,故精归化。

故下文曰。

[四]气化,则精生;味和,则形长。故云食之也。

[五]精微之液,惟血化而成;形质之有,资气行营立。故斯二者,各奉生乎。

[六]过其节也。

[七]精归化养,则食气;精若化生,则不食气;精血内结,郁为秽腐攻胃,则五味倨然不得入也。女人重身精化百日皆伤于味也。

[八]味有质,故下流于便写之窍;气无形,故上出于呼吸之门。

[九]阳为气,气厚者为纯阳;阴为味,味厚者为纯阴。故味薄者,为阴中之阳;气薄者,为阳中之阴。

[十]阴气润下,故味厚则泄利;阳气炎上,故气厚则发热。味薄为阴少,故通泄;气薄为阳少,故汗出。发泄,谓汗出也。

[十一]火之壮者,壮已必衰;火之少者,少已则壮。

[十二]气生壮火,故云壮火食气;少火滋气,故云气食少火。以壮火食气,故气得壮火则耗散;以少火益气,故气得少火则生长。人之阳气,壮少必然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无“精归化”三字。

[2]《太素》无“化生精,气生形”六字。

[3]《太素》“为”作“于”。

[4]《太素》无“阴”、“阳”二字。

[5]《太素》无“发”字。

[6]《太素》无“热”字。

[7]元本无“故气”二字。

气味:辛甘发散为阳,酸苦涌泄为阴[一]。

阴胜则阳病,阳胜则阴病[二]。

阳胜则热,阴胜则寒[三]。

重寒则热,重热则寒[四][1]。

寒伤形,热伤气[五]。气伤痛,形伤肿[六]。故先痛而后肿者,气伤形也;先肿而后痛者,形伤气也[七]。

风胜则动[八],热胜则肿[九],燥胜则干[十],寒胜则[浮][[11],湿胜则濡写[十二][3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非唯气味分正阴阳然,辛甘酸苦之中复有阴阳之殊气尔。何者?辛散甘缓,故发散为阳;酸收苦泄,故涌泄为阴[4]。

[二]胜则不病,不胜则病。

[三]是则太过而致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作“阴病则热,阳病则寒”。文异意同[5]。

[四]物极则反,亦犹壮火之气衰,少火之气壮也。

[五]寒,则卫气不利,故伤形;热,则荣气内消,故伤气。虽阴成形,阳化气,一过其节,则形气被伤[6]。

[六]气伤,则热结于肉分,故痛;形伤,则寒薄于皮腠,故肿。

[七]先气证而病形,故曰气伤形;先形证而病气,故曰形伤气。

[八]风胜,则庶物皆摇,故为动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左传》曰:“风淫末疾。”即此义也。

[九]热胜,则阳气内郁,故洪肿暴作,甚则荣气逆于肉理聚为痈脓之肿。

[十]燥胜,则津液涸竭,故皮肤干燥。

[十一]寒胜,则阴气结于玄府,玄府闭密,阳气内攻,故为(浮)[沍]。

[十二]湿胜,则内攻于脾胃;脾胃受湿,则水谷不分;水谷相和,故大肠传道而注写也。以湿内盛而写,故谓之濡写。○新校正云[7]:按:《左传》曰:“雨淫腹疾。”则其义也。“风胜则动”至此五句,与《天元纪大论》[8]文重,彼注颇详矣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重寒则热,重热则寒”作“重热则寒,重阴则热”。

[2]“浮”为“沍”之误字,“沍”为“冱”的俗字。说详《校补》。《太素》作“寒胜则附”。

[3]《太素》无“写”字。

[4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阴’下有‘之也’二字。”

[5]《太素》“阳胜则热,阴胜则寒”亦作“阴病则热,阳病则寒”。

[6]元本、熊本、藏本、赵本“被伤”作“破荡”。

[7]元本无“云”字。

[8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元椠本作‘六元正纪大论’。”

天有四时五行,以生长[1]收藏,以生寒暑燥湿风[一][12]。人有五藏,化[3]五气,以生[4]喜怒悲忧恐[二]。故喜怒伤气,寒暑伤形[三];暴怒伤阴,暴喜伤阳[四]。厥气上行,满脉去形[五][15]。喜[6]怒不节,寒暑过度,生乃不固[六]。故[7]重阴必阳,重阳必阴[七][16]。故曰:冬伤于寒,春必温病[八][19];春伤于风,夏生飧泄[九][20];夏伤于暑,秋必[11]疟疟[十];秋伤于湿,冬生咳嗽[十一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春生、夏长、秋收、冬藏,谓四时之生长收藏。冬水寒、夏火暑、秋金燥、春木风、长夏土湿,谓五行之寒暑燥湿风也。然四时之气,土虽寄王,原其所主则湿,属中央,故云五行以生寒暑燥湿风五气也。

[二]五藏,谓肝心脾肺肾。五气,谓喜怒悲忧恐。然是五气更伤五藏之和气矣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天元纪大论》“悲”作“思”。又,本篇下文肝在志为怒,心在志为喜,脾在志为思,肺在志为忧,肾在志为恐。《玉机真藏论》作“悲”。诸论不同。皇甫士安《甲乙经》“精神五藏篇”具有其说。盖言悲者,以悲能胜怒,取五志迭相胜而为言也;举思者,以思为脾之志也。各举一,则义俱不足;两见之,则互相成义也。

[三]喜怒之所生,皆生于气,故云喜怒伤气;寒暑之所胜,皆胜于形,故云寒暑伤形。近取举[12]凡,则如斯矣;细而言者,则热伤于气,寒伤于形。

[四]怒则气上,喜则气下,故暴卒气上则伤阴,暴卒气下则伤阳。

[五]厥,气逆也。逆气上行,满于经络,则神气浮越,去离形骸矣。

[六]《灵枢经》曰:“智者之养生也,必顺四时而适寒暑,和喜怒而安居处。”[13]然喜怒不恒[14],寒暑过度,天真之气何可长久!

[七]言伤寒、伤暑亦如是。

[八]夫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,以伤寒为毒者,最为杀厉之气。中而即病,故曰伤寒;不即病者,寒毒藏于肌肤,至春变为温病,至夏变为暑病。故养生者必慎伤于邪也。

[九]风中于表,则内应于肝;肝气乘脾,故飧泄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生气通天论》云:“春伤于风,邪气留连,乃为洞泄。”

[十]夏暑已甚,秋热复壮,两热相攻,故为痎疟。痎,瘦也。

[十一]秋湿既多,冬水复王,水湿相得,肺气又衰,故冬寒甚则为嗽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生气通天论》云:“秋伤于湿,上逆而咳,发为痿厥。”

【校注】

[1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生长’互乙。”熊本、朝鲜小字本同。

[2]《太素》无“风”字。

[3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化’下有‘为’字。”《甲乙经》同,《太素》“化”作“有”。

[4]《太素》无“生”字。

[5]《太素》无“暴怒伤阴,暴喜伤阳。厥气上行,满脉去形”四句十六字。

[6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“喜”上有“故曰”二字。

[7]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无“故”字。

[8]《甲乙经》“重阳必阴”句下有“此阴阳之变也”六字。

[9]元本、藏本、熊本、赵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、《太素》、《甲乙经》“温病”作“病温”。

[10]《甲乙经》无“春伤于风,夏生飧泄”八字。

[11]《太素》“必”作“生”。

[12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取’作‘再’,元椠本‘举’作‘诸’。”

[13]《灵枢·本神篇第八》云:“故智者之养生也,必顺四时而适寒暑,和喜怒而安居处,节阴阳而调刚柔,如是,则邪僻不至,长生久视。”

[14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恒’作‘相’,元椠本‘恒’作‘常’。”

帝曰:余闻上古圣人论理人形,列别藏府,端络经脉,会通六合,各从其经。气穴所发,

各有处名。溪谷属骨,皆有所起。分部逆从,各有条理。四时阴阳,尽有经纪。外内之应,皆有表里。其信然乎[一]?

