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
论曰:百合病者,百脉一宗,悉致其病也。意欲食复不能食,常默默然,欲卧不能卧,欲行不能行,饮食或有美时,或有不用闻食臭时,如寒无寒,如热无热,口苦,小便赤,诸药不能治,得药则剧吐利,如有神灵者,身形如和,其脉微数。每溺时头痛者,六十日乃愈;若溺时头不痛,淅然者,四十日愈;若溺快然但头眩者,二十日愈。其证或未病而预见,或病四五日而出,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,各随证治之。“微见”,《千金》作“后见”。
经脉十二,络脉三百六十五,此缘大病后,真阳已虚,余热未尽,周身百脉俱病,是为百脉一宗,悉致其病也。以其中外上下皆病,故饮食行卧不安,寒热无定,而诸药不能治,得之则吐利,如有神灵也。常默默则身形如和,余热不尽,故脉微数。热在上则口苦,热在下则便赤也。《伤寒续论》②[注:即《伤寒明理续论》。书名。明代医家陶华撰。]曰:溺者,人之津液也,注于膀胱,得阳气施化则溺出,故《内经》曰:“膀胱者,州都之官,津液藏焉,气化则能出矣。”是溺与阳气相依而为用者也。头者,诸阳之首,溺则阳气下施,头必为之摇动,何不以老人、小儿观之?何者,小儿元气未足,血气未定,脑髓不满,溺将出,头为之摇而身为之动,此阳气不...充故耳。老人气血衰,肌肉涩,脑髓清,故溺出时不能射远,将完必湿衣,而头亦为之动者,此阳气已衰,不能施射故耳。由此观之,溺出头之痛与不痛,可以观邪之浅与深矣。故百合病溺出头痛者,言邪舍深,而阳气衰也。内衰则入于脏腑,上则牵连脑髓,是以六十日愈。若溺出,头不痛,淅淅然者,淅淅如水,洒淅皮毛,外舍于皮肤肌肉,尚未入脏腑之内,但阳气微耳,是以四十日愈。若溺出快然,但头眩者,言邪犹浅,快则阴阳和畅,荣卫通利,脏腑不受邪,外不淅淅然,则阳气尚是完固。但头眩者,是邪在阳分,阳实则不为邪所牵,故头不疼而眩,是以二十日愈也。或未病而预见者,皆元气空虚之故。
百合病,发汗后者,百合知母汤主之。
百合知母汤方
百合七枚,擘 知母三两,切
上先以水洗百合,渍一宿,当白沫出,去其水,更以泉水二升,煎取一升,去滓;别以泉水二升,煎知母取一升,去滓;后合和,煎取一升五合。分温再服。
百合病,下之后者,滑石代赭汤主之。
滑石代赭汤方
百合七枚,擘 滑石三两,碎绵裹 代赭石如弹丸大一枚,碎绵裹
上先以水洗百合,渍一宿,当白沫出,去其水;更以泉水二升,煎取一升,去滓;别以泉水二升,煎滑石、代赭,取一升,去滓;后合和,重煎,取一升五合。分温服。
百合病吐之后者,用后方主之。
百合鸡子汤方
百合七枚,擘 鸡子黄一枚上先以水洗百合,渍一宿,当白沫出,去其水;更以泉水二升,煎取一升,去滓,内鸡子黄,搅匀,煎五分。温服。
百合病不经吐、下、发汗,病形如初者,百合地黄汤主之。
百合地黄汤方
百合七枚,擘 生地黄汁一升
上以水洗百合,渍一宿,当白沫出,去其水;更以泉水二升,煎取一升,去滓,内地黄汁,煎取一升五合。分温再服。中病,勿更服。大便常如漆如漆,地黄汁也。
百合病,一月不解,变成渴者,百合洗方主之。
百合洗方
上以百合一升,以水一斗,渍之一宿,以洗身。洗已,食煮饼,勿以盐豉也。
百合病,渴不差者,栝楼牡蛎散主之。
栝楼牡蛎散方
栝楼根 牡蛎熬,等分
上为细末,饮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
