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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心开卷 · 细读经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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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匮要略-刘渡舟注解
枣合生葱食之,令人病。
读
[选注]
《金匮要略直解》:“枣与葱食,令人五脏不和。”
本章完
上一章
生葱不可共蜜食之,杀人。独颗蒜弥忌。
下一章
生葱和雄鸡、雉、白犬肉食之,令人七窍经年流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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