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匮要略-刘渡舟注解食诸果中毒治之方读 猪骨烧过 右一味,末之,水服方寸匕。亦治马肝、漏脯等毒。 [选注] 《医宗金鉴》;“以猪骨治果子毒,物性相制使然。治马肝毒者,以猪畜属水,马畜属火,此水克火之义也。治漏脯毒者亦骨肉相感之义耳。” 本章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