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论(9条)
读
通论(9条)
-
邪入于阳则狂,搏阳则为癫疾。
-
二阴二阳皆交至,病在肾,骂詈妄行,癫疾为狂。
-
血并于阴,气并于阳,故为惊狂。
-
衣被不敛,言语善恶,不避亲疏者,此神明之乱也。
-
岁火太过,上临少阴少阳,病反谵妄狂越。
-
太阳所谓甚则狂癫疾者,阳尽在上,而阴气从下,下虚上实,故癫狂疾也。
-
阴者藏精而起亟也,阳者卫外而为固也。阴不胜其阳,则脉流薄疾,并乃狂。
-
诸躁狂越,皆属于火。
-
肺喜乐无极则伤魄,魄伤则狂,狂者意不存人。
本章完
邪入于阳则狂,搏阳则为癫疾。
二阴二阳皆交至,病在肾,骂詈妄行,癫疾为狂。
血并于阴,气并于阳,故为惊狂。
衣被不敛,言语善恶,不避亲疏者,此神明之乱也。
岁火太过,上临少阴少阳,病反谵妄狂越。
太阳所谓甚则狂癫疾者,阳尽在上,而阴气从下,下虚上实,故癫狂疾也。
阴者藏精而起亟也,阳者卫外而为固也。阴不胜其阳,则脉流薄疾,并乃狂。
诸躁狂越,皆属于火。
肺喜乐无极则伤魄,魄伤则狂,狂者意不存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