【原注】

[一]六合,谓十二经脉之合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太阴阳明为一合,少阴太阳为一合,厥阴少阳为一合。手足之脉各三,则为六合也[2]。手厥阴,则心包络[3]脉也。《气穴论》曰:“肉之大会为谷,肉之小会为溪。肉分之间,溪谷之会,以行荣卫,以会大气。”属骨者,为骨相连属处。表里者,诸阳经脉皆为表,诸阴经脉皆为里。○新校正云:详“帝曰”至“信其然乎”,全元起本及《太素》在“上古圣人之教也”上。

【校注】

[1]“络”,当作“格”,盖涉下“经”字类化。《玉篇·木部》:“格,量也。”《广韵·陌韵》:“格,度也。”

[2]原文见《灵枢·经别篇第十一》,此约而言之也。

[3]周本“胳”作“络”。“胳”为“络”之换旁俗字。

岐伯对曰:东方生风[一],风生木[二],木生酸[三],酸生肝[四],肝生筋[五],筋生心[六]。肝主目[七]。其在天为玄[八],在人为道[九],在地为化[十]。化生五味[十一],道生智[十二],玄生神[十三]。神在天为风[十四],在地为木[十五],在体为筋[十六],在藏为肝[十七],在色为苍[十八],在音为角[十九],在声为呼[二十],在变动为握[二十一],在窍为目[二十二],在味为酸[二十三],在志为怒[二十四]。怒伤肝[二十五],悲胜怒[二十六]。风伤筋[二十七],燥胜风[二十八]。酸伤筋[二十九],辛胜酸[三十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阳气上腾,散为风也。风者,天之号令。风为教始,故生自东方。

[二]风鼓木荣,则风生木也。

[三]凡物之味酸者,皆木气之所生也。《尚书·洪范》曰:“曲直作酸。”

[四]生,谓生长也。凡味之酸者,皆先生长于肝。

[五]肝之精气生养筋也。

[六]阴阳书曰:木生火。然肝之木气内养筋已,乃生心也[1]。

[七]目见曰明,养齐同也。

[八]玄,谓玄冥。言天色高远,尚未盛明也。

[九]道,谓造化。以道而化,人则归从。

[十]化,谓造化也。庶类时育,皆造化者也。

[十一]万物生,五味具,皆变化为母而使生成也。

[十二]智从正化而有,故曰道生智。

[十三]玄冥之内,神处其中,故曰玄生神。

[十四]飞扬鼓拆,风之用也。然发而周远,无所不通,信乎神化而能尔。

[十五]柔软曲直,木之性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"其在天"至"为木",与《天元纪大论》同,注颇异。

[十六]束络连缀而为力也。

[十七]其神魂也。道经义曰:魂居肝。魂静,则至道不乱。

[十八]苍,谓薄青色,象木色也。

[十九]角,谓木音,调而直也。《乐记》曰:"角乱则忧,其民怨。"

[二十]呼,谓叫呼,亦谓之啸。

[二十一]握,所以牵就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杨上善云:"握忧哕咳傈五者,改志而有,名曰变动也。"

[二十二]目,所以司见形色。

[二十三]酸,可用收敛也。

[二十四]怒,所以禁非也。

[二十五]虽志为怒,甚则自伤。

[二十六]悲,则肺金并于肝木,故胜怒也。《宣明五藏篇》[2]曰:"精气并于肺则悲。"○新校正云:详五志云怒喜思忧恐,"悲"当云"忧",今变"忧"为"悲"者,盖以忧恚而不解则伤意,悲哀而动中则伤魂,故不云"忧"也。

[二十七]风胜,则筋络拘急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五运行大论》曰:"风伤肝。"

[二十八]燥为金气,故胜木风。

[二十九]过节也。

[三十]辛,金味,故胜木酸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"元纂本'也'作'火'。"

[2]《素问校讹》:"古钞本'藏'作'气',下同。"赵本作《宣明五藏气篇》。

南方生热[一],热生火[二],火生苦[三],苦生心[四],心生血[五],血生脾[六]。心主舌[七]。其在天为热[八],在地为火[九],在体为脉[十],在藏为心[十一],在色为赤[十二],在音为征[十三],在声为笑[十四],在变动为忧[十五],在窍为舌[十六],在味为苦[十七],在志为喜[十八]。喜伤心[十九],恐胜喜[二十]。热伤气[二十一],寒胜热[二十二]。苦伤气[二十三],咸胜苦[二十四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阳气炎燥[1],故生热。

[二]钻燧改火,惟热是生。

[三]凡[2]物之味苦者,皆火气之所生也。《尚书·洪范》曰:"炎上作苦。"

[四]凡味之苦者,皆先生长于心。

[五]心之精气生养血也。

[六]阴阳书曰:火生土。然心火之气内养血已,乃生脾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太素》“血”作“脉”。

[七]心别是非,舌以言事,故主舌。

[八]暄暑炽燠,热之用也。

[九]炎上翕敛,火之性也。

[十]通行荣卫而养血也。

[十一]其神心[3]也。道经义曰:神处心。神守,则血气流通。

[十二]象火色[4]。

[十三]征谓火音,和而美也。《乐记》曰:“征乱则哀,其事勤。”

[十四]笑,喜声也。

[十五]忧可以成务。○新校正云:按:杨上善云:“心之忧在心变动,肺之忧在肺之志。”是则肺主于秋,忧为正也;心主于夏,变而生忧也。

[十六]舌,所以司辨五味也。《金匮真言论》曰:“南方赤色,入通于心,开窍于耳。”寻其为窍,则古义便乖;以其主味,故云舌也。

[十七]苦,可用燥泄也。

[十八]喜,所以和乐也。

[十九]虽志为喜,甚则自伤。

[二十]恐,则肾水并于心火,故胜喜也。《宣明五藏[5]篇》曰:“精气并于肾则恐。”

[二十一]热胜则喘息促急。

[二十二]寒为水气,故胜火热。

[二十三]以火生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此篇论所伤之旨,其例有三:东方云风伤筋,酸伤筋;中央云湿伤肉,甘伤肉。是自伤者也。南方云热伤气,苦伤气;北方云寒伤血,咸伤血。是伤己所胜。西方云热伤皮毛,是被胜伤己;辛伤皮毛,是自伤者也。凡此五方所伤,有此三例不同。《太素》则俱云自伤。

[二十四]咸,水味,故胜火苦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“元龚本‘燥’作‘铄’。”熊本作“烁”。

[2]元本“凡”作“生”。

[3]《素问校讹》:“元龚本‘心’作‘神’。”

[4]元本“色”作“也”。

[5]《素问校讹》校补:“古钞本、元龚本‘藏’作‘气’。”

中央生湿[一],湿生土[二],土生甘[三],甘生脾[四],脾生肉[五],肉生肺[六]。脾主口[七]。其在天为湿[八],在地为土[九],在体为肉[十],在藏为脾[十一],在色为黄[十二],在音为宫[十三],在声为歌[十四],在变动为哕[十五],在窍为口[十六],在味为甘[十七],在志为思[十八]。思伤脾[十九],怒胜思[二十]。湿伤肉[二十一],风胜湿[二十二]。甘伤肉[二十三],酸胜甘[二十四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阳气盛薄,阴气固[1]升,升薄相合,故生湿也。《易》义曰:阳上薄阴,阴能固之,然后蒸而为雨。明湿生于固阴之气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杨上善云:“六月四阳二阴,合蒸以生湿气也。”

[二]土湿则固,阴湿生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杨上善云:“四阳二阴,合而为湿,蒸腐万物成土也。”

[三]凡物之味甘者,皆土气之所生也。《尚书·洪范》曰:“稼穑作甘。”

[四]凡味之甘者,皆先生长于脾。

[五]脾之精气生养肉也。

[六]阴阳书曰:土生金。然脾土之气内养肉已,乃生肺金。

[七]脾受水谷,口纳五味,故主口。

[八]雾露云雨,湿之用也。

[九]安静稼穑,土之德也。

[十]覆裹筋骨,充其形也。

[十一]其神意也。道经义曰:意托脾。意宁,则智[2]无散越。

[十二]象土色也。

[十三]宫,谓土音,大而和也。《乐记》曰:“宫乱则荒,其君骄。”

[十四]歌,叹声也。

[十五]哕,谓哕噫,胃寒所生。○新校正云:详王谓哕为哕噫。噫非哕也。按:杨上善云:“哕,气忤[3]也。”

[十六]口,所以司纳水谷。

[十七]甘,可用宽缓也。

[十八]思,所以知远也。

[十九]虽志为思,甚则自伤。

[二十]怒则不思,胜可知矣。

[二十一]脾主肉而恶湿,故湿胜则肉伤。

[二十二]风为木气,故胜土湿。

[二十三]亦过节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五运行大论》云:“甘伤脾。”