百合病,变发热者,百合滑石散主之。
百合滑石散方
百合一两,炙 滑石三两
上为散,饮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当微利者,止服,热则除。
百合花、叶、根皆四向,故能通达上下四旁,其根以众瓣合成,故名百合,用之以治百脉一宗病也。知母除邪而补虚,故汗后宜之。代赭之重以镇虚邪。滑石之甘以分水道,故下后宜之。鸡子黄入胃补虚,故吐后宜之。百合病缘以余热不除,若变发热者,加滑石以通利之,则热除矣。《神农经》曰:百合能通大小便①[注:百合能通大小便:见《神农本草经·中经》,原文为:“百合…利大小便,补中益气。”],内服则恐耗津液,故渴者渍水以洗之。渴若不差,苦咸能生津敛液,栝楼牡蛎散以治之。此皆病后而见者,各随证治。若不经汗、吐、下,病形如初,未病而见者,用地黄纯阴之品养血而除邪热,通血脉而补不足也。
郭白云曰:仲景以药之百合,治百合病,与《神农经》主治不相当,千古难晓其义。是以孙真人言:伤寒杂病,自古有之。前古名贤,多所防御。至于仲景,时有神功。寻思旨趣,莫测其致,所以医人不能钻仰②[注:钻仰:深入研求。出自《论语·子罕》:“仰之弥高,钻之弥坚。”]万一也。然百合之为物,岂因治百合之病,而后得名哉?或是病须百合可治,因名曰百合乎?少时见先生言,以百合汤治一仆病得愈。余是时未甚留意,不解仔细详看,虽见其似寒、似热、似饥、似饱,欲行欲卧,如百合之证,又自呼其姓名,有终夕不绝声,至醒问之,皆云不知,岂所谓如有神灵者耶?③[注:郭白云曰……如有神灵者耶:见郭雍《仲景伤寒补亡论》卷十五“百合病十四条”。]
百合病,见于阴者,以阳法救之。见于阳者,以阴法救之。见阳攻阴,复发其汗,此为逆。见阴攻阳,乃复下之,此亦为逆。
百合病,得之于阴阳俱虚。此言不可下,不可汗也。见阳不足,则调其阴以养阳。见阴不足,则和其阳以养阴。《内经》曰:“用阴和阳,用阳和阴”。是即以法救之之意,岂一汗下便尽治百合之法乎?以上诸证,有一可汗下者乎?观者无泥④[注:无泥:不要拘泥于此。无,通“毋”。不要。《论语·学而》:“君子食无求饱,居无求安。”]。
狐惑之为病,状如伤寒,默默欲眠,目不得闭,卧起不安,
蚀于喉为惑,蚀于阴为狐。不欲饮食,恶闻食臭,其面目乍赤、乍黑、乍白。蚀于上部则声嗄,甘草泻心汤主之。
此证因伤寒而变斯疾,故初得犹状伤寒。病后肠胃空虚而有热,则虫上下作。虫上作,则蚀咽喉为惑。虫下作,则蚀二阴为狐。《灵枢经》曰:“虫动则令人愦①[注:烦闷]心”,是以起卧不安。虽默默欲眠,而目不得闭。虫闻食臭,则求食,故恶闻食臭而不欲饮食也。虫动胃虚,则面目之色无定,是以乍赤、乍黑、乍白也。
郭白云曰:狐惑囓②[注:小虫]病。多因医者汗吐下太过,又利小便,重亡津液,热毒内攻,脏腑焦枯,虫不得安,故上下求食。亦有不发汗,内热焦枯而成者。凡人之喉及阴肛比他肌肉津润,故虫缘津润而食之。囓病又不止因伤寒而成,多自下感,或君湿地,或下利久而得,当于证中求之。然狐惑、囓虽两疾,其治法不相远矣。
甘草泻心汤方
甘草四两 黄芩 人参 干姜各三两 黄连一两 大枣十二枚 半夏半升
上七味,水一斗,煮取六升,去渣,再煎。温服一升,日三服。
咽伤则声变,故蚀上部则声嗄③[注:嗓音嘶哑]。人参、甘草、大枣之甘以益气,黄芩、黄连之苦以杀虫,干姜、半夏之辛以安胃。
蚀于下部则咽干,苦参汤洗之。蚀于肛者,雄黄散
苦参汤方
苦参汤方本方阙,今以庞安常苦参汤补之
