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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匮要略-刘渡舟注解
羊肉,不可共生鱼、酪食之,害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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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选注]
《金匮要略直解》:“生鱼,鲱之属;酪,乳之属。生鱼与酪食,尚成内痕,加以羊肉食之,必不益也。”
本章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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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肉,其有宿热者,不可食之。
下一章
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,名羊悬筋,食之令人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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