[二十四]酸,木味,故胜土甘。

【校注】

[1]“固”当作“同”,字之误也。下“固之”同。

[2]周本“智”作“志”。

[3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“元策本‘忤’作‘诉’。”诉,逆也。

西方生燥[一],燥生金[二],金生辛[三],辛生肺[四],肺生皮毛[五],皮毛生肾[六]。肺主鼻[七]。其在天为燥[八],在地为金[九],在体为皮毛[十],在藏为肺[十一],在色为白[十二],在音为商[十三],在声为哭[十四],在变动为咳[十五],在窍为鼻[十六],在味为辛[十七],在志为忧[十八]。忧伤肺[十九],喜胜忧[二十]。热伤皮毛[二十一],寒胜热[二十二]。辛伤皮毛[二十三],苦胜辛[二十四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天气急切,故生燥。

[二]金燥有声,则生金也。

[三]凡物之味辛者,皆金气之所生也。《尚书·洪范》曰:“从革作辛。”

[四]凡味之辛者,皆先生长于肺。

[五]肺之精气生养皮毛。

[六]阴阳书曰:金生水。然肺金之气养皮毛已,乃生肾水。

[七]肺藏气,鼻通息,故主鼻。

[八]轻急劲强,燥之用也。

[九]坚劲从革,金之性也。

[十]包藏肤腠,扦[1]其邪也。

[十一]其神魄也。道经又曰:魄在肺。魄安,则德修寿延。

[十二]象金色。

[十三]商,谓金声,轻而劲也。《乐记》曰:“商乱则陂,其官坏。”

[十四]哭,哀声也。

[十五]咳,谓咳嗽,所以利咽喉也。

[十六]鼻,所以司嗅、呼吸。

[十七]辛,可用散、润也。

[十八]忧,深虑也。

[十九]虽志为忧,过则损也。

[二十]喜,则心火并于肺金,故胜忧也。《宣明五气篇》曰:“精气并于心则喜。”

[二十一]热从火生,耗津液故。

[二十二]阴制阳也。◎新校正云:按《太素》作“燥伤皮毛,热胜燥。”又按:王注《五运行大论》云火有二别,故再举热伤之形证。

[二十三]过而招损。

[二十四]苦,火味,故胜金辛。

【校注】

[1]元本“扦”作“捍”。

北方生寒[一],寒生水[二],水生咸[三],咸生肾[四],肾生骨髓[五],髓生肝[六]。肾主耳[七]。其在天为寒[八],在地为水[九],在体为骨[十],在藏为肾[十一],在色为黑[十二],在音为羽[十三],在声为呻[十四],在变动为栗[十五],在窍为耳[十六],在味为咸[十七],在志为恐[十八]。恐伤肾[十九],思胜恐[二十]。寒伤血[二十一],燥胜寒[二十二]。咸伤血[二十三],甘胜咸[二十四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阴气凝冽,故生寒也。

[二]寒气盛,凝变为水。

[三]凡物之味咸者,皆水气之所生也。《尚书·洪范》曰:“润下作咸。”

[四]凡味之咸者,皆[1]生长于肾。

[五]肾之精气生养骨髓。

[六]阴阳书曰:水生木。然肾水之气养骨髓已,乃生肝木。

[七]肾属北方,位居幽暗,声入,故主耳。

[八]凝清惨列[2],寒之用也。

[九]清洁润下,水之用也。

[十]端直贞干,以立身也。

[十一]其神志也。道经义曰:志藏肾。志营,则骨髓满实。

[十二]象水色。

[十三]羽,谓水音,沈而深也。《乐记》曰:“羽乱则危,其财匮。”

[十四]呻,吟声也。

[十五]栗,谓战栗,苦寒大恐而悉有之。

[十六]耳,所以听司五音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金匮真言论》云:“开窍于二阴。”盖以心寄窍于耳,故与此不同。

[十七]咸,可用柔耎也。

[十八]恐,所以俱畏也。

[十九]恐而不已,则内感于肾,故伤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恐惧而不解则伤精。”[3]明感肾也。

[二十]思深虑远,则见事源,故胜恐也。

[二十一]寒则血凝,伤可知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太素》“血”作“骨”。

[二十二]燥从热生,故胜寒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太素》“燥”作“湿”。

[二十三]食咸而渴,伤血可知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太素》“血”作“骨”。

[二十四]甘,土味,故胜水咸。○新校正云:详自前“歧伯对曰”至此,与《五运行论》[4]同,两注颇异,当并用之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皆’下有‘先’字。”

[2]元本“列”作“冽”。

[3]见《本神篇第八》。

[4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‘论’上有‘大’字。”

故曰:天地者,万物之上下也[一];阴阳者,血气之男女也[二];左右者,阴阳之道路也[三];水火者,阴阳之征兆也[四];阴阳者,万物之能始也[五]。故曰:阴在内,阳之守也;阳在外,阴之使也[六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观其覆载,而万物之上下可见[1]矣。

[二]阴主血,阳主气。阴生女,阳生男。

[三]阴阳间气左右循环,故左右为阴阳之道路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间气之说具《六微旨大论》中。杨上善云:“阴气右行,阳气左行[2]。”

[四]观水火之气,则阴阳征兆可明[3]矣。

[五]谓能为变化之[4]生成之元始。○新校正云:详“天地者”至“万物之能始”与《天元纪大论》同,注颇异。彼无“阴阳者血气之男女”一句,又以“金木者生成之终始”代“阴阳者万物之能始”。

[六]阴静,故为阳之镇守;阳动,故为阴之役使。

【校注】

[1]赵本“见”作“知”。

[2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黎本此句下有‘谓此也’三字。”

[3]周本“明”作“知”。

[4]元本无“之”字。

帝曰:法阴阳奈何?岐伯曰:阳胜则身热,腠理闭,喘(粗)[1],为之俯仰,汗不出而热,齿干[2]以烦冤[3],腹满[4],死,能冬不能夏[一][5]。阴胜则身寒,汗出,身常清[6],数栗而寒,寒则厥,厥则腹满,死[二][7],能夏不能冬[三]。此阴阳更胜之变,病之形能也。

【原注】

[一]阳胜,故能冬;热甚,故不能夏。

[二]厥,谓气逆。

[三]阴胜,故能夏;寒甚,故不能冬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喘(粗)”作“而(粗)”,属上读。

[2]《太素》“齿干”二字互乙。[3]《太素》“宽”作“说”,《甲乙经》作“闷”。

[4]《甲乙经》“满”作“胀”。

[5]《甲乙经》“二能”字并作“耐”。下“能夏不能冬”同。

[6]朝鲜活字本“清”作“清”。按:俗书氵、冫相乱,凡训“寒凉”之“清”,皆当作“清”。馀或同,不复出校。

帝曰:调此二者奈何[一]?岐伯曰:能知[1]七损八益,则二者可调;不知用此,则早衰之节也[二][2]。年四十,而阴气自半也,起居衰矣[三];年五十,体重,耳目不聪明矣[四];年六十,阴痿,气大[3]衰,九窍不利,下虚上实,涕泣俱出矣[五]。故曰:知之则强,不知则老[六]。故同出而异名耳[七][4]。智者察同,愚者察异[八]。愚者不足,智者有馀[九]。有馀,则耳目聪明,身体轻强,老者[5]复壮,壮者益治[十][6]。是以圣人为无为之事,乐恬憺之能[7],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,故寿命无穷,与天地终。此圣人之治身也[十一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调,谓顺天癸[8]性而治身之血气精气也。

[二]用,谓房色也。女子以七七为天癸之终,丈夫以八八为天癸之极。然知八可益,知七可损,则各随气分修养天真,终其天年以度百岁。《上古天真论》曰:“女子二七天癸至,月事以时下。”“丈夫二八天癸至,精气溢写。”然阴七可损,则海满而血自下;阳八宜益,交会而泄精。由此,则七损八益理可知矣。

