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
师曰:妇人得平脉,阴脉①[注:指尺部脉]小弱,其人渴,不能食,无寒热,名妊娠,桂枝汤主之。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。设有医治逆者,却一月加吐下者,则绝之。
娄全善曰:绝之者,谓绝止医治,候其自安也。尝治一二妇阻病吐,愈治愈逆,因思仲景绝之之旨,遂停药月余自安。然此证有缺文。
妇人宿有症病,经断未及三月,而得漏下①[注:病名。指月经停后,又继见下血,淋漓不断。]不止,胎动在脐上者,为症痼②[注:指腹中积久未消的痞块。]害。妊娠六月动者,前三月经水利时,胎也。下血者,后断三月,衃③[注:指色紫而晦暗的瘀血。]也。所以血不止者,其症不去故也,当下其症,桂枝茯苓丸主之。
此有症病而怀胎者,虽有漏血不止,皆症痼之为害,非胎动、胎漏之证。下其症痼,妊娠自安。此《内经》所谓“有故无殒,亦无殒也”。其义如此,中有缺文。
桂枝茯苓丸方
桂枝 茯苓 牡丹 桃仁去皮尖,熬 芍药各等分
上五味,末之,炼蜜和丸,如兔屎大。每日食前服一丸,不知,加至三丸。
牡丹、桃仁以攻症痼,桂枝以和卫,芍药以和荣,茯苓以和中。五物相需,为治妊娠有症病之小剂。
妇人怀胎六、七月,脉弦,发热,其胎愈胀,腹痛恶寒者,少腹如扇④[注:谓少腹作冷,如被风吹之状。],所以然者,子脏⑤[注:指子宫。]开故也,当以附子汤温其脏。方未见。
胎胀腹痛,亦令人发热恶寒,少腹如扇者,阴寒胜也。妊娠阴阳调和,则胎气安。今阳虚阴盛,不能以约固胞胎,故子脏为之开也,附子汤用之以温经。
师曰:妇人有漏下者,有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,有妊娠下血者,假令妊娠腹中痛,为胞阻,胶艾汤主之。
漏下者,妊娠经来,《脉经》以阳不足,谓之“激经”也。半产者,以四五月而堕胎,胎堕必伤其血海,血因续下不绝也。若妊娠下血、腹中痛,为胞阻,则用胶艾汤以治之。
芎归胶艾汤方
芎劳 阿胶 甘草各二两 艾叶 当归各三两 芍药四两 干地黄
上七味,以水五升,清酒三升,合煮取三升,去滓,内胶,令消尽。温服一升,日三服。不差,更作。
胶、艾主乎安胎,四物主乎养血,和以甘草,行以酒势,血能循经养胎,则无病下之患。
妇人怀孕,腹中痛,当归芍药散主之。
当归芍药散方
当归三两 芍药一斤 茯苓四两 白术四两 泽泻半斤 芎劳半斤,一作三两
上六味,杵为散。取方寸匕,酒和,日三服。
痛,急痛也。怀娠者以血为主,归芎、芍药养血而兼止腹痛也。腹中无因而作痛,或邪热所干,或胎气壅盛,用茯苓之淡以渗之,泽泻之咸以泄之,白术之甘以补之。和以酒服者,藉其势以行药力。日三服则药力相续,而腹痛自止也。
妊娠呕吐不止,干姜人参半夏丸主之。
干姜人参半夏丸方
干姜 人参各一两 半夏二两
上三味,末之,以生姜汁糊为丸,如梧子大。饮服十三丸,日三服。
寒在胃脘则令呕吐不止,故用干姜散寒,半夏、生姜止呕,人参和胃。半夏、干姜能下胎。娄全善曰:“余治妊阻病,累用半夏,未当动胎,亦有故无殒之义。”临病之工,何必拘泥。
妊娠小便难,饮食如故,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。
当归贝母苦参丸方
当归 贝母 苦参各四两
上三味,末之,炼蜜丸如小豆大。饮服三丸,加至十丸。
妇人便难,必无气以化,当归辛润,能致津液通气,此妊娠者所宜;贝母主淋沥;苦参主逐水。三味相须,为君一臣二之奇剂。
妊娠有水气,身重,小便不利,洒淅恶寒,起即头眩,葵子茯苓散主之。
葵子茯苓散方
葵子一斤 茯苓三两
上二味,杵为散。饮服方寸匕,日三服,小便利则愈。
葵子之滑可以利窍,茯苓之淡用以渗泄,二物为利水之轻剂。
妇人妊娠,宜常服当归散主之。
当归散方
当归 黄芩 芍药 芎䓖各一斤 白术半斤
上五味,杵为散,酒饮服方寸匕,日再服。妊娠常服即易产,胎无苦疾。产后百病悉主之。
任冲盛,则胞胎得以养。当归、芎䓖、芍药,益任冲药也。
黄芩主淋露下血,白术益津液暖胃。凡胎孕宜清热凉血,血不妄行,乃能养胎。黄芩乃上、中二焦药,能降火下行,则胎自安矣;白术补脾燥湿,脾土健运,则能化精微取汁而为血,自无恶阻呕吐之患矣,故丹溪以芩、术为安胎圣药也。
妊娠养胎,白术散主之。
白术散方
白术 芎䓖 蜀椒各三分,去汗 牡蛎
上四味,杵为散。酒服一钱匕,日三服,夜一服。但苦痛,加芍药;心下毒痛,倍加芎䓖;心烦吐痛,不能食饮,加细辛一两,半夏大者二十枚。服之后,更以醋浆水服之。若呕,以醋浆水服之。复不解者,小麦汁服之。已后渴者,大麦粥服之。病虽愈,服之勿置。
白术主安胎为君,芎䓖主养胎为臣,蜀椒主温胎为佐,牡蛎主固胎为使。按瘦而多火者,宜用当归散。肥而有寒者,宜用白术散,不可混施也。芍药能缓中,故苦痛者加之。芎䓖能温中,故毒痛者倍之。痰饮在心膈,故令心烦吐痛,不能食饮,加细辛破痰下水,半夏消痰去水,更服浆水以调中。若呕者,复用浆水服药以止呕。呕不止,再易小麦汁以和胃。呕止而胃无津液作渴者,食大麦粥以生津液。病愈服之勿置者,以大麦粥能调中补脾,故可常服,非指上药可常服也。
妇人伤胎,怀身腹满,不得小便,从腰已下重,如有水气状,怀身七月,太阴当养①[注:《脉经》有“妊娠七月,手太阴脉养之”句]不养,此心气实。当刺泻劳宫及关元,小便微利即愈。
七月手太阴肺经养胎。金为火乘,则肺金受伤,而胎失所养,又不能通调水道,故有腹满不得小便,从腰已下有如水气状也。劳宫穴在手心,厥阴心主穴也。泻之则火不乘金矣。关元穴在脐下,为小肠之募,泻之则小便通利矣。此穴不可妄用,刺之能落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