苦参半斤 槐白皮 狼牙根各四两
上锉以水五升,煎三升半,洗之。
雄黄散方
雄黄
上一味,为末,筒瓦二枚合之,烧向肛熏之。
下部蚀,则津液竭于下,上则咽干也。药力难沉下极,故用熏洗之法。苦参、槐皮、狼牙之苦寒以杀虫,雄黄之辛温以熏。
病者脉数,无热,微烦,默默但欲卧,汗出。初得之三四日,目赤如鸠眼;七八日,目四眦黑。若能食者,脓已成也。赤小豆当归散主之。“眦”字庞安常作“周”字。
《经》曰:“数为虚”。虚则无热也。无热但微烦,默默然欲卧,卧则气不卫外而行于阴,故汗出也。《内经》曰:“五脏六腑之精华,皆上注于目”。邪气熏蒸,三四日邪气微则目赤,七八日邪气深,则目四周黑也。能食者,邪气散漫,不在脏腑,而在阴脏,烂肉腐肌而成脓矣。
赤豆当归散方
赤小豆三升,浸,令芽去,曝干 当归
上二味,杵为散,浆水服寸匕。
当归主恶疮疡,赤小豆主排痈脓,浆水能调理脏腑,三味为治痈脓已成之剂。此方蚀于肛门者当用之。按后先血后便,此近血也,亦用此汤。以大肠、肛门本是一源,病虽不同,其解脏毒则一也。
浆,酢也。炊粟米热,投冷水中,浸五六日,生白花,色类浆者。
阳毒之为病,面赤斑斑如锦文,咽喉痛,唾脓血。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麻鳖甲汤主之。
阳之亢盛者,郁而为阳毒,皆由伤寒之后,或汗吐下亡其津液,逼其热毒上壅致面赤,斑斑如锦文。热之所过,血为凝滞,致咽痛而唾脓血。
升麻鳖甲汤方
升麻二两 当归一两 蜀椒炒去汗,一两 甘草二两 鳖甲手指大一片,炙 雄黄半两,研
上六味,以水四升,煮取一升。顿服之,老少再服,取汗。
升麻、当归,辛温以散表邪;鳖甲、甘草,甘咸以和阴血;蜀椒、雄黄辛甘以解咽毒。
方内有蜀椒、雄黄难用,今以庞安常葛根龙胆汤附后。
葛根龙胆汤方治热毒面赤阳毒风温
葛根四两 生姜 升麻 大青 龙胆 桂枝 甘草 麻黄 芍药各半两 葳蕤一两 石膏一两半
上咀,水四升半,下麻黄煮数沸,去上沫,内诸药煎二升,去滓。温饮一升,日三夜二。
阴毒之为病,面目青,身痛如被杖,咽喉痛。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麻鳖甲汤去雄黄、蜀椒主之。庞氏不去椒黄。
阴之杀厉者,结而为阴毒,面色青,青为寒,寒毒凝于肌肤,血气不流,荣卫不通,故身痛如被杖。寒邪客于咽则咽痛,如少阴之咽痛,故不吐脓血,与阳毒为异耳。阴阳二毒,五日毒在表可治,七日毒传里不可治也。寒毒藏于肌肤,非汗不足以通行荣卫,故用升麻、甘草之辛甘以和阳,鳖甲、当归之辛咸以和阴,蜀椒、雄黄以除杀厉之阴毒,不去之为是也。
庞安常曰:“阴毒之为病,因汗下药性冷所变,多在四五日也;或素来阳气虚冷,始得病便成阴毒;或因伤风寒、伤冷物,便成阴毒。其病六日内可治,过七日不可治。”宜用附子饮。方附后。
附子饮方
治阴毒脉沉微欲绝,四肢逆冷,大躁而渴不止。
附子一枚,炮去皮尖,四破
上以水九升,煎至三升,去附子,盛瓶内沉井中。极冷,取饮之,仍灸丹田一二百壮。不效再服返阴丹、硫黄丸。
论曰:痉、湿、暍三证同条,以其同出于太阳之变;百合、狐惑、阴阳毒三证同条,以其病同涉于怪异;肺痿与肺痈同条,由其均出于肺;呕吐与下利同条,由其均起于胃;腹满与寒疝同条,由其均起于寒;非比疟证、疸证,无所因袭之自为一类也。先贤垂则,欲人知本而施治法,惟契玄妙者方可语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