[三]内耗,故阴减;中干,故气力始衰。《灵枢经》曰:人年四十,腠理始疏,荣华稍落,发斑白[9]。由此之节言之,亦起居衰之次也。

[四]衰之渐也。

[五]衰之甚矣。

[六]知,谓知七损八益全形保性之道也。

[七]同,谓同于好欲。异,谓异其老壮之名。

[八]智者察同欲之间而能性道,愚者见形容别异乃效之。自性,则道益有馀;放效,则治生不足。故下文曰。

[九]先行,故有馀;后学,故不足。

[十]夫保性全形,盖由知道之所致也。故曰道者不可斯须离,可离非道。此之谓也。

[十一]圣人不为无益以害有益,不为害性而顺性,故寿命长远,与天地终。庚桑楚曰:“圣人之于声色(衤遂)[10]味也,利于性则取之,害于性则损之。”此全性之道也。《书》曰:“不作无益害有益”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知”作“去”。

[2]《太素》“则早衰之节也”作“则早衰衰之节”。

[3]《太素》“气大”二字互乙。

[4]《太素》“耳”作“耶”。

[5]《太素》“者”作“年”。

[6]《太素》“治”作“理”,盖避讳改字。

[7]胡澍谓“能”读为“态”。

[8]“劵”,读若“捺”,度也。

[9]《灵枢·天年篇第四十五》作“四十岁,五脏六腑十二经脉皆大盛以平定,腠理始疏,荣华颓落,发颇斑白,平盛不摇,故好坐”。

[10]“啮”乃因下“味”字而类化意符,赵本作“滋”,据改。

天不足西北,故西北[1]方阴也,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[一]。地不满东南,故东南[2]方阳也,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[二]。

帝曰:何以然?

岐伯曰:东方,阳也。阳者,其精并于上;并于上,则上明[3]而下虚,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也。西方,阴也。阴者,其精并于下;并于下,则下盛而上虚,故其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[4]。故俱感于邪,其在上,则右甚;在下,则左甚。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,故邪居之[三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在上,故法天。

[二]在下,故法地。

[三]夫阴阳之应天地,犹水之在器也。器圆,则水圆;器曲,则水曲。人之血气亦如是。故随不足,则邪气留居之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无“北”字。

[2]《太素》无“南”字。

[3]《淮南子·说林》:“石生而坚,兰生而芳,少自其质,长而愈明。”高注:“明,犹盛也。”

[4]《太素》无自“西方阴也”至“手足便也”三十二字。

故天有精,地有形。天有八纪,地有五里[一]。故能为万物之父母[二]。清阳上天,浊阴归地[三]。是故天地之动静,神明为之纲纪[四]。故能以生长收藏[五],终而复始[六]。惟[4]贤人上配天以养头,下象地以养足,中傍[5]人事以养五藏[六]。天气通于肺[七],地气通于嗌[八],风气通于肝[九],雷气通于心[十],谷气通于脾[十一],雨气通于肾[十二]。六经为川[十三],肠胃为海[十四],九窍为水注之气[十五]。以天地为之阴阳[十六]:阳之汗,以天地之雨名之[十七];阳之气,以天地之疾风[17]名之[十八]。暴气[18]象雷[十九],逆气[19]象阳[二十]。故治不法天之纪,不用地之理,则灾害至矣[二十一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阳为天,降精气以施化;阴为地,布和气以成形。五行为生育之井里,八风为变化之纲纪。八纪,谓八节之纪。五里,谓五行化育之里[10]。

[二]阳天化气,阴地成形,五里运行,八风鼓[折[拆][11]],收藏生长,无替时宜。夫如是,故能为万物变化之父母也。

[三]所以能为万物之父母者何?以有是之升降也。

[四]清阳上天,浊阴归地。然其动静谁所主司?盖由神明之纲纪尔。上文曰“神明之府”,此之谓也。

[五]神明之运为[12]乃能如是。

[六]头圆,故配天;足方,故象地。人事更易,五藏迁近,故从而养也。

[七]居高故。

[八]次下故。

[九]风生木故。

[十]雷象火之有声故。

[十一]谷空虚,脾受纳故。

[十二]肾主水故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千金方》云:“风气应于肝,雷气动于心,谷气感于脾,雨气润于肾。”

[十三]流注不息故。

[十四]以皆受纳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胃为水谷之海[13]。

[十五]清明者,象水之内明;流注者,象水之流注。

[十六]以人事配象,则近指天地以为阴阳。

[十七]夫人汗泄于皮腠者,是阳气之发泄尔。然其取类于天地之间,则云腾雨降而相似也。故曰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。

[十八]阳气散发,疾风飞扬,故以应之。旧经无“名之”二字,寻前类例,故加之。

[十九]暴气[14]鼓击鸣转有声故。

[二十]逆气陵[15]上,阳气亦然。

[二十一]背天之纪,逆地之理,则六经反作,五气更伤,真气既伤,则灾害之至可知矣。○新校正云:按:上文“天有八纪,地有五里”,此文注中“理”字当作“里”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里”作“理”。

[2]《太素》无“纲”字。

[3]《太素》“生长收藏”作“生长化成以藏”。

[4]《太素》“惟”作“唯”。

[5]《太素》“傍”作“象”。

[6]《太素》《甲乙经》“噫”作“咽”。

[7]《太素》无"疾"字。

[8]元本、藏本、吴本、赵本、《甲乙经》"气”作“风"。

[9]藏本"气”作“风",《太素》"逆气"二字互乙。

[10]《素问校讹》:"古钞本‘里’作‘理’。"

[11]《素问校讹》:"古钞本、元椠本‘折’作‘坼’。"按:俗书末笔加点与否甚随意,此"折"乃"坼"之回改误字,据改。古钞本、元椠本作"坼"者,"坼"、"折"古今字。

[12]周本无"为"字。

[13]《灵枢·海论篇第三十三》作"胃者水谷之海"。

[14]元本、藏本"气”作“风"。

[15]元本、藏本"陵”作“凌"。

故邪[1]风之至,疾如风雨[一]。故善治者,治皮毛[二];其次,治肌肤[三];其次,治筋脉[四];其次,治六腑[五];其次,治五脏。治五脏者,半死半生也[六][2]。故天之邪气,感则害人五脏[七];水谷之寒热,感则害于六腑[八];地之湿气,感则害皮肉筋脉[九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至,谓至于身形。

[二]止于萌也。

[三]救其已生。

[四]攻其已病。

[五]治其已甚。

[六]治其已成。神农曰:病势已成,可得半愈。然初成者获愈,固久者伐形,故治五脏者,半生半死也。

[七]四时之气,八正之风,皆天邪也。《金匮真言论》曰:"八风发邪,以为经风,触五脏,邪气发病。"故天之邪气,感则害人五脏。

[八]热伤胃及膀胱,寒伤肠及胆气。

[九]湿气胜,则荣卫之气[3]不行,故感则害于皮肉筋脉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无"邪"字。

[2]《甲乙经》"半死半生也”作“半生半死矣"。

[3]元本"气”作“脉"。

故善[1]用针者,从阴引阳,从阳引阴;以右治左,以左治右;以我知彼,以表知里;以观过与不及之理。见微得过[2],用之不殆[一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深明故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无"善"字。

[2]元本、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"得”作“则",《甲乙经》同。

善诊者,察色[1]按脉,先别阴阳[一]。审清浊,而知部分[二];视喘息,听音声,而知所苦[三];观权衡规矩,而知病所主[四][2];按尺寸,观浮沉滑涩,而知病所生。以治,无过[五];以诊,则不[3]失矣[六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别于阳者,则知病处;别于阴者,则知死生之期。

[二]谓察色之青赤黄白黑也。部分,谓脏腑之位可占候处[4]。

[三]谓听声之宫商角徵羽也。视喘息,谓候呼吸之长短也。

[四]权,谓秤权。衡,谓星衡。规,谓圆形。矩,谓方象。然权也者,所以察中外;衡也者,所以定高低;规也者,所以表柔虚;矩也者,所以明强盛。《脉要精微论》曰:"以春应中规",言阳气柔软;"以夏应中矩",言阳气盛强;"以秋应中衡",言阴升阳降,气有高低;"以冬应中权",言阳气居下也。故善诊之用必备见焉。所主者,谓应四时之气所主生病之在高低中外也。

[五]浮沉滑涩,皆脉象也。浮脉者,浮于手下也;沉脉者,按之乃得也;滑脉者,往来易;涩脉者,往来难。故审尺寸,观浮沉,而知病之所生,以治之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"知病所在,以治则无过","下无过"二字续此为句。

[六]有过无过皆以诊知[5],则所主治无失误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无"察色"二字。

[2]《太素》"主”作“在",《甲乙经》作"生"。

[3]明蓝格钞本《甲乙经》"不”作“无"。

[4]元本无"处"字。

[5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"元聚本'知'作'之'。"

故曰:病之始起也,可刺而已[一];其盛,可待衰而已[二][1]。故[2]因其轻而扬之[三],因其重而减之[四],因其衰而彰之[五]。形不足者,温之以气;精不足者,补之以味[3]。其高者,因而越之[4];其下者,引而竭之[5]。中满者,泻之于内[6]。其有邪者,渍形以为汗[7]。其在皮者,汗而发之[十一];其慓悍者,按而收之[十二]。其实者,散而写之[十三]。审其阴阳,以别柔刚[十四],阳病治阴,阴病治阳[十五],定其血气,各守其乡[十六]。血实宜决之[十七],气虚宜掣引之[十八][3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以轻微也。

[二]病盛取之,毁伤真气,故其盛者必可待衰。

[三]轻者,发扬则邪去。

[四]重者,节[4]减去之。

[五]因病气衰攻令邪去,则真气坚固,血色彰明。

[六]气,谓卫气。味,谓五藏之味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卫气者,所以温分肉而充皮肤,肥腠理而司开阖。”[5]故卫气温,则形分足矣。《上古天真论》曰:“肾者,主水,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,故五藏盛乃能写。”由此,则精不足者,补五藏之味也。

[七]越,谓越扬也。

[八]引,谓泄引也。

[九]内,谓腹内。

[十]邪,谓风邪之气。风中于表,则汗而发之。

[十一]在外,故汗发泄也。

[十二]慓,疾也。悍,利也。气候疾利,则按之以收敛也。

[十三]阳实,则发散;阴实,则宜写。故下文[云][6]。

[十四]阴曰柔,阳曰刚。

[十五]所谓从阴引阳,从阳引阴,以右治左,以左治右者也。

[十六]乡,谓本经之位也。

[十七]决,谓决破其气。

[十八]掣,读为导[7]。导引,则气行条畅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甲乙经》“掣”作“掣”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衰而已”作“而衰也”。

[2]《太素》“故”下有“曰”字,据补。

[3]《太素》“掣”作“掣”。《甲乙经》“气虚宜掣引之”作“气实宜掣之引之。”

[4]元本“节”作“即”。

[5]《灵枢·本藏篇第四十七》作:“卫气者,所以温分肉,充皮肤,肥腠理,司关阖者也。”

[6]元本“文”下有“云”字,据补。

[7]此以“读为”改字之例也。黄焯《经典释文汇校·前言》:“《释文》有以注音方式表异文或误字者,不下数十百处,此盖承汉人读为当为之例。”说详《校补》。

阴阳离合论篇第六

[一]

按:本篇主要论述阴阳之离合,包括以下内容:人应天地,但是人身经脉分三阴三阳,与天地阴阳的划分(四时、五行、八节)不相应。阴阳的划分可以十分复杂,但是只要掌握了"逆",就抓住了要领。天之阴阳可"离"为四时,地之万物可"离"为生、长、收、藏。天之阴阳四时当交通运行不息,协调统一,方能维持地之万物正常的生、长、收、藏。举足三阴三阳为例,论人身经脉可离而为太阳、阳明、少阳、太阴、厥阴、少阴。三阳三阴各有根结。太阳、阳明、少阳为关、阖、枢,各具皮肉坚固致密、肌肉强劲、骨节约束功能;太阴、厥阴、少阴为关、阖、枢,气足脉畅,关、阖、枢协调一致,形体脏腑功能活动才能正常进行。三阳经不得相失。三阴三阳表里、上下、内外彼此相继,运行不息,循环往复,以维持脏腑形体功能的协调一致。"出入废则神机化灭"全篇见于《太素》卷五《阴阳合》。

黄帝问曰:余闻天为阳,地为阴;日为阳,月为阴;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岁[1]。人亦应之[二]。今[三]三阴三阳不应阴阳,其故何也?岐伯对曰:阴阳者,数之可十,推[3]之可百;数[4]之可千,推之可万。万之大不可胜数,然其要一也[三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三卷。

[二]以四时五行运用于内,故人亦应之。○新校正云:详"天为阳"至"成一岁"与《六节藏象》[5]篇重。

[三]一,谓离合也。虽不可胜数,然其要妙,以离合推步,悉可知之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无"大小月"三字,"三百六十”作“三百六十五"。

[2]《太素》"今"下有"闻"字。

[3]《【校注】》:"'推',《灵枢·阴阳系日月》、《太素》卷五《阴阳合》俱作'离'。按:作'离'是。"

[4]《【校注】》:"'数',《灵枢·阴阳系日月》、《太素》卷五《阴阳合》俱作'散'。按:作'散'是。"

[5]《<素问校讹>校补》:"古钞本'篇'上有'论'字。"

天覆地载,万物方生。未出地者,命曰阴处,名曰阴中之阴[一];则[1]出地者,命曰阴中之阳[二]。阳予之正,阴为之主[三]。故生因春,长因夏,收因秋,藏因冬。失常则天地四塞[四]。阴阳之变,其在人者,亦数之可数[五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处阴之中,故曰阴处;形未动出,亦是为阴。以阴居阴,故曰阴中之阴。

[二]形动出者,是则为阳;以阳居阴,故曰阴中之阳。

[三]阳施正气,万物方生;阴为主持,群形乃立。

[四]春夏为阳,故生长也;秋冬为阴,故收藏也。若失其常道,则春不生,夏不长,秋不收,冬不藏。夫如是,则四时之气闭塞,阴阳之气无所运行矣。

[五]天地阴阳虽不可胜数,在于人形之用者则数可知之。

【校注】

[1]俞樾曰:“则”当为“财”。“财出地者”犹“才出地者”,言始出地也。

帝曰:愿闻三阴三阳之离合也。岐伯曰:圣人南面而立,前曰广明,后曰太冲[一]。太冲之地,名曰少阴[一]。少阴之上,名曰太阳[三]。太阳根起[1]于至阴,结于命门[2],名曰阴中之阳[四]。中身而上,名曰广明。广明之下,名曰太阴[五]。太阴之前,名曰阳明[六]。阳明根起于厉兑[3],名曰阴中之阳[七]。厥阴之表,名曰少阳[八]。少阳根起于窍阴[4],名曰阴中之少阳[九]。是故三阳之离合也:太阳为开[5],阳明为阖,少阳为枢[6]。三经者,不得相失也。搏而勿浮,命曰一阳[十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广,大也。南方丙丁,火位主之,阳气盛明,故曰大明也。向明治物,故圣人南面而立。《易》曰:“相见乎离。”盖谓此也。然在人身中,则心藏在南,故谓前曰广明;冲脉在北,故谓后曰太冲。然太冲者,肾脉,与冲脉合而盛大,故曰太冲。是以下文云。

[二]此正明两脉相合而为表里也。

[三]肾,藏,为阴;膀胱,府,为阳。阴气在下,阳气在上,此为一合之经气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足少阴之脉者,肾脉也,起于小指之下,邪[6]趣足心。又曰:足太阳之脉者,膀胱脉也,循京骨至小指外侧[7]。由此,故少阴之上,名太阳也。是以下文曰。

[四]至阴,穴名,在足小指外侧。命门者,藏精,光照之所,则两目也。太阳之脉起于目而下至于足,故根于指端,结于目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命门者,目也。”[8]此与《灵枢》义合。以太阳居少阴之地,故曰阴中之阳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素问》太阳言根结,馀经不言结。《甲乙》今具[9]。

[五]《灵枢经》曰:“天为阳,地为阴。腰以上为天,腰以下为地。”[10]分身之旨,则中身之上属于广明,广明之下属太阴也。又,心,广明藏;下,则太阴脾藏也。

[六]人身之中,胃为阳明脉,行在脾脉之前;脾为太阴脉,行于胃脉之后。《灵枢经》曰:足太阴之脉者,脾脉也,起于大指之端,循指内侧白肉际,过核骨后,上内踝前廉,上腨内,循胫骨之后。足阳明之脉者,胃脉也,下膝三寸而别,以下入中指外间[11]。由此,故太阴之前名阳明也。是以下文曰。

[七]厉兑,穴名,在足大指次指之端。以阳明居太阴之前,故曰阴中之阳。

[八]人身之中:胆少阳脉行肝脉之分外,肝厥阴脉行胆脉之位内。《灵枢经》曰:足厥阴之[12]脉者,肝脉也,起于足大指[聚][13]丛毛之际,上循足跗上廉。足少阳之脉者,胆脉也,循足跗上出小指次指之端[14]。由此,则[15]厥阴之表者少阳也。故下文曰。

[九]窍阴,穴名,在足小指次指之端。以少阳居厥阴之表,故曰阴中之少阳。

[十]离,谓别离应用。合,谓配合于阴。别离,则正位于三阳;配合,则表里而为藏府矣。开阖枢者,言三阳之气多少不等,动用殊也。夫开者,所以司动静之基;阖者,所以执禁固之权;枢者,所以主动转之微。由斯殊气之用,故此三变之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九墟》:太阳为关,阳明为阖,少阳为枢。故关折,则肉节溃缓而暴病起矣。故候暴病者,取之太阳。阖折,则气无所止息,悸病起。故悸者,皆取之阳明。枢折,则骨摇而不能安于地。故骨摇者,取之少阳。《甲乙经》同。

[十一]三经之至搏击于手而无轻重之异,则正可谓一阳之气,无复三阳差降之为用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无“起”字。

[2]“命”之言明也。

[3]《太素》“阳明根起于厉兑”句下有“结于颡大”四字。

[4]《【校注】》:“《灵枢·根结》、《太素》卷五《阴阳合》、《甲乙经》卷二第五‘窍阴’下并有‘结于窗笼’四字。”按:《灵枢·根结》、《甲乙经》卷二第五作“结于窓笼”。

[5]《太素》“开”作“关”,为“关”之俗字,因误为“开”。作“关”义长。

[6]《素问校讹》:“元椠本、周日校本‘邪’作‘斜’。”

[7]《灵枢·经脉篇第十》分别作:“肾足少阴之脉,起于小指之下,邪走足心。”“膀胱足太阳之脉……其支者……循京骨至小指外侧。”

[8]见《卫气篇第五十二》。

[9]元本“《甲乙》今具”作“《甲乙经》具”。

[10]见《经水篇第十二》。

[11]《灵枢·经脉篇第十》分别云:“脾足太阴之脉,起于大指之端,循指内侧白肉际过核骨后,上内踝前廉,上踹内,循胫骨后。”“胃足阳明之脉……其支者下廉三寸而别,下入中指外间。”

[12]元本无“之”字。

[13]“丛”,据《灵枢·经脉篇第十》改。

[14]《经脉篇第十》分别作:“肝足厥阴之脉,起于大指丛毛之际,上循足跗上廉。”“胆足少阳之脉……其直者……循足跗上入小指次指之间。”

[15]元本“则”作“故”。

帝曰:愿闻三阴。岐伯曰:外者为阳,内者为阴[一]。然则中为阴,其冲在下,名曰太阴[二]。

太阴根起于隐白[1],名曰阴中之阴[2]。太阴之后,名曰少阴[3]。少阴根起于涌泉[2],名曰阴中之[3]少阴[5]。少阴之前,名曰厥阴[6]。厥阴根起于大敦[4],阴之绝阳[5],名曰阴之绝阴[6]。是故三阴之离合也:太阴为开[6],厥阴为阖,少阴为枢[7]。三经者,不得相失也。搏而勿沉,名曰一阴[8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言三阳为外运之离合,三阴为内用之离合也。

[二]冲脉在脾之下,故言其冲在下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冲脉者,与足少阴之络皆起于肾下,上行者过于胞中[7]。由此,则其冲之上,太阴位也。

[三]隐白,穴名,在足大指端。以太阴居阴,故曰阴中之阴。

[四]藏位及经脉之次也。太阴,脾也。少阴,肾也。脾藏之下近后,则肾之位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足太阴之脉,起于大指之端。循指内[8]侧,及上内踝前廉,上腨内,循胫骨后。足少阴之脉,起于小指之下,斜趣足心,出于然骨之下,循内踝之后,以上腨内[9]。由此,则太阴之下名少阴也。

[五]涌泉,穴名,在足心下蜷指宛宛中。

[六]亦藏位及经脉之次也。少阴,肾也。厥阴,肝也。肾藏之前近上,则肝之位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足少阴脉循内踝之后,上腨内廉。足厥阴脉循足附上廉,去内踝一寸,上踝八寸,交出太阴之后,上腨内[10]。由此,故少阴之前名厥阴也。

[七]大敦,穴名,在足大指之端三[11]毛之中也。两阴相合,故曰阴之绝阳。厥,尽也,阴气至此而尽,故名曰阴□[12]之绝阴。

[八]亦气之不等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九墟》云:关折,则仓廪无所输,隔洞,[隔洞][13]者,取之太阴。膈折,则气绝[14]而善悲,悲者,取之厥阴。枢折,则脉有所结而不通,不通者,取之少阴。《甲乙经》同。

[九]沉,言殊见也。阳浮亦然。若经气应至无沉浮之异,则悉可谓一阴之气,非复有三阴差降之殊用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起于隐白”下有“结于太仓”四字,《灵枢·根结》、《甲乙经》并同。

[2]《太素》“起于涌泉”下有“结于廉泉”四字,《灵枢·根结》、《甲乙经》并同。

[3]《太素》无“阴中之”三字。

[4]《太素》“起于大敦”下有“结于玉英”四字,《灵枢·根结》、《甲乙经》并同。

[5]《【校注】》谓《读素问钞》、《永乐大典》卷三千六百十五引并无“阴之绝阳”四字,柯逢时谓此四字衍。

[6]《太素》“开”作“关”。作“关”义长。

[7]《动输篇第六十二》作“冲脉者,十二经之海也,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,出于气街。”《五音五味篇第六十五》云:“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。”

[8]元本“内”下有“之”字。

[9]《经脉篇第十》分别云:“脾足太阴之脉,起于大指之端,循指内侧白肉际过核骨后,上内踝前廉,上踹内,循胫骨后。”“肾足少阴之脉,起于小指之下,邪走足心,出于然谷之下,循内踝之后别入跟中,以上踹内。”

[10]《经脉篇第十》分别云:“肾足少阴之脉……循内踝之后别入跟中,以上踹内。”“肝足厥阴之脉,起于大指丛毛之际,上循足跗上廉,去内踝一寸,上踝八寸,交出太阴之后,上腘内廉。”

[11]“三”,读若“毵”(sān)。《玉篇·毛部》:“毵,长毛儿。”

[12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阙字作‘中’。”

[13]顾校:“《灵枢·根结》重‘隔涧’二字。”据补。

[14]元本“恶”作“施”。

阴阳壅壅[1],积[2]传为一周,气里形表,而为[3]相成[4]也[一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壅壅[5],言气之往来也。积,谓积脉之动也。传,谓阴阳之气流传也。夫脉气往来,动而不止,积其所动,气血循环,应水下二刻而一周于身,故曰积传为一周也。然荣卫之气,因息游布,周流形表,拒虚感邪,中外主司,互相成立,故言气里形表而为相成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别本“壅壅”作“衡衡”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‘壅壅’,元聚本作‘衡壅’,王注同。”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同元聚本,《太素》作“锺锺也”。

[2]《太素》无“积”字。

[3]《太素》无“为”字。

[4]《太素》“成”下有“者”字。

[5]元本“壅壅”作“衡壅”,藏本、熊本同。

阴阳别论篇第七

[一]

按:本篇包括以下内容:人之阴阳升降开阖合于天地之阴阳升降开阖,这种升降开阖同时也表现在脉象的变化上:“四经应四时,十二从应十二月,十二月应十二脉”。诊脉当分阴阳。脉之“阴阳”包括两个方面:第一,真藏脉为阴,有胃气脉为阳,分别主顺逆、吉凶、死生,“所谓阴者,真藏也,见则为败,败必死也”,“所谓阳者,胃脘之阳也”;五脏各有有胃气之脉,五脏应五时,每时又各现一有胃气之脉,“凡阳有五,五五二十五阳”。第二,寸口脉为阴,人迎脉为阳,“三阳在头,三阴在手”,二者必须大小协调一致,诊察时当比较二部之脉大小变化。必须全面辨别脉的“阴阳”两个方面,“知阳者知阴,知阴者知阳”。知道辨别什么是“阳脉”,什么是“阴脉”,也就是知道如何辨别疾病的部位,就能判断疾病的预后、所患之病的时忌,诊病的水平就熟练高超,“别于阳者,知病处也,别于阴者,知死生之期”,“别于阳者,知病忌时,别于阴者,知死生之期”,“谨熟阴阳,无与众谋”。脉之另一种阴阳分类:“所谓阴阳者,去者为阴,至者为阳;静者为阴,动者为阳;迟者为阴,数者为阳。”论真藏脉及据以决其死日。三阴三阳发病之特点。阴阳以和为要,阳不可过动。死阴,生阳。历举各经之结者,其病有为肿、为便血、为石水、为消、为膈、为水、为喉痹诸病者。举尺寸之脉,而为有子、为肠澼、为有汗、为崩诸病者。举各经之脉击指坚硬有力,缺之胃气者而决其死期。

全篇见于《太素》卷三《阴阳杂说》。

黄帝问曰:人有四经十二从,何谓[二]?岐伯对曰:四[1]经应四时,十二从应十二月,十二月应十二脉[三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在第四卷。

[二]经,谓经脉。从,谓顺从。

[三]春脉弦、夏脉洪、秋脉浮、冬脉沈,谓四时之经脉也。从,谓天气顺行十二辰之分,故应十二月也。十二月,谓春建寅卯辰,夏建巳午未,秋建申酉戌,冬建亥子丑之月也。十二脉,谓手三阴三阳、足三阴三阳之脉也。以气数相应,故参合之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元椠本无‘四’字。”熊本、吴悌本、朝鲜小字本并无。

脉有阴阳。知阳者知阴,知阴者知阳[一]。凡阳有五,五五二十五阳[二]。所谓阴者,真藏也,见[1]则为败,败必死也[三]。所谓阳者,胃脘之阳也[四]。别于阳者,知病处也;别于阴者,知死生之期[五]。三阳在头,三阴在手。所谓一也[六]。别于阳者,知病忌时;别于阴者,知死生之期[七]。谨熟阴阳,无与众谋[八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深知,则备识其变易。

[二]五阳,谓五藏之阳气也。五藏应时,各形一脉;一脉之内,包抱[2]五藏之阳。五五相乘,故二十五阳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玉机真藏论》云:“故病有五变,五五二十五变。”义与此通。

[三]五藏为阴,故曰阴者真藏也。然见者谓肝脉至,中外急,如循刀刃责责然,如按琴瑟弦;心脉至,坚而搏,如循薏苡子累累然;肺脉至,大而虚,如以毛羽中人肤;肾脉至,搏而绝,如以指弹石辟辟然;脾脉至,弱而乍数乍疏。夫如是脉见者,皆为藏败神去,故必死也。

[四]胃脘之阳,谓人迎之气也。察其气脉动静小大与脉口应否也。胃为水谷之海,故候其气而知病处。人迎在结喉两旁,脉动应手。其脉之动,常左小而右大。左小,常以候藏;右大,常以候府。一云“胃脉之阳”,非也。

[五]阳者,卫外而为固。然外邪所中,别于阳,则知病处。阴者,藏神而内守。若考真正成败,别于阴,则知病死生之期。○新校正云:按:《玉机真藏论》云:“别于阳者,知病从来;别于阴者,知死生之期。”

[六]头,谓人迎。手,谓气口。两者相应,俱往俱来,若引绳大小齐等者,名曰平人。故言所谓一也。气口在手鱼际之后一寸,人迎在结喉两旁一寸五分,皆可以候藏府之气。

[七]识气定期,故知病忌。审明成败,故知死生之期。

[八]谨量气候,精熟阴阳,病忌之准可知,生死之疑自决,正行无惑,何用众谋议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见”上有“其”字。

[2]元本“惄”作“愍”,并同“怂”。

所谓阴阳者:去者为阴,至者为阳;静者为阴,动者为阳;迟者为阴,数者为阳[一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言脉动之中也。

凡持真脉之藏脉[1]者:肝至悬绝急,十八[2]日死。心至悬绝,九日死。肺至悬绝,十二[3]日死。肾至悬绝,七[4]日死。脾至悬绝,四日死[一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真脉之藏脉者谓真藏之脉也。十八日者金木成数之馀也。九日者水火生成数之馀也。十二日者金火生成数之馀也。七日者水土生数之馀也。四日者木生数之馀也。故《平人气象论》曰“肝见庚辛死;心见壬癸死;肺见丙丁死;肾见戊己死;脾见甲乙死”者以此。如是者皆至所期不胜而死也。何者?以不胜克贼之气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真脉之藏脉”作“真藏之脉”四字。

[2]《太素》无“急”字“十八”作“九”。

[3]《太素》“十二”作“十”。

[4]《太素》“七”作“五”。

曰:二阳之病发心脾[1]有不得隐曲女子不月[一]。其传为风消其传为息贲[2]者死不治[一]。

曰:三阳为病,发寒热,下为痈肿,及为痿厥、腨痛[三][3]。其传为索泽,其传为颓[4]疝[四]。

曰:一阳发病,少气,善咳,善泄[五]。其[5]传为心掣[6],其传为隔[六][7]。

二阳[8]一阴发病,主惊骇背痛,善噫,善欠,名曰风厥[七]。

二阴一阳发病,善胀,心满,善气[八]。

三阳三阴发病,为偏枯痿易,四支不举[九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二阳,谓阳明大肠及胃之脉也。隐曲,谓隐蔽委曲之事也。夫肠胃发病,心脾受之。心受之,则血不流;脾受之,则味不化。血不流,故女子不月;味不化,则男子少精。是以隐蔽委曲之事不能为也。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:“精不足者,补之以味。”由是,则味不化而精气少也。《奇病论》曰:“胞胎[9]者,系于肾。”又,《评热病论》曰:“月事不来者,胞脉闭。胞脉者,属于心而络于胞中。今气上迫肺,心气不得下通,故月事不来。”则其义也。又,《上古天真论》曰:“女子二七,天癸至,任脉通,太冲脉盛,月事以时下。”“丈夫二八,天癸至,精气溢写。”由此,则在女子为不月,在男子为少精。

[二]言其深久者也。胃病深久,传入于脾,故为风热以消削。大肠病甚,传入于肺,为喘息而上贲。然肠胃脾肺兼及于心,三藏二府互相克薄,故死不治。

[三]三阳,谓太阳小肠及膀胱之脉也。小肠之脉起于手,循臂,绕肩髆,上头。膀胱之脉从头别下背,贯臀,入腘中,循腨。故在上为病,则发寒热;在下为病,则为痈肿、腨痛,及为痿厥。消,痰疼也。痿,无力也。厥,足冷,即气逆也。

[四]热甚则精血枯涸,故皮肤润泽之气皆散尽也。然阳气下坠,阴脉上争,上争则寒多,下坠则筋缓,故睾垂纵缓,内作颓疝。

[五]一阳,谓少阳胆及三焦之脉也。胆气乘胃,故善泄。三焦内病,故少气。阳(上)[上][10]熏肺,故善咳。何故?心火内应也[11]。

[六]隔气乘心,心热,故阳气内掣。三焦内结,中热,故隔塞不便。

[七]一阴,谓厥阴心主及肝之脉也。心主之脉起于胸中,出属心。经云:心病,膺背肩胛间痛。又:在气为噫。故背痛善噫。心气不足,则肾气乘之,肝主惊骇,故惊骇善欠。夫肝气为风,肾气陵逆,既风又厥,故名风厥。

[八]二阴,谓少阴心肾之脉也。肾胆同逆,三焦不行,气稿于上,故心满。下虚上盛,故气泄出也。

[九]三阴不足,则发偏枯。三阳有馀,则为痿易。易,谓变易常用而痿弱无力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脾”作“痹”。

[2]《太素》“息贲”下有“三日”二字。

[3]《太素》“痛”作“痟”。

[4]吴悌本“颓”作“痈”。

[5]《太素》无“其”字。

[6]《太素》“掣”作“瘛”。

[7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隔’作‘膈’,以下王注同。”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潘本、朝鲜活字本、朝鲜小字本同。

[8]顾校:“《圣济总录》无‘二阳’二字,王注亦不言胃与大肠。”

[9]顾校:“《奇病论》‘胎’作‘络’。”

[10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土’作‘上’。”据改。

[11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元椠本‘也’作‘而然’二字。”

鼓一阳,曰钩;鼓一阴,曰毛;鼓阳胜急,曰弦;鼓阳至而绝,曰石;阴阳相过,曰溜[一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言何以知阴阳之病脉邪?一阳鼓动,脉见钩也。何以然?一阳,谓三焦,心脉[1]之府。然一阳鼓动者,则钩脉当之,钩脉则心脉也。此言正见者也。一阴,厥阴,肝木气也。毛,肺金脉也。金来鼓木,其脉则毛。金气内乘,木阳尚胜,急而内见,脉则为弦也。若阳气至而急,脉名曰弦,属肝。阳气至而或如断绝,脉名曰石,属肾。阴阳之气相过,无能胜负,则脉如水[2]溜也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‘脉’作‘主’。”

[2]元本“水”下有“之”字。

阴争于内,阳扰于外,魄汗未藏,四逆而起,起则熏[1]肺,使人喘鸣[一][2]。

阴之所生,和本日和[二]。是故刚与刚,阳气破散,阴气乃消亡[三]。淖则刚柔不和,经气乃绝[四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若金鼓不已,阳气大胜,两气相持,内争外扰,则流汗不止,手足反寒,甚则阳气内燔,流汗不藏,则热攻于肺,故起则熏肺,使人喘鸣也。

[二]阴,谓五神藏也。言五藏之所以能生而全天真和气者,以各得自从其和性而安静尔。苟乖所适,则为他气所乘,百端之病由斯而起。奉生之道,可不慎哉!

[三]刚,谓阳也。言阳气内蒸,外为流汗,灼而不已,则阳胜又阳,故盛不久存,而阳气自散。阳已破败,阴不独存,故阳气破散,阴气亦消亡。此乃争胜招败矣[3]。

[四]血淖者,阳常胜。视人之血淖者,宜谨和其气,常使流通。若不能深思寡欲,使气序乖衷,阳为重阳,内燔藏府,则死且可待,生其能久乎?

【校注】

[1]藏本“熏”作“熟”,《太素》作“动”。

[2]《太素》“鸣”作“喝”,义长。“喝”者,气塞不通也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
[3]元本“矣”作“也”。

死阴之属,不过三日而死[一];生阳之属,不过四日而死[二][1]。所谓生阳死阴者:肝之心,谓之生阳[三];心之肺,谓之死阴[四];肺之肾,谓之重阴[五];肾之脾,谓之辟阴,死,不治[六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火乘金也。

[二]木乘火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:别本作“四日而生”,全元起注本[2]作“四日而已”[3],俱通。详上下文义,作“死”者非。

[三]母亲亲子,故曰生阳。匪惟以木生火,亦自阳气主生尔。

[四]阴主刑杀,火复乘金,金得火亡,故云死。

[五]亦母子也。以俱为阴气,故曰重阴。

[六]上[4]气辟并,水乃可升,土辟水升,故云辟阴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上四句作“阴之属,不过三日死;而生阳之属,不过四日而已”,在下“阴阳虚,肠辟,死”句下。

[2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元椠本无‘本’字。”

[3]《太素》亦作“四日而已”。

[4]元本“上”作“土”,义长。

结阳者,肿四肢[一]。

结阴者,便血一升[二];再结,二升;三结,三升[三]。

阴阳结斜,多阴少阳,曰石水,少腹肿[四]。

二[1]阳结,谓之消[五]。

三[2]阳结,谓之隔[六][3]。

三阴结,谓之水[七]。

一阴一阳结,谓之喉痹[八]。

阴搏阳别,谓之有子[九]。

阴阳虚,肠辟,死[十]。

阳加于阴,谓之汗[十一]。

阴虚阳搏,谓之崩[十二]。

三阴俱搏,二十[3]日夜半死[十三]。

二阴俱搏,十三[五]日夕时死[十四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以四支为诸阳之本故。

[二]阴主血故。

[三]二盛谓之再结,三盛谓之三结。

[四]所谓失法。

[五]二阳结,谓胃及大肠俱热结也。肠胃藏热,则喜消水谷。○新校正云:详此少二阴结。

[六]三阳结,谓小肠膀胱热结也。小肠热结,则血脉燥。膀胱热,则津液涸。故膈[6]塞而不便写。

[七]三阴结,谓脾肺之脉俱寒结也。脾肺寒结,则气化为水。

[八]一阴,谓心主之脉;一阳,谓三焦之脉也。三焦、心主脉并络喉,气热内结,故为喉痹。

[九]阴,谓尺中也。搏,谓搏触于手也。尺脉搏击,与寸口殊别,阳气挺然,则为有妊[7]之兆。何者?阴中有别阳故。

[十]辟,阴也。然胃气不留,肠升勿禁,阴中不廉,是真气竭绝,故死。○新校正云:按:全元起本“辟”作“避”[8]。

[十一]阳在下,阴在上。阳气上搏,阴能(固)[同][9]之,则蒸而为汗。

[十二]阴脉不足,阳脉盛搏,则内崩而血流下。

[十三]脾肺成数之馀也。搏,谓伏鼓异于常候也。阴气盛极,故夜半死。

[十四]心肾之成数也。阴气未极,故死在夕时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太素》“二”作“三”。

[2]《太素》“三”作“二”。

[3]吴悌本、潘本“隔”作“隔”。

[4]《太素》“二十”作“卅”。

[5]《太素》“十三”作“十五”。

[6]元本“隔”作“隔”。

[7]元本“妊”作“任”。

[8]元本“辟”作“避”。

[9]元本“固”作“同”,义长,据改。

一阴俱搏,十日[日]死[一]。

三阳俱搏且鼓,三日死[二]。

三阴三阳俱搏,心腹满,发尽[2],不得隐曲,五日死[三]。

二阳俱搏,其病温[3],死,不治,不过十日死[四]。

【原注】

[一]肝心生成之数也。

[二]阳气速急故。

[三]兼阴气也。隐曲,谓便写也。

[四]肠胃之王[4]数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此例一阳搏。

【校注】

[1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日’下有‘平旦’二字。”元本、藏本、熊本、吴悌本、赵本、詹本、《太素》同。

[2]“尽”,读若“噎”。《集韵·释韵》:“噎,愤也。”“发尽”,就是发懑,与上“心腹满”相承。说详《校补》。

[3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元椠本‘病温’作‘气溢’。”

[4]《素问校讹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王’作‘生’。”藏本同。

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卷第二

阴阳应象大论

臌胀上昌真切,肉胀起也。渗泄上所禁切。翕歗(下)[上]许极切[1]。哕噫上乙劣切,下乌界切。能冬上奴代切。下能夏、形能并同[2]。放效上妃(雨)[两]切[3]。并于上去声。嗌咿(伊)[昔]切[4]。滑濇下音色。渍即赐切[5]。

阴阳离合论

予犹与也[6]。

阴阳别论

腊音嗜,腊也[7]。痛音渊,疼也[8]。淖音淘,水朝宗于海[9]。

【校注】

[1]“下”当作“上”。元本作“翕,许极反”。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翕歗,古钞本、元椠本‘歗’作‘歙’。”

[2]元本“并同”下有“上”字。

[3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雨’作‘两’。”据改。

[4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者’作‘昔’。”据改。

[5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‘即’作‘疾’。”元本此条下有“慓必遥反”、“悍音汗”二条音切。

[6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、元椠本注‘予音与’。”元本下有“跗音无反”、“搏音博”、“珩音胻”、“憼音权”四条音切。

[7]顾校:“《说文》,腊,腓肠也。此脱腓字。”按:元本作“踹时兖反”。又,元本此条之上有“票力追反”、“脘音管”、“贳音养”三条音切。

[8]《〈素问校讹〉校补》:“古钞本注‘乌玄切’,元椠本注‘乌兖反’。”又,元本下有“痼古或反”、“睾音皋”、“掣尺制反曳也”、“痹音闭”、“任去声”五条音切。

[9]顾校:“用《说文》潮字解,谬甚。”

本章完
寻一味本草,读一页经典

试试:伤寒论、黄芪、桂枝汤 Esc 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